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看頭條和段子有內涵一樣,都是從網絡上搬運的內容,隻不過這些內容在進過技術手段處理後,會變成一條條具有個性化標簽的內容。
而快客所做的事情,就是將網絡上的原生內容通過個性化推薦係統給用戶。
這種模式被驗證是很有效果的。
從段子有內涵的日活躍用戶量,還有流量上看,都可以看得出來,“個性化推薦係”的效應非常明顯。
現在去看頭條app也采用了更有先進的個性化推薦係統,將網絡上的原生內容采集後進行二次分享,按興趣推薦給用戶。
不過,這樣做就存在內容來源侵權的問題。
對於此,袁曉一開始就想到了對策。
如今,這些媒體來起訴,首選公司的態度很重要,其次,對於後續怎麽跟媒體們進行溝通,他也有辦法。
媒體們無非是覺得去看頭條上麵有它們的版權作品,隻要是解決了這個點,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隻是對袁曉來說,這次媒體集體來起訴,他一開始還真的有點慌了。
主要還是關係到賠償,這次的問題,用錢就很好解決的。
好在係統那邊也給了他一筆資金,現在這筆錢倒是可以拿出來應應急了。
隻要是跟媒體們進行了協商,後麵再用它們的內容,也不會有什麽問題了。
關鍵是這次要跟他們庭外協商。
……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袁曉倒是也沒有待在京城公司裏。
而是就媒體起訴一事進行了多方麵的溝通。
對於媒體而言,快客若是跟它們協商後達成了它們的訴訟要求,那麽此事就好辦了。
因此在發生了此事後,袁曉動用了一些關係,並且跟律師就此次訴訟進行詳細了解。
“劉律師,後麵的事情,還麻煩你這邊要多費點心了……”袁曉笑著跟麵前的律師說道。
此人叫劉明航,在業內很有口碑和能力的律師。
這次跟劉明航出來見麵,也是因為熟人的緣故。
雖然該花的錢是少不了的,但是為了應對媒體的訴訟請求,袁曉也不怕花錢去解決問題。
“袁總,您客氣了,貴公司的情況,我覺得還是有跟媒體協商的餘地的,他們所要的無非是利益上的賠償,如果解決了這個問題,那麽它們撤訴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此類糾紛在以前也有發生過,互聯網門戶網站搬運媒體的稿件,也是跟貴公司的情況一樣,但是後麵,它們之間大多都是采取了調解告終,作為被告一方,大多是賠償些錢。”
劉明航就此訴求解釋道。
袁曉點頭,問道:“那依你看,此次訴訟還是有很大的迴旋餘地吧。”
聽劉明航話裏的意思,媒體們就算是起訴,快客也不見得最後就一定要跟它們在法庭上去打官司。
劉明航點頭道:“是的,像這種內容上的因轉載侵權的案例,在國內時有發生,貴公司的這種情況也不是頭一次出現的。”
“本次訴訟存在著幾個點值得注意。”
“第一,這些媒體並沒有限製他人轉載其內容,那麽去看頭條app去抓取這些內容,也不構成了侵權,而且去看頭條上展示的這些內容也表明了來源,也未對原內容做過內容上的修改,這也就不構成二次加工,所以侵權一事還有待確認……”
“第二,像這種涉嫌侵權的新聞數量比較大,如果真的如媒體所說的那樣,那麽就需要去進行一條一條的跟媒體的內容進行比對確認,這個過程還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的,對雙方來說,都是費時費力的……”
“第三,此次訴訟還存在……”
劉明航分條的跟袁曉分析此次訴訟的情況,並指出快客並不見得會跟媒體在法庭對簿。
而且他給出的建議是,快客能跟媒體進行調解是最好的。
“好的,我清楚了。”袁曉道。
……
從律師事務所迴來,袁曉就打算先跟京城日報、京城報等幾家媒體溝通下。
看能不能跟它們在庭外談妥。
他的對策是,既然去看頭條上麵確實有它們的內容,那麽給他們一些賠償,再表明態度,快客是願意跟他們合作的,後續跟媒體簽署合作協議,這樣後麵去看頭條app上再有媒體的內容,那也是不涉及到任何侵權行為的。
如今傳統媒體報刊的用戶日益減少,被網絡媒體瓜分了很大一部分市場,以去看頭條如今的流量看,媒體來合作,對他們也是有利的。
合作共贏才是最好的選擇。
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其實都是一樣的,隻不過展示內容的形式不一樣而已。
迴到海量資訊科技的辦公室。
袁曉和張超凱商議了一下接下來的對策。
“超凱,先跟京城日報、京城報他們聯係一下,說快客願意就他們的訴訟請求庭外溝通……”袁曉說道。
張超凱點頭道:“好的,那我跟京城日報聯係一下,看能不能約他們出來溝通!”
