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金錢的力量吧。
金富貴猶在絕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聲!柳姑娘一定不會喜歡我了,她肯定以為我是一個低俗無聊自以為有錢就能為所欲為充滿銅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獲得柳姑娘的歡心了!”
他憤怒的抄起手裏的黃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這破扇子有什麽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後還不是成了一個低俗愚蠢充滿銅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會讓我更加風度翩翩!”
想起剛才差點被搜到的驚悚,金富貴聲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賊大隊會折返,戰戰兢兢的等了好一會兒,側耳傾聽,發現似乎沒有被注意到,猶豫半晌,還是伸手把折扇撿了迴來。然後縮在這個小角落裏自艾自憐,為明天的頭條新聞傷心欲絕。
淩端葉思考了一下,發現金富貴想的還是很有道理的,像他這樣把金錢穿在身上的人估計滿城也找不出第二個了,的確非常有辨識度,而他自己顯然對這一點也非常有自信,知道隻有自己一身金子到處跑,提起這個特點別人就會立馬想起他。
近距離仔細觀察後她還發現,金富貴身上那些點綴的寶石不是普通寶石,全都是靈石,所以才會這麽閃耀,加上金線勾勒的刺繡,簡直交相輝映。
“老板,我有一妙計啊。既然人人都能通過你的裝束認出你來,不妨洗去鉛華,褪下能夠叫旁人認出你的標誌,大大方方從這裏走出去,與搜賊大隊親切對話,熱情問候他們,這樣大家就知道那個穿著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淩端葉一臉真誠的說:“我願意承受銅臭味的苦,就當是今夜把你卷進來的歉意吧。”
金富貴睿智的眼神果然大為感動,“真的嗎?沒想到你原來還是個好人!”
說著,果斷開始摘戒指,摘手鐲,摘寶石發冠,手裏那把能夠讓他更加風度翩翩的黃金扇子也一並遞給了淩端葉,然後脫掉點綴各種靈石以金線進行刺繡充滿金錢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來太奇怪點,不如跟星痕換一下。”
金富貴覺得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換了外套。
摸著這樸素的衣衫,金富貴感覺自己的名聲總算可以保住了,他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簡單樸素過,不由自主的感歎,“銅臭味果然還是破壞了我的氣質啊。”
說著,大大方方的從藏身地點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過了一會兒傳來聲音。
“金少爺你好,金少爺再見。”
“金少爺晚上辛苦了。”
“金少爺玩的開心啊。”
淩端葉:“噗!”
洛星痕:“噗!”
因為鞋沒換。
第三十七章
這一身充滿金錢氣息的裝備, 金富貴穿在身上的時候就已經很閃耀了,拿在手裏仔細研究會發現,還可以更加閃耀。
