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午十點多,市紀委門口附近,停著市公安局副政委方雲青的專用警車。


    方雲青坐在駕駛座上,向天亮坐在後排。


    “天亮,說好了的,這事你別插手。”


    “老方,真的不需要我幫忙嗎?”


    “不需要,我去是職責所在,名正言順,你跟著去了,隻能給給我添亂。”


    “他要是不交呢?”


    “按照規定,他必須交。”


    “我是說,他要是不交呢?”


    “那我會直接越級上報省公安廳政治保衛處,這也是我的權利。”


    “萬一他要是動粗呢?”


    “哈哈,那正好,你就可以徹底收拾他了。”


    方雲青下車,夾著公文包進了市紀委大門。


    在這次濱海市的人事安排中,方雲青也是既得利益者,去年剛升為正科級,現在變成了正兒八經的副處級,可謂人逢喜事精神爽。


    精神爽了,幹勁就足,向天亮要辦的事,事關濱海的大局,也關乎大家的個人利益,方雲青作為朋友,義不容辭。


    向天亮點上一支煙,靠著座背,悠哉悠哉地吸起來。


    其實,向天亮不用跟著進去,也能知道方雲青去見方道陽的情形。


    因為方雲青特意在公文包裏裝了無線拾音器,坐在他的警車裏,也可以聽得一清二楚。


    不進去也好,向天亮心想,這樣方雲青就是公事公事,可以理直氣壯,自己跟著去,傻瓜都會明白這是在打擊報複。


    老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老話又說,打鐵還靠自身硬。


    這個方道陽,自己一身的臭毛病,還要“管理”市委書記和市長,真是太不自量力了。


    有趣,方雲青姓方,方道陽也姓方,說不定兩個五百年前還是一家人呢。


    正想著,警車裏響起了方雲青的說話聲。


    方雲青:“方書記,您我,我是市公安局副政委方雲青。”


    方道陽:“哦,我知道你,我們見過麵,請坐,你找我是?”


    方雲青:“方書記,對不起,有件小事需要打擾您一下。”


    方道陽:“沒關係,你說。”


    方雲青:“我在市公安局的工作,其中一項,是分管政治保衛工作。”


    方道陽:“哦,是政保處,市公安局的紀檢工作不歸你管嗎?”


    方雲青:“我們市公安局的紀檢工作,由政委兼常務副局長蔡春風負責。”


    方道陽:“那麽,我有什麽事與你們市公安局政保處有關嗎?”


    方雲青:“方書記,對不起,據我所知,您有持槍證。”


    方道陽:“對,我有持槍證。”


    方雲青:“您有槍嗎?”


    方道陽:“有啊,一把五四式手槍,跟了我二十多年了。”


    方雲青:“子彈呢?”


    方道陽:“沒有子彈,要槍何用,我現在還有十二發子彈。”


    方雲青:“除了五四式手槍,您還有其他武器嗎?”


    方道陽:“有過,我曾經有過兩把獵槍,一把國產的一把前蘇聯產的,離開生產建設兵團時都上交了。”


    方雲青:“是這樣的,您現在持有的五四式手槍,按規定是需要處理的。”


    方道陽:“我知道,等我忙過這陣子後,我會到你們公安局政保處辦理相關手續的。”


    方雲青:“不是這樣……方書記,對不起。”


    方道陽:“那應該是怎麽樣的呢?”


    方雲青:“按照規定,您的持槍證及槍和子彈,都應該上交,由我們公安局政保處負責保管。”


    方道陽:“不會,你沒有搞錯?”


    方雲青:“這是省公廳政保處的規定,領導幹部不允許帶槍。”


    方道陽:“有這樣的規定?”


    方雲青:“是的。”


    方道陽:“我在西部工作時,那裏並沒有這樣的規定嘛。”


    方雲青:“那是西部,需要時刻準備著拿起槍來,咱們這裏不需要。”


    方道陽:“按照規定,我該怎麽做?”


    方雲青:“您把持槍證及槍和子彈都交給我帶走,我給你一張迴執。”


    方道陽:“噢……這就是說,我從此以後不能帶槍了?”


    方雲青:“對,按照規定,在市直部門領導中,隻有政法委書記可以佩槍,但也是在這個政法委書記兼任公安局長的情況下。”


    方道陽:“紀委書記也不能嗎?”


    方雲青:“不能,紀委書記屬於市委領導,而市委領導是不能佩槍的,在紀委,隻有少數執行出勤的人才能佩槍,非出勤時也必須交槍入庫。”


    方道陽:“現在的市領導裏,除了我還有誰帶槍。”


    方雲青:“邵三河同誌,因為他是市政法委書記兼市公安局局長。”


    方道陽:“可是,我聽說還有一個人也是帶槍的,而且是槍不離身。”


    方雲青:“誰?”


    方道陽:“向天亮。”


    方雲青:“不錯,向天亮帶槍並且是槍不離身。”


    方道陽:“為什麽他可以?”


    方雲青:“方書記,他現在不是市領導。”


    方道陽:“可是我聽說,他當副縣長的時候,總是槍不離身。”


    方雲青:“那是因為他還有另一個身份。”


    方道陽:“什麽身份?”


    方雲青:“您不知道嗎?”


    方道陽:“我不知道。”


    方雲青:“向天亮的另一個身份,是公安部政保局特勤處的特勤員。”


    方道陽:“哦,他在省公安廳政保處的規定之外。”


    方雲青:“是的,我們管不了他。”


    方道陽:“也就是說,他可以搞特殊化嘍。”


    方雲青:“話不能這麽說,他按規定帶槍,我按規定管槍,都是遵守規定。”


    方道陽:“好,如果我不交槍呢?”


    方雲青:“不行。”


    方道陽:“你怎麽辦?”


    方雲青:“我會直接向省公安廳政保處報告。”


    方道陽:“……方雲青同誌,你是不是受到別人的指使啊。”


    方雲青:“方書記,對不起,請您配合我們的工作,您不能佩槍,請您交槍。”


    方道陽:“是不是向天亮讓你來的。”


    方雲青:“方書記,這是我的職責,與別人沒有關係,您不能佩槍,請您交槍。”


    方道陽:“方雲青你放肆。”


    方雲青:“方書記,您不能佩槍,請您交槍。”


    方道陽:“哼。”


    方雲青:“方書記,對不起,請您自重,您不能佩槍,請您交槍。”


    方道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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