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亦可見,在那種通訊、交通遠不如現代,以及天然的不可抗力,隨時可以破壞預定計劃,為人帶來厄運的環境中,如果沒有足夠的應變能力。是無法出門經商的。刁間就有這樣的本事,能識人,能用人,而且能夠教人。所以他派出去經商的奴仆,都能獲得極大的成功,不僅獲利,而且得名。《史記·貨殖列傳》說他的奴仆,“連車騎,交守相”。請想想,這份煊赫!


    “守”者太守,為一郡之長;“相”,諸侯的屬官,掌理民政,亦可以說是地方官。這些達官貴人,居然與奴仆身分的商人一起高車駿馬,連翩同行,不能不說是異常的現象。而此現象,正為漢朝商業發展過程中的一大特色。


    這個異常現象的造成,可分兩方麵來看,一方麵是以奴仆的身分如何高攀得上貴人?一方麵是守相為何要折節下交。就前者來說,漢初大亂初定,朝野上下,所全力以赴的目標,即是“治生”,過分追求物質的結果,產生一個觀念上的偏差:


    能賺錢就好!而社會上的階級又與政治上的階級不同。政治上的階級是:官吏、庶民——庶民又有等次,但都為自由人、奴婢。社會上的階級是富翁、中人、貧民。


    因此漢高祖雖有詔令,商人不得衣絲乘車,並且有種種歧視商人的法令,而商人隻要有了錢,除卻造反,其他可以為所欲為。因此,刁間的僮仆,手握巨貲而又手腕靈活,則結交守相,非不可能。


    至於守相的折節下交,固不免看在錢的份上,心存勢利,但大部分是要借重大商人的財力,解決公家的經濟問題。


    那時的地方政府,不比現在,有歲入歲出的預算,更談不到嚴格的財政收支係統。尤其在漢武帝以前,對於地方財政,采取放任政策。不過放任不是放縱,橫征暴斂,或者從事不急之務,加重人民的負擔是不行的。所以這個放任政策,實際是不管主義。不管地方官的困難,有問題自己去解決,不用想跟中央要錢。


    如果地方富庶,當然可以自給自足,無奈大亂之餘,小民糊口尚且不易,何來餘財,以奉公家?因而地方上便發生了兩個財政上的問題,第一,是政費不足,無力建設。第二,是王侯的用度不足。


    王的封邑大,問題比較小。侯的封邑通常為千戶,說得明白些,就是指定一千戶人家,繳納相當的稅賦,以供侯的用度,故稱為“衣租食稅”。通常每一戶每年繳稅二百錢,一千戶共得二十萬,也就是二十斤黃金。除去平時衣食車馬之費,定期赴京朝覲天子,一切貢物、旅費、交際應酬的費用,也包括在裏麵,境況並不如何寬裕。如以年收甘萬錢為目標,則以《史記·貨殖列傳》的計算,就畜牧業而言,能牧馬五十匹,或養牛一百六十七頭,或養羊、養豬二百五十條,有一於此,即可年收此數,在經濟上的地位,與千戶侯相當,而其支出,不如千戶侯之多,所以生活可以過得很優俗。


    侯的收入少,支出大,甚或二十萬錢的收入亦不足,這樣,為他管事的“相”,就必須設法去找額外的錢來彌補。或者青黃不接,周轉不靈,也必須先借一筆錢來過關。這些難題,唯有手頭握有大量現金的貿易商,能為他解決。相的折節下交商賈,原因在此。他所要問的,是有錢沒有錢,肯借不肯借?不是什麽奴仆不奴仆!


    郡守的情形,稍有不同。他們的必須聯絡大商人,是想經由貿易的方式,解決一時的困難,促成經濟的發展。這情況,就像現代華爾街的大亨,為開發中國家奉為上賓是一樣的道理。


    問題在這裏:那些奴仆,受命從事貿易、將本求利,盈虧都屬於主人,何以有這樣大的權限,能動用主人的資本,從事政治性的商業投資?萬一吃了倒帳,或者資金擱淺,遭致巨大損失,那怎麽辦?其次,舛黠的奴仆,因為結交了達官貴人,有了強硬的背景,背叛主人,拿他無計可施,那又怎麽辦?