金線勾勒的圖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 繡娘估計要費不少功夫, 能夠以金線刺繡出如此精美的圖案, 繡娘的專業水準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繡滿了各種複雜的圖案,卻不會眼花繚亂, 複雜而和諧, 重量比想象中輕許多,點綴的寶石晶瑩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細看會發現還微微透著淡淡的柔光, 是靈石, 而且是極品靈石。寶石發冠也是以黃金和靈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複雜,一點都不笨重, 重量同樣比想象中輕很多, 這麽一個發冠戴在頭上鄭重端莊, 美麗大氣,卻不會壓的腦袋疼。十個戒指就更不用說了, 也是黃金與靈石打造, 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發冠,戒指的工藝就相對簡單多了, 但更加簡單粗暴, 大塊的靈石鑲嵌在戒指上, 每個角度都展現出了財大氣粗。
該說幸好金富貴沒有戴大金項鏈,跟鎖鏈一樣粗,然後鑲嵌很多靈石的那種,不然會更加閃瞎別人的眼睛。
看在金錢的麵子上,淩端葉願意真心實意的稱讚一聲金富貴的審美,並默默給他打上一個地主家傻兒子的標簽。
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兒子,誰會穿成這樣到處亂走,不怕被打劫嗎,簡直渾身上下都寫滿了肥羊。
“魔道地盤的治安或許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讓金富貴穿成這樣大搖大擺的上街。”淩端葉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關鍵的一點。
這才是最關鍵的,金富貴並非尋常的有錢人,是個有實力傍身的有錢人,或許這才是他穿成這樣大搖大擺上街還不怕被打劫的底氣之一。
還可能是這邊的名人,名氣很大,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那種。
“聽名字越是充滿了金錢的味道啊。”淩端葉不禁感歎。她還想過給夢魘老祖取名叫王富貴的,沒想到今天就遇到了一個金富貴,這要是兩人撞上了,就像撞衫一樣,誰醜誰尷尬,名字都是富貴,那自然是誰窮誰尷尬。
夢魘雖然也有積蓄,但論財大氣粗,肯定是金富貴啊,隻差在臉上直接寫“有錢”兩個字了。
金富貴出去被人認出來後,果然騷動的搜賊大隊漸漸平息了,大家紛紛迴家睡覺。
淩端葉和洛星痕不用繼續躲在陰暗的小角落裏以躲避搜查,可以大大方方的出來了,反正現在大家都知道,那都是金少爺尋樂子幹的,並且熱情親切的對金少爺心血來潮找刺激的行為表達了鼓勵,和善的不能夠更加和善。
那句話是什麽來著,隻要你夠強大,世界都將變得溫柔,金錢顯然也有這個力量,讓大家給金少爺讓路,說話也好聽。
金富貴不想上明日新聞頭條,這下是上定了,畢竟他本人親自出來實錘了嘛。
成功禍水東引的兩人會心一笑,不但不心虛,還覺得美滋滋。
被豬圈熏的頭昏眼花,又被當成偷豬賊攆來攆去,淩端葉的興致已經完全沒有了,“雖然沒能把養豬戶的豬豬都看一遍,但就目前看到的情況似乎都差不多。”她深深歎氣,“豬圈衛生都做的不好,臭氣熏天,我已經不想再看了。”
洛星痕立馬精神一振,可不是嗎,豬圈的氣味實在太可怕了,捏著鼻子都仿佛能夠感覺到那股臭味,簡直無孔不入,更可怕的是豬圈裏飛來飛去的蒼蠅,一會兒落在豬豬身上,一會兒落在沾滿了屎尿的幹草上,飛來飛去的,就怕會飛出來落自己身上。
“我們還是放棄吧,別看了。”淩端葉痛苦的說。
這種被人攆來攆去當成偷豬賊的經曆,實在不想再經曆了,幸好來了個傻兮兮的金富貴,不然真要被抓住了簡直是社死現場。不,已經社死了一次,金富貴不但好奇的圍觀看直播,還舞到兩人麵前,一臉天真的問為什麽要鑽豬圈裏偷豬。
真是艸了啊,想起來就感覺天靈蓋要飛了。
還好對方不認識他們,更不知道兩人的名字。
經曆了這麽一遭,兩人都是心有戚戚然,雖然意外獲得了充滿金錢氣味的裝備,但畢竟不能直接花掉嘛,夜市也不是隻有今天才會有,以後再來玩也一樣。淩端葉和洛星痕收拾了一下心情,趁著夜色悄咪咪溜走。
今晚的經曆還真是奇葩又驚險。
