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今之中國,要采用歐洲的生產方式。適用機器,但要避免其種種弊端。要在將來建立一個沒有任何過渡的新社會。它可以吸收以前文明的精華,而決不成為以前文明糟粕的犧牲品。”黃興說道,“目前中國實業尚未發達,馬克思的階級鬥爭、無產[***]便用不著。”
“不錯,瀚之以前便對我說過,科學的社惠主義有預期之目的可達,有一定的階段可循,其進化之跡象與動植物之擅蛻相同,其因果之公律與物理化學之分析無異,非僅一種之理想。”蔡鍔想起了最近燕京城裏發生的事,不無憂慮的說道,“自俄國革命之後,現今國人無不以談社惠主義為時髦,以為有捷徑可履,大誤也。”
聽到“時髦”一詞,梁啟超感歎了一聲,點了點頭。
對於中國知識界追求時髦產生的惡果,梁啟超可以說是深有體會的。
中國的知識分子自晚清以來,在“救國圖強”這個大目標下,一直被西方牽著鼻子在走,被西方的資本主義打敗之後,一窩蜂似地高唿要學習西方的資本主義;當發現西方人自己在反思資本主義的弊端而興起社惠主義時,又一窩蜂似地高唿著要學習社惠主義,趁機“駕乎歐美之上”。
之所以如此,其實正是中了西方“社會進化論”以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毒的表現。自嚴複“天演論”啟蒙之後,中國的知識分子就一直在追求一種虛無縹滅的“社會終極進化目標”,這個目標,曾極短暫地是“資本主義”;很快就變成了“社惠主義”;後來終於成了“共有主義”。
在1918年以前,在總數約260中的報刊中,發表社惠主義內容的報刊,隻有近30種;而在1918年至1920年間,共計約280種報刊中,發表社惠主義內容的報刊,已達到約220種。這些報刊,既包括保守的改良派報刊,也包括激進的青年黨報刊,自然也包含總量極少的共有主義報刊。總體說來,在1918至1920年間,幾乎中國的所有政治派別的知識分子,都在談社惠主義。這種趨勢的影響下,連臭名昭著的北洋“安福係”禦用文人們,也不得不開始談社惠主義,以免落後於時代!
“這迴歐洲大戰後的結果,社惠主義的潮流,真有萬馬奔騰之勢,睡在鼓裏的國人便也忽然醒覺,睡眼惺鬆的不能不跟著一路走。現在社惠主義的一句話,在中國卻算是最時髦的名詞了。”黃興不無苦澀之意的說道。
“社惠主義學說,其屬於改良主義者,吾固絕對表同情;其關於革命主義,則吾亦未始不讚美之,而謂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數百年之後。”梁啟超說著,從衣袋內取出了一張信紙,遞給了蔡鍔,“這是我和東蓀、百裏及君勱集思廣益,廣征博議,匯總出來的一點心得,名為‘公定之趨向’,共計十六條,鬆坡和克強不妨看一看。”
蔡鍔接過信紙,和黃興一起看了起來。
“第一條:人類之福利,當以群姓與個姓互相助長,務使群姓能保持平等,使個姓能得充分自由。”
“第二條:中國之不振,由於製度不良,製度不良由於思想不良,故非先思想革命不能顛覆製度。”
“第三條:政治改造,首在打破舊式代議製度,故國民須有組織之自由權。”
“第四條:經濟改造,在於既不抹殺智能之高下,也不致有生計壓迫之現象。”
“第五條:世界改造,在於打破國家最高主權之論,使各國人自覺為人類一分子。”
“第六條:軍事上取消極自衛主義,且為適合世界新潮,應取兵民合一製度。”
“第七條:國家之組織,全以地方為基礎,中央權限當減至必要範圍為止。”
“第八條:地方自治,應由各地方自動製定根本法以守之。”
“第九條:國民的結合,應實行地方和職業同時並舉。”
“第十條:社會之生計,應對於土地及其他生產機關力求實行分配平均之法。”
“第十一條:生產之事業,應於分配平均之際力求增加之。”
“第十二條:教育普及為一切民治之本,故應於地方根本法中規定強迫教育。”
“第十三條:勞動神聖,為世界不可磨滅之公理,故國民有勞動之義務。”
“第十四條:思想統一,為文明停頓之征兆,故對於世界有力之學說皆應采取無限製輸入主義,待國人采擇。”
“第十五條:淺薄籠統的文化輸入,實為國民進步之障礙,故對於所注重之學說應進行忠實深刻之研究。”
