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平“總判”又道:“那還等什麽?該問的繼續問,該審的繼續審。”


    說話間,他已經踱步到了觀眾席上,隨便往其中一個椅子上一坐,漫不經心地道:“正好本判這會兒閑得無事,就看看你們是怎麽問案的吧。你們都坐下吧,不要顧及本判的身份,就當本判是普通的聽眾吧。”


    普通的聽眾?幾位聽證官的心裏皆是一窒。你堂堂一位總判來觀摩,怎麽可能再當你是普通觀眾?什麽時候總判大人這麽有閑情逸致了?


    然而,疑問他們是絕對不敢問出口的。


    一個個懷著緊張不安的心坐迴到原位上,女聽證官強壓下緊張的情緒,大聲問道:“被告程想想,你違反紅娘條例第21條,與自己的客戶發生不正當的男女關係。此事人證、物證懼全。你還有什麽可冤的?”


    說話間,女聽證官再度用法術,釋放出那張隔著窗簾都能看出似兩人在擁抱的照片。順便也證明,他們確實掌握了證據的,並不是隨便定罪。免得總判大人覺得他們這些一線官員辦事不牢。


    卻不知,那張照片一出,廣平都不住暗暗撫額。別人不知道,可是做為當事人的他,怎麽可能看不出來,照片上高個子的那個影子正是他自己?


    真是豈有此理!單了七千多年了,第一次那什麽,居然是被人算計了去的,而且還被拍了照片!這照片要是被其他幾殿閻君看到了,還不知道要笑話他幾千年!


    不同於聽證官他們的膽戰心驚,程想想此時因為背靠著廣平這座大山,心神定了,迴起話來,也更加條理分明:“聽證官,照片上隻是兩個影子,乍一看姿勢曖昧。可在很多時候,會因為站位正好讓影子疊在一起,也會產生那麽樣的效果。所以,單從照片來定我的罪,絕對是有失公平的。”


    “還有證人的證詞。”聽證官說完,手一揮,便有一份證詞出現在虛空播放出來。


    “我親眼看到,紅娘程想想和她的客戶僵屍小江走得過於親密。不僅收留該客戶在婚介所住宿吃飯,並且還於1月16號當晚,一直住在婚介所一樓的小江出沒有出現在一樓。而同一時間,二樓的窗台上可以看到男女姿勢曖昧親熱的影子。我推斷,小江之所以不在一樓,就是紅娘程想想的勾引,在二樓行不軌之事。”


    大概是出於保護證人的原則,聲音是經過變音,可是會這麽關注她的,又與她有過節的,除了那個混蛋不作他想。


    程想想聽到那些話時,簡直氣得渾身發抖。這真是沒事家中坐,禍中天上來!


    暫時忍下了氣,程想想道:“證人的證詞裏所說的都是推斷。那天晚上,小江外出買炸雞,離開了婚介所,所以一樓才沒有他的蹤影。至於二樓被拍到的照片,那是因為我樓上洗手間的下水道堵了,所以找了個人來通通。開始說好的,通一次80塊錢,可後來他臨時加價,非要100塊。我當然不肯,就和他理論了起來。剛才那張照片,就是我給他80塊,他不肯,非要100塊,我們就推推扯扯了起來。從外麵看,兩個影子疊在一起,就出現了照片上的樣子。”


    廣平本來很淡然地坐在觀眾席上旁聽,可聽到這裏時,忍不住一陣狂汗。這個傻女人,編謊話也編個靠譜點的,怎麽就非和下水道過不去了?再說 ,本君這麽玉樹臨風的一尊大神,哪點像通下水道的了?


    第28章 舉報人出場


    這時,聽證官道:“既然你說那人是通下水道的, 可以請出來作證嗎?”


    程想想道:“我臨時找的, 通完下水道就走了, 現在找不到人了。”


    其實通下水道的人就在身後坐著,可是她不能說。否則,廣平這座靠山就不好用了。


    聽證官又道:“那把僵屍小江請出來作證。”


    其實程想想也知道, 通下水道這個理由不太靠譜,可是沒辦法, 唯一能作證的隻有小江,而小江所知道的就是那晚, 他們確實在通下水的事。


    “聽證官大人,既然你們要請小江作證,為什麽不把那位舉報的證人也請出來?用保護當借口,卻隨便汙蔑人,這是對我的不公平。而且你們應該也知道, 我隻是普通的凡人,沒有什麽危險性,就算想報複, 我拿什麽報複?”


