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哢噠!”房門輕輕關閉的聲音。.
側身躺在**的莫妮卡慢慢睜開了眼睛,望了望空無一人的門口,緩緩的又閉上了眼睛。
牽著公爵一路走到別墅外,站在別墅前的小路上,唐吉做了一些身體的伸展動作,而後牽著公爵跑了起來,公爵還有些不情願,被唐吉在屁股上踢了兩腳後,便老實聽話了起來。
公爵的具體年紀唐吉不知道,也無法驗出來,但大概應該已經在一歲左右,看起來很有威懾力,已經與成年牧羊犬相差不了太多,與唐吉第一次見到它的時候,要長大了很多,而且公爵的體重要比同等年齡的德國牧羊犬重一些,達到了四十公斤,體重與克裏斯汀比也差不了多少,但這不是它多麽天賦秉異,所以才這麽重,而是……它胖。
唐吉牽著公爵沿著鐵絲網圍牆跑了起來,平常都是他一個人跑的,跑完直接去實驗室,因為公爵之前都是與克裏斯汀、凱麗蒂住在一起,唐吉總不能大早上去砸人家門,但現在不同了,公爵在之後的曰子裏會與他一起住在實驗室。
六點十分左右離開別墅,跑步半小時,又走了十分鍾,六點五十分鍾左右,滿身汗水的唐吉牽著看起來快要累死的公爵迴到了地下實驗室。
地下實驗室,樓梯下的洗手間內。
唐吉先給公爵洗澡,吹幹,然後栓在了外麵的柵欄門上,其實公爵是很乖的,但這裏是實驗室,存放著喪屍血液樣本、肌體組織纖維等很危險的東西,最裏麵更要公爵極為害怕的喪屍,為了防止不必要的意外發生,在實驗室內,唐吉打算一直拴著公爵。
不久後,洗過澡穿上白大褂的唐吉從衛生間內走了出來,開始了一天的忙碌。
……
“公爵,別動,乖孩子,對,就這樣……”唐吉的手輕輕撫摸著公爵的毛發,公爵慢慢完全趴在了地上,露出了很舒服的眼神,尾巴輕輕搖著,看起來很乖。
“對,就這樣!”唐吉還在對公爵低聲說著。
公爵忽然痛苦的嗷叫了一聲,趴在地上扭頭張嘴就要咬。
啪!
唐吉左手一揮,打在了公爵的鼻子上,公爵馬上又趴在了地上,發出嗚咽的聲音,用很可憐的眼神看著唐吉,不敢再動。
“乖!”唐吉左手摸了摸公爵腦袋上的毛發,安撫著公爵委屈的情緒,而他的右手,則將剛剛插在公爵身上的注射器拔了下來,那個小拇指粗細的小型號注射器內,已經被抽滿了鮮紅的血,是公爵的血,就是因為這個公爵剛剛差一點才咬唐吉的。
“乖孩子!”唐吉又摸了摸公爵毛茸茸的腦袋,走到實驗室裏麵,在桌子上的背包裏拿出了一些罐頭,開蓋後放到了公爵的身前,公爵可憐巴巴的看著唐吉,猶豫著湊到了罐頭前,吃一口裏麵的東西,看一眼唐吉,顯得很害怕。
唐吉又摸了摸它頭上的毛發,給了鼓勵的眼神,公爵才放心吃了起來。
德牧雖然是大體型犬,但不是鬥犬,哪怕是在軍隊中訓練處的軍犬,也無法當做鬥犬使用,經常有人拿大體型犬與狼來比較,但這種比較方法是完全不對的,並不是誰體型大誰就兇悍,一頭受過訓練的小體型比特犬咬死比自己體型大上一倍的德牧可以說輕而易舉。
而且德牧有一個很壞的毛病,就是一旦被傷害了,感到疼了,便會害怕躲起來,很容易變得十分膽小,所以唐吉才在打過它後,給了它食物,那是在告訴公爵,咬我是不對的,那是錯誤。
公爵曾經被喪屍嚇過,現在很怕喪屍,如果唐吉再經常打罵它,而沒有任何補救措施,它會變得越來越膽小,如果這樣,那麽哪怕它最後活著離開了實驗室,除了當寵物,便沒了任何用處,唐吉可不想這樣,他沒有想過讓公爵做鬥犬,也沒希望它有多兇惡,德牧最適合的也不是這些,它更適合用來警戒、搜救,這也是唐吉想讓它做的。
拿到了公爵的血,唐吉對公爵的血樣進行了檢測,結果讓唐吉有些意外,他本以為公爵因為肥胖會有一些膽固醇偏高之類的小問題,但結果卻是,它很健康。
實驗桌前,唐吉站直了身體,看了看生物顯微鏡上的小屏幕,扭頭又望了望已經將罐頭吃幹淨,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公爵,扭頭走向了實驗室的最裏側,進入了左側的鐵籠內。
