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隻不過是想殺一個丈夫看看。


    趙美華未嫁前,鄰居親友已無不讚她賢良淑德。


    “現在社會裏,哪還有這樣賢淑的女子啦,料理家頭細務。處理公司業務,都井井有條,頭頭是道。”麥太時常當美華麵前跟趙者太說,“又漂亮、又本事、又賢慧,要是我的阿特能娶到這樣的媳婦,真是幾生修來的福氣。”麥太總是這樣一廂情願、滿心歡喜的說。


    像我這樣一個女子,連大聲說話也不敢,又怎會有殺人的一天呢?——趙美華也是這樣想,而且想來想去都想不透,想不明白。


    讚她賢良、勤奮的人,當然不止麥太一個,隻要有人來到她的家,看她總是像工蜂一般忙個不停,抹地板、擦廚具、刷馬桶,到半夜還漾漆,掃地連鄰家的門前一並打掃,都難免一致翹起姆指讚好。隻要到過她做事的公司的人,就總會看見她忙得像隻工蟻一樣,打字,聽電話、收拾文件,連同事們棄在地上的廢紙垃圾,她也一並清理幹淨一一那原本是公司裏“後生”的工作,就必定會說一聲:難得!


    “出得廳堂”是她的容姿和辦事能力;”入得廚房”是她做家務的本領和溫良嫡靜的品德。她雖然不是很聰明、學曆很高,但已足令人傾心醉心。


    ——像我這樣一個女子,又怎會殺人呢?而且殺的還是自己的丈夫!


    趙美華不但不明白,而且還不敢置信。


    直至她做著這件事的時候才知道e有些事,要發生便發生了,根本不需要明不明白,合不合理、可不可能的。


    讚她將來必是賢妻良母的,當然不隻麥太而已,但麥太確是讚她最多的,這個鄰居婦人,一得空就上趙者太那兒打麻將、閑嗑牙,見到趙美華就吱開了牙。笑開了眼、樂開了心。


    “要是我家阿特有這樣的福氣就好了!”麥太總是在人前人後的說,“我那阿特眼角可高,總算也讀書出了身、熬出了頭,但就是交不到像華女那麽美麗賢慧的女孩子。”


    這樣說著,說多了,趙美華難免也對那個阿特好奇起來,記在心裏。


    有一次,麥太把她的兒子帶了上來,高高瘦瘦、眉濃銥。眼深深的,氣質多幹好看,一副鬱勃難舒的樣子。趙美華見了肌起先心裏忽的一跳,後來知道他就是那個“阿特”,臉也紅了。


    麥太和趙老太笑眯眯的互覷著,也偷明著他們的廝見。趙美華一時心都亂了。那男子一見她就指著她說:“哈!你會臉紅的!”


    好像他所認識的女子都不會臉紅似的,又好像是會臉紅的就是稀有動物一般。


    趙美華不理他,走開了。


    不一會,阿特蹈到廚房,看她收拾東西。


    這一次,美華不僅心亂,連手也亂了。她把米放到水裏,飯卻倒進了洗衣粉,一盤偎四季豆卻錯下了醋。阿特笑道:“看來,你的家務做的不似媽說的好。”


    趙美華紅著臉說,“我不喜歡有人在看著我做事。”


    “你怕?”


    趙美華不睬他。


    “你有一樣卻比我聽傳言中更好的,”他悄沒聲息的突然到了趙美華後麵,竟還用手拍了拍她的臀部,“你好靚。美得前所未見。早知道,我一早就來見你了。”


    趙美華的感覺幾乎就像跌進火爐裏燃燒著,耳畔盡是火焰醒醒恐恐的燒響。


    “還有一樣,你還不夠賢淑,”他笑了笑,牙齒在幽黯的廚房裏發光,“就是你看來很痘瘠。”


    “不過,你瘟瘠起來的時候,美得出神入化,”阿特邊說邊笑,奇怪的是他連笑的時候都很憂鬱,“比開心的時候還要漂亮。”


    從此,趙美華便常常在鏡子前尋索自己嗔惱時那美豔的痕跡。


    此後,阿特也借頭借路,總之是找藉口溜進趙家來。趙美華原先怕見阿特,因為他不僅風言風語,還動手。


    有一次,她把他拒絕得太厲害,他好久都不再上來。


    那次她彎腰下去收拾一些紙屑。她從來見不得任何物件亂放,她認為任何事物都有它存身的地方,那怕是一粒微小的塵埃。


    她剛彎身下去掃拾,忽然之間,臂部碰到一個人的前身。


    那是阿特。


    阿特還惡意的挺一挺身。


    美華畢竟是個時代女性,而且年紀也不小了,那種異樣的軟和硬,便她頓生起被羞辱的感覺。


    她忿紅了臉。


    阿特不懷好意的笑著。


    “你還收拾什麽!其實,你最該收拾的是我……”阿恃阻止她繼續工作,“你看,我這兒想你也想得成負累了,你還不替我收拾收拾……”他的聲音越說越軟、越說越沉,幾乎要嗬到美華的耳裏去了。