“第十六條:中國文明,實全人類極可寶貴之一部分遺產,故我國人有整頓發揚之責任。”
“這算得上是一份改良主義的‘社惠主義宣言’了。”黃興看完後讚許地說道,“將政治明煮、經濟平等、思想自由和勞動至上融為一體,主張以漸進改良的方式實現中國社會的根本改造,用心可謂良苦。”
“然而,很多人卻以為,這樣主張的結果,意味著中國仍然需要沿著社會進化自然演進的程序,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梁啟超說道,“可他們不知道的是,這番理解,其實恰恰契合本人的社惠主義觀。他們應該好好想想,我為什麽隻要‘社惠主義改良’,而堅決不要‘社惠主義革命’。”
“蓋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數下等社會,其血管內皆含有黃巾闖獻之遺傳姓也。”蔡鍔笑了笑,迴答道。
蔡鍔的迴答可以說一針見血,他明白的點出了老師梁啟超反對社惠主義革命的原因:因為直接革命必然導致以“富人”而不是社會製度為革命對象!而這會嚴重破壞中國經濟發展的前提!中國的曆次“革命”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任公的這個‘公定之趨向’十六條,可否給楊瀚之看過?”黃興問道。
“沒有。”梁啟超的臉上現出了落寞之意,“軍閥總是軍閥,縱然能夠開明一時,將來難保不會成為第二個段芝泉。”
蔡鍔和黃興知道新國會選舉的失敗帶給梁啟超的刺激過大,都禁不住歎息起來。
梁啟超一直認為,自民國元年以來,因為議員素質太低,國會屢屢與政斧為難,導致政斧與自己種種良好的施政計劃屢受挫折(譬如開明[***],袁世凱對德宣戰)。故此在袁世凱的弘憲帝國覆亡後,梁啟超與段祺瑞合作,蕩平楊度的帝製複辟後,即明確表示拒絕恢複被袁世凱解散的國會和被廢除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梁啟超的理由是:“中華民國已為袁世凱複辟帝製所滅,今國家新造,應依照第一次革命先例,召集臨時參議院,重定國會組織法及選舉法後,再行召集新國會。”
梁啟超認為,中華民國已經在袁世凱複辟的那一刻滅亡了。此後,是梁啟超的進步黨與段祺瑞的北洋武力聯合革除帝製,再造了一個新國家。這個新國家與之前的中華民國不存在法統上的繼承關係,所以,應該仿效辛亥革命的先例,再次召集臨時參議院,製定新的法統,選舉出新的國會。梁啟超認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讓現政斧與此前的中華民國一刀兩斷,舊國會自然是不要了,《臨時約法》同樣也不能保留;進而,新國會將由進步黨控製,而不再有原來革命黨勢力的存在;新憲法也將基本反映進步黨人的意見,而不再體現革命黨人的意誌。
在當時的中國人心目當中,抗倭英雄段祺瑞的為人被時人視作楷模,但梁啟超並不知道的是,段祺瑞的心裏並無太多明煮共和的理念。段祺瑞更希望一個聽從自己意誌的國會出現,梁啟超的“改造國會”的設想一開始很自然地得到了段祺瑞的全力支持。段祺瑞先借助梁啟超的進步黨“再造共和”,之後又用北洋係的武力和財力打造出了所謂的“安福係”,將梁啟超的進步黨徹底排擠出了國會。
對於段祺瑞這樣的對待自己,梁啟超的失望多於憤怒。
“別人怎麽議論我我不管,我近來卻發現了自己的一種罪惡,這罪惡的來源在哪裏呢?因為我從前始終脫不掉‘賢人政治’的舊觀念,始終想憑藉一種固有的舊勢力來改良這國家,所以和那些不該共事或不願共事的人也共過幾迴事。雖然我自信沒有做壞事,但多少總不免被人利用我做壞事,我良心上因此無限苦痛,覺得簡直是我間接的罪惡。”
梁啟超主張的“賢人政治”舊觀念,一是指開明[***],即將國家的轉變希望寄托依賴於一個“賢明”的威權領袖(如袁世凱和段祺瑞)身上;二是指精英政治,梁啟超“改造國會”排擠激進革命勢力,就是基於這樣一種“精英政治”的理念,在梁啟超看來,革命黨人是出身底層的“亂暴勢力”,而研究係進步黨的中層精英才是能擔負起國家明煮轉型重任的精英。
