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人驚訝地看著我,我慢慢地解釋道:我們手上的證據有戒指、煙頭、輪胎印這三樣!由於金店的數據已經更新了,我們證明不了戒指是許誌鵬的,煙頭上麵即使有郎駿的dna,也隻能證明他當晚去過那裏而已,證明不了他和本案有關,輪胎印也是同理。況且話說迴來,我們現在所有的討論都建立在丁旭的敘述這個基礎上,根本沒有法律依據。</p>
我這番話給本來鬥誌高昂的專案組潑了一桶冷水,這樁兩年前的案件就像隔岸觀火一樣,雖然鎖定了當事人,但距離破案還有一段距離。</p>
黃小桃深吸了一口氣:既然這樣,那就先按兵不動,查出郎駿現在在哪兒,慢慢找出他們與謀殺案有關的證據。</p>
散會之後,黃小桃問我打算去哪,我答道:沒事幹,迴學校打兩把《英雄聯盟》,睡個午覺。</p>
黃小桃羨慕道:你小子倒是清閑啊,我真想跟你換換。</p>
我解釋道:騙你的啦,我有那麽沒心沒肺嗎?我讓老幺查丁旭的聊天記錄,今天大概有結果了……</p>
一想到單獨去會被老幺百般調戲我就有點頭大,但這點小事還叫上黃小桃未免有點過分。</p>
黃小桃問道:這案子,你有什麽高招嗎?</p>
我答道:解鈴還需係鈴人,我覺得還是從丁旭入手吧,以他來製造突破口。</p>
黃小桃說道:你不是說他的話沒有法律依據嗎?</p>
我笑道:所以我正在想方設法,把他的話變得有依據。比如說,他所說的這一切根本就不是鬼附身,而是當年的目擊證詞呢?</p>
我倆就此別過,迴到學校,王大力又不知道跑哪野去了,我給他打電話,主要是我不想一個人去見老幺,跟他共處一室比剝層皮還難受。</p>
王大力迴來之後,眉飛色舞地說道:猜我今天和誰一起吃的早飯?</p>
我問道:洛學妹?</p>
王大力哈哈大笑:猜對了,我跟她聊了一上午……雖然都是聊你,不過也算很有共同話題了。</p>
我眉頭一皺:臥槽,你沒有亂說破案的事情吧?</p>
王大力一句話差點叫我吐血:沒有,我都是實事求是地說的!</p>
我腦門上拉下一道黑線:跟你交代了幾百遍了,不要隨便說破案的事情,你就不能聊點詩詞歌賦什麽的嗎?</p>
王大力這張八卦嘴真是我一塊心病,學校裏流傳了不少我破案的‘傳奇故事’,比如我色誘女殺手失了身、我替人質擋下衝鋒槍子彈、我為了打進犯罪團夥吸了毒。</p>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再怎麽嚴格保密的案子,民間都會有些捕風捉影的傳說和猜想,但我作為這些‘傳奇’的當事人,也隻有哭笑不得的份。</p>
我倆來到老幺宿舍,老幺跟猴一樣蹲在椅子上正在玩絕地求生,我問道:聊天記錄查到了嗎?</p>
老幺不緊不慢地迴答:查到了一個,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p>
我說道:讓我瞅瞅!</p>
老幺擺擺手:稍等一下,看我把這幫人秒了。</p>
說罷他按下f1鍵,立即滿屏爆炸,把對手全秒了,原來這是他自己編寫的外掛吃雞程序,正在測試,我鄙視地說道:原來這些外掛就是你這種人搞出來的。</p>
老幺笑嘻嘻地說道:利用所學造福社會嘛,跟你做的事情本質上是一樣的,行了,你自己看吧!</p>
老幺把聊天記錄保存在一個文檔裏,是丁旭和一個網名叫‘般若’的女孩子留下的,時間大約在兩年前,最後一次聊天是案件發生前一天,時間正好吻合。</p>
我一目十行地看著,一開始兩人閑聊了一些明星、美食的話題,後來般若開始透露自己的個人生活,她說她被一個有錢的‘霸道哥哥’包養了,她也很喜歡霸道哥哥,隻是她的身份決定了她會背叛他,字裏行間透出般若內心的矛盾和糾結。</p>
再後來,般若自稱秋晚霞,說她很快就要完成任務離開霸道哥哥,但她有點不舍得,想把一切對霸道哥哥全盤托出,丁旭勸她不要幹傻事。</p>
後來,丁旭向她表白了,說希望能夠作她的依靠,讓她不要再參與那些危險的事情,但是秋晚霞拒絕了他。</p>