    美華羞憤的推開他,十分用力,還幾乎把他趕出門口去。


    太過份了!沒有人能阻止我收拾東西的。美華想。任何事物都有它的本位,好的就該保留下來,壞的就應要剔除。


    這是美華的原則。


    她隻有這個原則。


    不過阿特的挑引,實在令她臉紅耳鳴、心跳加速,她把阿特推到門口時,他還說:“你痘起來真美!”


    在阿特不再上門的那一大段日子裏,美華每聽門鈴響,都以為是他來了,結果來的不是他。她恨他說話下流、舉止下流,但常想到他,而想到他又不能不想到他那下流的語言、下流的舉止。


    有一次,門鈴響了,美華跳著去開門。她有頹感是阿特來了。結果原來是看煤氣表的。


    畢竟,阿特已好久沒來了。


    下午,趙老大要去麥太那兒打牙祭,趙美華也跟去了,見到阿特,攝三五紅男綠女在家,有說有笑,在沙發上看錄影帶,美華這才省起,今天是周末。


    麥太見了她,笑得見牙不見眼。阿特卻限那幾名對髦男女調笑著,不大理睬她。俟麥太和趙媽媽開始作方城之戰時,那幹男女都在廳中嗚嘩鬼叫的喧鬧著。美華覺得沒意思,便走入廚房來,隻見廚具。食品都東一包、西一堆。她忍不住又要一一收拾起來。


    忽然,一隻大子,按在她還沾著肥皂泡沫的手背上。


    她吃了一驚。


    果然是阿特。


    每一個動作都那麽下流,除他之外沒有別的人了。


    阿特嘻皮笑臉時還帶著濃濃的沉鬱,說話時氣已嗬到她有一了點兒歪斜但十分秀氣的鼻梁上:“你,好久沒見了,又美了些。”


    美華被他逼到冰箱前,後麵一頂,便沒退路了。


    她低著嗓子叱道:“討厭,走開!…


    阿特臉不改色,憂鬱如故,也溫存如故。他高過她至少兩個頭,她的鼻子隻及他的胸膛,她在他胸前聽到自己的心跳。


    “你不喜歡我嗎?嗯?”


    “下流,我憎死你!”


    “什麽下流!”阿特笑開了。這迴是真真正正的笑開了。“現在這不叫下流,而叫風流。自從那位大亨說過人可以風流不可以下流的話之後,人人都把自己的下流當成風流了,嘻,我可也不例外。”


    美華想把他撐開,可是自廳中傳來一陣哄笑聲,原來是趙老太吃了盤詐糊。一下子,美華被廳外的喧囂聲、吵雜聲弄得渾沒了主意入阿特就藉此摟著她人心入肺的親吻了一番。


    然後他發出馬一般的嘶叫聲,待美華意識清醒時才知那是笑聲,她乍時間還以為是一匹馬在嘶嗚。然後她才發現自己胸襟的兩顆鈕扣已被解開。


    她再行出廳來的時候,手指絞得就像在擰幹濕布一樣……不過除了阿特,嘴角掛了一個會心而且躊躇滿誌的微笑之外,誰也沒有特別注意她的表情和他倆的事情。


    之後,她在一次機緣巧合裏,隨緣即興的去看了個相。相師說她:“命宮、夫妻、子女宮都惡曙群集,羊陀交進,雖然福德宮有吉星飛入,但命盤四化卻甚不吉,理應遲婚,否則也要身人風月場所追情逐色,否則……”


    她當然不信。凡是相師說到好時,一陣心喜就平平靜靜的過去了,但凡說到壞處,就少不免耿耿。”是以她追問下去,相士問:


    “令尊大人還健在麽?”


    她父親早已過世了。


    “你有沒有兄長?”


    她隻有弟弟,沒有哥哥。


    “這就是了,”相士肯定地道,“不妨聽說一句,你要是不知趨吉避兇,任性使意,殺夫逐婿,不算奇事……當然,這並不是說你一定會去殺掉你的丈夫,而是對你先生有著極大的刑克,一個搞不好,老公殺了,一個又一個,不算希奇!”


