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朝才不管呢,自己小跑進屋,拿出了那包刺泡,歡歡喜喜地捧著去了堂屋。


    “媽,大嫂,你們瞧,這是什麽?”


    “刺泡?哪兒來的?”


    兩人都很吃驚。


    “還能哪兒來的,你家姑娘啊,平白無故就接受了別人的爛好心。我看哪,你要是再不把自家地裏的白菜看好,不定什麽時候,被哪家的豬拱了,你都不知道!”


    花開誠氣鼓鼓地,很生氣。


    他剛才看了,朝朝房裏搭在椅背上的那件男人的衣服,不見了。


    不用想,肯定是被霍伢子那頭豬拿走了!


    這念頭一出現,他的臉色能好看才有鬼了。


    “爸!~~”


    花朝好氣又好笑:“爸,您至於嘛?是,這些刺泡是霍伢子送給我的。可你知道嗎?霍伢子和二哥一起在賣貨,他們倆早就不分彼此了。你這樣做,不是讓二哥很難做?旁的要是知道的,是放著別人家的豬拱了你家的白菜。不知道的,還不定以為,你對霍伢子有成見呢?!”


    “誰有成見了?誰有成見了?我什麽時候對他有成見了?你少胡說八道敗壞你爸我的名聲。”


    這話,明顯刺中了花開誠的軟肋,氣得他險些跳腳。


    “既然如此,那你一看見人家來,就黑著一張臉。旁人不看,不就以為是霍伢子是黑五類的原因?”


    “放他娘的狗屁!誰敢打胡亂說,我撕爛他的嘴!”


    花開誠氣,卻又拉不下臉來說好聽話,忍不住語重心長勸她,“朝朝啊!你年紀還小,不要被那些個有花花腸子的青年,三言兩語一哄,你就什麽都忘記了。爸可舍不得你嫁人。”


    “我也舍不得老爸!”


    花朝抱住花開誠的胳膊:“爸,你放心,我可以向你保證。我一定會睜大眼睛,選個好的女婿人選。絕不會隨隨便便就把自己嫁了,讓自己後悔痛苦一輩子!”


    “這話你可得給我好好記住了!”


    “嗯,我都記著呢!”


    她忙不迭地點頭。


    哄好了老爸,她才鬆了一口氣。


    雖說是哄人的話,不過,她說得也是實情。她還小呢,她一點也不著急嫁人……


    “朝朝,你別搭理他。他呀,巴不得你一輩子都不嫁人才好。”


    譚小紅吃著刺泡,不過就吃了幾顆,便停下了,“某些人怕是忘記了!當年,我可也是村裏村外的一枝花。某些豬呀,半夜爬牆來敲我家的窗欞,被我爸逮到了,還死鴨子嘴硬不肯承認。說是出來賞月,走錯了道……笑話,走錯了道,會跑到我家去?”


    他挖苦花開誠,卻半點不留情。


    “婆娘,這、這……孩子們也在呢……”


    花開誠沒臉啊!趕忙看看花朝由衝譚小紅使眼色:“都陳年舊事了,你還提它做什麽?”


    “你說我提它做什麽?你說呢?……”


    譚小紅可不會給他留臉,數落得花開誠抬不起頭。


    惹得大嫂在一旁偷著樂。


    花開誠想辯解,又不敢明著反駁自己的婆娘。


    隻能好言好語地哄著譚小紅,那委屈巴巴的小模樣,哪裏還有剛才指點江山時的氣勢如虹?


    花朝抿著唇笑。


    迴頭拿了一撮刺泡莖,便偷偷溜之大吉了……


    她去了神仙洞。


    當地所謂的神仙洞,也是因為那洞,是個熔岩洞。


    因為一年四季都會有淩厲的寒風從洞裏吹出而得名。


    有所區別的是,那洞口吹出了的寒風,天氣越冷則越暖和。天氣越熱則寒風越甚,大熱的天,站在洞口處凍得人雞皮疙瘩不住往外冒。


    但是,這個洞口處一年四季都有地下水從洞口流出來,並且從不結冰。


    入口處是個離洞口約兩三米高的溶洞,至於水下有多深,則無人得知。


    花朝走出花家不遠,就看到了躲在桃樹後的霍北堯,當即笑彎了眉。


    “我還以為,你走了呢!”


    她剛才把魚簍遞給他時,用口型讓他等一等。


    不過,她也不敢肯定,對方看懂了並理解了她的意思。


    “沒,我在等你。”


    霍北堯笑。


    又突然捧著手朝她遞來。


    “什麽東西?”


    “地枇杷。”


    “好大一個個的……你在哪裏發現的?”


    地枇杷其實這段時間已經不多了,主要是快要接近收尾了。又是那群熊孩子的最愛。趁著家中大人午睡,這些不怕太陽曬的熊孩子就紛紛跑了出去,在田間地頭搜尋地枇杷的影子。


    等找到一處,隨後幾乎每天每年都會去光顧。


    還真沒漏網之魚,能讓大人發現。


    “在那,我剛在那邊掏的。”


    霍北堯順手一指,就指向他身後那個陡峭的山坡。


    說陡峭,是因為那坡的坡度估計都有七八十度,委實不是一般人能上去的。


    “謝謝。”


    花朝真誠的道了謝。想了想,她隻取了幾個,剩下地又交給了他:“幫個忙,迴頭幫我送給思蘭。她還小,她一定會喜歡。”


    “我這裏還有。”


    為i證明自己沒說謊,他甚至還從衣兜裏掏出來給她看。


    可把花朝樂得……


    “行吧,那我拿去洗一洗,我們一起吃!”


    地枇杷的味道真的是一等一的好!


    在野果裏,真的是難能可貴的好味道。


    用山泉水洗淨後,紅紅的果子分外惹人憐愛。即便隔著老遠,也照樣可以聞到地枇杷成熟後所特有的清香味兒。


    花朝一口一個,好吃得忍不住幸福地眯起了眼。


    霍北堯就靜靜地瞧著。


    看她吃自己送給她的東西,簡直就是一種美的享受!


    花朝接連吃了好幾個,這才想起自己身邊的這個青年來。趕忙從那堆地枇杷中,挑選了一個又大又紅香味兒最濃鬱的,遞到了他麵前。


    “給,你也嚐一嚐,看好不好吃?”


    霍北堯盯著她的手。


    她的手豐潤白皙,指尖修長纖細,像剛出土的蘆筍般光滑又柔軟。就連指甲蓋,都柔圓而帶著光澤,像極了一顆顆漂亮的扇貝。


    一看就是沒幹過什麽農活兒的手。


    可就是這樣粉嫩的指尖上,輕撚著一顆地枇杷。


    簡直就是說不出的誘人。


    霍北堯吞了口唾沫,將險些拒絕的話,吞進了肚子裏。


    他一低頭,就著她的手,便咬住了那一顆地枇杷。


    無意間,也咬到了她的指尖。


    花朝驚得險些跳起來!


    她慌忙縮迴手,下意識把手指藏到了身後。


    那臉那小巧的耳垂,也泛起了一層紅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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