    “證人申請了保護, 我們就得給予該證人受保護的權利。”


    這時一直沉默的廣平悠悠地開口了:“我覺得原告說得有道理。給證人保護的權利, 通常都是下級官員舉報上級官員違規的情況下才會出現。可是被告級別低, 資曆淺, 對證人不會構成威脅。本著公平的原則, 本判認為可以同意原告的請求。”


    說到這裏, 廣平淡淡一笑:“當然了,這隻是本判的一點意見。最終的決定權還是在諸位手上,畢竟本判隻是旁聽。”


    可惜,他這個旁聽可不是一般的旁聽。雖然他自稱是走錯了路才到了這裏,但人家那麽大一個官,怎麽可能會隨便的走錯?


    能在地府司官場上混的,都不是傻子,自然很快就想通了個中原因:這位大領導肯定是來抽查他們部門的。否則,怎麽會那麽有時間,當什麽旁聽?因此,那看似隨口而出的一句話,卻要讓三位問訊的官員揣測再三。


    思考來思考去,最終決定不要想太多,就按領導的話去做。


    遂道:“總判大人說得有理,是卑職考慮不周。程想想,本官同意你的請求。”


    說完扯著嗓子喊門外的陰差去將證人傳來,卻又聽那位總判大人道:“這路途遙遠的,一來一迴得花不少時間。不如就用術法,把兩位證人的投影傳來也是一樣的。當然了,這也隻是本判的一點建議,主要還是以你們的決定為主。”


    為什麽要用投影?單單隻是節省時間?程想想心中偷笑了一聲:這個十殿下果然是賊得很啊。肯定是知道小江他們見過他,怕被識穿了身份,所以隻用投影。


    地府的投影比全息影象還要真實,出現在聽證室的小江就跟平常程想想看到時的一模一樣。


    甚至連僵屍先生臉上震驚的表情都無比清晰:“想想,怎麽迴事?你怎麽迴來了?哦不對,我感覺到了法術,你迴的隻是個影子。”


    此時,僵屍先生麵前的鏡頭一轉,出現在他麵前的是三位問訊官員的影象。


    女聽證官開口道:“僵屍小江,我們這裏是地府司後勤職工監查部的聽證判案現場。現有一事需要你提供證明,請務必實話實說。如若作偽證,將受到冥界律法的嚴懲。你聽明白了嗎?”


    僵屍先生奇怪地道:“明白是明白。但是想想為什麽會在判案現場?她犯了什麽法?”


    女聽證官道:“程想想涉嫌違反紅娘條例第21條。僵屍小江,本月16號晚上,你在哪裏?”


    僵屍先生不知道第21條具體是什麽,乍一聽那麽問,便衝口而出:“我在婚介所呀。”


    女聽證官又問:“當晚可出去過?整晚時間,你在婚介所一樓還是二樓,在做什麽”


    僵屍先生撓了撓頭:“出去過,我去買炸雞。買完就迴來了,然後吃炸雞,看電視,看累了就睡覺。在一樓還是二樓?當然是一樓了,二樓是女生宿舍,我是有修養的僵屍,當然不會隨便進女生睡覺的地方。”


    這點倒是和程想想說的一樣,可這隻僵屍有可能是程想想的“相好”,也許會包庇她呢?雖然這種事,隻會罰自己的職員,對於非職員,不會過多怪罪。但維護相好的,也是情有可原。


    女聽證官又繼續問:“除了你和程想想之外,有沒有其他人來過婚介所?”


    僵屍先生想了想,道:“哦對了,有個來通下水道的,叫……”


    廣平搶先打斷道:“證人的話很清楚了。當晚確實有通下水道的來過,這就證明了被告沒有說謊。”


    僵屍先生本就不善言談,被打斷了話,自然就傻愣著。隻是覺得那個打斷他話的聲音有點耳熟。可惜全息影象隻能看到聽證室裏的部分人,看不到全部。


    聽證官適時地提醒道:“總判大人,事發後僵屍小江和被告同處一個屋簷下,那些話也有可能是串通供詞。所以,證詞可信度不高。”


    廣平道:“不是還有證人嗎?先聽聽那位證人怎麽說。”


    如果程想想這邊的證人可信度不高,那麽就從對方證人那邊尋找破綻。這是很淺顯易懂的道理。


    程想想在心裏暗暗給廣平豎了個大拇指,偷眼瞄了眼廣平,但見他翹著二郎腿,坐姿很隨意。臉上的表情淡淡地,仿佛真的隻是旁觀者。程想想剛要迴過目,卻忽然發現他本來環抱著臂彎的一隻手,忽然翹了起來,迅速地衝她伸出了食指和中指,兩根手指頭。


    程想想眉頭一擰:兩個手指頭比個二是什麽意思?


