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任長沙太守的孫堅,剛剛三十二歲,而與他同齡的曹操,遠遠不如孫堅的地位高,就不用拿許久未見的劉備作比較了,這樣的話,劉備可以含羞而死了,當然,這得爭取劉備的意見。


    所以,此時的孫堅應該是得意的――有效期三年。


    三年後,一個人死了,很多人站了出來,這些人做的事情,有一個共同的名字――權利。


    是的,死的那個人就是漢靈帝。那些人,簡單的概括,就是宦官與外戚。


    關於這兩個曆史上的冤家,前麵已經說過了,這裏就不再廢話。而這些人的爭權奪利外加黃巾軍的臨門一踹,將本已腐朽破敗的東漢這條大船徹底打翻,什麽小蝦小魚紛紛出現。當然了,此時的小魚小蝦熬到最後的,都成了食人鯊,所向披靡。


    這正的亂世。孫堅也終於可以做人生最後,也是最重要的事情了。


    孔曰:你成了家,有了孩子,發展了自己的事業,那麽你還能做什麽呢?自然是平天下!


    混亂之世,必出混亂之人,混亂之人,必有混亂之勢,必能結束混亂。


    隻要有些勢力的首領們,都以為自己是那個人,紛紛掏槍爭勢。然而,命運卻對他們微笑不語。她要等自己選擇的人,隻有那個人可以得到自己真正的垂青。是的,我選擇了你,你有別的選擇嗎?


    孫堅別無選擇,他隻能去這樣做。


    董卓之禍開始後,孫堅感到了遺憾:如能用我所言,何來今日黎民受苦!當然了,這是比較文雅的說法。實際上,如果你還記得,孫堅太守那時候跟張溫說的話,已經傳入了董卓的耳朵裏。[..tw超多好看小說]出自我口,入得你耳,丫會放過我麽?不如先下手吧,不能為強,但也不至於是弱。


    於是,在眾多反對董卓的人裏,就孫堅積極。不積極沒辦法啊,董卓這廝一定更想殺我。


    而就在孫堅打算幹掉董卓之前,他首先要幹掉另一個人,另一個跟董卓毫無關係的人。


    這個人的名字,叫做王睿。


    如果你沒聽過此人的名字,沒關係,因為你根本不需要知道。隻要孫堅記得就行。


    是的,幾年前,他倆是同事,一起打過零陵、桂陽二郡的叛軍。幾年後,他倆是仇敵――至少,孫堅如此認為。


    佛說:因果循環,生生不息。


    而孫堅之所以起了必殺王睿而後快的決心,卻是因為王睿蔑視自己。


    就在做同事的那一年,王睿蔑視了孫堅,蔑視了這個十七歲就敢殺海盜的爺們兒。因為,孫堅是武官,孫堅的父親,是個種瓜的菜農。他王睿呢?琅琊王氏之後,家門豈止是顯赫?簡直就是顯赫!


    當孫爺們兒看到王顯赫的那種輕蔑的態度與目光後,本就不夠自信的內心,更是被這種態度深深並且無情的傷害了。


    於是,爺們兒打算告訴顯赫一個道理:出身,並不代表一切。誰知道你祖宗琅琊王以前是不是農民?史書上的話,你都信?真夠傻的。但是很顯然的是,顯赫被自己的家庭觀念深深的蒙蔽了雙耳,根本就沒當迴事。


    沒辦法,有些事情,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才能明白。


    話說,孫堅的運氣真的很好。就在自己琢磨著怎麽殺人卻不會留下證據的時候,一個人的決定,正中孫堅的下懷。


    曹寅,時任武陵太守,他跟孫堅有一個共同點,當然不是都身為太守,而是他倆都想幹掉這個人。沒錯,就是王睿。


    曹寅之所以想幹掉王睿,起因於孫堅無異,都是受到了王睿的蔑視。


    對於有權利的人來說,還有被蔑視更能讓人感到傷心的事情嗎?


