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受害者買過意外傷害險或財產險之類的,還能從保險公司拿到一點賠償。


    如果受害者沒有買過相應保險,基本上隻能自己承擔這次損失了。


    沒想到班迪竟然能夠另辟蹊徑,向醫院和社會事務局索賠。


    社會事務局的局長姓孫,他問法務處的周處長:“剛才我們都看過小蘇的工作視頻了。她是經過了孩子媽媽的同意,才將孩子帶離醫院的。法庭為什麽要受理這個案件?”


    周處長是一位頭發花白的女士,看上去很是精明幹練。


    她解釋說:“這就涉及到一個爭議點:在得到了孩子媽媽的同意後,是否還需要得到孩子爸爸的同意?


    “從人情和習慣上來說,不管是到醫院做手術,還是到學校給孩子報名或別的什麽,都隻需要一個家長的同意。這是一條約定俗成的規矩。


    “但是,現在的婚姻家庭法中,夫妻別體主義是一個根本主張。從法理上來說,可以認定為:在離婚之前,爸爸媽媽監護孩子的權利是平等的、獨立的。


    “雖然班迪和雷思麗在弗羅拉葬禮當天就離婚了。但事故發生時,他們還是夫妻。


    “這件案子裏,小蘇隻征求了孩子媽媽的同意,沒有征求班迪的同意,這就意味著班迪對孩子的監護權的確是被忽視了。班迪以此為理由控告我們並主張賠償,不算站不住腳。這是法庭受理案件的原因。”


    會議室的人都呆住了。


    蘇鬱檀也呆住了。她本以為,自己平時行事已經夠謹慎了,卻沒想到會有這樣一個大坑在等著她。


    “那我們勝訴的機率有多大?”發言的,還是局長大人。


    周處長搖搖頭,有些憂心地說:“雖然沒有具體的判例可以參考,但我估計,我們輸的可能性更大一點。”


    “為什麽?”孫局長皺著眉頭,滿臉的疑惑,“這個問題法律並無明文規定吧?既無明文規定,我們的社工就不算違法。那我們為什麽會輸官司?”


    會議室其他一些人,也是一副很不理解的樣子。


    周處長說:“法律若沒有明文規定,就依習慣,依法理。但究竟是先依‘習慣’還是先依‘法理’,法律界已經爭論了幾百年。最近幾十年,是‘先依法理’占據了上風。


    “29年前,曾有一次法理與人情習慣的pk。那一次是法理贏了。這一次,我估計依然會是法理占上風。”


    孫局長呆住了,好一會兒才問:“可以尋求庭外和解嗎?”


    周處長再次搖頭:“恐怕很難。因為我們之前到裁判法庭控告過班迪和他前妻,並且勝訴了,讓班迪在律師界聲名掃地。


    “他這次起訴我們,有明顯的報複意圖,同意和解的可能性很低,除非我們付出讓他滿意的巨額賠償。我並不讚同付出巨額賠償跟他和解。”


    “為什麽不讚同?”


    周處長說:“第一個理由:在這個案子裏,我們是否有錯是有待商榷的,哪怕最後真的輸了官司,也未必會輸了人心,一定會有不少民眾支持我們;


    “第二個理由:我們的錢都是財政撥款,如果出現大額賠償,是需要向納稅人交待的;如果我們不據理力爭一下就直接賠償,對我們的聲譽影響更大、更惡劣。”


    孫局長想了想,問會議室的其他人:“你們怎麽看?”


    會議室裏的幾個頭兒,都讚成跟班迪打官司。


    蘇鬱檀隻是小蝦米,沒有撈到發言的機會,卻也是強烈讚同打官司的。


    她很想知道,法官和公眾是否會認為她錯了。


    “那就跟他打官司。”局長拍板定案。


    做出決定後,孫局長開始安排打官司的事,又和公關處的人商議對外宣傳的事。


    最後,他對蘇鬱檀說:“小蘇啊,雖然我不認為你做錯了,但現在既然有了這場官司,你就處在了風口浪尖。按照規矩,我們得讓你暫停職務。這個……你能夠理解吧?”


