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飛行船(1)


    沒有任何落腳之地遊蕩在午後的街道上


    喘息在黑壓壓的人群中


    wewannago


    未吸取教訓無止境的欲望突然迸發出來


    巨大的飛行船將我發射升天


    存在不成立


    紛亂加劇


    救命工具也不起作用


    從剪刀縫中窺探街道


    巨大的飛行船載著我遠去


    真正的身份依舊是謎


    重複現在


    救命工具也不起作用


    急速下降起飛


    wewannago


    《發帖者:大熊》5月6日(sat)02:30


    ■喂!


    大家好久不見!還好嗎?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31


    ■好久不見


    喂!


    大家好久不見!


    新人們,初次見麵請多關照。


    知道這裏剛剛建成,不過我一直rom來著。


    對不起啦。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02:33


    ■歡迎迴家


    看起來不錯嘛。我們一直期待你的到來哦。


    可是到剛才為止,你一直rom嗎?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35


    ■好久不見


    satie看起來也不錯嘛,太好了。


    rom過程中,好像發生了許多事情哪。


    喂,別急嘛,讓我慢慢地說。


    《發帖者:拉拉休泰》5月6日(sat)02:36


    ■同一人?


    和帕斯卡交談,我的疑惑相當深啊。(^-^;)


    我會和誰是同一人呢?我就是我。


    請不要隨意將我的一票視為無效。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37


    ■never71


    never71,快出來。如果不是同一人的話,那麽對不起了,請在網名上再多下一點功夫吧。可是任誰怎麽看,都像是你的低級趣味!


    《發帖者:大熊》5月6日(sat)02:38


    ■這麽說?


    什麽什麽?這麽說never71和鐵人29號也是同一人?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40


    ■不知道?


    呃?大熊,你不知道?我覺得這件事從lili-philia時起,就已經是一個默認的事實了。真意外,怎麽一直沒有被揭穿啊。


    第三章飛行船(2)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02:41


    ■假的吧?


    我也不知道。


    這麽說,我們一直被騙了?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2:43


    ■滾出去!


    我還是第一次受到這種侮辱。


    never71,這次該你從這兒滾出去了吧?


    《發帖者:亞美香》5月6日(sat)02:45


    ■很遺憾


    很遺憾,我也這麽認為。


    《發帖者:白芷》5月6日(sat)02:48


    ■違反規則


    這完全就是違反遊戲規則嘛。


    這種人混在這裏,讓我感到非常不愉快。


    《發帖者:路加》5月6日(sat)02:49


    ■我是路加


    我的心受傷了。never71,請你出去。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53


    ■算了吧


    算了吧。給我這個揭發他真麵目之人一個麵子,大家對他就不要再追究了。我也不是因為想要讓某人離開網站,才揭發他的真麵目的。


    never71離開的話,那麽一切不都成了我的責任嗎。假如那樣,我還不如保持沉默呢。never71也沒有什麽惡意啊。或許他不過是討厭tom-tom,追根究底這也隻是小孩子之間的爭吵罷了。甩甩手,就讓這件事到此為止吧。


    大家覺得怎麽樣?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02:54


    ■明白!


    就這麽辦!因為我已經沒有精力繼續這種無聊的討論了。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02:55


    ■滾出去!


    never71,你一直沒有出現,是否已經滾出去了?


    雖然我想還聽聽那家夥的最後辯解。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02:57


    ■還在這裏


    他沒理由走吧。


    肯定還在這裏。


    隻不過改成rom了。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7:27


    ■再次發帖


    再次發帖說明我rom的理由。


    這是去年的事了。其實我也在涉穀四葉大廈現場。


    當時我卷入了那場混亂中,並受了傷。報紙上報道的傷者之一就是我。


    雖然我自認為平日性格開朗,大大咧咧,但發生了那樣的事情,我還是相當沮喪。


    大家明白嗎?受傷也就意味著當時我就在死者星野修介的身旁。說不定當時我跌倒踩著的就是星野修介,也說不定是我在無意中殺了他。


    這樣想著,我夜夜無法入眠。因此即便這個網站已經開通了,我依然無法靜心發帖。


    大家看起來都很好,


    而且似乎沒人提起受傷一事,我放心了。


    《滑翔》真不錯。


    《發帖者:大熊》5月6日(sat)18:12


    ■帕斯卡再次發帖了!