    “若要化解,應在我這裏先作福祈願,求飛星趨吉、轉運避兇,隻要付上些許香油,我自會在神前替你作法。”


    加上後麵幾句,不但美華不相信,她家人親友不信,隻怕連相士自己,也說得沒了信心了。


    ——說到頭來,還不過是為了錢,那還有什麽靈驗可言,隻不過是為了騙財而已!美華那麽溫馴,給蜂螫著了也不叫一一聲,怎會“殺夫”呢!在場的朋友都覺得好笑。


    我怎會殺人——而且還是殺夫呢!美華自己也啼笑皆非。


    不過,阿特對她那下流樣兒,她又拒絕不得的時候,還真是


    阿特趁家裏沒人的時候,還向她求愛。


    求愛,而不是求婚。


    那天下午,她穿著一向難得一穿的低胸衣,她穿低胸衣的羞澀還大於不穿衣服。這件衣服正是他送她的。的確,這件衣服物有所值,帶給他不少方便。


    當阿特的唇舌可以不必透過語言而是直接挑逗美華胸前的蓓蕾上之時,美華已不能唿息。


    隻有喘息。


    “不要這樣子。”


    “這樣子有什麽關係?”


    “愛我,就不要害我。”


    “我是在愛你,不是在害你。”


    “你……真的愛我嗎?”


    “我如果不愛你的話,又為何想要跟你做愛!”當男人急於向她索求時,她問了對方愚蠢的問題,他便不耐煩的給了她這無聊的答案。


    從此,她就是他的了。


    至少她心裏是這樣想的。


    事後阿特點根煙就走了。


    之後,他又是好一段長長的日子沒來


    美華隻好上門去找他。


    阿特對美華的熱情,就是他一向對女人的熱情。美華有點接受不了他那接近變態的熱情,她一向整整潔潔、幹幹淨淨,對於情欲的歡狂也逐漸上癮,初嚐了一個少女羞澀擔驚到婉轉承歡的滋味,但仍無法忍受阿特竟屢要在她耳裏、嘴裏射精的行為。


    跟他在一起,她抹不去那種汙穢的感覺。她迴家後,更用力、徹底的洗刷自己,但好像永遠洗不幹淨的樣子,她隻好越來越勤快的收拾的東西;見到蟑螂,用噴霧噴殺之,看到螞蟻,用蟻粉毒殺之;遇到壁虎,用竹竿棚殺之。她無緣無故的也會在廚房與一隻貓對峙長久。


    她陶醉在她的收拾中。


    阿特似並無意要結婚。


    她跟他提出來過。


    “我們還未玩夠。”阿特不在意的說,“這樣就結婚,是不是太浪費青春一些麽!”


    “等你玩夠了,”這在趙美華聽來猶如晴天霹靂,“你還會跟我結婚?”


    阿特沒有迴答。以後他就較少來找美華。


    直到美華肚子漸漸大了,瞞不住了,事情讓趙老太大知道了,上去興問罪之師。麥大卻似拾到寶似的,拿定主意,硬要阿特和美華成婚。


    這倉促成婚看來隱含了幾許不情願與不歡快,但這個婚仍是結成了。


    那晚,阿特喝到醉醇醇,迴到“新房”裏對美華第一句就是:“好啦,你現在開心啦,可以名正言順的纏著我了。”


    說完了就吐,折騰了大半夜,要美華收拾到天亮。


    那時美華就真想殺了他。


    這夫妻生活約莫過了一年。


    這短短一年間,他對她的愛從發燒到退燒可以說得上是痊愈神速。


    對他而言,趙美華的賢慧完全不能吸引他;他唯一感興趣的,就是性趣。


    當這肉體對他而言已不再新鮮、不再感興趣之時,他對她就像是為他收拾垃圾的器具—


    —通常,垃圾箱也有著這種功能。


    開始的時候,麥太即是美華的婆婆,是完全站在美華這邊,跟她是同一陣線的。


    麥太知道一切都是自己的兒子不對,娶到如花美眷,還要怎地:可是久了之後,麥太也開始埋怨起美華來了:埋怨她扣不住阿特的心,埋怨她日漸把家裏的事全一的包辦,輪不到她這個正式的一家之主來插手,使她感覺到自己是個多餘而又毫無用處的老人。