最後一次交談,秋晚霞說道:永別了!丁旭發了許多條:你在哪!我過去找你!</p>
我試著推測後來發生的事情,秋晚霞去對郎駿坦白一切,郎駿惱羞成怒折磨她,並且把她殺掉了,站在丁旭的立場上,他得出這樣的結論是自然而然的。</p>
我問老幺:從qq能定位一個人的位置嗎?</p>
老幺想了想答道:二零一四年以後的新版是可以的。</p>
我說聲謝了,老幺阻攔道:就一句謝謝啊,沒什麽物質表示嗎?說完,他賤兮兮地挑下眉毛。</p>
我說道:你剛剛搞的外掛賣我一個。</p>
老幺驚喜交加:你也玩這個啊,算你個優惠價,二百塊錢吧!</p>
於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拿一個u盤把他的外掛裝走了,然後我冷笑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管理條例,開發、銷售外掛是違法行為,現在人贓俱獲,你還想要物質獎勵嗎?</p>
老幺沒想到我會陰他一下,驚訝地張張嘴:算你狠!</p>
一直被他調戲,總算扳迴一局,我心裏平衡多了。</p>
這段聊天記錄證明,丁旭是整個事件的旁觀者,那麽他所說的話就有現實依據。</p>
黃小桃那邊的進度倒也挺順利,下午我趕到局裏的時候,她已經查到一些重要線索。原來郎駿和許誌鵬兩年前是生意上的夥伴,郎駿占有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許誌鵬占了百分之二十,後來郎駿突然將自己的股份讓給了許誌鵬,耐人尋味的是,合同簽署的時間正好是案件當天。</p>
整個案子至此似乎已經有了一個清晰的輪廓,許誌鵬兩年前派出一個商業間諜去刺探郎駿的情報!這個女孩卻愛上了郎駿,把一切對他全盤托出,郎駿惱羞成怒將她殺掉。</p>
之後許誌鵬拿這件事作為要挾,逼郎駿把自己的股份轉到自己名下,於是許誌鵬就成了公司的所有人。</p>
然而這裏麵有一個解釋不通的地方,就是被死者攥在手裏的許誌鵬的戒指,我隱隱覺得,這枚戒指的存在甚至可能顛覆整個案子。</p>
黃小桃問道:對了,今晚許誌鵬要去參加一個慈善派對,我們再去會會他嗎?</p>
一聽到要去這種正經場合我就頭大,我說道:需要邀請函什麽的嗎?</p>
黃小桃掏出一張局長簽署的協查函,笑道:你看這份邀請函夠份量嗎?</p>
我這番話給本來鬥誌高昂的專案組潑了一桶冷水,這樁兩年前的案件就像隔岸觀火一樣,雖然鎖定了當事人,但距離破案還有一段距離。</p>
黃小桃深吸了一口氣:既然這樣,那就先按兵不動,查出郎駿現在在哪兒,慢慢找出他們與謀殺案有關的證據。</p>
散會之後,黃小桃問我打算去哪,我答道:沒事幹,迴學校打兩把《英雄聯盟》,睡個午覺。</p>
黃小桃羨慕道:你小子倒是清閑啊,我真想跟你換換。</p>
我解釋道:騙你的啦,我有那麽沒心沒肺嗎?我讓老幺查丁旭的聊天記錄,今天大概有結果了……</p>
一想到單獨去會被老幺百般調戲我就有點頭大,但這點小事還叫上黃小桃未免有點過分。</p>
黃小桃問道:這案子,你有什麽高招嗎?</p>
我答道:解鈴還需係鈴人,我覺得還是從丁旭入手吧,以他來製造突破口。</p>
黃小桃說道:你不是說他的話沒有法律依據嗎?</p>
我笑道:所以我正在想方設法,把他的話變得有依據。比如說,他所說的這一切根本就不是鬼附身,而是當年的目擊證詞呢?</p>
我倆就此別過,迴到學校,王大力又不知道跑哪野去了,我給他打電話,主要是我不想一個人去見老幺,跟他共處一室比剝層皮還難受。</p>
王大力迴來之後,眉飛色舞地說道:猜我今天和誰一起吃的早飯?</p>
我問道:洛學妹?</p>
王大力哈哈大笑:猜對了,我跟她聊了一上午……雖然都是聊你,不過也算很有共同話題了。</p>
我眉頭一皺:臥槽,你沒有亂說破案的事情吧?</p>
王大力一句話差點叫我吐血:沒有,我都是實事求是地說的!</p>
我腦門上拉下一道黑線:跟你交代了幾百遍了,不要隨便說破案的事情,你就不能聊點詩詞歌賦什麽的嗎?</p>