迴去後往床上一躺,本以為從中午睡到傍晚,晚上會睡不著覺,結果沒過多久就再次睡了過去。
第二天爬起來,淩端葉例行公事的去為楚楓序進行血氣治療,為他補充消耗掉的生氣,修補掏空的身體。楚楓序依舊是打坐的姿勢,似乎完全不需要休息,從白天坐到黑夜,再從黑夜坐到白天,並不完全依賴血氣治療的效果,淩端葉不在的時候他就自己打坐,既是修煉,也是在恢複身體。
洛星痕黏在淩端葉身上,睡眼惺忪哈欠連天,像個大型絨毛掛件扒在淩端葉後背,腦袋靠著她的腦袋,似乎一點一點的,困的不得了。
“姐姐起的好早。”洛星痕咕噥,聲音都是睡意。
“這麽困就自己迴去睡覺。”淩端葉沒好氣的說,這麽大一隻掛在她後背上,好沉的。
“唔……”洛星痕不肯,不情不願的抬眼看了看楚楓序,堅決不讓淩端葉和楚楓序單獨呆一會塊兒,他可沒忘記淩端葉說過喜歡楚楓序的臉。
雖然現在楚楓序已經不是他最討厭的狗,甚至,要不是楚楓序當初開口收下他,他很可能會被吳千秋收走,落到對他本來就有深深偏見和疑心的人手裏,日子肯定不會好過,楚楓序對他頂多是漠視,無動於衷,吳千秋指不定就是故意折磨,好讓疑似金蟬脫殼混入紫雲劍宗的魔修同黨露出真麵目。
但一碼事歸一碼事,這件事堅決不能讓。
楚楓序保持著打坐的姿勢,腰背挺的筆直,似乎隨著身體恢複,忍耐力變得更加強,整個過程都保持著一個姿勢,額頭滲出細密的汗珠,匯聚成汗水沿著皮膚淌下,發絲又被沾濕了,幾縷濕發貼著皮膚,單薄的長衫也濕了,特別衣領處,額頭臉頰以及脖頸處滑下的汗水都在這裏匯聚,很快就濕了一大片,透出深色。
昨天還要咬唇忍耐,今天根本不需要了,拳頭握緊,咬著牙,全身都繃緊,就像拉滿的弓弦似的。
結束了今日份的治療,楚楓序微微喘氣,鄭重恭敬的對淩端葉拱手行禮,一板一眼的表示感謝:“今日又勞煩姑娘了,非常感謝。”
“今天挺早的啊。”一個聲音從門口傳過來。
居然是夢魘。
作為魔道的修士,素來跟正派修士不對盤,也瞧不起正派修士的那一套作風,今天居然一大早跑來找楚楓序,還真是意外。
夢魘似乎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舉動奇怪,“反正你一個人呆著無聊,不如和我們一起做個伴兒,以後每天都生活在一起,遲早要見麵熟悉的。”
他瞅了瞅整個房間,砸吧嘴:“這也太簡陋了,空蕩蕩的,床上隻有床板,連床單都沒有。正好,葉蓮打算把玉盤城的頂級茶葉都買一份,你這邊缺了什麽順便添置一下。”
感覺到淩端葉驚奇詫異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就連洛星痕都睜開了眼睛,神色奇怪意外的看著自己,夢魘一臉若無其事,“葉蓮泡了茶,你也一起來喝吧。”
兩人頓時懂了,這是受不了一個人直麵葉蓮,又沒辦法逃走,打算找個來分擔壓力的,把每日喝茶的養老二人組變成三人組。
不同的年齡之間有代溝,這條規律修士裏也存在,夢魘、葉蓮以及楚楓序,顯然這三人才是一個畫風的大人組,淩端葉和洛星痕都屬於小輩組。
夢魘嫌棄的看了看淩端葉和洛星痕,擺擺手,“你們兩個愛去哪裏就去哪裏玩兒去吧。”
養豬場的一切都沒有進入正軌,大家目前都處於無所事事的階段,自己找點樂子打發時間是理所當然的。
淩端葉自我反省了一下,今天不能再浪費光陰了,再進城看看。
淩端葉和洛星痕兩人組隊,再次進入玉盤城。
昨晚是對養豬戶家裏飼養的豬進行調查,這次進城的目的是針對豬肉鋪的豬肉價格以及消費人群進行調查,還有各個豬肉鋪的豬肉來源,是自家飼養的,還是收購別人家的豬。
就昨晚的調查結果來說,城裏並沒有大規模的肉豬養殖場。
可能是因為在城裏的緣故,最多隻能養豬戶自家院子裏砌一個豬圈,養個一兩頭的豬,如酒樓之類的地方應該有自己的豬肉供應鏈,不可能全憑從養豬戶手裏收購這樣被動,那樣的話,應該是建在城外的農莊裏。
本來以為會聽見金富貴金少爺昨晚上尋刺激當偷豬賊的頭條新聞,萬萬沒想到,進城後會看到這樣一個場景,街道上時不時看見有人趕著豬豬向前走,不知道是打算去哪裏。城裏養豬戶都是把豬養在豬圈裏麵的,突然趕出來就奇怪了,難不成要像放羊一樣趕到城外去?