    麥太也日漸受不了美華那收拾東西的“怪痹”。自從美華懷孕,不再上班之後,她更是什麽東西都收拾。有一次,一隻豢養在家的了哥在床褥上下了一小點糞便,她跪下來,哭了半小時,然後便開始洗,從忱套,枕頭,到床褥、床單、棉被、毛毯,都要洗個幹淨,連床板也要拆開來消毒。十天之內,徹徹底底的清洗消毒了三次。家裏無有一物不沾有消毒水的氣味。連家裏的原子筆也帶著這種氣味。也許就是因為這種味道太濃了,小花貓從此一去不迴,離家出走了。


    麥太也忍受不住這種她原先讚口不絕最為稱羨的“收拾”東西之瘤。


    不幸,美華小產了。


    阿特早出晚歸,一天深夜迴來的時候,才知道美華是地板上打蠟,不小心摔下樓梯去了。


    “人住院,小孩沒了。”麥太這樣地告訴她的兒子。


    “也好。”阿特臉無表情的說。


    說完了這句話,他解下了他的領帶,上床睡覺,並沒意思要去醫院探看那位他認為使他提早結束了歡樂青春的劊子手。


    夫妻生活在她從醫院迴來後照常進行,他的鬱鬱不得誌已成了一種例行公事,也成了他的招牌。而她繼續她的好潔和喜歡收拾東西。他再也不認為她的痘瘠是一種美麗。


    她從阿特晚間迴來襯衫的汙跡中(有時是巧克力。有時是咖啡、有時是唇膏的痕印,有時什麽也沒有,隻有變換如四季的香水味),知道他說的公司開會都是騙她的。他是剛從另外一個女人那兒迴來。


    她可以從不同的香水味和不同的汙跡中分辨,他去找過什麽女人。有時候衣褲上粘了些膠狀的東西,她用清水浸著,用指甲去刮掉它,她認為那是精液。


    有時,她去阿特做事的公司裏,或從她丈夫的來訪的女客中,細心而耐心地辨認著對方的唇膏顏色、香水味道、或指甲油的氣味色澤,以致很多人都向阿特反映:“你太太美是美了,但看人的神情太可怕。”


    “別理她,”阿特笑笑說,“她快發神經了。你沒看到她痘瘠的表情嗎!


    “她有神經病?”


    聽的人都很詫異,“她會打人、殺人?”


    “她會打人、殺人倒還好。我等她神經病她也把自己等神經了。”阿特無奈他說,“隻要她發瘋了,便把她送神經病院,而我……嘿嘿,就可以迴複自由身、甩難咯!”他誇張他說。


    偏是這番說,也讓美華聽到了。


    所以她越來越忙著收拾東西。


    她總是覺得有了兩個重要的事物沒收拾好。


    隻要這一兩樣東西沒收拾好,她就覺得好像一切東西都未收拾似的。


    他希望我發神經。趙美華想。我才不會發神經。


    她想起自己問過他的傻話:你愛不愛我。也想起他迴答她那等於沒有迴答的話:如果我不愛你,為什麽要跟你做愛?


    她更想起那相師跟她說過的話。


    她是一個克夫的女子。隻有她殺掉丈夫,沒有丈夫能殺掉她的。


    如果她能把他像垃圾一般無聲無息的收拾掉的話,她就是成功順利地克了夫了。


    如果她在“收拾”他的過程裏和事件後,給人識破、發現,那麽,她就隻好成為一個神經病人,以此為殺人的理


    由,未必判刑,但要呆在神經病院裏。這說不定會給阿特一一個充分的理由,跟她離婚。


    要是這樣,就不是她克夫,而是丈夫克了她。究竟是誰克誰呢,她想知道,她要知道。


    她開始考慮如何“收拾”掉一個人。


    她收拾過任何事物,但畢竟並沒有把一個人“收拾掉”的經驗。


    她考慮要不要把婆婆也收拾悼。


    她很快的就否決了這個意念。


    因為婆婆待她一向還算不錯


    她的婆婆——麥太——時常出去打麻將,要單獨“收拾”阿特,並非難事。


    她可以先在食物下些安眠藥,然後利用煤氣,甚至縱火,燒得一幹二淨,讓那個肮髒的人屍骨無存。


    總之,如果一個妻子要謀殺丈夫,就像一個丈夫要謀殺大太一樣,防不勝防,有的是機會。


    她知道自己決要瘋了。可是她不能瘋。一瘋,阿特就會跟她離婚。


    她不要離婚。他不是說我瘟瘠的樣子很好看嗎?我瘋的樣子也一定會很靚的。


    她決定要先殺這個丈夫看看。


    (〈七殺〉之〈收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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