鐵籠內,金屬**,全身布滿傷疤喪屍躺在上麵,身體關鍵部位全部被固定住了,它還在不斷的顫動著,那是掙紮,它從未放棄過掙紮,但也從未成功掙脫過。
唐吉蹲下了身,眯起眼睛看向了這頭喪屍,它身上的所有毛發都已經剔除了,體表光滑無毛,呈灰色,如果喪屍有姓別的話,那麽它應該是女姓,不過有些貧乳,身體纖細,這是一頭蛻變完全的喪屍,身上軟組織已經從死硬的狀態完成了軟化的過程,肌肉更加有韌姓,骨骼也更加堅硬,在喪屍皮膚的最表麵,有一層很薄的幾乎透明的角質,讓它的身體在此時十分幹淨的情況下看起來有些晶瑩。
如果不考慮它是喪屍,不看它那猙獰的臉,隻看它現在幹淨無味的身體,它看起來更像是一個藝術品,在唐吉看來,這是很完美的生理結構,如果真的是上帝想要毀滅人類,那麽就可以稱它為上帝製造的藝術品,當然,在某些方麵,上帝的口味很重。
蹲在地上看了**的喪屍好一會兒,唐吉站起來,活動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腿,便從白大褂口袋了掏出了注射器,拿下蓋子,針頭刺入了喪屍手臂的大東門,慢慢的,注射器內蓄滿了被抽取上來的黑紅色的喪屍血液。
喪屍的血液很獨特,不能說是完全黑的,但乍一看就是黑的,隻有對著光看的時候,能看出,那是深紅色,深的發黑。
唐吉之所以想要完整的喪屍,是因為喪屍在身體不完全的狀態下,會自我修複,在這個過程中,它體內的細胞、病毒都會進行某種特殊的運動,以完成對身體的修複,這樣它的身體狀態肯定不能稱為常態,而唐吉需要常態的病毒以及喪屍基因鏈,所以唐吉才要完整的喪屍。
其實通過這些天試驗檢測,唐吉發現無論是重傷的喪屍還是完好的喪屍,體內病毒與基因鏈差別並不大,隻有在傷口附近的病毒與細胞更為活躍一些,細胞會在病毒的作用下進行分裂,並且速度很快,但那隻是一種相互配合的運動方式,從本質上來說,與其他地方並沒有不同。
抽取新鮮的喪屍血後,唐吉先用其與前幾天抽取的喪屍血液樣本進行對比,得出的結論是,喪屍病毒在離開宿主後活姓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降低,但降低的程度並不高,甚至可以說,很低!
一滴新鮮的喪屍血可以感染人類,一滴放離開喪屍放在在容器中十年的喪屍血也同樣可以感染人,這就是唐吉目前的結論。
將一滴公爵的血滴在載玻片上,再將一滴喪屍血滴在載玻片上,而後用蓋玻片將載玻片壓好,放在生物顯微鏡下,唐吉附身看著顯微鏡,觀察了起來。
這種觀察唐吉不是第一次進行,之前都是各種動物,包括人類的血液,與喪屍病毒混合後進行觀察,結果都是,哺乳動物血液被喪屍血完全吞噬同化,但速度有快有慢。
“好快!”看了顯微鏡好一會兒,唐吉抬起了頭,眉頭深深皺著喃喃自語了一聲。
扭頭看向了門口拴著的公爵,公爵正懶洋洋的躺在地上,肚皮向上,伸著舌頭,樣子看起來跟好笑,它之前跑步累壞了,吃過東西又開始休息,到現在都沒休息好。
“乖孩子!”唐吉望著公爵笑著念叨了一聲,忽然低下頭,表情卻變得有些傷感。
人是感情動物,唐吉當然也是,要說他對公爵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沒辦法,除非能找到第二隻狗,否則隻能拿公爵做實驗,但現在是末世,犬類感染率比人類還要高一倍,而它們又沒用人類的智商,想要找到第二隻狗談何容易,或者說,根本不可能,除非運氣好能碰到,但唐吉總不能等運氣來了再做實驗。
將盛放著喪屍血的玻璃容器放在了電子分析天平上,拿出全新的注射器,將針頭插入容器中的喪屍血中,再拿起,一些黑紅色的血沾在了針頭上,天平顯示,喪屍血少了1.0782克。
拿著注射器,讓針頭上的喪屍血慢慢低落迴容器,電子分析天平顯示的數字不斷變化,最終,電子分析天平上顯示容器中少了156微克,也就是0.156克喪屍血,唐吉將針筒轉了個方向,使上麵的喪屍血不再滴落,拿著注射器,轉身向公爵走去。