如果隻有一個兩個,盡管奇怪,看一眼也就過去了,但兩人進入玉盤城之後短短的時間裏就看到了至少三撥人在趕著豬豬往前走,貌似還是往同一個地方去。更加離奇的是,還有城外農莊養豬的大戶把豬豬往城裏趕。
和那些散養戶不同,農莊裏養豬的數量不少,起碼有個十幾頭呢,需要好幾個人趕豬才行。
為了防止進城的豬亂跑,每一頭的脖子上都係上繩子,綁成一串,這樣趕豬的人手上隻要抓著一根繩子就行了,另一隻手抓著趕豬用的木棍,要是豬豬亂走就揮舞著木棍糾正。要是豬豬在地上亂拉便便,這幾個趕豬的還相當訓練有素的順手把便便收拾了,就像遛狗的一樣,有套專門的撿便便裝備,保證不會讓豬糞髒了玉盤城的大街。
昨晚兩人在豬圈裏看到的豬都是髒兮兮臭烘烘的,路上行人趕著的這些豬全好似全都被洗過,身上沒有沾著一點屎尿,全都幹幹淨淨的,一點都不臭。
這情景,貌似是什麽豬豬盛會,養豬散戶和農莊裏的養豬大戶都把自己養的豬精心打理一遍,洗的幹幹淨淨,好在眾人麵前亮相。
好奇看著趕豬人的不止是淩端葉和洛星痕,其他路人也都很感興趣,紛紛投來目光。
見這些趕豬人步履匆匆,生怕遲到錯過了什麽盛會一樣,兩人都沒有上去攔一個問,而是跟在他們身後,看他們去哪裏,到時候就知道了。
越往前走,發現趕豬的人就越多,簡直就像是四麵八方都有人趕過來一樣。
最後匯聚到一處極為寬敞的空地。
所有趕豬的人都把豬趕到這個地方,那場麵簡直了,要說這不是豬豬盛會,別人也不會信啊。現場此起彼伏的吭哧吭哧聲,豬豬大概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同伴,情緒比較激動。
一眼看過去,豬豬的品種竟然不止是淩端葉昨晚看到的那種黑豬,還有白皮黑花紋的大花豬,就連大白豬竟然也有,隻不過跟淩端葉印象裏的大白豬有些不一樣,應該是本土自己培育出來的白豬品種,和黑豬一樣,看著壯實的很,沒有多少贅肉。
這簡直是一個豬豬展示大會啊,淩端葉想要調查市場上的豬豬,這會兒竟然就舉行了這樣一個大會,剛想睡覺天上就掉枕頭。
主要空地都叫這些趕豬的給占了,空地周圍的邊緣地帶則是聚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議論紛紛。
兩人作為看熱鬧的,自然也湊到這對看熱鬧的吃瓜群眾中間去,順便聽聽有沒有人知道內部消息。還真別說,這種地方有的人就是消息特別靈通,甭管是從哪裏聽來的,對於不明情況吃瓜群眾來說解開了心頭疑惑啊。
“據說金公子昨晚心血來潮,突然想要對玉盤城的肉豬進行市場調查,鑽到別人家的豬圈裏麵觀察,被當成偷豬賊攆的上竄下跳,還驚動了好多人,以為有偷豬賊團夥出沒,紛紛出來搜賊,結果卻發現是金公子。”
“市場調查是什麽?”
“不知道,金公子說自己在進行市場調查。”
“真不是心血來潮偷豬尋刺激,被發現後隨口說了一個借口糊弄人嗎?”
“都擺出這麽大的陣仗了,應該是真的吧?”
“我猜是麵子上過不去,隻好假戲真做。”
“豬有什麽好調查的,大家夥吃的豬肉不都是這樣。”
“唉,這可不一定啊,金公子可是有個拜入合歡宗的姑姑,金公子又是自小就檢查出天賦非凡,有修煉的資質,興許壓根就沒吃過咱們凡人吃的豬肉呢,這才好奇的想要調查。”
“金公子想幹什麽,誰還能攔得住啊。他想知道玉盤城都有些什麽豬,咱們凡人都是吃什麽豬肉的,這不,立馬連夜發出消息,叫養豬戶把豬趕過來,讓金公子過目。”
“嘖嘖,不愧是金公子,這陣仗就是大,除了在肉鋪裏,我還是第一次瞧見洗的幹幹淨淨的活豬。”
金富貴猶在絕望中,“我的一世英名!我的名聲!柳姑娘一定不會喜歡我了,她肯定以為我是一個低俗無聊自以為有錢就能為所欲為充滿銅臭味的愚蠢男人!我再也不能獲得柳姑娘的歡心了!”