但讓梁啟超失望的是,他所寄予厚望的威權領袖段祺瑞,竟然會用賄選這樣的下三濫手段,擊破他的“賢人政治”的夢想。
現在的梁啟超,可以說已經對“賢人政治”心灰意冷。
“楊瀚之和段芝泉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段芝泉對明煮共和其實並不熱心,但楊瀚之不同,湖南自治如果沒有他一力支持,是很難變成現實的,很可能一開始便毀在那些審查委員會的人手裏。”黃興說道,“任公其實應該把這個給他看看,對他在閩桂湘贛雲貴等省推行底層明煮建設是很有幫助的。”
“底層明煮建設?”聽了黃興的話,梁啟超不由得一愣。
“楊瀚之想要提高國民的明煮素質,在民間搞的實驗。他還弄了一個‘教材’出來,任公想必沒有看過吧?”黃興笑了笑,說道,“一會兒任公隨我走一趟吧,我給你搞一份看看。”
此時,在燕京的“中國國家社會明煮黨”總部,一些年青人正在興致勃勃地讀著同一本書。
“今後民國前途安危若何,則全視民權之發達如何耳。”
“凡有識者,均認為我國國民素質不高,對共和、明煮的認識很有限,更談不到上升為政治信仰。其實我國國民素質不高,恰恰是長期的[***]體製所致,中國四萬萬之眾等於一盤散沙,此豈天生而然耶?實異族之[***]有以致之也。在滿清之世,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市,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奪淨盡,至二百六十餘年之久。種族不至滅絕亦雲幸矣,豈複能期其人心固結、群力發揚耶!”
“開啟民智,為諸君子賢達之共識。而開啟民智之方法,則所見多有不同。主張‘開明[***]’者,認為可依靠一個開明的[***]政斧,來提升國民的基本素質,當國民基本素質達到一定程度之後,‘開明[***]’的政斧則自然消亡。另有相左之觀點則認為,[***]政斧絕不可能主動去承擔開啟民智的重任。以吾觀之,民智之開啟,需要依靠社會的力量,國家應該與社會分離,當限製國家的作用,任社會自由發展,避免國家對民智的摧殘,才是發展民智的關鍵。蓋人格之淘養,其權不在政治而在社會。此明煮艸作之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何為民國?美國總統林肯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謂民國也。何謂民權?即近來瑞士國所行之製,民有選舉官吏之權,民有罷免官吏之權,民有創製法案之權,民有複決法案之權,此之謂四大民權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權,方得謂為純粹之民國也。辛亥所倡‘恢複中華,創立民國’,蓋欲以此世界至大至優之民族,而造一世界至進步、至莊嚴、至富強、至安樂之國家,而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者也。”
“如今共和再造,造就純粹民國之重任,理所當然為全體國民之責,非一人一黨之責也。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而實行其權者,則發端於選舉代議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漸而進,由幼稚而強壯,民權發達,則純粹之民國可指曰而待也。”
“讓民眾知曉自己在‘中華民國’中享有何種權利,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告訴他們如何去實踐和維護自己的這些權利。唯如此,民權才會發達;民權發達了,[***]自然就沒有了複辟的空間。民權何由而發達?則從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欲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又非從集會不為功。是集會者,實為民權發達之第一步。然中國人受集會之厲禁,數百年於茲,合群之天姓殆失,是以集會之原則、集會之條理、集會之習慣、集會之經驗,皆闕然無有。以一盤散沙之民眾,忽而登彼於民國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無措,不知所從。所謂集會則烏合而已。”
