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某月某日某處。


    編輯——更正,法官s的聲音響起。


    「被告,暇奈椿——上前。」


    檢察官——榎宮宣讀罪狀。


    「被告於年初就已經收到榎宮佑——我提出之小說情節,無所作為地虛度六個月——」


    抗議!暇奈嚐試自行辯護。


    ——雖然總覺得在國外影集聽過『為自己辯護是愚者』這句話,但不巧的是在場沒有人站在自己這邊,而且也沒有理由否定「愚蠢」這一點,於是暇奈態度強悍地繼續說:


    「法官!檢察官恣意製造壞印象!雖然小說情節在年初就收到了,但是一張a4大小的『備忘』不能叫作小說情節!」


    再補充一點——暇奈說到這裏,瞪著榎宮義正詞嚴地說:


    「既然本法庭——要問稿子遲交的罪,我強烈主張榎宮也應該列為被告!」


    被告如此主張,但檢察官搖頭歎氣,迴答:


    「法官。說起來本案——第三集是將本來預定放在第二集的內容分冊出來的東西,完成的草稿在第二集上市時就已經存在了。可見創作材料非常充分——」


    「抗議!抗議!本來應該收錄在第二集的內容,在決定分冊時,為了鋪陳結尾,做了大幅變更!原稿已經存在這種話分明是詭辯!」


    暇奈揮拳敲打證人席大力主張,但這次換榎宮叫囂起來。


    「變更的人是你吧!伴隨而來的設定矛盾,你要負起責任自行創作!」


    「我就是聽你這句話而自由創作,結果故事馬上就無法收尾了,你敢否認嗎!」


    「你不要講得這麽理直氣壯!想個可以收尾的設定就好了吧!」


    「哈——你聽到了嗎,法官!當初說『重新修正架構的事就包在我身上』的人是榎宮!後來卻說『現在為了n○nl快死了,之後再說』……這明顯違反契約——」


    ——白熱化的法庭。一來一往的雙方主張!嗚唿,何人有罪!何謂正義!


    在儼然如法庭劇的(先不管內容)言語應酬之中——


    「——鬧劇演夠了嗎?」


    「「啊,是。」」


    聽到法官——更正,編輯s的冷漠聲音,榎宮與暇奈一齊正坐了。


    所謂的罪罰、善惡,在稿子遲交這項事實前,被當作『兩邊都有罪』草草處理。


    真是差勁的劇本。但是法庭劇這種東西,講得極端一點——


    「難看地互相推卸責任根本無關緊要。話說迴來……」


    編輯s說出了不留情麵的真理以後,拿出封麵指著一點。


    「這邊——為什麽不是『共著』,變成『協著著』了呢?」


    ——著:榎宮佑,協著:暇奈椿。


    「啊——……哎呀,你知道的……就是所謂的音樂性不合,這很常見不是嗎?」


    「這種宛如吵架解散的樂團使用的婉轉說法是怎樣?」


    編輯s半瞪眼如此吐嘈,榎宮——果然還是不敢正眼看編輯s地迴答:


    「創作性不合……這句話真好用呢。從第一集就一再重複著『椿寫了無法收尾的架構由我修正』的慣例——等到發覺時,情節、設定、架構、一句句台詞全部都是我寫的,最後甚至連敘述文都有相當大的比例是我寫的,我當下非常震驚愕然啊。如果這樣叫『合著』,那麽責任編輯的名字也應該放在合著欄才對吧,於是——


    不敢正視編輯的兩道視線會合,棲宮與暇奈和氣融融地說:


    「本來還有其他候選呢。像是榎宮佑wit』暇奈樁。」


    「嗯,還有榎宮featuring tsubaki,甚至還有榎宮佑~佐暇奈椿~這種選項。」


    「——嗯,算了,抱歉在兩位一本正經地迴想時打斷兩位,我就看在兩位最後沒這麽做的良知份上不追究。總之,既然幾乎都是榎宮先生一個人寫的——既然這是兩位的共同見解,那麽隻要把椿先生的名字從作者欄拿掉不就好了嗎?」


    「我也希望如此……問題是椿並不是什麽也沒做啊。」


    榎宮話鋒一轉,跪在冰冷的地板上露出死魚眼繼續說:


    「不僅提供了有趣的點子,還把我寫的文章幾乎全麵全寫。但一旦故事規模變得像這次這樣龐大複雜,要如何收尾就勢必會變成我的工作喔?」


    然後暇奈也露出完全相同的眼神仰望天上低語:


    「這就是合著的極限呢。既然每集的工作量不會剛好都是五十比五十,就隻能乖乖地分配工作了,這就是我們得到的結論。」


    總結——兩人輪流宣告:


    「沒人做的事,並不是沒人想到去做,而是刻意不做。」


    「這種說法並不正確呢。因為也有人是想到了,試著去做了,最後發覺行不通,這裏就有兩個這樣的人。」


    看到兩人宛如頓悟般的神情、到達涅盤寂靜的安詳表情,編輯s一副受不了的樣子。


    似乎連話都說不出來,就像在強忍頭痛一樣,勉強擠出話語——


    「也太慢發覺了。兩位難道是笨蛋嗎?」


    ——咦,至今你都把我們當成什麽了——!


    兩人是真的驚愕得喘不過氣,但是在編輯s的刺人的視線下,勉為其難把話吞迴去。


    然後編輯疲憊地歎氣,向兩人確認:


    「……呃,那麽假設,下次是椿先生的工作量比較多的話呢?」


    「咦!到時候就照平常那樣。」


    「到時候就隻是改成『協著:榎宮佑』,有什麽問題嗎?」


    「……『分配工作』——剛才不是這麽說的嗎?」


    見編輯s按住太陽穴.兩人背後出現某狀聲詞,威風凜凜地迴答了。


    「『分配工作』,我們的確是這麽說了……但是!」


    「我們並沒有說……已經決定……要分配什麽……」


    沙沙……沙沙……


    「兩位,就算是脾氣溫和的我也差不多要揍人了喔?」


    編輯s露出能麵的笑容這麽宣告,一瞬間移開視線看向手上的原稿。


    「……算了,沒關係,隻要能夠完成稿子,怎樣都無所謂。那麽第四集的稿子………


    ——瞬間。起風了。


    編輯s一轉迴視線,本來應該在場的兩人消失無蹤——


    然後,似乎是想當作替身,留下了兩隻玩偶。


    ——被逃掉了。


    事實當前,編輯s深深地深深地~歎氣了。


    「……這種隻限定在逃走時的默契,就不能發揮在稿子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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