他憤怒的抄起手裏的黃金折扇往地上一砸,“我要這破扇子有什麽用!就算我有扇子,最後還不是成了一個低俗愚蠢充滿銅臭味的愚蠢男人,扇子不會讓我更加風度翩翩!”
想起剛才差點被搜到的驚悚,金富貴聲音戛然而止,生怕搜賊大隊會折返,戰戰兢兢的等了好一會兒,側耳傾聽,發現似乎沒有被注意到,猶豫半晌,還是伸手把折扇撿了迴來。然後縮在這個小角落裏自艾自憐,為明天的頭條新聞傷心欲絕。
淩端葉思考了一下,發現金富貴想的還是很有道理的,像他這樣把金錢穿在身上的人估計滿城也找不出第二個了,的確非常有辨識度,而他自己顯然對這一點也非常有自信,知道隻有自己一身金子到處跑,提起這個特點別人就會立馬想起他。
近距離仔細觀察後她還發現,金富貴身上那些點綴的寶石不是普通寶石,全都是靈石,所以才會這麽閃耀,加上金線勾勒的刺繡,簡直交相輝映。
“老板,我有一妙計啊。既然人人都能通過你的裝束認出你來,不妨洗去鉛華,褪下能夠叫旁人認出你的標誌,大大方方從這裏走出去,與搜賊大隊親切對話,熱情問候他們,這樣大家就知道那個穿著一身金子的人不是你了。”
淩端葉一臉真誠的說:“我願意承受銅臭味的苦,就當是今夜把你卷進來的歉意吧。”
金富貴睿智的眼神果然大為感動,“真的嗎?沒想到你原來還是個好人!”
說著,果斷開始摘戒指,摘手鐲,摘寶石發冠,手裏那把能夠讓他更加風度翩翩的黃金扇子也一並遞給了淩端葉,然後脫掉點綴各種靈石以金線進行刺繡充滿金錢味道的衣服。
“老板,不穿外衣直接走出來太奇怪點,不如跟星痕換一下。”
金富貴覺得這很有道理,就跟洛星痕交換了外套。
摸著這樸素的衣衫,金富貴感覺自己的名聲總算可以保住了,他從來沒有像現在這樣簡單樸素過,不由自主的感歎,“銅臭味果然還是破壞了我的氣質啊。”
說著,大大方方的從藏身地點走了出去。
果不其然,過了一會兒傳來聲音。
“金少爺你好,金少爺再見。”
“金少爺晚上辛苦了。”
“金少爺玩的開心啊。”
淩端葉:“噗!”
洛星痕:“噗!”
因為鞋沒換。
第三十七章
這一身充滿金錢氣息的裝備, 金富貴穿在身上的時候就已經很閃耀了,拿在手裏仔細研究會發現,還可以更加閃耀。
金線勾勒的圖案十分精致,栩栩如生, 繡娘估計要費不少功夫, 能夠以金線刺繡出如此精美的圖案, 繡娘的專業水準一定很高。整件衣衫繡滿了各種複雜的圖案,卻不會眼花繚亂, 複雜而和諧, 重量比想象中輕許多,點綴的寶石晶瑩剔透,成色非常好,仔細看會發現還微微透著淡淡的柔光, 是靈石, 而且是極品靈石。寶石發冠也是以黃金和靈石打造的, 做工精巧複雜,一點都不笨重, 重量同樣比想象中輕很多, 這麽一個發冠戴在頭上鄭重端莊, 美麗大氣,卻不會壓的腦袋疼。十個戒指就更不用說了, 也是黃金與靈石打造, 打磨的蹭亮蹭亮,相比起衣衫和發冠,戒指的工藝就相對簡單多了, 但更加簡單粗暴, 大塊的靈石鑲嵌在戒指上, 每個角度都展現出了財大氣粗。
該說幸好金富貴沒有戴大金項鏈,跟鎖鏈一樣粗,然後鑲嵌很多靈石的那種,不然會更加閃瞎別人的眼睛。
看在金錢的麵子上,淩端葉願意真心實意的稱讚一聲金富貴的審美,並默默給他打上一個地主家傻兒子的標簽。
這要不是地主家的傻兒子,誰會穿成這樣到處亂走,不怕被打劫嗎,簡直渾身上下都寫滿了肥羊。
