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裏發生的這一幕,原本是嚴肅的會議,被盛莉華鬧成了潑婦吵架,很快就傳開了。


    外人看熱鬧,無非就是家族爭奪財產的好戲。


    於盛家人來說,就沒有那麽輕鬆了。


    特別是宋姿,她還沒去做親子鑒定呢,就先爆出來是假冒的。


    而且,還是小姑子盛莉華故意找來的。


    宋姿在家裏,沒有沒有鬼哭狼嚎,就是坐在客廳裏,小聲地啜泣。


    老太太年輕的時候,還有耐心,畢竟是要顧全大局的。


    到老了,就隨心所欲了,沒有了耐心。


    宋姿那以淚洗麵的樣子,老太太看了心煩,叫保姆把花卷套上狗繩,她要出去遛狗。


    坐上車,好久沒出門的花卷,吐著舌頭上躥下跳地興奮。


    就是無意識地在街上,路過醫院的時候,老太太叫停了。


    花卷留給司機照顧,她去醫院找一下容醫生。


    而城市的另一邊的長途汽車站外,林滿月跟假的盛韓靚見到了麵。


    此人,林滿月沒有問真實的姓甚名誰,不重要了。


    茫茫人海中,長相如此相像,就不要相互為難了。


    何況,到最後的時刻,這個人幫了他們一個忙。


    有理由的,把盛莉華和葉虹茜母子兩,送去了非洲。


    “你之前從事什麽職業?”


    “我家在賣烤串。”


    “以後呢?”


    “迴家繼續賣烤串。”


    眼睛裏沒有了野心,就是普通的聊天。


    林滿月都懷疑,宋姿那天把她領到家裏去,那些眼神都是裝出來的。


    這個世界太神奇,什麽樣的人都會有。


    “為什麽最後戳穿了她們的陰謀?”


    “那個人,哦應該是你老公吧,他告訴我如果我實話,可以放我一馬,然後我就答應了。”


    隻要長眼睛的,都知道那個人不好惹,一惹就是送命的。


    即便之前答應了葉虹茜,假扮盛韓靚會得到多少酬勞,但也要有命花啊!


    有錢人之間的爭權奪勢,小老百姓還是不要摻和了。


    不然,命怎麽沒的,都不知道。


    上車的時間到了,這人對著林滿月禮貌地笑了一下,進了車站。


    來時空空,去時空空。


    不對,去時撿迴來了一條命。


    貪心過,但也及時刹住車了。


    林滿月望著那人的背影,沒有憎恨或是鄙夷。


    直到那人走到完全看不見,她才轉身離開車站。


    這人的地址,就是秦茗被調去的那個城市。


    葉虹茜會發現這人,應該是去修整秦茗時,發現的。


    至於秦茗的下場,據說葉虹茜把他給廢了。


    廢,男人廢了,不能再泡妞了。


    這件事是葉虹茜和盛莉華設計的,但假盛韓靚也參與了其中。能夠全身而退,還是得感謝長相相似。


    盛韓軒,因為這個女人長得像他姐姐,沒有再追究。


    車站門外,人多車多,過來的時候阿禾就把斜對麵商場的地下停車場的。


    過馬路,要走天橋。


    天橋之下,有很多小攤販。


    其他的小吃沒興趣,林滿月聞到了紅薯香味。


    微波爐烤出來的,和這種煤火烤出來的,就是香的不同。


    小攤販所賣的紅薯,更原生態一點。


    選了一個,稱重量要八塊錢。


    林滿月掏出錢包,從一疊整錢之中抽了一張出來。


    老板非常會做生意,給紅薯用紙袋裝上後,還給配了一把小塑料勺子。


    用勺子吃,就不怕髒手了。


    扭開最前端,紅薯的香氣就隨著那縷白煙,飛入林滿月的鼻中。


    從天橋上經過,再慢步走到了那家商場外。


    不願意再走了,林滿月就在商場外,等阿禾開車出來。


    也就在阿禾走了之後,一個男人悄悄朝著林滿月靠近。


    林滿月噘著紅薯疑惑地迴頭,就見一個陌生男人朝自己伸出了手。


    不是要搭救她,或者是乞討,而是把手伸著抓住了她的包。


    男人不顧一切地要把林滿月的包包搶下來,林滿月不鬆手,男人拿出了刀。


    shit!


    林滿月鬆手了,她怕刀。


    終於搶到了包,男人轉身就跑。


    還沒有跑遠,又一個身影追了上去。


    實力差距很大,後麵那個人,一撲上去,就把搶包賊給撲倒了。


    搶包賊反手一刀子刺過來,刀鋒從追捕那人的手臂劃過。


    追捕者還是沒有鬆手,抓著搶包賊的手,往地上重重一按下。


    “啊!”搶包賊喊著,刀也從他的手中掉落。


    追鋪者壓著搶包賊的手,掏出了手銬把此人的雙手拷在背後。


    難怪這麽熟練追趕,原來是警察先生。


    警察先生,從包包從地上撿起來,遞給了拿著紅薯過來的林滿月。


    “謝謝謝謝。”林滿月接過來,挎在肩上。


    “你是,林、滿、月?”


    警察,叫出了她的名字。


    三個字中間念出來有停頓,好像不確定。


    林滿月偏了一下頭,看向這位熱心的警察先生:“我是林滿月。”


    “你迴國了?”


    聽口氣,熟人


    可是,林滿月不認識這個人啊。


    “我啊,我是陸迪啊!你不記得我了嗎?”


    林滿月還是一臉疑惑,啥?


    “我是說,怎麽會有這麽淡定的女人,包包被搶了連喊都沒有喊一聲,原來是你!不記得我了嗎?我們是同桌,小時候你還帶著我逃過課。”


    林滿月瞪大了雙眼,想起來了。


    她的那個小個子男生同桌,總是跟著她一起幹壞事。


    小個子長高了,沒能馬上認出來。


    手銬拷住的搶包賊,還在爬著準備跑掉,陸迪先把賊給製服著,再給同事打電話來押人。


    被搶的林滿月,要跟著去做筆錄。


    但是不是坐得警車,是坐得自己的車。


    去做筆錄的路上,林滿月邊吃紅薯邊在思考。


    如果這件事,被盛大佬知道了,那麽阿禾……


    嗐,都怪她自己貪吃,跟著阿禾一起去停車場,不就什麽事都沒了。


    隱瞞?


    沒有不透風的牆啊!


    她都說了,要對他絕對忠誠的。


    事後被他發現,他會更生氣。


    可是說了,他會不會再次遷怒阿禾。


    雖然沒有受傷,也沒有財產損失,可是搶劫的事情確有發生。


    怎麽辦?


    要跟盛大佬怎麽說,才能保住阿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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