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茂沒有穿盔甲,而是換了一套舒適的便服,看起來就像……就像是


    ——剛剛到達中土的孫猴子


    這話絕不是譏諷常茂沐猴而冠,而是因為他的容貌確實不怎麽樣,尤其是那對雌雄眼兒,越看越覺得別扭。


    生有異相,必有異能。


    朱元璋麾下諸多猛將,常茂的武力不敢說是第一,卻也能穩居前三。


    常茂不僅繼承了老爹的勇猛,還有八百個心眼子,征戰沙場二十年,從來沒有吃過半點虧,就像是把程咬金的腦子和福運,轉移到了羅士信身上。


    如果說沐英是徐茂公的腦子,李元霸的身子,常茂就是程咬金的腦子,混世魔王的運氣,以及羅士信的身子。


    巧的是,羅士信也是雌雄眼。


    白天大的眼睛好似鷹隼,飛爪擒敵無往不利,晚上小的眼睛堪比靈貓,伸手不見五指的黑夜,對他全無影響。


    這些年鎮守邊關,瓦剌蒙元都曾派出刺客,想以江湖手段刺殺常茂。


    常茂來者不拒,無論男刺客女刺客和尚刺客道士刺客,還是給刺客傳遞消息的臥底,全都抓起來,在他抓滿二百五十九人時,再無人敢派出刺客。


    呃……


    刺客不多,探子極多。


    每次遭遇刺殺,常茂都會順藤摸瓜抓異族的探子,並以此為借口清理本地盤根錯節的老舊勢力、古老家族。


    駐紮至今,常茂把肅州裏裏外外清理了六七遍,殺戮超過千人,蒙元瓦剌安排的探子,全部都被常茂拔除。


    現如今肅州城內的探子,都是最近幾年布置的,老探子已經被殺絕。


    瓦剌武林高手不算多,蒙元卻有紅日法王、裏赤媚等擅長刺殺的高手,但無論哪位高手,都不會刺殺常茂。


    裏赤媚腦子很聰明。


    紅日法王腦子很正常。


    他們倆還想要多活四五十年。


    刺殺常茂?


    誰特麽願意去誰就去吧!


    裏赤媚願意給他掏路費。


    紅日法王願意為他誦經超度。


    對於這位威名赫赫的大將,沈在寬做了十足的準備,沈煉從沐英那裏打探到的情報,他認真研讀過三十六次。


    如果世上有一個人,最了解常茂的脾氣、愛好、逆鱗,那肯定是沐英。


    沈在寬現在也很了解。


    書本層麵的了解。


    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


    現在就是用實踐驗證的時刻。


    “來來來,讓我好好看看金科狀元是何等風采,嗯,不錯,很不錯,不愧是狀元郎,遠非凡俗之輩可比。”


    常茂瞪著雞蛋大的眼睛,仔仔細細的端詳沈在寬,表現得非常親熱。


    常茂並非沒有架子,也不是平易近人的性格,但他喜歡有本事的人。


    什麽叫做“有本事的人”?


    任何一個行業做到頂尖,都算是有本事的人,沈在寬是狀元郎,說明他在讀書這方麵,處於最頂尖的水平。


    沈在寬略有些尷尬,麵上卻沒有表露出來,也沒有拽文辭、說禮儀,更沒有順杆向上爬,而是不卑不亢,表現出狀元郎應有的才學、儀態、修養。


    沈煉千叮嚀萬囑咐,表示常茂看似粗豪,實際上心如明鏡,明察秋毫。


    不要在常茂麵前耍心眼。


    該怎麽表現,就怎麽表現。


    無需溜須拍馬,無需亂攀關係,無需太過緊張,更不要耍一些小聰明。


    一切耍心機的手段,都會被常茂的雌雄眼窺破,印象分會被大扣特扣。


    沈在寬很認同沈煉的想法。


    倒不是覺得沈煉說得對,而是他才二十多歲,剛剛高中狀元,正處於最熱血沸騰的年歲,想要充分展露才華,想要建功立業,而不是去溜須拍馬。


    李尋歡也是類似的情況。


    他們處於最雄姿英發的年華。


    既是最青春活力的年歲,同時也是最天真浪漫的年歲,他們風華正茂,書生意氣,他們的理想是為天地立心,為生民立命,為往聖繼絕學,為萬世開太平,絕不是溜須拍馬、阿諛逢迎。


    熱血激昂也好,年輕氣盛也罷,這難道不應該嗎?這有什麽不對嗎?


    不氣盛還叫年輕人麽?


    誰家年輕人比八十老翁更油滑?