    那邊,廣平低頭看了看自己的手勢有些疑惑不解:這個勝利的手勢她看不懂嗎?怎麽反而皺起眉頭了?等等,我為什麽要對她比這麽傻的手勢?


    於是,一本正經的廣平閻君不動聲色地收迴了手勢,還下意識地清了清嗓,大約是想自我化解尷尬吧。


    那位神秘的舉報人、證人,終於還是露了頭。


    正如程想想一開始猜想的一樣,不是旁人,就是那位搶客戶不成,最後被廣平一腳踹飛的吳俊男。


    對於自己的景象突然出現在這裏,吳俊男也很意外。


    女聽證官道:“證人,考慮到被告對你並無危險性,所以本官撤銷匿名,請你做證。”


    吳俊男並不是真的怕程想想報複,他真正擔心的是那隻僵屍。畢竟對方有六百多年的修為,這種事情,地府司又不會對他做什麽處罰。憑白被他這麽一盆汙水潑下來,那隻僵屍肯不會善罷甘休。雖然不一定會要自己的命,可是總歸是個麻煩不是?因此,他一開始就申請了證人匿名庇護。


    但是現在怎麽又忽然把他暴露出來了呢?算了,大不了等程想想完蛋,自己接手她的客戶後,多幫那隻僵屍介紹幾個對象。就不信,他還能為了個凡女跟自己的終身大事過不去。


    女聽證官又道:“證人,請你把你之前的證供再說一遍,務必要詳細。”


    吳俊男按下先前的一絲不安,將之前說過的證詞再說了一遍。


    僵屍先生的影象一直還在,自然也聽到了吳俊男的話。他怎麽也沒有想到,自己清清白白的一個好僵屍,居然被誣陷和紅娘私通!


    僵屍先生當即就發飆了:“你這個混蛋說得是什麽狗屁不通的話?我跟想想清清白白,什麽不正當的事也沒發生過。你再亂說,老子咬死你!”


    “咣咣咣!”聽證官的法槌重重地敲了三下,並發出了嚴厲的警告:“證人小江請肅靜,不得恐嚇其他證人,否則以擾亂聽證會的罪名將你拘捕!”


    僵屍先生一根筋,才不管那麽多,還在繼續嚷:“你們地府司怎麽好賴不分?用什麽人不好,用這種爛人,還放任他隨便汙蔑別人!我……”


    聽證官不耐煩地揮了揮手,於是小僵的影象便成了個啞巴,雖然嘴巴還在不停地動,但聲音卻傳不過來了。


    聽證官又對程想想道:“證人吳俊男的證詞你可聽清了?”


    程想想道:“聽清了,但是我有疑問。首先,據我所知吳俊男是燕雲分店的,離望江市有不少的路程,他無緣無故為什麽會盯著我婚介所看?還那麽巧,拍到那種會讓人誤會的照片?其次,他剛才說的也隻是他依據偷窺的情況,作出的一些後續推測。並沒有親眼看到我和小江有什麽不正常的舉動。綜上所述他的證詞,是不是可信度也不高呢?”


    聽證官和兩位書記員聞言開始交頭接耳地低語了幾聲,似乎也被程想想的話給打動了。


    聽證官遂問吳俊男:“請證人說明下,為什麽會特別關注望江分店的婚介所。”


    吳俊男沒料到就這麽被倒打一耙,愣了一下後,腦子一轉道:“我是看望江分店業務情況良好,又總被係統分配到好的客戶,本著學習的心思才特別關注的。”


    程想想接話道:“真想學習、交流,大可以公開著來,何必偷偷摸摸的?其實你就是想挖我的客戶不成,故意報複。你之所以篤定我與客戶有不正當的關係,是因為你偷偷在我點的外賣裏下了春/藥,以為我吃了之後就會意亂/情/迷,做出那種事情,然後再趁機舉報我。不過,可能要讓你失望了,那雞排飯我沒有吃也沒有中你的計。”


    吳俊男叫了起來:“不可能,你在撒謊!我翻過你們門外的垃圾桶,快餐盒裏的飯明明都吃完了!”