王大力這張八卦嘴真是我一塊心病,學校裏流傳了不少我破案的‘傳奇故事’,比如我色誘女殺手失了身、我替人質擋下衝鋒槍子彈、我為了打進犯罪團夥吸了毒。</p>
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再怎麽嚴格保密的案子,民間都會有些捕風捉影的傳說和猜想,但我作為這些‘傳奇’的當事人,也隻有哭笑不得的份。</p>
我倆來到老幺宿舍,老幺跟猴一樣蹲在椅子上正在玩絕地求生,我問道:聊天記錄查到了嗎?</p>
老幺不緊不慢地迴答:查到了一個,不知道是不是你想要的。</p>
我說道:讓我瞅瞅!</p>
老幺擺擺手:稍等一下,看我把這幫人秒了。</p>
說罷他按下f1鍵,立即滿屏爆炸,把對手全秒了,原來這是他自己編寫的外掛吃雞程序,正在測試,我鄙視地說道:原來這些外掛就是你這種人搞出來的。</p>
老幺笑嘻嘻地說道:利用所學造福社會嘛,跟你做的事情本質上是一樣的,行了,你自己看吧!</p>
老幺把聊天記錄保存在一個文檔裏,是丁旭和一個網名叫‘般若’的女孩子留下的,時間大約在兩年前,最後一次聊天是案件發生前一天,時間正好吻合。</p>
我一目十行地看著,一開始兩人閑聊了一些明星、美食的話題,後來般若開始透露自己的個人生活,她說她被一個有錢的‘霸道哥哥’包養了,她也很喜歡霸道哥哥,隻是她的身份決定了她會背叛他,字裏行間透出般若內心的矛盾和糾結。</p>
再後來,般若自稱秋晚霞,說她很快就要完成任務離開霸道哥哥,但她有點不舍得,想把一切對霸道哥哥全盤托出,丁旭勸她不要幹傻事。</p>
後來,丁旭向她表白了,說希望能夠作她的依靠,讓她不要再參與那些危險的事情,但是秋晚霞拒絕了他。</p>
最後一次交談,秋晚霞說道:永別了!丁旭發了許多條:你在哪!我過去找你!</p>
我試著推測後來發生的事情,秋晚霞去對郎駿坦白一切,郎駿惱羞成怒折磨她,並且把她殺掉了,站在丁旭的立場上,他得出這樣的結論是自然而然的。</p>
我問老幺:從qq能定位一個人的位置嗎?</p>
老幺想了想答道:二零一四年以後的新版是可以的。</p>
我說聲謝了,老幺阻攔道:就一句謝謝啊,沒什麽物質表示嗎?說完,他賤兮兮地挑下眉毛。</p>
我說道:你剛剛搞的外掛賣我一個。</p>
老幺驚喜交加:你也玩這個啊,算你個優惠價,二百塊錢吧!</p>
於是一手交錢一手交貨,我拿一個u盤把他的外掛裝走了,然後我冷笑道: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互聯網管理條例,開發、銷售外掛是違法行為,現在人贓俱獲,你還想要物質獎勵嗎?</p>
老幺沒想到我會陰他一下,驚訝地張張嘴:算你狠!</p>
一直被他調戲,總算扳迴一局,我心裏平衡多了。</p>
這段聊天記錄證明,丁旭是整個事件的旁觀者,那麽他所說的話就有現實依據。</p>
黃小桃那邊的進度倒也挺順利,下午我趕到局裏的時候,她已經查到一些重要線索。原來郎駿和許誌鵬兩年前是生意上的夥伴,郎駿占有公司百分之四十的股份,許誌鵬占了百分之二十,後來郎駿突然將自己的股份讓給了許誌鵬,耐人尋味的是,合同簽署的時間正好是案件當天。</p>
整個案子至此似乎已經有了一個清晰的輪廓,許誌鵬兩年前派出一個商業間諜去刺探郎駿的情報!這個女孩卻愛上了郎駿,把一切對他全盤托出,郎駿惱羞成怒將她殺掉。</p>
之後許誌鵬拿這件事作為要挾,逼郎駿把自己的股份轉到自己名下,於是許誌鵬就成了公司的所有人。</p>
然而這裏麵有一個解釋不通的地方,就是被死者攥在手裏的許誌鵬的戒指,我隱隱覺得,這枚戒指的存在甚至可能顛覆整個案子。</p>
黃小桃問道:對了,今晚許誌鵬要去參加一個慈善派對,我們再去會會他嗎?</p>
一聽到要去這種正經場合我就頭大,我說道:需要邀請函什麽的嗎?</p>
黃小桃掏出一張局長簽署的協查函,笑道:你看這份邀請函夠份量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