    就算是二世為人的沈煉,經曆過信息爆炸的年代,照樣也是年輕氣盛。


    人不中二枉少年!


    沈煉孕育的是獅虎般的熱血。


    沈在寬孕育的則是浩然正氣。


    凜然如神,浩蕩綿長,諸邪退避。


    雖然不能用於拳腳爭鬥,但在很多時候,都能發揮出奇絕的作用。


    比如沈煉與人爭鬥,敵人對沈煉發動精神衝擊,或者迷幻心法,沈在寬隻需嗬斥一聲,誦念經史子集,就能讓對方遭受反噬,為沈煉創造出機會。


    常茂身經百戰,閱人無數,自然看得出沈在寬的性格,對他非常滿意。


    若非沈在寬已經娶妻,常茂怕是要做次月老,為他介紹幾個名門閨秀。


    “你打算從何處入手?”


    寒暄數句,常茂開門見山,詢問沈在寬的計劃,考察他辦事的能力。


    沈在寬道:“龜茲國!”


    “你選擇幫助誰?”


    “龜茲國王,他是正統,他有龐大的關係網,是優秀的跳板,但此事不能操之過急,要以龜茲國王為主。”


    “為何要以龜茲國王為主?”


    “為了表現出咱們的姿態,如果咱們一味強硬,強行插手此事,不僅會讓龜茲國王心中憂慮,還會讓很多處於中立的勢力,倒向蒙元或者瓦剌。”


    沈在寬侃侃而談:“西域之地實在是太過混亂,勢力太過於複雜,誰也不知沙漠最深處,藏著何等隱秘。


    即便實力處於絕對優勢,也不能隨意開啟戰爭,四皇子攻伐西夏,亮出了拳頭,龜茲國就是咱們的甜棗。


    隻要把這顆甜棗送出去,再加上絲綢之路的利益,無論蒙元和瓦剌許下什麽樣的條件,都很難拉攏盟友。


    唯一有些憂慮的,便是某些貪心不足的家夥,可能會坐地起價,假如真的發生這種事,請將軍提供幫助。”


    沈在寬簡略的說了一遍計劃,隨後讓呂四娘拿出一大摞書卷,這些書卷是他擬定的詳細計劃,每種計劃都有備選方案和應急預案,謹慎到了極致。


    就連常茂這等人物,看到沈在寬的計劃,也覺得沈在寬不愧是狀元。


    “我在肅州天天吃沙子,嘴裏都快淡出鳥來了,聽了你的計劃,我倒真的期盼有些人貪心不足,哎呀……”


    常茂伸了個懶腰。


    “這麽多年沒有衝鋒陷陣,也不知道我的武功,有沒有荒廢掉。”


    沈在寬等了幾日,接到了姬冰雁送來的信件,立刻開啟下一步計劃。


    ……


    龜茲營地。


    沈煉、唐竹權、拜雄,三人正在沙丘後麵喝酒,對麵是瀝血殘陽,好似天被砍了一刀,充滿龍虎刀兵之氣。


    拜雄是飛駝族新任族長,自幼在大沙漠中長大,麵目粗豪,言行舉止卻頗為文雅,而且非常懂得節製之道。


    在拜雄管轄的綠洲內部,無論是酒水還是賭錢,亦或是青樓,全部都有嚴格的數量限製,酒每天能喝三斤,賭錢能輸三萬兩,青樓每月能去三次。


    對於往來的商人而言,這自然是不能盡興的,但他們對此非常推崇。


    無論是航海還是絲綢之路,全是腦袋別褲腰帶上賺錢,賺到錢之後,需要極致的刺激,需要去銷金窟放縱。


    銷金窟之所以是銷金窟,就是因為無論帶著多少錢,都能輸個精光。


    拜雄做出這些限製,就是讓往來商人保住部分收益,讓他們不會把做生意的本錢輸光,讓他們能長久消費。


    他的做法雖然有些奇葩,但得到了很多商人的推崇,因為拜雄至少會讓他們留下幾個銅板,迴家能夠交差。


    自製力是很奢侈的能力,尤其是麵對酒色財氣,真的很難維持理智。


    莫說麵對酒色財氣,讓人堅持每天早睡早起,跑步一小時,按照正常的時間吃三餐,葷素搭配,不暴飲暴食,在無監管的情況下,有幾人能做到?


    銷金窟是怎麽賺錢的?


