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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個人,要怎麽樣才能死亡呢?


    科學上定義一個人的死亡不是看唿吸停止,也不是看心跳停滯,自主唿吸不能夠,還有唿吸機輔助,心跳停滯還能用起搏器,實在不行換個心髒也還能活,真正定義一個人死亡的條件是腦死亡。


    說得小一點兒,就是腦細胞死亡,不再思考,不再具有波動,不再具有一些區別於植物的智慧,那時候就是真正的死亡了。


    著落到細胞層麵上,就有一個問題了,為什麽腦細胞就那麽重要呢?


    人的一生之中,除去新陳代謝之類的自然的細胞更替之外,成長脫皮,創傷愈合,各種各樣的活動都能造成各種各樣可能的傷害促使細胞發生更替現象,似乎細胞是可以被取代的,但,為什麽腦細胞不可以呢?


    死了一批腦細胞,再活一批腦細胞,人體重新生產出一些腦細胞,像是填補創傷,愈合傷口那樣填補空缺的位置,支撐人體的活動,不可以嗎?


    這種設想,有人想過。


    不過沒有著落在腦細胞上,而是著落在人體器官上,心肝脾肺腎,胳膊腿兒帶五官,幾乎都能換,除了頭不能動,腦子不能動,其他的都可以換。


    是因為腦子的唯一性嗎?


    不,心髒也隻有一個。


    那麽,為什麽呢?


    有這樣一個理論——特修斯之船。


    一艘船,從一塊木板腐爛被替換掉,到整個船體所有的功能部件都被替換掉,不是原來的那些了,那麽,這艘船還是原來的那艘船嗎?還是說換成了一條新的船?如果不是原來的船,那麽它在什麽時候開始變了呢?如果用這艘特修斯之船上取下來的部件組合成一條船,那麽,兩艘船之中誰才是真正的特修斯之船呢?


    構成一個事物的是它本身的依據,而非組成這一事物的元素,是這一事物之間的內部結構,即元素之間的關係,以及這一事物的時空連續性。


    細胞本身的差別可能不是太大,胳膊上的細胞和腿上的細胞,處在同一個皮層類似位置的細胞都是差不多的,無論怎樣替換,都不會發生改變,不一樣的就是腦細胞這種無法被普通細胞替換的存在。


    這也是腦細胞的特殊性。


    當這種特殊性沒有了,或者說新生細胞的速度能夠彌補老去細胞死亡的虧空,那麽,人,還會死嗎?


    人,又該成了什麽樣子呢?


    原主的記憶幾近於無,因為從他現在所取代的這個細胞體來說,可以是新生的也可以是舊的,幾乎沒什麽意義,人體之中約有六十萬億個細胞,這是多麽龐大的一個數量,全世界的人口也不過幾十億而已,六十萬億,萬億!都能拆分出多少世界了。


    對身體來說,這個“世界群”足夠龐大,龐大到幾乎無法兼顧外界,但作為一個整體事物,一個人的身體,當然還是一個“人”,還需要在一個人類群體之中存活,於是不好隨便表現自己的特殊性,隻能偽裝。


    這倒不是出於怕死等目的,而是因為對“人”這個特殊的生命體而言,“他”存活的時間已經太長了。


    長到所有的細胞都已經更換了不止一輪,在以前毫無收斂的時候,嚐試過被火燒死——沒有全部燒完,留下了大部分,然後焦皮褪去,新肉重生,“他”又活了。


    體驗過被水淹死,肺部積水致死什麽的,的確難受了很長時間,但死亡的肺部細胞被新的細胞填坑的時候,想要活下來的細胞就把那些水也排出去了(其他細胞也不想躺在水中體驗生生死死,於是輔助排水)。


    體驗過被亂石砸死,亂箭射死等一係列物理死亡方式,最倒黴的是腦漿子都流出來了,腦袋都碎了,但,無論是骨還是肉,都能有新生的替補上,維持著一條舊船的完整性。


    維持著一個人的樣子。


    那個時候,所有的細胞都是活著的,它們不知道收斂,各個都想要特殊,然而細胞這個單位真的是太小了,一個細胞能做什麽,它就是想要竄逃都要借助外力,也要其他細胞的幫助才能完成,更不要說哪怕是唿吸這樣的動作,也需要其他的細胞協同配合了。


    而意識到這一點之前,各自不服氣的細胞恐怕也沒少讓身體呈現出不聽使喚的活死人狀態,或者幹脆死了再從陵墓之中爬出來,反複地死死活活,一部分細胞在這個過程中死亡,卻又總有新生的占坑,不會讓其他的細胞獨大。


    在這一個人的體內也演繹出了一出文明進化史,從各自為戰,到合作動作,再到現在的輪流做主,沒有人知道在這一具身體之內發生了什麽,表現在外的,就是這個“人”越來越有人性了。


