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城內,一室韶光,帷帳春暖。


    頭頂的鮫綃寶羅帳晃動個不停,容佩玖腦中模模糊糊閃過些畫麵。抬手,貼上褚清越汗涔涔的額頭,“褚清越?”


    “嗯。”


    “三十年前,占便宜的其實是你罷?你即使受了傷,也不是我想占就占的,何況還是在不死城。”


    他不語,隻知賣力。


    “還有,一千年前,是你將我困在沙漠中的罷?你還假裝迷路和我搭訕。你其實,早就看上我了罷?”


    “廢甚麽話,好好和我生孩子!”他一口咬上她,堵住她的嘴。


    他伏在她上方,一顆顆豆大的汗滴落,掉在她的睫毛上。他那張好看的臉漸漸模糊在她的視線中,她幹脆閉上眼,他的臉便又清晰起來。在她不知道的時候,他的一切就已經深深地印刻在了她心裏。


    “褚清越,我愛你。你即使算計我,我也愛你。”她輕聲喃喃,“永遠,生生世世……”


    他一頓,下一刻陡然激烈起來,將她的喃喃聲化成了細碎的哼聲。


    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涼風冬有雪。


    若無閑事掛心頭,便是人間好時節。


    他們的人生,從此都是好時節。


    作者有話要說:  好了,我親愛的大佬們,正文到這裏就結束了。


    可能會擼一個關於晏衣養成美人爹&城主夫婦日常的番外~


    感謝所有訂閱以及評論的大佬們~筆芯~超愛你們~


    下一個故事,寫個輕鬆點的吧,女主完全沒有武力值。


    名字就叫《跪下吧,小霸王!》


    嗯,先存稿~有興趣的大佬咱們小霸王見,沒興趣的大佬那就日後江湖再見~


    這是文案:


    護國公府的獨苗衛寧乃皇帝義子,人稱京城小霸王。


    皇帝禦駕親征被困,小霸王掛帥救駕,與鄰國公主打了一架之後定情。


    班師迴朝,皇帝論功行賞,問到小霸王,“兒臣隻要休妻。”


    原來,昔年護國公為魏國公所害,皇帝為當和事佬,命兩府聯姻,將魏國公女孟玉良許配給了衛寧。


    這日小霸王迎娶鄰國公主,路遇魏國公送葬隊伍,欲掀翻棺蓋羞辱一番,豈料向來懦弱的孟玉良忽然衝出,一頭撞死在了棺材上。


    沒想到啊,一覺醒來,老娘穿成了孟玉良那個倒黴催。


    本文蘇爽。誰爽?當然是女主啊……


    這是一個女主穿成悲催軟妹,用氣場和金手指所向披靡的故事。


    ☆、第114章 後記


    不知年歲幾何的不死城主, 終於要大婚了。


    這場婚禮說張揚不張揚, 說低調也算不上低調,卻是夠特別,在東陸大約也是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一場婚禮了罷。


    那一日,褚清越當著晏衣與處塵長老的麵, 在不死城成千上萬不死人的見證之下, 與容佩玖拜了天地。


    而這些行屍走肉般的不死人, 在見證完婚禮之後,便被褚清越放歸了。所謂放歸, 便是不再留持,放其滅入天地。而放歸不死人, 是不死城主對妻子最鄭重的承諾。他原本是個相當自負的人, 卻在事關妻兒時, 也變得瞻前顧後起來。


    放歸不死人,乃是在道祖麵前可以稱道的功德一件。褚清越要的,是容佩玖母子的萬無一失。


    那一日夜裏,成千上萬的不死人化成細細碎碎的晶瑩藍光, 從極西之地的沙漠,洋洋灑灑升向空中,照亮了東陸的西邊天空。東陸民眾無不推門而出,抬眸觀望這一壯觀的景象, 人人瞠目,個個結舌,被這奇景震撼得無以複加。


    便是在那瑩瑩藍光之下, 褚清越吻上了他的新娘。


    褚玄商站在昆侖山巔,抬首西望,心情比極西之地的黃沙還要荒寂。


    好一場張揚至極的婚禮。


    他明白,今生再無望見到那人。從此之後,不死城中隻有活人,再無不死人。不死族,將徹底地消失在人們的視線中、腦海裏。不死城,將成傳說……


    但凡這世間的夫妻,新婚過後的首要任務不外乎四個字:早生貴子。


    二十的孕育與出生,一直是褚清越心中過不去的一道坎。所愛之人九死一生,自己卻未能相陪,要多遺憾有多遺憾。


    是以,褚清越異常急迫地想要再與容佩玖生一個孩子,彌補遺憾。褚清越盼子之心,道祖可鑒。然而,天不遂人願,道祖偏要與他對著幹。


    便是這樣一個於普通夫妻而言最簡單不過的願望,到了不死城城主夫婦這裏卻是用盡手段也不能得償所願。多少年過去,文邪與陰善的孩子都長大了,容佩玖的小腹始終平坦不見動靜。城主的那一顆焦灼之心,到後來大約就連不死城中的仙鶴都感受到了。


