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望從地上爬起來,看著雪兔子迴不過神。雷克思已經預備好名片,挑了張最幹淨的,上前殷勤地遞給黑衣男:


    “兄弟,救命之恩啊!大恩不言謝,我叫雷克思,是雷克薩斯啊呸雷氏克思偵探所的私家偵探,以後有什麽事盡管吩咐一聲!”


    雷克思表麵說得順溜,但是瞧著對方還是有點緊張,這“雪兔子”的個子和一米八七的他差不多高,得有多眼瘸才能叫人家“兔子”啊?不過接著他又覺得似乎有點道理,雪兔子的眼睛好像有點紅紅的,當然不是哭紅的,而是瞳孔裏帶著一抹紅光,再配上那一頭如雪的微卷發,小的時候估計百分百能叫“雪兔子”。


    而寧望的內心幾乎是崩潰的,一是因為雪兔子居然根本不是兔子,不僅如此,他很可能和盜風阿妙他們是一路人!二是因為自己原本打算幫雪兔子救迴賴雪兒,卻搞砸了,還反被雪兔子所救……不管是一還是二,都糟糕透了。


    雪兔子就應該是每天下午四點出現在中央公園櫻花樹下的雪兔子啊……


    雷克思按捺不住好奇地打量起雪兔子掛在腰間的武器:“我還是頭一次見到這種武器呢,這是什麽材質做的呀?”


    對方沒迴答,轉身就走。


    那反應讓兩人都有點心碎,不過雷克思很快就看開了:“哎,天下高手都是這樣,習慣了就好了。”


    兩人隻好努力習慣高手的沉默,跟在悶頭直走的雪兔子身後。


    臨走前寧望還是決定撿起那隻突擊步|槍,雖然彈匣裏已經沒幾發子彈了,但是沒準以後還能補充。他數了數剩餘的子彈數,正要把槍挎上,槍口忽然被抓住。


    寧望抬頭,看見冷冷地握住槍口的雪兔子,突擊步|槍被對方一把扯過去,扔掉了。


    雪兔子扯槍的時候寧望根本沒敢用力,直接就放手了,眼瞅著好端端一把槍被棄在滲人的屍堆裏,大刺蝟的玻璃心碎了一地,好兇……他覺得自己好像碰見了一隻搶食的大兔子,隻能趕緊鬆開爪子“好啦給你都給你”……


    然後一把短刀冷不丁遞到他眼前。


    寧望詫異地看著給他刀的雪兔子,納悶地接過來,從刀套中拔出刀。這是一把銀光熠熠的獵刀,上下開刃,上刃靠近刀把的位置有一排鋸齒,下有彎口,然而最特別的,無疑是刀刃表麵反射的那抹銀光——刀鋒處竟然淬過銀。


    他也不知道自己怎麽就這麽自信得出這個結論,但當手指掠過刀鋒,刹那間皮膚上烙下的戰栗感讓他確信這就是銀。而雪兔子的意思很顯然是讓他用這把刀,他立刻點頭:“謝謝!”想了想又紅著臉補充,“我叫寧——”


    雪兔子轉身走了。


    寧望揣好刀,灰溜溜地跟上。


    這時候那兩匹金剛狼也早已自燃透了,散發出一股難聞的惡臭,現在他們手上有了汽燈,寧望趕緊示意雷克思查看那把□□。他想知道自己的猜想是否正確。


    雷克思退出彈匣,寧望把汽燈提過去,雷偵探審視掂量著那幾枚銀光閃閃分量不輕的子彈:“這肯定不是銅彈鉛彈,比銅手感還重,我看著像是……銀?”


    寧望忙拿出雪兔子給他的那把刀,兩人一比對,刀刃的部分和子彈不管怎麽看都是同一材質。


    “真的假的?”雷克思皺起眉頭,“怎麽會有人用銀做武器啊,錢多燒腦了吧!”


    寧望不這麽覺得,盜風的沙漠|之鷹,阿妙的複合弓箭,雪兔子給他的這把獵刀,應該都是銀製不假(至於雪兔子的黑色長刀/鞭,目前還不清楚是怎麽迴事),那些自燃的人和野獸,被普通武器所傷,傷口就能不斷愈合,唯有在接觸到這些銀製武器時才會發生自燃,但是這顯然無法用任何一種科學理論加以解釋,但如果這些武器上鍍的當真是銀這種貴金屬的話,他倒是聽說過一個傳說,將將好能將他今次經曆的所有怪事對號入座。不過這傳說太過荒謬,他自己都無法說服自己。


    雷克思察覺到刺蝟頭青年異樣的表情,催促:“喂,你是不是想到了什麽?”


