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個目擊事件發生的鄰家婦人立即報警,警察趕到時,夏東屹已經用麻袋將受害者包裹好,正連同一把鐵鍬扔進車子後備箱,顯然打算入夜以後運到哪裏埋掉。小-說-族(尒説蔟)
那種情況就是被抓現行,又有證人,神仙下凡都沒法脫罪。他也認罪,理由是對方逼債逼得太緊威脅說再不還錢就要殺他。除此之外幾乎就沒替自己做辨解了,對方的身份他一問三不知,隻說是賭坊門口碰到的放高利貸的,姓什麽叫什麽家住哪裏之類的一概不清楚,為著兩萬塊錢天天追他堵他逼他還威脅說要殺了他,走投無路才下的殺心。
他滿口謊話都是為了遮掩他們那個古老又神秘的機構裏的秘密。
夏東屹直到被刑拘好幾天、公派的律師去跟他談話時才知道他之前那兇猛的兩下襲擊並沒有把蘇墨森殺死。
老懶找到了當年那位律師,詢問當時的詳細情況,律師形容夏東屹聽說對方沒死的消息時“大吃一驚、目瞪口呆、而且非常惱怒”。那律師說他對自己殺人行兇的惡行沒有半點悔意,隻恨沒有把對方殺死。這對整個辨護非常不利,他幾乎幹不下去,但因為是公派,隻能硬著頭皮頂。在交涉中律師也發現了夏東屹的記憶力存在嚴重的缺陷,還為此請了心理專家給他做了個精神方麵的鑒定想從這裏找個出口替他做無罪辨護,但結論不容樂觀,記憶力有缺陷不能對一個人的殺人行為負責。
那個律師非常勉強把官司撐到底,審判結果和預期差不多,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夏東屹對此十分無所謂,律師說他離開法庭時的神情和步伐就跟飯後散步一樣從容。他說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罪犯他見過幾百個,審判之後有哭的有笑的有囂張跋扈的但從來沒有誰是像夏東屹那樣的,好像對他來講失去二十五年的自由根本不算什麽似的。
聽到這裏我咽了口唾沫,心想對一個長生不死的怪物來說,坐二十幾年牢真不算什麽。
蘇墨森被夏東屹打傷後在醫院裏昏迷了一年零兩個月才醒,剛醒那幾天有嚴重的思維混亂和失語狀況,差不多過了十天才好轉,然後,他就失蹤了,醫院的監控顯示他是自己偷換上別人的衣服離開的,行為倉皇,給人的感覺像是為了逃避醫院的費用所以不告而別,之後便下落不明。
不用仔細迴憶我也能確定那個時間段蘇墨森的確有近十四個月的時間沒有迴家,那不是什麽稀奇事,他經常一出門就是好幾個月不迴,雖然十四個月有點久,但我完全不在意,他越久不迴我越高興,我總是在他出遠門時做離家出走的計劃和準備,並且認真地執行過一次,可惜被他找到,而且還用棒球棍當場打折我一條腿,自那以後我就沒敢再跑。所以在我的意識裏,不管他離開家多久,遲早都是會迴來的。
這次我把他的離開定義為“失蹤”並不是因為時間過長,而是因為律師突然把他的財產都過戶到我的名下。
當年夏東屹用關二爺神像砸了蘇墨森兩下。老懶說他找到的那個律師見過當時的物證,說那種東西用來當兇器使,又是那麽大的力氣,按理說一下就能要人命,可他砸了兩下,血濺得到處都是,腦漿都出來了,性質特別惡劣,真不願意替他辨護。他特別驚訝的是受害人在那樣的重擊之下居然沒死,顱骨都碎了,醫院報告顯示顱下出血,多處積血壓迫神經,深度昏迷,基本已是瀕死狀態,手術風險太大,也無從著手,壓根不予考慮,隻在心跳停止之前采取最保守的藥理治療。
可他活得比所有人預料得都要久,而且還醒了,然後,正當主治醫生把他當成醫學奇跡準備對他的全身進行檢查時,他莫名其妙逃跑了。
我仔細看報告上的幾行字,重物擊打,後腦顱骨碎裂,顱下出血,多處於血壓迫神經,深度昏迷,瀕死狀態。四五位腦科專家醫生會診,意見一致,不考慮手術。
那等於是判了他的死刑。
可饒是這樣,他也沒死,隻在後腦瓜留下了個一元硬幣大小的疤——那疤我也是現在才明白來路,以前壓根沒多想過,他身上大大小小的疤不知道多少,誰會管哪處新哪處舊。
醫院壓根沒有對他做什麽特殊治療,隻用最基本的藥物和生理鹽水維持他的唿吸和心跳,可他卻恢複了。