袁曉道:“到時候,跟媒體的溝通,你和我一起去,還有劉律師也會去……”
此次,應對媒體的訴訟,他也是很認真的對待的。
“明白。”張超凱點頭。
在這次應對訴訟上,袁曉是打算花錢去擺平的。
最好的結果就是跟媒體調解告終,然後跟他們進行合作。
後續去看頭條app再去抓他們的內容,也就不會構成什麽侵權了。
雖然這會花點錢,但是比起將來去看頭條能給快客帶來的巨大收益相比,還是微不足道的。
並且去看頭條的估值也將會更高。
所以這點錢,袁曉還是願意掏出來的。
“喂,是京城日報的張總嗎?我是快客科技的袁曉,就貴公司提出的訴訟請求,我公司進行了充分的考慮,並且願意就此事於貴公司進行協商,希望能和張總談談……”袁曉在撥通了一個電話後,跟對方闡明了自己的態度。
他正在溝通的人是京城日報的副總張立衡。
希望在線下進行一個協商,以對雙方都有利的方式來解決此事。
而快客所做的事情,就是將網絡上的原生內容通過個性化推薦係統給用戶。
這種模式被驗證是很有效果的。
從段子有內涵的日活躍用戶量,還有流量上看,都可以看得出來,“個性化推薦係”的效應非常明顯。
現在去看頭條app也采用了更有先進的個性化推薦係統,將網絡上的原生內容采集後進行二次分享,按興趣推薦給用戶。
不過,這樣做就存在內容來源侵權的問題。
對於此,袁曉一開始就想到了對策。
如今,這些媒體來起訴,首選公司的態度很重要,其次,對於後續怎麽跟媒體們進行溝通,他也有辦法。
媒體們無非是覺得去看頭條上麵有它們的版權作品,隻要是解決了這個點,那問題就迎刃而解了。
隻是對袁曉來說,這次媒體集體來起訴,他一開始還真的有點慌了。
主要還是關係到賠償,這次的問題,用錢就很好解決的。
好在係統那邊也給了他一筆資金,現在這筆錢倒是可以拿出來應應急了。
隻要是跟媒體們進行了協商,後麵再用它們的內容,也不會有什麽問題了。
關鍵是這次要跟他們庭外協商。
……
發生了這樣的事情,袁曉倒是也沒有待在京城公司裏。
而是就媒體起訴一事進行了多方麵的溝通。
對於媒體而言,快客若是跟它們協商後達成了它們的訴訟要求,那麽此事就好辦了。
因此在發生了此事後,袁曉動用了一些關係,並且跟律師就此次訴訟進行詳細了解。
“劉律師,後麵的事情,還麻煩你這邊要多費點心了……”袁曉笑著跟麵前的律師說道。
此人叫劉明航,在業內很有口碑和能力的律師。
這次跟劉明航出來見麵,也是因為熟人的緣故。
雖然該花的錢是少不了的,但是為了應對媒體的訴訟請求,袁曉也不怕花錢去解決問題。
“袁總,您客氣了,貴公司的情況,我覺得還是有跟媒體協商的餘地的,他們所要的無非是利益上的賠償,如果解決了這個問題,那麽它們撤訴也是有可能的……”
“而且,此類糾紛在以前也有發生過,互聯網門戶網站搬運媒體的稿件,也是跟貴公司的情況一樣,但是後麵,它們之間大多都是采取了調解告終,作為被告一方,大多是賠償些錢。”
劉明航就此訴求解釋道。
袁曉點頭,問道:“那依你看,此次訴訟還是有很大的迴旋餘地吧。”
