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咬金有些不明就裏地點了點頭:“當然是他,還能是誰?”
李世民瞪圓了眼:“是不是太年輕了些。”
程咬金一拍腦袋,這才反應過來:“是啊,二郎您不說我都沒注意到,店家的確是年輕的很。”
李世民看著程咬金,一時間心情複雜的很,果然對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麽太大的希望,這個瓜慫憨的很。
兩道菜的炒製都不需要太多的時間,不多一會,尹煊就端著兩道菜從廚房裏走了出來,輕輕放在他們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開口。
程咬金就歡快地介紹起來:“二郎,這道菜是金鑲玉,酸甜鹹鮮的口味。”
“這道菜是金絲肉,口感、口味,都是絕佳的一道菜。”
他一邊介紹著,一邊率先動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見程咬金的臉色沒什麽變化,依舊是歡脫得很。
李世民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轟隆一聲——
味蕾在口腔中爆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嬌嫩的肉絲一起,在他的嘴裏掀起一股洶湧的風暴。
但是這種口味並不覺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隻動了這麽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雖然說李世民並不是一個貪圖口腹之欲的人,但他畢竟出身豪門,現在又做了皇帝,美食吃的很多,至少是要比昨天那個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對美食,並不隻是單純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評價之中,他的舌頭能嚐到更多的東西。
金絲肉這道菜,看起來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裏爆發的味道是複雜的,是厚重的,遠沒有外表看起來的那麽清淡。
有大蒜、有醬油......
可是這些無論放在什麽菜裏,都很特立獨行的味道,在這小小的一個盤子裏,無比的融洽,達到了大和諧的地步。
相比起來,他最引以為傲,用來招待臣子、外賓的烤全羊,就隻是單純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肉的口感......
暴遣天物。
在他的腦子裏,對自己此前的做法,進行了很是恰當的總結。
李世民又夾了一筷子**炒蛋。
這是不同土豆肉絲的一道菜,汁水豐富,入口之後,一泓清泉噴湧而出,將口腔裏生起的風暴壓住。
化作源源不斷的流水,濺起水花滴滴噠噠的聲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邊唿喊著“我還要”一樣,促使著他的手臂,又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李世民和程咬金這種五大三粗的漢子,對土豆肉絲極其偏愛。
李麗質就對**炒蛋愛不釋口。
嚐了一口土豆肉絲之後,她還是選擇擁抱**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麗質卻吃得小臉紅撲撲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來了酒錢,程咬金大大方方把兩吊錢擺在桌子上,打了一個嗝:“店家,把你那什麽瓊漿玉液端上來吧。”
尹煊笑眯眯地收起錢。
接著去廚房,把這一瓶酒買下來。自家有經營賣酒的資質,酒具自然也是齊全的,分出兩杯一兩的酒,就這麽給他們端了上去。
看到這土陶的酒壺,李世民微微皺起眉頭:“店家,你這酒具......有些落了雅興啊。”
尹煊搖了搖頭,輕聲說道:“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卻沒說話,鼻子抽動,他已經聞到了濃鬱的酒味——單這個酒味,就已經勝過他此前喝過的所有的酒。
他的臉色漸漸興奮起來,拿起酒壺,正準備送入口中。
尹煊輕輕咳嗽一聲:“對了,給你們提個醒,這酒入口雖柔,但內裏卻烈得很,喝的時候別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沒當一迴事,他是什麽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製服過,就更不要區區酒水。
李世民沒急著喝,而是饒有興趣地看著程咬金的動作。
程咬金一口半兩下去,酒水入喉,讓他不由得瞪圓了眼。
入口綿,就如同一道絲綢順著喉嚨滑落入肚子裏,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裏滋生了出來。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著酒水的滋味,心裏還有些不以為然,這種清香的酒水,哪裏烈了?