是個奇跡。
也是魔咒。
顯然,蘇墨森的身體和我的一樣,有自我修複的能力,就像蜥蜴斷掉的尾巴能夠再重新長出來一樣,碎掉的腦殼也能自己長好,這可能是全部長生不死者的共性。
但他會留疤,我卻不會。
而且他需要在醫院躺一年多,我大概也不用。
所以,我和他,包括修叔叔他們,應該都是早些年他們那個研究機構中的實驗品,而且好像是成品。可能實驗分階段性,因此我的整個情況看上去比他們高級,是升級版,新階段的產品,各方各麵都要比他們好些,比如他們的年紀都停留在中年以後,我卻停留在正青春。再比如除後天的訓練之外,我還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強大力氣,修叔叔和陳伯伯他們都不如我,蘇墨森比他們稍微好點,但跟我比似乎也要相差點,他隻是技術上厲害,比我能打,而且陰損招術特別多,所以這麽些年我懼著,不敢跟他硬碰硬。
想到蘇墨森可能是殺不死的這點我一陣後怕,脊背上冷汗潸潸。要知道青春年少血氣方剛的年紀裏我真的每年都有好幾次磨刀霍霍想把他弄死,現在想想幸虧當住忍住了,否則萬一殺不死他,倒黴的還是我自己。但再往細裏想,又覺不對,因為按目前已經掌握的各種情況看,陳伯伯肯定是去世了。不是長生不死的嗎?他怎麽就去世了呢。
到處都有疙裏疙瘩的謎點。
當然,我現在對他們那些實驗的情況一點都不感興趣,隻想弄明白夏東屹為什麽要殺蘇墨森。
弄明白這點很重要。
它意味著將來調查的航向。
可是卷宗裏麵沒有半點線索。
這天晚上三個人都住在我家,我睡自己的房間,老懶睡一樓沙發,黎緒睡小海的房間。
睡覺前黎緒問我能不能看看我書房裏那些案件材料,她說之前沒有係統了解過“上帝之手”連環案的情況,今天正好研究一下。我說隨便。她挺高興,哼著歌上二樓去了。她嘴裏哼的那首歌很好聽,我好像在哪聽過,一時想不起來,又覺無關緊要,就不去想它了,但轉個身的功夫又想起來了,就是從前在教堂裏聽過的那首聖歌,叫《奇異恩典》。
黎緒進了書房,老懶輕聲問我:“書房裏麵你自己那些材料裏沒什麽特別秘密不能讓她看的吧?”
我想了想說:“沒有,都能看,走到這步,我跟她早就擰成一股繩力氣往一處使了,沒什麽好瞞她的。”
說到這裏我驚奇了一下,眉毛跳了跳,說:“喲,老懶,你偷看過我書房裏的東西了吧?”
他不好意思地笑起來,說:“那也算不上偷看,你不是光明正大攤在那裏了嘛,我剛才進去找充電器的時候順便溜了兩眼。”
他一邊說一邊又笑,賊兮兮的,我也覺得好笑,就跟他一起笑了會,然後互道晚安,他沒馬上睡覺,而是坐在沙發裏把筆記本電腦打開來繼續查夏東屹的事,我覺得有點累,就上樓迴臥室洗澡然後往床上倒。
我躺在床上想夏東屹和蘇墨森的事,幾乎沒怎麽睡,天漸漸亮起來時終於有了點眉目。
我跟蘇墨森共同生活太多年,對他算是夠了解的了——是個狠角色,而且基本沒人性。
而從“上帝之手”連環案的所有環節和細節推導夏東屹的品行,就跟監獄長對他的評價一樣——是個狠角色,但本性不壞。
再聯想別的那些情況——陳家塢地底墓葬和在裏麵進行的“寄生人”實驗,以及化工廠老宿舍樓裏那隻怪物,能夠想象不管他們的終極目的是什麽,實現那個目標的過程絕對是殘酷、慘烈、恐怖、反人類的,會使很多人喪命,比如戴明明追殺黎緒反被黎緒所殺的事大概還會再上演,也許下次黎緒不會再有這麽好的運氣也未可知。
他們做的事,還會導致一些人生不如死,比如那個江玲玲,她必然是被蘇墨森劫去做實驗失敗才變成了那麽可怕的怪物。既然過程如此可怕,那結果一定不是什麽好事情。
按蘇墨森一貫的思想,人必須分等級,劣等人不配分享世界上任何一樣美好的東西。考慮到整個事件裏有思想意識被篡改的部分,能往某個好好的人思想裏植入一個殺人指令這種事情,我漸漸的好像有點明白蘇墨森到底想幹什麽了。
他想幹一件隻有瘋子才會幹的事情。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
小提示:電腦訪問進.手機登陸m.