    蘇鬱檀唯有苦笑:“我能夠理解。”


    “那就好!”孫局長笑眯眯安慰她,“你不要有思想包袱。就像周處長說的,這件事我們就算輸了官司,也未必會輸了人心。這段時間,你就好好休息一下,四處走走,散散心。”


    蘇鬱檀隻能對領導的關心表示感謝。


    會議結束,唐恩也安慰了蘇鬱檀兩句,就急匆匆地走了。


    辛迪還在隔離病房,本來是蘇鬱檀在代辛迪的班。但現在,蘇鬱檀代不了班了,辛迪的班就得平攤到組裏其他人頭上去。大家又得加班了!


    蘇鬱檀看著唐恩匆匆離去的背影,心裏十分茫然。


    她覺得,自己的社工生涯還真是多災多難。怎麽什麽倒黴事兒都讓她趕上了?是水逆還是她跟這一行犯衝啊?


    她拉住艾薇兒問:“這案子大概要審多久?”


    艾薇兒給了她一個帶著安撫意味的微笑,柔和地說:“一到兩個月。你不要想太多,也許事情不像周處長說的那樣嚴重。”


    蘇鬱檀抱了抱艾薇兒,無言地表示感謝。


    艾薇兒要忙案子的事,小跑著追上了周處長,消失在走廊盡頭。


    蘇鬱檀獨自一人在會議室外麵站了好一會兒,才慢吞吞地走進地下碟庫,上了自己的飛碟,心裏鬱悶得不行。


    她隻是想好好地當一個社工,為那些受到不公正對待的孩子做一點事而已,為什麽總是遇到這樣那樣的麻煩?


    她正準備迴家靜一靜,喬忘川突然打了視頻電話過來。


    他貌似剛從實驗室出來,一邊脫白大褂,一邊對她說:“我立刻過去找你。你還在社會事務局的地下碟庫?就在那裏等著我。”


    蘇鬱檀忍不住苦笑:“你是不是聽說了什麽?”


    喬忘川點點頭:“對!艾薇兒小姐把情況告訴我了。別擔心,不管發生什麽事,我會站在你身邊。”


    蘇鬱檀歎息一聲:“謝謝你!不過,你不用丟下工作來找我的,我沒事的。”


    喬忘川沒有一點遲疑地說:“不管有事沒事,你今天需要一個情緒的宣泄口。我不想看到你再把更多負麵情緒積壓在心裏,那對你一點好處都沒有。”


    蘇鬱檀默了默,沒有再反對,卻說:“你不用到這裏來。我正準備迴家,你到我家來找我吧!”


    第49章 始與終


    雖然喬忘川絞盡腦汁,想出各種辦法安慰蘇鬱檀,蘇鬱檀的心情也並沒有多少好轉。


    這場官司壓在她頭上,她沒法輕鬆得起來。


    雖然班迪告的不是她,但如果班迪真的勝訴了,作為責任人,她也隻能引咎辭職。否則,她隻會像癩皮狗一樣毫無尊嚴。


    而後來的實際情況,比她預想的更加糟糕。


    在她被停職的第二天,班迪就在網上發表了一篇題目是《六級潛創症的患者,真的適合當社工嗎?》的長文,實名聲討社會事務局用人不當。


    自從去年那起人質劫持案,蘇鬱檀是六級潛創症患者的事,就不再是僅限人事等少數人知道的秘密了。


    班迪在這篇長文中,列舉了蘇鬱檀是六級潛創症患者的證據,又列舉了一些嚴重潛創症患者傷害自己、傷害他人實際案例,用一種偷換概念、移花接木的方式,“證明”了社會事務局讓蘇鬱檀來當社工是多麽嚴重的錯誤。


    他在文章裏絲毫沒提他跟新海市社會事務局的舊怨,隻義正辭嚴地說:“雖然蘇小姐還沒有實際做出危害社會、危害他人的事,但潛創症患者精神不穩定,這是眾所周知的常識。


    “讓一個精神不穩定的人,在號稱‘以未成年人福祉為最高準則’的未成年人保護處當社工,讓她跟孩子長期、密切地接觸,這是多麽荒唐可笑的事!