    “餐盒是空的,那是因為雞排飯我倒下水道了,所以下水道才會堵 。”程想想冷笑:“所以你下完了藥後,還蹲在外頭翻垃圾桶,想知道我們有沒有吃完是不是?”


    第29章 一槌定判


    “我……”吳俊男反應過來,急忙改口:“我隻是恰好看到的, 不是有意翻的。聽證官大人, 想知道具體真相很簡單。可以請出迴光鏡。”


    迴光鏡是冥界眾多法器的一種, 可以照出過去發生的事件。當然這種法器不是隨便哪個部門都有的。至少像後勤監察部這種小部門,平常監察、審理的都是小案子,很少會用上法器。實在有疑難案件了, 則需要到上級部門申請調用。


    因此,聽證官在聽到“迴光鏡”的時候, 並沒有一口應下,而是悄悄地看了旁觀席上的“總判”一眼——總判那邊, 倒是有這種法器,可是這樣一樁小案子,就要動用迴光鏡,會不會讓總判大人覺得我們太沒用了?


    正猶豫之時,總判大人主動開口了:“迴光鏡被其他部門借走了, 不過本判身上正好帶了另一件法器,可以借你們一用。”


    說著,手一伸, 憑空變出了一麵銀色的鏡子。別人不識得, 但是聽證官卻正好認識, 那是和迴光鏡作用相似的鑒真鏡。但凡鏡光所照處, 必無假話。一般也是用作於審理疑難案件時所用。


    為什麽舍迴光鏡不用而改鑒真鏡?廣平又不傻, 當然不可能讓當晚情景出現在這裏。


    “去!”廣平輕喃一聲, 鑒真鏡便如長了翅膀一般從他的手掌上飛出, 在聽證室裏繞了個圈,然後落在程想想和吳俊男影象的麵前。


    吳俊男之前當了幾百年的鬼差,雖然修為、能力都不怎麽樣,卻多少還是有些見識的。他也沒看出那邊說話的是誰,隻知道鑒真鏡一出,肯定就能將程想想定罪了。心中大喜,臉上也不由得露出個邪惡的笑來。


    然而,他的笑才剛剛浮起,便見鑒真鏡朝他這邊拐了過來,他忙道:“錯了錯了!要鑒的人在那邊,那邊!”


    可是此時,鑒光鏡已經光芒大盛,雖然吳俊男出現在這裏的隻是虛影,但是鏡子的光依然能對他的神智產生影響。


    廣平的聲音淡淡地傳來:“說吧,是不是你下藥害人?”


    “是我。”此時吳俊男舌頭已經不像是自己的了,老實的不能再老實。


    廣平又繼續問:“下的是什麽藥,存的是什麽心?為什麽要害人?一五一十地交代清楚!”


    “我嫉妒程想想第一個月就完成了任務指標,嫉妒她的客戶資源比我好。想挖她的客戶沒挖成,所以就想了一個辦法,弄了點名為一夜/春的春/藥,然後混在她點的外賣裏。想讓她和那隻僵屍吃了含有藥的飯菜之後,做出不軌的行為。然後再以程想想違反紅娘條例為由,進行舉報。”


    鑒真鏡下,一切的謊話都變成了真話。複雜的案情也都變得再簡單不過了。


    程想想暗暗感歎,這法器太牛逼了。難怪廣平一直氣定神閑的,原來人家手裏握著大招呀!


    廣平手一指,鑒真鏡便又重新飛迴到他的手上。他站了起來,雙手負於背後,慢慢地踱到聽證席旁,原本三位主審的官員見狀立馬識相地退立兩側,給總判大人讓位。


    當吳俊男看到廣平堂而皇之地坐在聽證席的主位上時,自然也認出他就是那天在婚介裏見過的帥哥,頓時大感意外。


    法槌重重地敲下,廣平再開口時,語氣裏憑添了幾分威嚴:“身為地府司公職人員,不思進取,卻擅用旁門左道,陷害同僚,且用心極其險惡,實在是可惡!可恨!可誅!依據冥界律法第三千八百九十九條,吳俊男判入畜生道,永生永世不得為人!”


    影象裏的吳俊男早已經癱坐在地上,神情呆傻,似乎難以接受這樣的事實,    腦子裏一遍遍地迴旋著判決的聲音:判入畜生道,永生永世不得為人!不得為人……


    廣平手一揮,息滅了影象。判決一下,自然會有陰差前去捉拿吳俊男。倒也不怕他會跑路,天下再大,區區一個低級的鬼修,怎麽可能逃得過地府司的緝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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