公爵依然懶洋洋的躺在地上,吐著舌頭,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將麵對什麽。(未完待續。t
側身躺在**的莫妮卡慢慢睜開了眼睛,望了望空無一人的門口,緩緩的又閉上了眼睛。
牽著公爵一路走到別墅外,站在別墅前的小路上,唐吉做了一些身體的伸展動作,而後牽著公爵跑了起來,公爵還有些不情願,被唐吉在屁股上踢了兩腳後,便老實聽話了起來。
公爵的具體年紀唐吉不知道,也無法驗出來,但大概應該已經在一歲左右,看起來很有威懾力,已經與成年牧羊犬相差不了太多,與唐吉第一次見到它的時候,要長大了很多,而且公爵的體重要比同等年齡的德國牧羊犬重一些,達到了四十公斤,體重與克裏斯汀比也差不了多少,但這不是它多麽天賦秉異,所以才這麽重,而是……它胖。
唐吉牽著公爵沿著鐵絲網圍牆跑了起來,平常都是他一個人跑的,跑完直接去實驗室,因為公爵之前都是與克裏斯汀、凱麗蒂住在一起,唐吉總不能大早上去砸人家門,但現在不同了,公爵在之後的曰子裏會與他一起住在實驗室。
六點十分左右離開別墅,跑步半小時,又走了十分鍾,六點五十分鍾左右,滿身汗水的唐吉牽著看起來快要累死的公爵迴到了地下實驗室。
地下實驗室,樓梯下的洗手間內。
唐吉先給公爵洗澡,吹幹,然後栓在了外麵的柵欄門上,其實公爵是很乖的,但這裏是實驗室,存放著喪屍血液樣本、肌體組織纖維等很危險的東西,最裏麵更要公爵極為害怕的喪屍,為了防止不必要的意外發生,在實驗室內,唐吉打算一直拴著公爵。
不久後,洗過澡穿上白大褂的唐吉從衛生間內走了出來,開始了一天的忙碌。
……
“公爵,別動,乖孩子,對,就這樣……”唐吉的手輕輕撫摸著公爵的毛發,公爵慢慢完全趴在了地上,露出了很舒服的眼神,尾巴輕輕搖著,看起來很乖。
“對,就這樣!”唐吉還在對公爵低聲說著。
公爵忽然痛苦的嗷叫了一聲,趴在地上扭頭張嘴就要咬。
啪!
唐吉左手一揮,打在了公爵的鼻子上,公爵馬上又趴在了地上,發出嗚咽的聲音,用很可憐的眼神看著唐吉,不敢再動。
“乖!”唐吉左手摸了摸公爵腦袋上的毛發,安撫著公爵委屈的情緒,而他的右手,則將剛剛插在公爵身上的注射器拔了下來,那個小拇指粗細的小型號注射器內,已經被抽滿了鮮紅的血,是公爵的血,就是因為這個公爵剛剛差一點才咬唐吉的。
“乖孩子!”唐吉又摸了摸公爵毛茸茸的腦袋,走到實驗室裏麵,在桌子上的背包裏拿出了一些罐頭,開蓋後放到了公爵的身前,公爵可憐巴巴的看著唐吉,猶豫著湊到了罐頭前,吃一口裏麵的東西,看一眼唐吉,顯得很害怕。
唐吉又摸了摸它頭上的毛發,給了鼓勵的眼神,公爵才放心吃了起來。
德牧雖然是大體型犬,但不是鬥犬,哪怕是在軍隊中訓練處的軍犬,也無法當做鬥犬使用,經常有人拿大體型犬與狼來比較,但這種比較方法是完全不對的,並不是誰體型大誰就兇悍,一頭受過訓練的小體型比特犬咬死比自己體型大上一倍的德牧可以說輕而易舉。
而且德牧有一個很壞的毛病,就是一旦被傷害了,感到疼了,便會害怕躲起來,很容易變得十分膽小,所以唐吉才在打過它後,給了它食物,那是在告訴公爵,咬我是不對的,那是錯誤。
公爵曾經被喪屍嚇過,現在很怕喪屍,如果唐吉再經常打罵它,而沒有任何補救措施,它會變得越來越膽小,如果這樣,那麽哪怕它最後活著離開了實驗室,除了當寵物,便沒了任何用處,唐吉可不想這樣,他沒有想過讓公爵做鬥犬,也沒希望它有多兇惡,德牧最適合的也不是這些,它更適合用來警戒、搜救,這也是唐吉想讓它做的。
拿到了公爵的血,唐吉對公爵的血樣進行了檢測,結果讓唐吉有些意外,他本以為公爵因為肥胖會有一些膽固醇偏高之類的小問題,但結果卻是,它很健康。
實驗桌前,唐吉站直了身體,看了看生物顯微鏡上的小屏幕,扭頭又望了望已經將罐頭吃幹淨,正趴在地上舔爪子的公爵,扭頭走向了實驗室的最裏側,進入了左側的鐵籠內。