“魔道地盤的治安或許比我想象的要好,能讓金富貴穿成這樣大搖大擺的上街。”淩端葉忍不住吐槽。
“他似乎也是修士。”洛星痕指出關鍵的一點。
這才是最關鍵的,金富貴並非尋常的有錢人,是個有實力傍身的有錢人,或許這才是他穿成這樣大搖大擺上街還不怕被打劫的底氣之一。
還可能是這邊的名人,名氣很大,至少大部分人都知道他的那種。
“聽名字越是充滿了金錢的味道啊。”淩端葉不禁感歎。她還想過給夢魘老祖取名叫王富貴的,沒想到今天就遇到了一個金富貴,這要是兩人撞上了,就像撞衫一樣,誰醜誰尷尬,名字都是富貴,那自然是誰窮誰尷尬。
夢魘雖然也有積蓄,但論財大氣粗,肯定是金富貴啊,隻差在臉上直接寫“有錢”兩個字了。
金富貴出去被人認出來後,果然騷動的搜賊大隊漸漸平息了,大家紛紛迴家睡覺。
淩端葉和洛星痕不用繼續躲在陰暗的小角落裏以躲避搜查,可以大大方方的出來了,反正現在大家都知道,那都是金少爺尋樂子幹的,並且熱情親切的對金少爺心血來潮找刺激的行為表達了鼓勵,和善的不能夠更加和善。
那句話是什麽來著,隻要你夠強大,世界都將變得溫柔,金錢顯然也有這個力量,讓大家給金少爺讓路,說話也好聽。
金富貴不想上明日新聞頭條,這下是上定了,畢竟他本人親自出來實錘了嘛。
成功禍水東引的兩人會心一笑,不但不心虛,還覺得美滋滋。
被豬圈熏的頭昏眼花,又被當成偷豬賊攆來攆去,淩端葉的興致已經完全沒有了,“雖然沒能把養豬戶的豬豬都看一遍,但就目前看到的情況似乎都差不多。”她深深歎氣,“豬圈衛生都做的不好,臭氣熏天,我已經不想再看了。”
洛星痕立馬精神一振,可不是嗎,豬圈的氣味實在太可怕了,捏著鼻子都仿佛能夠感覺到那股臭味,簡直無孔不入,更可怕的是豬圈裏飛來飛去的蒼蠅,一會兒落在豬豬身上,一會兒落在沾滿了屎尿的幹草上,飛來飛去的,就怕會飛出來落自己身上。
“我們還是放棄吧,別看了。”淩端葉痛苦的說。
這種被人攆來攆去當成偷豬賊的經曆,實在不想再經曆了,幸好來了個傻兮兮的金富貴,不然真要被抓住了簡直是社死現場。不,已經社死了一次,金富貴不但好奇的圍觀看直播,還舞到兩人麵前,一臉天真的問為什麽要鑽豬圈裏偷豬。
真是艸了啊,想起來就感覺天靈蓋要飛了。
還好對方不認識他們,更不知道兩人的名字。
經曆了這麽一遭,兩人都是心有戚戚然,雖然意外獲得了充滿金錢氣味的裝備,但畢竟不能直接花掉嘛,夜市也不是隻有今天才會有,以後再來玩也一樣。淩端葉和洛星痕收拾了一下心情,趁著夜色悄咪咪溜走。
今晚的經曆還真是奇葩又驚險。
迴去後往床上一躺,本以為從中午睡到傍晚,晚上會睡不著覺,結果沒過多久就再次睡了過去。
第二天爬起來,淩端葉例行公事的去為楚楓序進行血氣治療,為他補充消耗掉的生氣,修補掏空的身體。楚楓序依舊是打坐的姿勢,似乎完全不需要休息,從白天坐到黑夜,再從黑夜坐到白天,並不完全依賴血氣治療的效果,淩端葉不在的時候他就自己打坐,既是修煉,也是在恢複身體。
洛星痕黏在淩端葉身上,睡眼惺忪哈欠連天,像個大型絨毛掛件扒在淩端葉後背,腦袋靠著她的腦袋,似乎一點一點的,困的不得了。
“姐姐起的好早。”洛星痕咕噥,聲音都是睡意。
“這麽困就自己迴去睡覺。”淩端葉沒好氣的說,這麽大一隻掛在她後背上,好沉的。