    好久不見了。


    原來那時候你也卷入那次事件中了呀。


    心情不好受吧。不過那不是你的錯。有錯的是那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8:17


    ■那日


    過後我從電視新聞中得知星野死了。


    聽說是被刺死的。從當時那種情形來看,我覺得沒有人可以理解他究竟是怎麽死的。或許他確實是被刺死的。但是,他也有可能是被踩死的。要知道當時的情形有多麽混亂。


    關於這一點,雜誌上也登載了類似的證詞。


    當時,有人大聲尖叫"莉莉周",因而引起了混亂,這是事實。這一點的確沒有寫錯。


    第三章飛行船(3)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8:19


    ■那日


    非常遺憾,我沒有看到當日的騷動混亂。


    怎麽說才好呢。總之,我覺得你不必那麽自責。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8:21


    ■讓大家擔心了


    哎呀呀,不好意思,讓大家擔心了。我也有些危言聳聽了。其實也沒有那麽消沉啦。相反,因為我與那次事件有牽連,假如我每天嘻嘻哈哈的,一定會被人說三道四,所以呢,我就裝出一副沮喪消沉的模樣嘍。可是,有點消沉確是事實。讓大家那麽為我擔心,真是感到非常抱歉。不過,沒事的,因為不是什麽大傷啦。


    對了,青貓,一直沒見你露麵啊。青貓,你還好嗎?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18:22


    ■青貓


    我也很擔心青貓。


    你千萬不要卷入那次事件啊。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8:24


    ■致嗜睡嬰兒


    大家一直在兜圈子啊。莫非大家在懷疑死去的星野修介不是philia先生就是青貓嗎。


    假如要明確地說出來,


    我覺得這種可能性很高哦。


    也就是說,這種可能性高的話,被殺的就是青貓。


    青貓死亡說。


    這是我的推理。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8:25


    ■青貓?


    不會吧。這究竟是怎麽啦?繕不,不會的。事情說到這一步,有些不太謹慎了吧。如果可能的話,請寫e-mail告訴我詳情。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18:26


    ■青貓?


    你是說青貓是星野?那麽,philia先生呢?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8:28


    ■我的推理


    satie,大家都想理解啊,那我就在這兒說了。


    嗜睡嬰兒,說老實話,有關philia先生的情況,我也不清楚。我能說的隻有一件事,那就是自從那次事件以來,青貓和philia先生都去向不明了。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18:30


    ■但是


    但是,帕斯卡,今天之前,你不也是去向不明嘛。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8:32


    ■這個推理太大膽了吧?


    rom的人們,雖然我們看不見,不過他們還是存在的呀。青貓、philia先生,看到帖子後,請速迴帖!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8:47


    ■我的推理


    或許philia先生也在看這個帖子。但是,如果我的推理正確,青貓看不到了。因為假如我的推理正確,青貓已經死了。那麽,大家看來,根據是什麽呢?這是個令人頭痛的難點吧。下麵就讓我來解釋吧。


    這事得迴到半年前,那時候我們經常上"lili-philia"


    網站的聊天室聊天。那時,發生了黑客事件。satie,你們一定還記得吧。為了不清楚此事的新人們,我再說幾句。當時發生了一件事,青貓的e-mail被黑客入侵了。犯人究竟是誰,我們至今不知道。或許是潛水者,也有可能是灌水者。


    不過,有人對青貓懷恨在心,這一點是事實。雖然我們不清楚他的手段如何,但他的確能隨意進入別人的電腦,盜取數據材料,而且還把這些材料在聊天室中公開。最近我看電視,發現有一起類似的事件。據說這種軟件似乎很容易就能弄到手。大家今後一定要多加小心了。不用電腦的時候,最好將電話線拔下來。