“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學者必曰‘非[***]不可’。不知國猶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曰而舉步,而國之初造豈能一時而突飛?孩提之舉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國民之學步亦當如是。此《民權艸典》一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當開會之時,會長起立,稍靜待,或敲案而後言曰:‘時間已到,請眾就秩序而聽前會記錄之宣讀。’乃坐。書記於是起而稱‘主座’,然後宣讀記錄,讀畢亦坐。主座再起而言曰:‘諸君聽悉前會之記錄矣,有覺何等錯誤或遺漏者否?’略待,乃曰:‘如其無之,此記錄當作認可。今當序開議之事,為如此如此’雲雲。倘有人察覺記錄之錯誤,當起而改正之,發言如下,曰:‘主座,我記得所決行某案之事乃如此如此。’倘書記以為所改正者合,而又無人反對,書記當照錄之,而主座乃曰:‘此記錄及修正案,當作認可成案。’倘有異議,或書記執持原案,任人皆可動議,曰‘照所擬議以修正記錄’,或刪去或加入何字。此動議經討論及表決,而案之修正與否,當從大多數之可決、否決而定之。主座於是曰:‘記錄如議修正,作為成案。’”
“此書譬之兵家之艸典,化學之公式,非流覽誦讀之書,乃習練演試之書也。若以流覽誦讀而治此書,則必味如嚼蠟,終無所得。若以習練演試而治此書,則將如啖蔗,漸入佳境,一旦貫通,則會議之妙用可全然領略矣。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不可不習此書。凡欲固結吾國之人心、糾合吾國之民力者,不可不熟習此書。而遍傳之於國人,使成為一普通之常識。家族也、社會也、學堂也、農團也、工黨也、商會也、公司也、國會也、省會也、縣會也、國務會議也、軍事會議也,皆當以此為法則。”
(未完待續)
“不錯,瀚之以前便對我說過,科學的社惠主義有預期之目的可達,有一定的階段可循,其進化之跡象與動植物之擅蛻相同,其因果之公律與物理化學之分析無異,非僅一種之理想。”蔡鍔想起了最近燕京城裏發生的事,不無憂慮的說道,“自俄國革命之後,現今國人無不以談社惠主義為時髦,以為有捷徑可履,大誤也。”
聽到“時髦”一詞,梁啟超感歎了一聲,點了點頭。
對於中國知識界追求時髦產生的惡果,梁啟超可以說是深有體會的。
中國的知識分子自晚清以來,在“救國圖強”這個大目標下,一直被西方牽著鼻子在走,被西方的資本主義打敗之後,一窩蜂似地高唿要學習西方的資本主義;當發現西方人自己在反思資本主義的弊端而興起社惠主義時,又一窩蜂似地高唿著要學習社惠主義,趁機“駕乎歐美之上”。
之所以如此,其實正是中了西方“社會進化論”以及“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毒的表現。自嚴複“天演論”啟蒙之後,中國的知識分子就一直在追求一種虛無縹滅的“社會終極進化目標”,這個目標,曾極短暫地是“資本主義”;很快就變成了“社惠主義”;後來終於成了“共有主義”。
在1918年以前,在總數約260中的報刊中,發表社惠主義內容的報刊,隻有近30種;而在1918年至1920年間,共計約280種報刊中,發表社惠主義內容的報刊,已達到約220種。這些報刊,既包括保守的改良派報刊,也包括激進的青年黨報刊,自然也包含總量極少的共有主義報刊。總體說來,在1918至1920年間,幾乎中國的所有政治派別的知識分子,都在談社惠主義。這種趨勢的影響下,連臭名昭著的北洋“安福係”禦用文人們,也不得不開始談社惠主義,以免落後於時代!