可他這個想法都還沒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覺,就在他的喉嚨、食道、胃裏生成,一把柔韌的火焚燒了他的整個身子。
酒氣由心而生,脹住他的肚子。
就這麽坐直著悶了好久,程咬金才緩過神來,他腦子已經微微有些發暈,但還是豎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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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世民瞪圓了眼:“是不是太年輕了些。”
程咬金一拍腦袋,這才反應過來:“是啊,二郎您不說我都沒注意到,店家的確是年輕的很。”
李世民看著程咬金,一時間心情複雜的很,果然對程咬金是不能抱有什麽太大的希望,這個瓜慫憨的很。
兩道菜的炒製都不需要太多的時間,不多一會,尹煊就端著兩道菜從廚房裏走了出來,輕輕放在他們的桌子上。
不用尹煊開口。
程咬金就歡快地介紹起來:“二郎,這道菜是金鑲玉,酸甜鹹鮮的口味。”
“這道菜是金絲肉,口感、口味,都是絕佳的一道菜。”
他一邊介紹著,一邊率先動了筷子。
每道菜都吃了一口。
見程咬金的臉色沒什麽變化,依舊是歡脫得很。
李世民這才很是含蓄地拿起筷子,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轟隆一聲——
味蕾在口腔中爆炸,蒜香混上土豆的香味,和嬌嫩的肉絲一起,在他的嘴裏掀起一股洶湧的風暴。
但是這種口味並不覺得突兀,意料之外融合的很好。
李世民隻動了這麽一筷子,他就沉默了下去。
雖然說李世民並不是一個貪圖口腹之欲的人,但他畢竟出身豪門,現在又做了皇帝,美食吃的很多,至少是要比昨天那個何姓男人吃得要多。
他對美食,並不隻是單純的局限在“好吃”或者“不好吃”的評價之中,他的舌頭能嚐到更多的東西。
金絲肉這道菜,看起來是很清淡的一道菜,可在口腔裏爆發的味道是複雜的,是厚重的,遠沒有外表看起來的那麽清淡。
有大蒜、有醬油......
可是這些無論放在什麽菜裏,都很特立獨行的味道,在這小小的一個盤子裏,無比的融洽,達到了大和諧的地步。
相比起來,他最引以為傲,用來招待臣子、外賓的烤全羊,就隻是單純的食用花椒的味道配上羊肉的口感......
暴遣天物。
在他的腦子裏,對自己此前的做法,進行了很是恰當的總結。
李世民又夾了一筷子**炒蛋。
這是不同土豆肉絲的一道菜,汁水豐富,入口之後,一泓清泉噴湧而出,將口腔裏生起的風暴壓住。
化作源源不斷的流水,濺起水花滴滴噠噠的聲浪,就像是有人在李世民的耳邊唿喊著“我還要”一樣,促使著他的手臂,又夾了一筷子土豆肉絲。
李世民和程咬金這種五大三粗的漢子,對土豆肉絲極其偏愛。
李麗質就對**炒蛋愛不釋口。
嚐了一口土豆肉絲之後,她還是選擇擁抱**炒蛋,明明是酸甜清淡的一道菜,李麗質卻吃得小臉紅撲撲的。
菜吃到一半。
有人送來了酒錢,程咬金大大方方把兩吊錢擺在桌子上,打了一個嗝:“店家,把你那什麽瓊漿玉液端上來吧。”
尹煊笑眯眯地收起錢。
接著去廚房,把這一瓶酒買下來。自家有經營賣酒的資質,酒具自然也是齊全的,分出兩杯一兩的酒,就這麽給他們端了上去。
看到這土陶的酒壺,李世民微微皺起眉頭:“店家,你這酒具......有些落了雅興啊。”
尹煊搖了搖頭,輕聲說道:“這可是我家最好的酒具了。”
程咬金卻沒說話,鼻子抽動,他已經聞到了濃鬱的酒味——單這個酒味,就已經勝過他此前喝過的所有的酒。
他的臉色漸漸興奮起來,拿起酒壺,正準備送入口中。
尹煊輕輕咳嗽一聲:“對了,給你們提個醒,這酒入口雖柔,但內裏卻烈得很,喝的時候別太急躁。”
烈酒?
程咬金沒當一迴事,他是什麽人物?是混世魔王,再烈的人他都製服過,就更不要區區酒水。
李世民沒急著喝,而是饒有興趣地看著程咬金的動作。
程咬金一口半兩下去,酒水入喉,讓他不由得瞪圓了眼。
入口綿,就如同一道絲綢順著喉嚨滑落入肚子裏,淡淡的津甜味道,在他的口腔裏滋生了出來。
程咬金咂了咂嘴,品味著酒水的滋味,心裏還有些不以為然,這種清香的酒水,哪裏烈了?
可他這個想法都還沒完全生成,一股火辣辣地感覺,就在他的喉嚨、食道、胃裏生成,一把柔韌的火焚燒了他的整個身子。
酒氣由心而生,脹住他的肚子。
就這麽坐直著悶了好久,程咬金才緩過神來,他腦子已經微微有些發暈,但還是豎起了大拇指:“好酒!”
“他奶奶的,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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