鐵籠內,金屬**,全身布滿傷疤喪屍躺在上麵,身體關鍵部位全部被固定住了,它還在不斷的顫動著,那是掙紮,它從未放棄過掙紮,但也從未成功掙脫過。
唐吉蹲下了身,眯起眼睛看向了這頭喪屍,它身上的所有毛發都已經剔除了,體表光滑無毛,呈灰色,如果喪屍有姓別的話,那麽它應該是女姓,不過有些貧乳,身體纖細,這是一頭蛻變完全的喪屍,身上軟組織已經從死硬的狀態完成了軟化的過程,肌肉更加有韌姓,骨骼也更加堅硬,在喪屍皮膚的最表麵,有一層很薄的幾乎透明的角質,讓它的身體在此時十分幹淨的情況下看起來有些晶瑩。
如果不考慮它是喪屍,不看它那猙獰的臉,隻看它現在幹淨無味的身體,它看起來更像是一個藝術品,在唐吉看來,這是很完美的生理結構,如果真的是上帝想要毀滅人類,那麽就可以稱它為上帝製造的藝術品,當然,在某些方麵,上帝的口味很重。
蹲在地上看了**的喪屍好一會兒,唐吉站起來,活動了一下有些酸麻的腿,便從白大褂口袋了掏出了注射器,拿下蓋子,針頭刺入了喪屍手臂的大東門,慢慢的,注射器內蓄滿了被抽取上來的黑紅色的喪屍血液。
喪屍的血液很獨特,不能說是完全黑的,但乍一看就是黑的,隻有對著光看的時候,能看出,那是深紅色,深的發黑。
唐吉之所以想要完整的喪屍,是因為喪屍在身體不完全的狀態下,會自我修複,在這個過程中,它體內的細胞、病毒都會進行某種特殊的運動,以完成對身體的修複,這樣它的身體狀態肯定不能稱為常態,而唐吉需要常態的病毒以及喪屍基因鏈,所以唐吉才要完整的喪屍。
其實通過這些天試驗檢測,唐吉發現無論是重傷的喪屍還是完好的喪屍,體內病毒與基因鏈差別並不大,隻有在傷口附近的病毒與細胞更為活躍一些,細胞會在病毒的作用下進行分裂,並且速度很快,但那隻是一種相互配合的運動方式,從本質上來說,與其他地方並沒有不同。
抽取新鮮的喪屍血後,唐吉先用其與前幾天抽取的喪屍血液樣本進行對比,得出的結論是,喪屍病毒在離開宿主後活姓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降低,但降低的程度並不高,甚至可以說,很低!
一滴新鮮的喪屍血可以感染人類,一滴放離開喪屍放在在容器中十年的喪屍血也同樣可以感染人,這就是唐吉目前的結論。
將一滴公爵的血滴在載玻片上,再將一滴喪屍血滴在載玻片上,而後用蓋玻片將載玻片壓好,放在生物顯微鏡下,唐吉附身看著顯微鏡,觀察了起來。
這種觀察唐吉不是第一次進行,之前都是各種動物,包括人類的血液,與喪屍病毒混合後進行觀察,結果都是,哺乳動物血液被喪屍血完全吞噬同化,但速度有快有慢。
“好快!”看了顯微鏡好一會兒,唐吉抬起了頭,眉頭深深皺著喃喃自語了一聲。
扭頭看向了門口拴著的公爵,公爵正懶洋洋的躺在地上,肚皮向上,伸著舌頭,樣子看起來跟好笑,它之前跑步累壞了,吃過東西又開始休息,到現在都沒休息好。
“乖孩子!”唐吉望著公爵笑著念叨了一聲,忽然低下頭,表情卻變得有些傷感。
人是感情動物,唐吉當然也是,要說他對公爵沒感情,那是不可能的,但沒辦法,除非能找到第二隻狗,否則隻能拿公爵做實驗,但現在是末世,犬類感染率比人類還要高一倍,而它們又沒用人類的智商,想要找到第二隻狗談何容易,或者說,根本不可能,除非運氣好能碰到,但唐吉總不能等運氣來了再做實驗。
將盛放著喪屍血的玻璃容器放在了電子分析天平上,拿出全新的注射器,將針頭插入容器中的喪屍血中,再拿起,一些黑紅色的血沾在了針頭上,天平顯示,喪屍血少了1.0782克。
拿著注射器,讓針頭上的喪屍血慢慢低落迴容器,電子分析天平顯示的數字不斷變化,最終,電子分析天平上顯示容器中少了156微克,也就是0.156克喪屍血,唐吉將針筒轉了個方向,使上麵的喪屍血不再滴落,拿著注射器,轉身向公爵走去。
公爵依然懶洋洋的躺在地上,吐著舌頭,根本不知道自己即將麵對什麽。(未完待續。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