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華的心思活動起來。


    他緊張的吞著口水,再度四處瞅瞅。


    確定四周沒看見人影,他爬上駕駛台,伸手拿那手提包。


    這畢竟是偷盜的事,他的手,緊張得顫抖。


    平時在村裏,偶爾做點偷雞摸狗的事,但也那隻是村裏之間,是些無關緊要的小東西。


    可這是錢啊,是一張張的大團結。


    “我隻拿一張……”


    “算了,偷兩張吧。”


    “已經偷了,他這裏麵的錢,這麽多,多拿一張吧……”


    張華在抽出一張大團結後,又抽出一張,繼續,又抽了一張。


    最終,他徹底的沒有了理智,這些錢擺在眼前,不多塞點到自己的口袋中,這怎麽行。


    他瘋狂的,抓了一把錢,往自己的口袋中裝。


    顫抖的手,好幾次,都沒塞進去。


    媽逼,裝屁的個裝,應該把這手提包全部提走。


    張華心一橫,抓了手提包在手,轉過身,就準備下車。


    哪料得,剛轉身跳下車,不知哪兒撲出來一個人,身材高大魁梧,一腳踹翻他在地上,隨即石破天驚吼了一嗓子:“打強盜啊,抓小偷……”


    張華腦子都懵了。


    看著拳頭雨點般落下,張華抱頭求饒,塞在衣服口袋中的鈔票,散落一地。


    喊叫聲,驚動了不少人。


    那些村子,隔公路邊並不遠,這麽一嗓子吼出去,村子中的人,都能聽見。


    在農村,就是這樣,地方空曠,喊叫聲,傳得特別的遠。


    無數人童年都能記得,自家父母站在山坡上,喊自己迴家吃飯的場麵。


    村子中的人,都三三兩兩圍過來看熱鬧。


    這一看,媽的,這錢都撒一地了。


    再看躺在地上挨打的那人,口袋中,還裝得有錢呢。


    當著眾人的麵,熊亞偉從車廂中,抽出一捆麻繩,麻利的將張華給捆了。


    張華連聲討饒:“放了我,放了我,我以後再也不敢了。”


    熊亞偉哪會聽他討饒,直接拿了一團沾滿機油味的棉紗布,塞在張華嘴裏,避免他喊叫。


    看著一群小屁孩子,想去撿地上散落的錢,熊亞偉喝道:“別亂動,這錢不許撿,否則,把你們都當盜竊團夥,全給送去公安局,喂你們吃花生米。”


    這話,將一眾村民嚇著。


    大家趕緊把自己家的孩子拉住,不讓上去撿錢。


    這真的被當成盜竊團夥,送去公安局吃花生米,誰也怕。


    “你們誰是村長?是這兒負責的?”熊亞偉朗聲問著眾人:“我隻想幫忙給我作個見證,這人跑我這兒偷錢,數額還大,幫著給我去公安局作個證明。”


    眾人不說話。


    看看熱鬧可以,可要去公安局,作什麽證,那就算了。


    熊亞偉道:“當然,我不可能讓大家白幫忙跑一趟,幫我去作見證的,每人可以補償五塊錢的誤工費。另外,還可以下館子撮一頓。”


    這一說,眾村民的積極性,頓時提高起來。


    有吃有喝,還能拿錢,不去的是傻子。


    反正他們跟張華也不熟,沒啥交情。


    再說,他們隻是實事求事的證明,確實是這人偷人家車上的東西,被人逮住打了,人贓並獲啊。


    “我去,我幫你作證。”


    “我也去,我也可以作證。”


    “我也可以作證。”


    四周的村民,嚷嚷著全部要去作證,甚至連三歲的小屁孩,也用含糊不清的語調嚷嚷著,要去作證。


    熊亞偉哪可能真要這麽多人去啊。


    他道:“人太多了也不行啊,每家就派個代表去就行了。”


    他挑了十來個人,讓他們,幫著把捆綁好的張華給抬上後麵的車廂。


    張華象死豬一樣,被眾人喊著:“一、二、三,起。”給甩上了車廂。


    那些人,笑笑嘻嘻的,跟著爬上車廂,跟家裏人揮手。


    那場麵,還以為,是要遊街接受表揚呢。


    幾個半大的機靈的小子,不管不顧,繞到另一邊,偷偷爬上車。


    熊亞偉看著,也沒有太多計較。


    “大家蹲下,坐好了,我開車,拉你們去城裏。”熊亞偉提醒一聲,自己跟小駱,一塊兒上了駕駛台。


    開著車,熊亞偉拉著眾人,徑直去了派出所。


    這個案件,並不複雜,事實清楚,人證物證齊全,辦案的同誌也樂意。


    張華此刻懊悔得隻想撞牆。


    自己怎麽就這麽被抓了。


    自己千不該、萬不該,不該起貪念,要去偷錢啊。


    “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你自己老實交待,還能爭取寬大處理。如果狡辯,沒你好果子吃。”


    “再說,那麽多證人,證據也有,現在你的口袋中,都還有偷來的錢,這是狡辯也改變不了的事實。”


    “所以,你最好自己坦白交待,還能落個寬大處理。”


    在一番宣傳下,張華竹筒倒豆子般,交待了自己自己起念頭,怎麽去偷錢的過程。


    這是板上釘釘的事,改變不了。


    熊亞偉跟這些辦案的同事道謝,又帶著那一群證人出來。


    他當然不會食言,帶著這些證人,去下館子,花了二三十塊錢,讓眾人美美的吃上一頓。


    又按著約定,付給了這些前來作證的證人們,每人五塊錢的誤工費。


    這一趟下來,花費了幾十百把塊錢。


    相對於解決了張華這麽一個麻煩,這點事,真的隻算小錢。


    這些證人,高高興興,果然,這一趟,又有吃,又有喝,還有錢拿,真不虧。


    “多謝大家今天的仗義幫助。”熊亞偉給眾人道謝:“希望大家以後,看見這樣的不平事,也多挺身而出。這一次,多謝大家了。我要走了,以後,有機會再見。”


    熊亞偉跟大家告辭後,自己真的開車走了,就是普通的一個外地過路的司機而已。


    他沒去找徐二龍,省得節外生枝。


    當然,這事情的進展,徐二龍是關注著的。


    看著張華被送進派出所,徐二龍才算徹徹底底的鬆了一口氣。


    這一下,張華怎麽也得判幾年刑。


    可惜,現在還沒開始嚴打,否則,隻怕張華的罪名還要重一點。


    不過,就算張華隻判幾年,這也夠了,這樣的無賴小人,不會再給自己和溫葉造成什麽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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