    第三章飛行船(4)


    電視中也說了,這種行為就是故意的犯罪。


    罪犯是一個擁有絕佳電腦技術的黑客,這一點想必他自己也明白。也就是說,他自身也意識到這項技術是架相當危險的橋梁。


    在某種意義上,他是在明白了這一點的基礎上,越過了危險的界限。


    他一步步踏入了犯罪領域。那麽,即便我們假設是他刺死了青貓,也不奇怪。換句話說,去年他將青貓的數據材料到處散發時,他就已經變得不正常了。


    重新再看一遍帖子,感覺寫得有點過於簡單,沒有抓住要點,不過這就是我的推理。


    我一直有這種感覺,所以對這兒的bbs進行了核查,但是一直沒有發現青貓的身影,於是我的疑慮越發加深了。


    satie,我可以在這裏繼續發言嗎?


    請您同意。


    各位,這些內容是我個人的推理。


    如果大家有不同意見,請盡情反駁。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18:58


    ■致帕斯卡


    我認為青貓至今平安無事。


    實際上,當時我在現場看到了青貓。但是如果有人問我,那是否就是被害者星野,老實說我沒有把握。從新聞報道的照片上來看,星野滿麵笑容,剃了個運動頭,他是初二的學生吧?可是我在現場看到的星野頭發長長的,那種感覺完全不一樣。


    《發帖者:大熊》5月6日(sat)19:01


    ■我是大熊


    我有種感覺,總覺得我看到的青貓和被害者有些相似。對了,帕斯卡,假如你的推理正確,那麽philia先生去哪兒了呢?"lili-philia"


    網站的消失總讓人心裏有些不舒服。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03


    ■致嗜睡嬰兒


    我也在現場看到他了,確實無法和那張照片聯係在一起。不過那種照片不能相信啊。隻要頭發長長些,換身休閑服裝,馬上就變成另一個人了。而且新聞中出現的那張照片應該是初一或更早時候拍的,一定是這樣的。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05


    ■re.我的推理


    請您同意。


    我是沒有意見。


    大家怎麽認為呢?


    但假如黑客是罪犯,那麽他的動機呢?上次的黑客破壞事件的確非常惡劣。但是殺人這種行為,是必須要有相當的動機才能進行的。我覺得這和網絡上的矛盾糾紛層次不同。大家有什麽線索嗎?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10


    ■我的推理2


    動機可能就是"嫉妒"吧。


    青貓和阿冬的關係很好。阿冬是以前那個網站的bbs上的常客。青貓和阿冬一直私下通過e-mail在交往。但是,不知是誰盜取了他們的來往書信,並把它公開在bbs上。阿冬羞得無地自容,從此網站上再也看不到她的蹤跡了。青貓曾經一度消失,但馬上又迴到bbs中。不過當時我們都沒有深究究竟誰是罪犯。現在迴想起來,莫非那罪犯暗戀著阿冬,對青貓懷恨在心?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15


    ■re.我的推理2


    說得有道理。但,這也過於跳躍性了吧。哎呀,不小心冒出句關西方言了。可是,這種想法難道不能成立嗎?我是說也許青貓是罪犯,被害者是黑客。要知道青貓也是相當恨黑客啊。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20


    ■但是


    但是那樣的話,青貓是怎樣認出黑客的呢?他既不知道黑客是誰,而且黑客身上也沒有標記,他沒有辦法找到吧?青貓手裏拿個青蘋果。所以我,還有嗜睡嬰兒都能看到他。這才是問題的關鍵。


    第三章飛行船(5)


    犯人是不認識青貓,但是他知道青貓手裏拿著青蘋果。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23


    ■re.但是


    不,在這兒我隻不過引用你的推理罷了,其實最初我並不認為被害者是青貓。我隻不過在考慮一點,假如青貓是被害者,那麽尋找誰是罪犯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們已經知道了他的動機。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24