    寧望覺得太扯了:“沒。”


    雷克思抓狂:“想到什麽就說啊,你是要急死我啊!”


    寧望這才沉吟半晌:“……你信這個世界上有吸血鬼嗎?”


    雷克思愣了一會兒,撓撓後腦:“我不知道。這喪屍如今我見到了,倒也信了,吸血鬼我還沒看見,你說那些人是吸血鬼吧,也沒見他們長著獠牙吸我們血啊?”


    寧望心想也是,都沒吸血叫什麽吸血鬼?心中不由放鬆了幾分。


    “喂,快點,”雷克思推推他示意他快走,還朝前麵努努嘴,“雪兄等得不耐煩了……”


    寧望提著汽燈往前一看,雪兔子就停在他們前麵十來米的地方,他把燈光照過去時剛好看見雪兔子低頭朝手心哈了口氣。


    ……是真怕冷啊。寧望心想,難怪大春天了還穿著高領毛衣和大衣,現在在這地下,估計都快冷得受不住了吧。


    雪兔子看他們跟上來了,放下哈氣的手,又掉頭在前方領路,一直保持著十來米的距離。


    寧望看雪兔子漸漸聳起肩膀,還不時把毛衣的高領往上提,領子都包住整個下巴了還不夠,恨不得把腦袋全包住。他實在看不下去了,將手裏的汽燈塞給雷克思:“幫我提下!”說著脫了衛衣追上前。


    雷克思傻眼地看著大刺蝟把衣服慷慨地遞給轉過身來的黑衣美男,頓時有種傻小子在女生寢室樓下舉著花的即視感——雖然論身高雪兔子隻比寧望高出五六公分,但是論氣場那是足足比大刺蝟高出十層樓啊……


    “冷的話穿上這個吧。”刺蝟頭青年熱心地說。


    雪兔子下半張臉都藏在黑色毛衣的高領裏,隻露出一雙冷冷清清、透著紅光的眼睛,像一隻高度警惕的兔子,趴在草垛裏盯著他。


    寧望胸口咚咚咚直敲鼓,心裏有隻刺蝟傷春悲秋地扯著花瓣——他送給我刀,就表示不討厭我吧?可他一句話都不跟我說,是不喜歡我吧?循環往複。


    雪兔子掃了他手裏的衛衣一眼,沒接,轉身走了。


    雷克思走上來,同情地拍拍寧望的肩:“想開點,人家可能很直。”


    大刺蝟什麽也沒說,一隻手提著衣服,一隻手接過汽燈,不動聲色地加快了腳步跟在雪兔子身後,悄無聲息拉近了兩人的距離。


    現在沒有十米,隻有兩三米了。然後把那隻汽燈提高了幾分,橙黃色的燈光映照在雪兔子穿黑毛衣的背心上,看上去似乎很暖和。


    寧望手裏還提著那件脫下來的“我吃飯,你洗碗”的衛衣,既然是給雪兔子穿的,他就不打算再穿迴去了。雷克思說得對,雪兔子可能很直,但是如果偷偷地喜歡,應該不是罪大惡極的事吧。


    不知這樣走了多久,漆黑的甬道終於走到了頭,大把的光亮湧來,卻不是自然光。


    雪兔子停在光亮的出口處。


    寧望也停下腳步,他們抵達的是一間四四方方的石室,這大概是迄今他們見過最像樣的一間地下室了,四周燈光充足,地板上鋪著大塊的石板,正對麵是一扇高大的雕花雙扉石門,而石室左右兩邊則各有一條甬道,應該和他們現在穿出來的通道規格差不多。


    詭異的是,這石室正中央背對著他們站著一個人。


    更詭異的是,那人腳邊的地上,圍成一圈整整齊齊擺放著十八個……雷克思虛起眼,赫然看清,不由罵了聲“靠”,那是十八隻焦黑的頭顱!


    你妹,哪個變態王八蛋把這些人頭切下來一顆顆碼在這裏的?雷偵探心頭一陣反胃,結結實實幹嘔了一聲。


    “怎麽了?看見自己的傑作不是應該感覺很親切嗎?”男人沉聲笑道,慢慢轉過身來。


    寧望才看清被那人圈住脖子桎梏在身前的女孩:“賴雪兒!!”他急迫地上前一步,男人抬起手,將抵在賴雪兒太陽穴的槍口又壓了壓,威脅地一笑,寧望隻得止住腳步。


    這男人看起來有四十歲的樣子,雖然長得尖嘴猴腮,然而身形精壯,不像是那些被誘拐來的年輕人,但顯然也不可能是治愈師,付東說過,治愈師是個年輕的洋鬼子。


    男人來迴打量三人,目光最後落在雪兔子身上,眼眸裏精光一射:“是你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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