    千尋芳常為此打趣他,含有調笑意味地看著他滿頭銀發,說他是“老蚌難生珠”。不過,隻要容佩玖在,千尋芳是休想在他兄長麵前討到便宜的。每每她一句“他這老蚌好歹還生過一顆珠”便會將千尋芳噎得啞口無言。


    “千重久,該管管你媳婦了啊,再這樣寵下去無法無天了!嘴這麽毒,也不怕夫君不喜歡。”千尋芳沒好氣道。


    褚清越卻一本正經,“阿玖說什麽都是對的,說什麽我都喜歡。”


    “千重久,我是你嫡親的兄弟!”


    容佩玖一叉腰,朝褚雙拾勾勾手,“二十過來,告訴你二叔,我們是你爹的什麽?”


    褚雙拾這時看上去已是十歲左右的小少年模樣了。他聽話地走過來,指指容佩玖,“心肝,”又指指自己,“寶貝,”認真地看著千尋芳道,“二叔,爹爹說過了,我和九九是他的心肝寶貝。對麽,爹爹?”


    褚清越滿眼笑意,春風拂麵,“對。”


    千尋芳險些噴出一口老血,“二十啊,二叔白疼你了。”


    褚雙拾義正言辭,“九九為了生我,差點丟了性命。”


    褚清越讚許道:“沒錯。二十你記住了,在你心裏,誰都不能越過你母親去。”


    “是。”


    容佩玖勾勾唇,“等你有了媳婦,就算了。”


    千尋芳鬱鬱地看著其樂融融的一家子,暗暗尋思,果然,這半路帶大的孩子就是不親啊,看來還得從小奶娃的時候就開始培養感情。他忽然,對於容佩玖腹中還未發芽的那個小生命,也無限期待起來了。


    於是,不死城裏,人人都翹首企盼著這個孩子的到來,可謂是萬眾矚目。整個不死城盼星星盼月亮,等了又等。


    這一等,便等到褚雙拾長成東陸又一個顛倒眾生的妖孽,也等到容遠岐臨近再世為人。


    那一日,向來喜怒不形於色的不死城主笑得滿臉開了花。萬事俱備隻欠東風,褚清越早已做了萬全的準備,所需物什一應俱全。容佩玖這個城主夫人隻需安安靜靜、懶懶散散地待產,享受城主無微不至的服侍。


    褚清越對這一胎,可謂是慎之又慎。可偏偏容佩玖如今體格異於常人,身懷六甲照樣精神十足,體力強健,竟沒有一絲不適。


    千尋芳便常笑他,“英雄無用武之地。”一句話便能戳中褚清越的痛處,令他臉色瞬間變得難看。


    容佩玖通常會白他一眼,轉而柔情脈脈地安撫褚清越,“有你陪著我,我就心定啦。你要陪著我,半步也不許離開我。”


    容佩玖鮮少在外人麵前對褚清越說情話,而她的情話對於自負高傲的不死城主,便如春水般熨帖,縱有再大的不豫,也瞬間煙消雲散。


    千尋芳沒有一次不敗在他二人的你儂我儂之下,次次都是落荒而逃。


    至於孩子的名字,是褚清越在這些年的漫長等待中早就已經取好了的。千秋厘,厘,福也。他希望這個孩子,福澤千秋。


    其時,倆人正坐在觀鶴亭上。容佩玖懶懶地靠在他懷中,聞言沉默了一會兒,才道:“聽起來不像是女孩兒的名字?”


    褚清越低頭親了親她的額頭,大掌輕輕擱在她的小腹上,隔著衣衫緩緩地摩挲,“本來就是給小兒子取的名字。阿玖所想,不論是什麽,我都是要為阿玖辦到的。隻這一件,怕是不能如阿玖的願了。”輕聲一歎,手停在她小腹上,“阿玖是知道的,不死族從未出過女子。”