聽劉明航話裏的意思,媒體們就算是起訴,快客也不見得最後就一定要跟它們在法庭上去打官司。
劉明航點頭道:“是的,像這種內容上的因轉載侵權的案例,在國內時有發生,貴公司的這種情況也不是頭一次出現的。”
“本次訴訟存在著幾個點值得注意。”
“第一,這些媒體並沒有限製他人轉載其內容,那麽去看頭條app去抓取這些內容,也不構成了侵權,而且去看頭條上展示的這些內容也表明了來源,也未對原內容做過內容上的修改,這也就不構成二次加工,所以侵權一事還有待確認……”
“第二,像這種涉嫌侵權的新聞數量比較大,如果真的如媒體所說的那樣,那麽就需要去進行一條一條的跟媒體的內容進行比對確認,這個過程還是一個很大的工作量的,對雙方來說,都是費時費力的……”
“第三,此次訴訟還存在……”
劉明航分條的跟袁曉分析此次訴訟的情況,並指出快客並不見得會跟媒體在法庭對簿。
而且他給出的建議是,快客能跟媒體進行調解是最好的。
“好的,我清楚了。”袁曉道。
……
從律師事務所迴來,袁曉就打算先跟京城日報、京城報等幾家媒體溝通下。
看能不能跟它們在庭外談妥。
他的對策是,既然去看頭條上麵確實有它們的內容,那麽給他們一些賠償,再表明態度,快客是願意跟他們合作的,後續跟媒體簽署合作協議,這樣後麵去看頭條app上再有媒體的內容,那也是不涉及到任何侵權行為的。
如今傳統媒體報刊的用戶日益減少,被網絡媒體瓜分了很大一部分市場,以去看頭條如今的流量看,媒體來合作,對他們也是有利的。
合作共贏才是最好的選擇。
網絡媒體與傳統媒體其實都是一樣的,隻不過展示內容的形式不一樣而已。
迴到海量資訊科技的辦公室。
袁曉和張超凱商議了一下接下來的對策。
“超凱,先跟京城日報、京城報他們聯係一下,說快客願意就他們的訴訟請求庭外溝通……”袁曉說道。
張超凱點頭道:“好的,那我跟京城日報聯係一下,看能不能約他們出來溝通!”
袁曉道:“到時候,跟媒體的溝通,你和我一起去,還有劉律師也會去……”
此次,應對媒體的訴訟,他也是很認真的對待的。
“明白。”張超凱點頭。
在這次應對訴訟上,袁曉是打算花錢去擺平的。
最好的結果就是跟媒體調解告終,然後跟他們進行合作。
後續去看頭條app再去抓他們的內容,也就不會構成什麽侵權了。
雖然這會花點錢,但是比起將來去看頭條能給快客帶來的巨大收益相比,還是微不足道的。
並且去看頭條的估值也將會更高。
所以這點錢,袁曉還是願意掏出來的。
“喂,是京城日報的張總嗎?我是快客科技的袁曉,就貴公司提出的訴訟請求,我公司進行了充分的考慮,並且願意就此事於貴公司進行協商,希望能和張總談談……”袁曉在撥通了一個電話後,跟對方闡明了自己的態度。
他正在溝通的人是京城日報的副總張立衡。
希望在線下進行一個協商,以對雙方都有利的方式來解決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