“唔……”洛星痕不肯,不情不願的抬眼看了看楚楓序,堅決不讓淩端葉和楚楓序單獨呆一會塊兒,他可沒忘記淩端葉說過喜歡楚楓序的臉。
雖然現在楚楓序已經不是他最討厭的狗,甚至,要不是楚楓序當初開口收下他,他很可能會被吳千秋收走,落到對他本來就有深深偏見和疑心的人手裏,日子肯定不會好過,楚楓序對他頂多是漠視,無動於衷,吳千秋指不定就是故意折磨,好讓疑似金蟬脫殼混入紫雲劍宗的魔修同黨露出真麵目。
但一碼事歸一碼事,這件事堅決不能讓。
楚楓序保持著打坐的姿勢,腰背挺的筆直,似乎隨著身體恢複,忍耐力變得更加強,整個過程都保持著一個姿勢,額頭滲出細密的汗珠,匯聚成汗水沿著皮膚淌下,發絲又被沾濕了,幾縷濕發貼著皮膚,單薄的長衫也濕了,特別衣領處,額頭臉頰以及脖頸處滑下的汗水都在這裏匯聚,很快就濕了一大片,透出深色。
昨天還要咬唇忍耐,今天根本不需要了,拳頭握緊,咬著牙,全身都繃緊,就像拉滿的弓弦似的。
結束了今日份的治療,楚楓序微微喘氣,鄭重恭敬的對淩端葉拱手行禮,一板一眼的表示感謝:“今日又勞煩姑娘了,非常感謝。”
“今天挺早的啊。”一個聲音從門口傳過來。
居然是夢魘。
作為魔道的修士,素來跟正派修士不對盤,也瞧不起正派修士的那一套作風,今天居然一大早跑來找楚楓序,還真是意外。
夢魘似乎一點都不覺得自己的舉動奇怪,“反正你一個人呆著無聊,不如和我們一起做個伴兒,以後每天都生活在一起,遲早要見麵熟悉的。”
他瞅了瞅整個房間,砸吧嘴:“這也太簡陋了,空蕩蕩的,床上隻有床板,連床單都沒有。正好,葉蓮打算把玉盤城的頂級茶葉都買一份,你這邊缺了什麽順便添置一下。”
感覺到淩端葉驚奇詫異的目光落到自己身上,就連洛星痕都睜開了眼睛,神色奇怪意外的看著自己,夢魘一臉若無其事,“葉蓮泡了茶,你也一起來喝吧。”
兩人頓時懂了,這是受不了一個人直麵葉蓮,又沒辦法逃走,打算找個來分擔壓力的,把每日喝茶的養老二人組變成三人組。
不同的年齡之間有代溝,這條規律修士裏也存在,夢魘、葉蓮以及楚楓序,顯然這三人才是一個畫風的大人組,淩端葉和洛星痕都屬於小輩組。
夢魘嫌棄的看了看淩端葉和洛星痕,擺擺手,“你們兩個愛去哪裏就去哪裏玩兒去吧。”
養豬場的一切都沒有進入正軌,大家目前都處於無所事事的階段,自己找點樂子打發時間是理所當然的。
淩端葉自我反省了一下,今天不能再浪費光陰了,再進城看看。
淩端葉和洛星痕兩人組隊,再次進入玉盤城。
昨晚是對養豬戶家裏飼養的豬進行調查,這次進城的目的是針對豬肉鋪的豬肉價格以及消費人群進行調查,還有各個豬肉鋪的豬肉來源,是自家飼養的,還是收購別人家的豬。
就昨晚的調查結果來說,城裏並沒有大規模的肉豬養殖場。
可能是因為在城裏的緣故,最多隻能養豬戶自家院子裏砌一個豬圈,養個一兩頭的豬,如酒樓之類的地方應該有自己的豬肉供應鏈,不可能全憑從養豬戶手裏收購這樣被動,那樣的話,應該是建在城外的農莊裏。
本來以為會聽見金富貴金少爺昨晚上尋刺激當偷豬賊的頭條新聞,萬萬沒想到,進城後會看到這樣一個場景,街道上時不時看見有人趕著豬豬向前走,不知道是打算去哪裏。城裏養豬戶都是把豬養在豬圈裏麵的,突然趕出來就奇怪了,難不成要像放羊一樣趕到城外去?