    深感屈辱的曹寅要比孫堅更牛叉,孫堅也就是想幹掉王睿,卻不知該怎麽幹,總而言之,也就是想想。


    曹寅就不同了,不僅想幹掉王睿,還四處揚言,要幹掉王睿。


    諾貝爾文學獎獲得者,加西亞?馬爾克斯在其獲獎作品《一樁事先張揚的謀殺案》中,描寫了這樣一個故事。


    一個出身顯赫的富翁,愛上了一個出身平庸的女子。為了得到她,富翁買下了全鎮最豪華的房子,舉行了最為奢華的婚禮。然而,新婚之夜,富翁發現這個女子早已不是處女。憤怒之餘,把她休迴了家。


    女子的母親感到了深深的羞憤,並逼問女兒誰是她的第一個男人。女子無法,將實情說出。於是,母親找來自己的兩個兒子,告訴了那個男人的名字。按照當地風俗,那個男人必須付出生命的代價。


    可問題是,女子的兩個哥哥不想殺人。為了讓人阻止他倆的殺人行為,他們早早的就將約定好殺人的日期說了出去。可是不僅鎮上的居民不信,連得到女子第一次的那個男人也不信,照常行走。


    最後,兩兄弟被自己的承諾逼得退無可退,隻能拿起刀將其殺害。


    這個故事,揭露了我們人類的略根性:在人類看來,越是見不得人的事情,就越應該偷偷摸摸的進行。所謂的陽謀,是根本不存在的。要是兩兄弟偷偷摸摸故意隱藏自己的殺人意圖,或許能夠被人阻止。


    而東漢末年的曹寅,或許因為一時氣憤,說出了要殺掉王睿的言語,不僅別人不信,就連當事人王睿自己也不信。


    笑話,殺人還得提前通知麽?


    這無疑給了曹寅充足的準備時間,和逃脫嫌疑的重要證據。


    可問題的關鍵是,曹寅想得太過周到。為了讓人得不到自己殺人的把柄,他老人家偽造了一封檄文(古時朝廷用來揭發、聲討的文書),裏麵詳細描寫了王睿的種種犯罪行為,宣稱其罪大惡極,並指派孫堅去執行對王睿的討伐。


    這就是正中下懷了。孫堅哪裏還辨別什麽真假,一收到此文,便迫不及待的領兵打王睿去了。


    娘希匹,踏破鐵鞋無覓處,殺人要費點功夫。沒關係,能殺掉這個令自己不爽的人就好。而且,還不用負法律責任。嗬,多好!


    王睿登城望去,果然都是士兵。剛才手下報告,城外來了一批孫堅太守的士兵,說日子過的辛苦,想跟王睿大哥討點賞錢。


    王睿一聽,嗯,來要飯的。那就給點吧。把這些兵油子打發走,省得在老子眼前晃悠。


    當打開城門的那一刻,他的性命,早已掌握在了孫堅手裏。沒錯,這是孫堅用的計謀。


    為了讓王睿不至於懷疑逃跑,他讓士兵偽裝是來要軍餉的。借此機會,讓王睿打開城門,結果了他的性命。


    計劃成功,一切都在意料之中。


    然而,意料之外的事情還是發生了。讓孫堅感到意外的是,王睿的死法。


    當孫堅告訴王睿這是朝廷的意思時,王睿問及原因。孫堅搪塞道:我隻知道這是上頭的意思。


    王睿無奈,拿起了一塊金子。孫堅冷笑:臨死才想起行賄?下去跟閻王行賄去吧您那。


    事實告訴孫堅,有時候,判斷一個人的行為,不能提前預想結果。


    王睿拿的金子,不是用來賄賂孫堅的,而是用來行賄死神的。


    作為一個將領,王睿知道,自己若是被孫堅殺掉,將會死得很難看。做為琅琊王之後,他必須得意的活著,體麵的死去。


    於是,他開始慢慢的刮著金子,並且將金粉悉數倒進酒中。


    孫堅開始冰冷的表情,慢慢的變成驚訝。這是一個怎樣的人?從來瞧不起武將的文人,怎麽選擇這種痛苦的結束自己生命的方式?


    美酒一飲而盡,走到生命盡頭的王睿,用他第一次蔑視孫堅的表情,最後一次看了孫堅一眼:你這個武將,你這個種菜農民的後代,永遠不會知道我這種行為是多麽的美麗!


    目的達到了,然而,孫堅高興不起來。


    讀書人,怎麽對自己這麽殘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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