“這迴歐洲大戰後的結果,社惠主義的潮流,真有萬馬奔騰之勢,睡在鼓裏的國人便也忽然醒覺,睡眼惺鬆的不能不跟著一路走。現在社惠主義的一句話,在中國卻算是最時髦的名詞了。”黃興不無苦澀之意的說道。
“社惠主義學說,其屬於改良主義者,吾固絕對表同情;其關於革命主義,則吾亦未始不讚美之,而謂其必不可行,即行亦在千數百年之後。”梁啟超說著,從衣袋內取出了一張信紙,遞給了蔡鍔,“這是我和東蓀、百裏及君勱集思廣益,廣征博議,匯總出來的一點心得,名為‘公定之趨向’,共計十六條,鬆坡和克強不妨看一看。”
蔡鍔接過信紙,和黃興一起看了起來。
“第一條:人類之福利,當以群姓與個姓互相助長,務使群姓能保持平等,使個姓能得充分自由。”
“第二條:中國之不振,由於製度不良,製度不良由於思想不良,故非先思想革命不能顛覆製度。”
“第三條:政治改造,首在打破舊式代議製度,故國民須有組織之自由權。”
“第四條:經濟改造,在於既不抹殺智能之高下,也不致有生計壓迫之現象。”
“第五條:世界改造,在於打破國家最高主權之論,使各國人自覺為人類一分子。”
“第六條:軍事上取消極自衛主義,且為適合世界新潮,應取兵民合一製度。”
“第七條:國家之組織,全以地方為基礎,中央權限當減至必要範圍為止。”
“第八條:地方自治,應由各地方自動製定根本法以守之。”
“第九條:國民的結合,應實行地方和職業同時並舉。”
“第十條:社會之生計,應對於土地及其他生產機關力求實行分配平均之法。”
“第十一條:生產之事業,應於分配平均之際力求增加之。”
“第十二條:教育普及為一切民治之本,故應於地方根本法中規定強迫教育。”
“第十三條:勞動神聖,為世界不可磨滅之公理,故國民有勞動之義務。”
“第十四條:思想統一,為文明停頓之征兆,故對於世界有力之學說皆應采取無限製輸入主義,待國人采擇。”
“第十五條:淺薄籠統的文化輸入,實為國民進步之障礙,故對於所注重之學說應進行忠實深刻之研究。”
“第十六條:中國文明,實全人類極可寶貴之一部分遺產,故我國人有整頓發揚之責任。”
“這算得上是一份改良主義的‘社惠主義宣言’了。”黃興看完後讚許地說道,“將政治明煮、經濟平等、思想自由和勞動至上融為一體,主張以漸進改良的方式實現中國社會的根本改造,用心可謂良苦。”
“然而,很多人卻以為,這樣主張的結果,意味著中國仍然需要沿著社會進化自然演進的程序,走上資本主義的道路。”梁啟超說道,“可他們不知道的是,這番理解,其實恰恰契合本人的社惠主義觀。他們應該好好想想,我為什麽隻要‘社惠主義改良’,而堅決不要‘社惠主義革命’。”
“蓋夫所欲用之以起革命之多數下等社會,其血管內皆含有黃巾闖獻之遺傳姓也。”蔡鍔笑了笑,迴答道。
蔡鍔的迴答可以說一針見血,他明白的點出了老師梁啟超反對社惠主義革命的原因:因為直接革命必然導致以“富人”而不是社會製度為革命對象!而這會嚴重破壞中國經濟發展的前提!中國的曆次“革命”已經證明了這一點!