如果隻有一個兩個,盡管奇怪,看一眼也就過去了,但兩人進入玉盤城之後短短的時間裏就看到了至少三撥人在趕著豬豬往前走,貌似還是往同一個地方去。更加離奇的是,還有城外農莊養豬的大戶把豬豬往城裏趕。
和那些散養戶不同,農莊裏養豬的數量不少,起碼有個十幾頭呢,需要好幾個人趕豬才行。
為了防止進城的豬亂跑,每一頭的脖子上都係上繩子,綁成一串,這樣趕豬的人手上隻要抓著一根繩子就行了,另一隻手抓著趕豬用的木棍,要是豬豬亂走就揮舞著木棍糾正。要是豬豬在地上亂拉便便,這幾個趕豬的還相當訓練有素的順手把便便收拾了,就像遛狗的一樣,有套專門的撿便便裝備,保證不會讓豬糞髒了玉盤城的大街。
昨晚兩人在豬圈裏看到的豬都是髒兮兮臭烘烘的,路上行人趕著的這些豬全好似全都被洗過,身上沒有沾著一點屎尿,全都幹幹淨淨的,一點都不臭。
這情景,貌似是什麽豬豬盛會,養豬散戶和農莊裏的養豬大戶都把自己養的豬精心打理一遍,洗的幹幹淨淨,好在眾人麵前亮相。
好奇看著趕豬人的不止是淩端葉和洛星痕,其他路人也都很感興趣,紛紛投來目光。
見這些趕豬人步履匆匆,生怕遲到錯過了什麽盛會一樣,兩人都沒有上去攔一個問,而是跟在他們身後,看他們去哪裏,到時候就知道了。
越往前走,發現趕豬的人就越多,簡直就像是四麵八方都有人趕過來一樣。
最後匯聚到一處極為寬敞的空地。
所有趕豬的人都把豬趕到這個地方,那場麵簡直了,要說這不是豬豬盛會,別人也不會信啊。現場此起彼伏的吭哧吭哧聲,豬豬大概也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多的同伴,情緒比較激動。
一眼看過去,豬豬的品種竟然不止是淩端葉昨晚看到的那種黑豬,還有白皮黑花紋的大花豬,就連大白豬竟然也有,隻不過跟淩端葉印象裏的大白豬有些不一樣,應該是本土自己培育出來的白豬品種,和黑豬一樣,看著壯實的很,沒有多少贅肉。
這簡直是一個豬豬展示大會啊,淩端葉想要調查市場上的豬豬,這會兒竟然就舉行了這樣一個大會,剛想睡覺天上就掉枕頭。
主要空地都叫這些趕豬的給占了,空地周圍的邊緣地帶則是聚集了許多看熱鬧的人,議論紛紛。
兩人作為看熱鬧的,自然也湊到這對看熱鬧的吃瓜群眾中間去,順便聽聽有沒有人知道內部消息。還真別說,這種地方有的人就是消息特別靈通,甭管是從哪裏聽來的,對於不明情況吃瓜群眾來說解開了心頭疑惑啊。
“據說金公子昨晚心血來潮,突然想要對玉盤城的肉豬進行市場調查,鑽到別人家的豬圈裏麵觀察,被當成偷豬賊攆的上竄下跳,還驚動了好多人,以為有偷豬賊團夥出沒,紛紛出來搜賊,結果卻發現是金公子。”
“市場調查是什麽?”
“不知道,金公子說自己在進行市場調查。”
“真不是心血來潮偷豬尋刺激,被發現後隨口說了一個借口糊弄人嗎?”
“都擺出這麽大的陣仗了,應該是真的吧?”
“我猜是麵子上過不去,隻好假戲真做。”
“豬有什麽好調查的,大家夥吃的豬肉不都是這樣。”
“唉,這可不一定啊,金公子可是有個拜入合歡宗的姑姑,金公子又是自小就檢查出天賦非凡,有修煉的資質,興許壓根就沒吃過咱們凡人吃的豬肉呢,這才好奇的想要調查。”
“金公子想幹什麽,誰還能攔得住啊。他想知道玉盤城都有些什麽豬,咱們凡人都是吃什麽豬肉的,這不,立馬連夜發出消息,叫養豬戶把豬趕過來,讓金公子過目。”
“嘖嘖,不愧是金公子,這陣仗就是大,除了在肉鋪裏,我還是第一次瞧見洗的幹幹淨淨的活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