    “我們的確不應該歧視潛創症患者,的確應該對嚴重潛創症患者適當救助。但已經有了那麽多救助性‘崗位’的存在,為什麽還要用社工職位,還要押上無辜孩子的安全和福祉,來同情和救助這些人?


    “我還了解到一個情況:在新海市社會事務局未保處,蘇小姐這個社工,是一個特別的存在。


    “別的社工需要負責一些案主的定期隨訪,蘇小姐卻不需要,她隻需要每個月查一兩個‘案子’就能拿到足額的薪水。請問這樣的特權,是誰給她的?她有什麽了不起的背景?


    “我打這個官司,就是想給社會事務局一個教訓。希望你們在評判他人做父母的資格之前,先檢討一下自身的問題。你們花著納稅人的錢,別做傷害納稅人的事。”


    這篇長文發表後,首先被關注那起官司的媒體轉載,緊接著,其他大大小小的媒體也陸續轉載。


    班迪在標題裏提出的問題,迅速引起了社會各方麵的激烈爭論,相關話題迅速占據了好些熱點榜單。


    在一片沸沸揚揚的熱議中,蘇鬱檀表情包帶來的那一點點微弱好感,迅速在這種爭議中消失,支持班迪觀點的人越來越多。


    輿論對新海市社會事務局越來越不利。


    而蘇鬱檀心中的悲觀絕望情緒,也在日漸高漲。


    經過了這一場熱議,就算社會事務局贏了官司,她也不可能再迴去當社工了。


    對於她來說,這打擊太沉重了。


    許多負麵的念頭不斷在她腦海中翻攪,讓她再也無法保持樂觀的心情,神經遞質開始嚴重紊亂。


    正常情況下每天做一次的精神監測,已經改為每天做兩次。


    她每天服用的神經遞質調節劑,在短短一個月時間裏,就被陸曉知修改了兩次配方,某些成份的劑量越來越大。


    到了班迪索賠案正式開庭審理時,蘇鬱檀還不得不出庭作證——如果她不能出庭作證,將對社會事務局和她本人更不利。


    蘇鬱檀不想逃避,她選擇了直接麵對。


    由於這起索賠案的被告新海市社會事務局,是一個拿財政拔款的政府部門,所以按照慣例,這起案子是公開審理。


    沒有一個空位的聽審席、聽審席後方那些擠在走廊裏的媒體人和專業攝像機,代表著這起案子的受關注程度。


    原告律師由班迪本人擔任。


    新海市社會事務局是被告,代表律師是法務處的那位周處長,艾薇兒是周處長的助手。


    在對蘇鬱檀進行交叉詢問時,班迪問:“從你的工作視頻中可以看到,弗羅拉提出讓你帶她去星空廣場時,你似乎有點為難,是嗎?”


    蘇鬱檀點頭:“是的。”


    “為什麽覺得為難?”


    “我擔心她的身體受不住。”


    “為什麽又改變主意了?”


    蘇鬱檀默了默:“因為弗羅拉求我。”


    “你能把她求你的話重複一遍嗎?”


    “她說:我都快要死了,這一點小小的心願都不能達成嗎?”


    “你能不能說一下,這句話裏,是哪一點打動了你,讓你改變了主意?”


    蘇鬱檀心裏微歎,按自己宣的誓實話實說:“她快要死了。”


    “你對她快要死了這件事很在意,對嗎?”


    蘇鬱檀點點頭:“對。”


    “因為她快要死了,所以你不惜違背工作守則,將她帶出醫院?”


    蘇鬱檀還沒有迴答,擔任被告律師的周處長就舉手反對:“原告律師在做沒有根據的誤導性推測。蘇小姐並沒有違背工作守則。”


    法官判定反對有效,蘇鬱檀不必迴答班迪的那個問題。


    班迪又問起了另一個問題:“蘇小姐,你在十五歲那年自殺過,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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