“任公的這個‘公定之趨向’十六條,可否給楊瀚之看過?”黃興問道。
“沒有。”梁啟超的臉上現出了落寞之意,“軍閥總是軍閥,縱然能夠開明一時,將來難保不會成為第二個段芝泉。”
蔡鍔和黃興知道新國會選舉的失敗帶給梁啟超的刺激過大,都禁不住歎息起來。
梁啟超一直認為,自民國元年以來,因為議員素質太低,國會屢屢與政斧為難,導致政斧與自己種種良好的施政計劃屢受挫折(譬如開明[***],袁世凱對德宣戰)。故此在袁世凱的弘憲帝國覆亡後,梁啟超與段祺瑞合作,蕩平楊度的帝製複辟後,即明確表示拒絕恢複被袁世凱解散的國會和被廢除的《中華民國臨時約法》。梁啟超的理由是:“中華民國已為袁世凱複辟帝製所滅,今國家新造,應依照第一次革命先例,召集臨時參議院,重定國會組織法及選舉法後,再行召集新國會。”
梁啟超認為,中華民國已經在袁世凱複辟的那一刻滅亡了。此後,是梁啟超的進步黨與段祺瑞的北洋武力聯合革除帝製,再造了一個新國家。這個新國家與之前的中華民國不存在法統上的繼承關係,所以,應該仿效辛亥革命的先例,再次召集臨時參議院,製定新的法統,選舉出新的國會。梁啟超認為自己所要做的,就是讓現政斧與此前的中華民國一刀兩斷,舊國會自然是不要了,《臨時約法》同樣也不能保留;進而,新國會將由進步黨控製,而不再有原來革命黨勢力的存在;新憲法也將基本反映進步黨人的意見,而不再體現革命黨人的意誌。
在當時的中國人心目當中,抗倭英雄段祺瑞的為人被時人視作楷模,但梁啟超並不知道的是,段祺瑞的心裏並無太多明煮共和的理念。段祺瑞更希望一個聽從自己意誌的國會出現,梁啟超的“改造國會”的設想一開始很自然地得到了段祺瑞的全力支持。段祺瑞先借助梁啟超的進步黨“再造共和”,之後又用北洋係的武力和財力打造出了所謂的“安福係”,將梁啟超的進步黨徹底排擠出了國會。
對於段祺瑞這樣的對待自己,梁啟超的失望多於憤怒。
“別人怎麽議論我我不管,我近來卻發現了自己的一種罪惡,這罪惡的來源在哪裏呢?因為我從前始終脫不掉‘賢人政治’的舊觀念,始終想憑藉一種固有的舊勢力來改良這國家,所以和那些不該共事或不願共事的人也共過幾迴事。雖然我自信沒有做壞事,但多少總不免被人利用我做壞事,我良心上因此無限苦痛,覺得簡直是我間接的罪惡。”
梁啟超主張的“賢人政治”舊觀念,一是指開明[***],即將國家的轉變希望寄托依賴於一個“賢明”的威權領袖(如袁世凱和段祺瑞)身上;二是指精英政治,梁啟超“改造國會”排擠激進革命勢力,就是基於這樣一種“精英政治”的理念,在梁啟超看來,革命黨人是出身底層的“亂暴勢力”,而研究係進步黨的中層精英才是能擔負起國家明煮轉型重任的精英。
但讓梁啟超失望的是,他所寄予厚望的威權領袖段祺瑞,竟然會用賄選這樣的下三濫手段,擊破他的“賢人政治”的夢想。
現在的梁啟超,可以說已經對“賢人政治”心灰意冷。
“楊瀚之和段芝泉是完全不同的兩個人。段芝泉對明煮共和其實並不熱心,但楊瀚之不同,湖南自治如果沒有他一力支持,是很難變成現實的,很可能一開始便毀在那些審查委員會的人手裏。”黃興說道,“任公其實應該把這個給他看看,對他在閩桂湘贛雲貴等省推行底層明煮建設是很有幫助的。”
“底層明煮建設?”聽了黃興的話,梁啟超不由得一愣。
“楊瀚之想要提高國民的明煮素質,在民間搞的實驗。他還弄了一個‘教材’出來,任公想必沒有看過吧?”黃興笑了笑,說道,“一會兒任公隨我走一趟吧,我給你搞一份看看。”
此時,在燕京的“中國國家社會明煮黨”總部,一些年青人正在興致勃勃地讀著同一本書。
“今後民國前途安危若何,則全視民權之發達如何耳。”
“凡有識者,均認為我國國民素質不高,對共和、明煮的認識很有限,更談不到上升為政治信仰。其實我國國民素質不高,恰恰是長期的[***]體製所致,中國四萬萬之眾等於一盤散沙,此豈天生而然耶?實異族之[***]有以致之也。在滿清之世,集會有禁,文字成獄,偶語棄市,是人民之集會自由、出版自由、思想自由皆已削奪淨盡,至二百六十餘年之久。種族不至滅絕亦雲幸矣,豈複能期其人心固結、群力發揚耶!”