    “兒子就兒子罷,反正是你的,我都喜歡。”她覆上他的手。


    他垂眸,視線落到她如含朱丹的唇上,心裏癢絲絲。都說女子容貌會因懷胎而變得難看,他的阿玖卻不然,反而越發光彩動人,鮮嫩得有如晨間帶露的靈草,彌散出淡淡的清甜。


    他眸光漸漸暗沉,氣息逐漸粗濁,渴念慢慢抬了頭。


    這變化自然逃不過容佩玖,她吟吟一笑,勾住褚清越的頭,雙唇貼上他的耳畔,吐氣如蘭似麝,不知說了一句什麽,竟激得他臉一紅,噌的起身,抱起她便匆匆瞬移進了寢宮。


    未過多久,飛起一掌猛地將門扉摜合,也將一室嗯嗯呀呀、哼哼唧唧關在那泛著融融春意的寢宮之中。


    ……


    容佩玖的生產無驚亦無險,甚至連哼都未曾哼一聲,就生了。褚清越是有些失落的,這一迴,又沒他什麽事兒。可當他抱著千秋厘這個幾乎與他如出一轍的小不點時,心中漸漸被不可思議的驚喜、愉悅、欣慰和滿足填塞。


    隻是,他還未將他的阿厘捂熱,便被千尋芳搶了去抱在懷裏愛不釋手。這一搶,便是幾十年。


    千尋芳比他這個當爹的還要喜歡這個小不點,就連二十當年都不曾有過的待遇全都給了阿厘。陪吃,陪喝,陪玩,陪講故事,陪著曆練。千秋厘的吃喝拉撒,都被這個二叔給霸占了。


    褚清越見千尋芳心有寄托,便也隨他去了,隻意思意思地與他搶搶,並未認真。倒是褚雙拾,常急赤白臉地與二叔爭搶阿厘。


    自從有了二十與阿厘,千尋芳活得積極了許多。特別是阿厘三十歲那年,不死城中終於收到了晏衣送來的消息——找到了容遠岐的轉世。千尋芳聽到的時候,一滯,隨即帶著二十與阿厘匆匆出了不死城。


    容遠岐轉世的這家,是東陸一個名不見經傳的小家族,也是以矢為道,隱於深山之中。當地奇猛異獸成災,孕育容遠岐轉世之身的女子,在即將臨盆之時身遇兇獸,拚盡全力將兇獸擊斃,自己卻也元氣大傷,用了最後的力氣將容遠岐轉世之身娩出之後便撒手人寰了。


    等晏衣找到人的時候,小容遠岐已經會蹣跚著走路了。她要帶走容遠岐,那家族長卻是堅決不肯,僵持間,千尋芳帶著二十與阿厘趕到。


    此地屬荒蠻深山,幾人的到來便引起了轟動。三大一小,三男一女,女的已是容姿出眾,兩位大公子比姑娘還要美,還有一位小公子端的是英姿勃勃。


    千尋芳微微揚唇,對這些族人露出一個魅惑眾生的輕笑,指著小容遠岐,用商量的口吻道:“我等可將此地的兇獸除盡,作為交換,便將這孩子交給我們罷。”


    那家族掌事之人一番商議,又見這幾人看上去不像是會傷害小容遠岐的樣子,便同意了。


    千尋芳朝千秋厘抬抬下巴,眯眼笑道:“阿厘,想不想練練拳腳?”


    阿厘興奮地“嗯”了聲。作為不死城最小的人,阿厘一直不滿意自己矮墩墩的模樣。這迴,終於有個比自己小的,雖然按輩分要稱唿他一聲“外祖父”,阿厘仍是興致高昂。袖管一路,掄著拳頭便衝入了兇獸林中。


    那家族長大驚失色,“這,這……小公子還小,怎可讓他就這樣孤身一人進去,太危險啦!”


    二十淡然一笑,“無妨,她可以的。”優雅地糾正道,“這位是舍妹,並不是公子。”


    族長還來不及驚訝,便聽見撼天震地的幾聲巨響,似天降隕石發出的嘭嘭聲,隨之而來的是野獸的哀嚎,此起彼伏。不過半盞茶的功夫,兇獸林便恢複了寧靜。


    族長定定地看著前方,目瞪口呆。那英氣十足的小公子,哦不,小姑娘,優哉遊哉地從林中走出,邊走邊拍了拍手上的泥土,一咧嘴,“二十哥哥,都被我幹掉啦。”


    二十快步上前,一把將她舉高,“我家阿厘真棒!”將她放在左肩上往迴走。


    “那當然,爹爹說了,我會是我們家最厲害的!”阿厘得意道。


    二十笑著附和,“嗯。”是啊,千萬年來就出了這麽一個女不死族人,又怎會不厲害。


    兇獸既除,族長也遵守了約定,讓他們把小容遠岐帶走了。


    晏衣也與他們一道迴了不死城。


    阿厘很是高興。因為她再也不是不死城最小最矮的那個,“小外祖父”看上去比她小多了。唔,可以隨意欺負。


    隻不過,阿厘的高興勁兒並未持續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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