    這就是刁間魄力過人的地方。這些因素都在他估計之中。由政治性而遭致損失,不足為慮,因為可以由政治性而從他處取得補償。舛黠奴背叛,亦不足為慮,他自有駕馭他們的手腕。不但如此,他還有這樣一個看法,愈是能結交貴人的,愈見得其人有才能,因而“愈益任之”。此是刁間獨具巨眼的鑒別人才的方法。


    識人還要能用人。一般地來說,用奴仆來從事農、工、商業,最要緊的一點是“同苦樂”。勤儉是治生起家的根本,所以要“薄飲食,忍嗜欲,節衣服”。但這些如果隻是對奴仆的要求,而主人像卓王孫那樣享用豪侈,則奴仆離心,事業決不會成功。當然,在生活刻苦以外,應有相當的工資作為酬報,是即所謂“同苦樂”


    的樂,才能維持相當的工作情緒和效力。


    能做到這樣,已經很不錯了。刁間卻還有更開明的做法,他允許奴仆自己經商,隻要完成了主人交付的任務,行有餘力,盡可以用自己所積蓄的資本,買進賣出,刁間不加過問。不僅不加過問,甚至予以財力上的支援。這就像陶朱公“三致千金”


    而分散給他的親友一樣,造成許多外圍的子公司,聲勢越發壯大,唿應越發靈活,而且休戚相關,一榮皆榮,一枯皆枯,則要背叛刁間,不但他自己劃不來,別的奴仆也不允許他這樣做,合力約束製裁,所以不足為刁間之患。


    這是刁間超越當時所有的商業理論,獨樹一幟的成就。此外他還有許多長處,尤其是對於白圭的理論,研究得非常透徹。白圭理論的精義在“觀時變”。時者天時,而刁間的“時”,亦包括人事。說得明白些,在掌握自然因素對於生產及貿易的影響以外,還要顧慮到政治因素所導致的生產和貿易環境的變化。


    先說天時。白圭的看法,出於計然,認為年歲豐歉是有周期性的。他是中國農村中“賣青”這一製度的發明者。由於他手裏掌握了大批物資,便足以控製農村中的經濟生活,如果年成好,穀麥豐收,則家家要添衣著,修房屋,於是他以絲和漆來交換穀物,當然穀物的價格是低廉的。倘若年成不好,民以食為天,正好打開積穀倉,以高價來交換棉花、土布等物資。在青黃不接之際,他又辦理私人的農貸,約定某項農作物收獲後清償。總而言之一句話,變的是“以少換多”的魔術。但是他也有風險,譬如穀物連年豐收,一方麵價錢越壓越低;一方麵陳穀會腐爛變質,這樣就要造成雙重的損失了。


    至於政治的因素,不是指政策的變更,而是指發生叛亂的戰事而言。那時有一項“戰爭財”好發,即是貸款收息。


    最明顯的例子是吳楚七國之亂,也正是刁間的那個時代。景帝三年,吳王劉濞自廣陵即今揚州起兵,勾結山東及楚地請王謀反,聲勢浩大,尤其震驚天下的是,吳王所出的賞格:能斬捕朝廷大將的,賜金五千斤,斬一個裨將亦賜金二千斤。他寫信通知一起反叛的諸王說:“我的錢,存在天下各處,隨時隨地可以動用,不一定要從吳國來取。你們要用錢,僅管用。有應該照上列賞格賞賜的,請通知我,我立刻派專人送去。”口氣之大,空前絕後,而決非妄言欺人。


    在以前曾談過,漢初分封諸國,最富的是吳國。因為有“即山鑄錢,煮海為鹽”


    的大利,吳國的老百姓像現代的科威特那樣,是不須繳納任何賦稅的。吳王劉濞,以四十年的經營蓄積,財富不知其數。由於吳國錢遍天下,吳國的鹽亦行銷天下,等於任何地方都有他的銀行及鹽號,所以說:“寡人金錢在天下者,往往而有之。”


    相反地,景帝承文帝之政,輕徭薄賦,國庫不裕。如果說打仗就是打錢,則勝負之數,未曾接戰,就可判定。


    也就因為財力不足,景帝當時雖派太尉周亞夫,率領三十六將軍出關討伐,但意存妥協,所以采納袁盎的獻議,希望七國罷兵。七國同叛的起因,是晁錯建議景帝削諸侯的封地,所以出兵的借口,亦為“誅賊臣晁錯。”袁盎與晁錯是死對頭,當景帝因竇嬰的提議,召見曾為“吳相”的袁盎問計時,袁盎正好借刀殺人。他密陳禦前:“獨斬晁錯,發使赦吳楚七國,複其削地,則兵可無血刃而俱罷。”景帝原是極信任晁錯的,但考慮久之,終於說了句“吾不愛一人以謝天下”,要向晁錯“借人頭”了。


    晁錯作了“政策性的犧牲”,而袁盎的計策,並未生效。於是周亞夫的軍事行動才正式開始。當時從軍的三十六將軍,多為列侯,他們的封邑多在關東。為了保護自己的利益,很願意出力打這一仗。但有一層困難,領軍從征,要自備糧襪軍火,從何而得?當時通行的辦法是借債。漢初的利息,即所謂“子錢”,多寡並無明文規定,隻要當事人雙方同意,訂立契約,即有法律上的效力。列侯願付的利息,亦是空前絕後的,借一還十。不過有一個條件,要吳楚七國之亂平伏,才能還清本息。


    因為羊毛出在羊身上,這筆軍費是正當開支,等收複失地後、可以向老百姓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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