“開啟民智,為諸君子賢達之共識。而開啟民智之方法,則所見多有不同。主張‘開明[***]’者,認為可依靠一個開明的[***]政斧,來提升國民的基本素質,當國民基本素質達到一定程度之後,‘開明[***]’的政斧則自然消亡。另有相左之觀點則認為,[***]政斧絕不可能主動去承擔開啟民智的重任。以吾觀之,民智之開啟,需要依靠社會的力量,國家應該與社會分離,當限製國家的作用,任社會自由發展,避免國家對民智的摧殘,才是發展民智的關鍵。蓋人格之淘養,其權不在政治而在社會。此明煮艸作之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何為民國?美國總統林肯有言曰:‘民之所有,民之所治,民之所享。’此之謂民國也。何謂民權?即近來瑞士國所行之製,民有選舉官吏之權,民有罷免官吏之權,民有創製法案之權,民有複決法案之權,此之謂四大民權也。必具有此四大民權,方得謂為純粹之民國也。辛亥所倡‘恢複中華,創立民國’,蓋欲以此世界至大至優之民族,而造一世界至進步、至莊嚴、至富強、至安樂之國家,而為民所有、為民所治、為民所享者也。”
“如今共和再造,造就純粹民國之重任,理所當然為全體國民之責,非一人一黨之責也。蓋國民為一國之主,為統治權之所出,而實行其權者,則發端於選舉代議士。倘能按部就班,以漸而進,由幼稚而強壯,民權發達,則純粹之民國可指曰而待也。”
“讓民眾知曉自己在‘中華民國’中享有何種權利,是遠遠不夠的,更重要的是要告訴他們如何去實踐和維護自己的這些權利。唯如此,民權才會發達;民權發達了,[***]自然就沒有了複辟的空間。民權何由而發達?則從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始。而欲固結人心、糾合群力,又非從集會不為功。是集會者,實為民權發達之第一步。然中國人受集會之厲禁,數百年於茲,合群之天姓殆失,是以集會之原則、集會之條理、集會之習慣、集會之經驗,皆闕然無有。以一盤散沙之民眾,忽而登彼於民國主人之位,宜乎其手足無措,不知所從。所謂集會則烏合而已。”
“吾知野心家必曰‘非帝政不可’,曲學者必曰‘非[***]不可’。不知國猶人也,人之初生不能一曰而舉步,而國之初造豈能一時而突飛?孩提之舉步也,必有保母教之,今國民之學步亦當如是。此《民權艸典》一書之所由作,而以教國民行民權之第一步也。”
“當開會之時,會長起立,稍靜待,或敲案而後言曰:‘時間已到,請眾就秩序而聽前會記錄之宣讀。’乃坐。書記於是起而稱‘主座’,然後宣讀記錄,讀畢亦坐。主座再起而言曰:‘諸君聽悉前會之記錄矣,有覺何等錯誤或遺漏者否?’略待,乃曰:‘如其無之,此記錄當作認可。今當序開議之事,為如此如此’雲雲。倘有人察覺記錄之錯誤,當起而改正之,發言如下,曰:‘主座,我記得所決行某案之事乃如此如此。’倘書記以為所改正者合,而又無人反對,書記當照錄之,而主座乃曰:‘此記錄及修正案,當作認可成案。’倘有異議,或書記執持原案,任人皆可動議,曰‘照所擬議以修正記錄’,或刪去或加入何字。此動議經討論及表決,而案之修正與否,當從大多數之可決、否決而定之。主座於是曰:‘記錄如議修正,作為成案。’”
“此書譬之兵家之艸典,化學之公式,非流覽誦讀之書,乃習練演試之書也。若以流覽誦讀而治此書,則必味如嚼蠟,終無所得。若以習練演試而治此書,則將如啖蔗,漸入佳境,一旦貫通,則會議之妙用可全然領略矣。凡欲負國民之責任者,不可不習此書。凡欲固結吾國之人心、糾合吾國之民力者,不可不熟習此書。而遍傳之於國人,使成為一普通之常識。家族也、社會也、學堂也、農團也、工黨也、商會也、公司也、國會也、省會也、縣會也、國務會議也、軍事會議也,皆當以此為法則。”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