    當然是把自製力徹底打碎,讓人無法維持理智,掏出身上全部的錢。


    拜雄的做法,就是把自製力轉變為他製力,強行讓他們維持住理智。


    沈煉稱讚道:“拜族長高明,這樣做雖然會得罪想徹底放鬆的商人,卻能得到有家室、有責任的商人推崇。


    在這種地方做生意,不讓人去銷金窟放鬆,是絕對不可能的,讓他們有節製的花銷,是一條長久的財路。”


    唐竹權嘟囔道:“三斤酒?那豈不是要淡出鳥來?我肯定受不了。”


    沈煉指了指拜雄腰間寶刀:“拜族長的狂沙刀,能讓你戒掉酒癮。”


    拜雄雙眼微眯:“沈捕頭當真是好見識,竟然一眼就認出狂沙刀。”


    “練刀的師兄弟比較多,對於江湖中流傳的寶刀,多了幾分關注。”


    江湖中最有名的寶刀,自然是百餘年前大俠郭靖鑄造的屠龍寶刀,威力最強的寶刀,則首推龍魂刀、井中月、九歌神刀、圓月彎刀、天魔雙斬……


    拜雄的狂沙刀名氣不算大,威力也不算超絕,但卻最適合黃沙大漠。


    狂沙刀初代主人名叫可達誌,是隋唐年間突厥高手,天賦異稟,曾壓製得到宋缺指點,領悟井中八法的寇仲。


    寇仲、徐子陵這等人物,向來是奇遇連連,機緣無數,大街上閑逛都能得到前輩指點,同年齡幾乎沒有對手。


    可達誌沒有任何奇遇,隻有黃沙大漠和狂沙刀,卻能夠稍勝寇仲,足見其天賦是何等驚人,心性是何等堅毅。


    武林史話中,對於可達誌的記載並不算多,狂沙刀也已經散失數百年。


    就連沈煉也沒想到,拜雄竟然有這等機緣,轉念一想,飛駝族是在隋唐年間創立,或許某位創始長老是可達誌的傳人,甚至可能是可達誌本人。


    這種事情,誰能說得準呢?


    “拜族長,我聽說飛駝族流傳的五絕追魂殺秘籍,可以用金錢購買?”


    “沈捕頭想買?”


    “我隻是有些好奇,這種最為頂尖的絕世秘籍,應該細心收藏,讓族內高手鑽研推衍,怎麽能夠售賣呢?”


    “這是族內流傳的規矩,據說是為了防止後人不思進取。”


    拜雄沒有做出太多解釋,唐竹權略有些好奇的問道:“售賣秘籍能得到無數珍寶,相當於有一座金山,躺在金山上吃飯即可,哪裏用得著努力?”


    “當然需要,人家買秘籍,是因為我們的秘籍厲害,如果不思進取,被購買秘籍的超過,我們還有臉麽?”


    拜雄隨口胡編了一個理由。


    這個理由不能說是錯誤的,卻也絕對不是飛駝族長老的本意。


    或許當年定下這條規矩的長老,隻不過是隨口一說,甚至可能就是因為族內缺錢,不得不把秘籍分卷售賣。


    由於間隔的年代實在是太遠,記載實在是太少,飛駝族族裔,下意識覺得創始長老是前輩高人,會為他們胡亂定下的規矩,找尋“合理”的借口。


    唐竹權喝了一大口酒,彈了彈戰遍天下的食指,笑道:“拜雄,你們族內練指法的高手,能勝得過我麽?”


    拜雄非常認真的說道:“他們肯定贏不過你,因為賣給你的那一卷,原本是擒拿手,令尊結合槍法精要,把擒拿手化為指法,與原版大不相同。”


    唐竹權聞言認真的說道:“你千萬別把秘籍賣給沈煉,這家夥能研究出什麽東西,天王老子也不知道!”


    沈煉:( ̄w ̄;)


    你說話能不能稍微客氣點?


    我隻是喜歡發散思維罷了。


    我研究出來的武功絕技,雖然和原版大不相同,但非常的實用啊!


    拜雄被唐竹權的話引出了興趣。


    飛駝族傳承數百年,五絕追魂殺被曆代長老修改完善,不敢說無雙無對,卻也是絕頂秘籍,就算沈煉有通天徹地的超卓悟性,難道還能翻了天去?


    “沈捕頭,五絕追魂殺秘籍,我們隻售賣前四卷,每人限購一卷。”


    “你這限購沒什麽用,比如我買了一卷,然後讓我大師兄買一卷,二師兄買一卷,三師姐買一卷,加起來就湊夠了四卷,至於那卷不售賣的……”


    “那卷秘籍如何?”


    “你聽說過盜帥楚留香嗎?”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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