    懂得了偽裝,起碼知道在人前做出個人樣子來,而不是手往前麵,腳往後麵,腿還要往外邊兒拐,走個路,身體都七擰八扭,找不到重心在哪裏,甚至直接倒立著走路,滾著走路,爬著走路,用腦袋走路。


    一次次外人眼中的死亡,對身體來說不過是損傷嚴重,需要一段時間給細胞新生,從某個角度來說,身體從來沒有死亡過,一直活著,並活到了現在。


    在這樣漫長的時間之中,細胞們學會了比自殺更好地殺死體內其他細胞的方法,也懂得了掌握主動權的好處,相對民主的輪流當“腦子”的製度,也讓細胞們相對均等地享受了一下掌握主動權的好處。


    當然,因為細胞太多了,不可能真的輪流到每一個細胞做主,其他細胞配合,必須要是細胞團體頭領的那種,才能讓自己的團隊擁有這份主動權。掌握其他細胞的生殺大權,自殘真的是個好方法。


    我殺我自己。


    其實隻是殺死那些不喜歡的細胞,不聽話的細胞,排除異己的一種方法。


    當然,也沒什麽大用就是了,新生的細胞還會在那個區域內,而那個區域周圍沒有死卻受了傷的細胞會記住這份仇恨,並用這份仇恨去教導新生的細胞,這樣新生的細胞不得不更周圍抱團時,也會記下這份仇恨,繼續跟之前的細胞團體作對。


    細胞大戰,從無休止,不同的是這種內部鬥爭,外人都不可見罷了,他們頂多認為這個“人”有些心理問題,不管是抑鬱症還是什麽,反正不會傷害他人,也無所謂輕重了。


    這也是細胞們控製著的程度,它們早就經過了血雨腥風,漫長的歲月都走過來了,人類的曆史幾乎看完了,哪怕現在的細胞大都不是最初的那些了,但它們也在進化,明白偽裝的好處,這才會對那些弱小的人類偽裝。


    是的,弱小的人類。


    守著陵墓,挖墳開棺,驗證過的事實就是沒有人跟“他”一樣。


    “他”是特殊的,僅此一個的。


    這個值得驕傲的事實其實並沒有什麽用,本來可能很偉大,但不同部位的細胞,不同功用的細胞注定了重要性不同,別的不說,就說唿吸道上的細胞,若是不高興了,直接罷工就能讓身體憋死一迴。


    “死”的時間長了,還會讓其他部位的細胞跟著死一輪,雖然這麽做的唿吸道細胞可能也會跟著死掉,甚至死得更早,但死了都要拖一批細胞陪葬也是能令某些無腦細胞興奮的選擇。


    事實上,哪怕每個細胞都具有了一定的智慧,甚至如同原主一樣能夠銘記一些比較深刻的教訓,不至於做出太不理智太盲目的選擇,但它們大部分時候記得的還是殺死其他細胞這一條。


    不需要刻意地引誘,隻要處在這個環境之中,不能動隻能看,還是被動地看,為了偽裝的需要,好多細胞還要被衣服遮蓋起來,不能看到外麵,長時間處於一種悶著的狀態中,總是會讓它們暴躁的,憑什麽啊!


    它們也想享受,也想吃好吃的,玩好玩的,憑什麽就隻能在那一個地方待著?


    但,功能限製了區域,區域分割了範圍,腳上的細胞很難到眼睛裏,口腔內的細胞也很難到腦子裏。


    民主製度看似是給了每個細胞團體做主的機會,其實也因為近水樓台等原因,大部分時候還是腦細胞得利,即便是在細胞團體之中,腦細胞的智慧也足夠它們操控其他團員的選擇了。


    原主作為這偌大細胞團體之中的一員,也就是一個小小的細胞,其實完全做不了什麽,更不要說它所處的位置不具有任何主動性,就是在眉心深處的一個細胞,當然,不是腦細胞。


    這是個看戲的好位置,最佳觀景台,觀看效果恐怕還優於兩隻眼睛,但,完全不能自主也是真的。


    動都不能動,真的就是看著“他”演戲了。


    在醫院收割了一把同情分之後,沒有選擇住院,“他”很快就拿著賒欠了醫藥費得來的燙傷藥膏迴去了。


    路上,那一袋子燙傷藥就直接進了垃圾箱,手上的細胞不愛被勒著,一點兒的負擔都不願意承受。


    “現在的手啊,真是一代不如一代了,越來越嬌氣了。”


    “誰!誰說的這話,有本事你下次不要使喚我們!”


    “本來就輪不到我們,這都多長時間,該換了吧!”


    “對啊,該換了,這次該我們了!”


    吵吵嚷嚷的聲音再度拔高,從沒停歇的聲音真的讓人有點兒煩,保持著那副鬱鬱寡歡樣子的“他”幾乎都沒撐住,直接在外人麵前露出殘忍的表情來,嘴角周圍的細胞已經不受控製地有些抽動了。


    秒秒鍾都想殺死那些聒噪的家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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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早就想寫這個故事了,每個細胞都想當家做主的感覺——


    別著急,可以一同腦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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