    ■致帕斯卡


    即便如此,這個話題變得越來越偏激了。


    帕斯卡,在這裏進行這種對話還是不好吧。


    可能的話,發郵件給我吧。我們在郵件


    中再談。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26


    ■罪犯


    這樣的話,我就一切攤開來說了。


    罪犯可能就是philia先生。


    所以那家夥停止了網站的運營。


    至少黑客是philia先生,這一點沒錯。要知道網站是由他主宰的呀。


    他一定非常懂計算機。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27


    ■re.罪犯


    帕斯卡。這樣不好吧。


    不能因為他經營網站,就認為他會進行黑客破壞啊。現在的我就不會啊。我不過是在管理這個網站罷了。總之這個話題就到此為止吧。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29


    ■罪犯


    請讓我再說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0


    ■不行!


    不行。我說過了,這樣太偏激了。如果你再這樣口無遮攔,我就刪除你的帖子。


    請你發郵件給我。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5


    ■罪犯


    請刪除吧。但是在此之前請讓我說。身上沒有做標記的人在ram1夥伴中隻有philia先生和嗜睡嬰兒,還有satie,就是你嘍。嗜睡嬰兒證實了他當時在場。你說自己沒有去,也沒有人看到你。你說過你會戴黃色墨鏡,身穿黃色運動服,以此作為標記。但是現場沒有這樣打扮的人。你說了當時有事沒能去,可是,假如沒有黃色墨鏡和黃色運動服,沒有人能認出你來。


    你可以刪除這些內容。不過隻要帖子登上,一定會有人看到的。如果你刪除了,那麽你的行為簡直就和罪犯一樣了。


    再見一麵吧,satie。


    其實,我看見罪犯了。我知道他的長相。如果你是罪犯,我一眼就能認出來。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37


    ■re.罪犯


    你在懷疑我嗎?


    不,還是在說你看到了真正的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38


    ■不刪除了嗎?


    如果你能向我保證不刪除我的帖子,那麽我就再寫一點。


    《發帖者:satie》5月6日(sat)19:40


    ■re.不刪除了嗎?


    不刪除了,請告訴我。


    順便說一下,我可不是罪犯哦。


    你想見麵的話,可以見見。


    各位,作為管理員的我也日益興奮了。


    我決定繼續聽帕斯卡講下去。請各位諒解。


    因為我沒想到自己有一天會被人當作罪犯。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19:42


    ■我的推理


    我們不知道philia先生究竟是怎樣的一個人。不過,各位,是否都忘了一個重要的人物?就是那個穿不同馬甲陷害別人的家夥。他時而自稱是never71,時而又稱作鐵人29號,甚至變身為阿修羅男爵、拉拉休泰、戰爭狂


    j、花子露露等,不斷地改變自己的馬甲。


    第三章飛行船(6)


    他才是這場事件的罪犯。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43


    ■致tom-tom


    你的推理很有道理啊。


    《發帖者:嗜睡嬰兒》5月6日(sat)19:44


    ■看不懂!


    philia先生是罪犯嗎?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45


    ■致嗜睡嬰兒


    這種說法隻有在我的推理正確的前提下才能成立。


    說不定tom-tom的推理才是正確的呢。


    究竟誰的才是正確的推理呢?tom-tom,要不咱們來比賽吧。


    《發帖者:tom-tom》5月6日(sat)19:46


    ■帕斯卡


    你有絕對的把握,確信不是他嗎?


    《發帖者:白芷》5月6日(sat)19:48


    ■致帕斯卡


    帕斯卡,很抱歉,我希望你能告訴我之前的網站上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


    說什麽黑客事件,可是我依然想象不出是怎麽一迴事。


    《發帖者:帕斯卡》5月6日(sat)19:52


    ■"lili-philia"網站發生了什麽?


    之前的網站上究竟發生了什麽事情?


    關於這件事,說來話長。在這兒解釋的話,確實不太合適,畢竟這兒是satie的網站。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請按下列url進去瀏覽。我在上麵登載了一部分過去的留言。


    .angle-sakurai./philia-bbs/


    .angle-sakurai./philia-bbs/


    登錄這裏吧。


    1999年11月"lili-philia"網站上發生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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