天才一秒記住本站地址:.。族手機版閱讀網址:m.
那種情況就是被抓現行,又有證人,神仙下凡都沒法脫罪。他也認罪,理由是對方逼債逼得太緊威脅說再不還錢就要殺他。除此之外幾乎就沒替自己做辨解了,對方的身份他一問三不知,隻說是賭坊門口碰到的放高利貸的,姓什麽叫什麽家住哪裏之類的一概不清楚,為著兩萬塊錢天天追他堵他逼他還威脅說要殺了他,走投無路才下的殺心。
他滿口謊話都是為了遮掩他們那個古老又神秘的機構裏的秘密。
夏東屹直到被刑拘好幾天、公派的律師去跟他談話時才知道他之前那兇猛的兩下襲擊並沒有把蘇墨森殺死。
老懶找到了當年那位律師,詢問當時的詳細情況,律師形容夏東屹聽說對方沒死的消息時“大吃一驚、目瞪口呆、而且非常惱怒”。那律師說他對自己殺人行兇的惡行沒有半點悔意,隻恨沒有把對方殺死。這對整個辨護非常不利,他幾乎幹不下去,但因為是公派,隻能硬著頭皮頂。在交涉中律師也發現了夏東屹的記憶力存在嚴重的缺陷,還為此請了心理專家給他做了個精神方麵的鑒定想從這裏找個出口替他做無罪辨護,但結論不容樂觀,記憶力有缺陷不能對一個人的殺人行為負責。
那個律師非常勉強把官司撐到底,審判結果和預期差不多,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夏東屹對此十分無所謂,律師說他離開法庭時的神情和步伐就跟飯後散步一樣從容。他說大大小小男男女女的罪犯他見過幾百個,審判之後有哭的有笑的有囂張跋扈的但從來沒有誰是像夏東屹那樣的,好像對他來講失去二十五年的自由根本不算什麽似的。
聽到這裏我咽了口唾沫,心想對一個長生不死的怪物來說,坐二十幾年牢真不算什麽。
蘇墨森被夏東屹打傷後在醫院裏昏迷了一年零兩個月才醒,剛醒那幾天有嚴重的思維混亂和失語狀況,差不多過了十天才好轉,然後,他就失蹤了,醫院的監控顯示他是自己偷換上別人的衣服離開的,行為倉皇,給人的感覺像是為了逃避醫院的費用所以不告而別,之後便下落不明。
不用仔細迴憶我也能確定那個時間段蘇墨森的確有近十四個月的時間沒有迴家,那不是什麽稀奇事,他經常一出門就是好幾個月不迴,雖然十四個月有點久,但我完全不在意,他越久不迴我越高興,我總是在他出遠門時做離家出走的計劃和準備,並且認真地執行過一次,可惜被他找到,而且還用棒球棍當場打折我一條腿,自那以後我就沒敢再跑。所以在我的意識裏,不管他離開家多久,遲早都是會迴來的。
這次我把他的離開定義為“失蹤”並不是因為時間過長,而是因為律師突然把他的財產都過戶到我的名下。
當年夏東屹用關二爺神像砸了蘇墨森兩下。老懶說他找到的那個律師見過當時的物證,說那種東西用來當兇器使,又是那麽大的力氣,按理說一下就能要人命,可他砸了兩下,血濺得到處都是,腦漿都出來了,性質特別惡劣,真不願意替他辨護。他特別驚訝的是受害人在那樣的重擊之下居然沒死,顱骨都碎了,醫院報告顯示顱下出血,多處積血壓迫神經,深度昏迷,基本已是瀕死狀態,手術風險太大,也無從著手,壓根不予考慮,隻在心跳停止之前采取最保守的藥理治療。
可他活得比所有人預料得都要久,而且還醒了,然後,正當主治醫生把他當成醫學奇跡準備對他的全身進行檢查時,他莫名其妙逃跑了。
我仔細看報告上的幾行字,重物擊打,後腦顱骨碎裂,顱下出血,多處於血壓迫神經,深度昏迷,瀕死狀態。四五位腦科專家醫生會診,意見一致,不考慮手術。
那等於是判了他的死刑。
可饒是這樣,他也沒死,隻在後腦瓜留下了個一元硬幣大小的疤——那疤我也是現在才明白來路,以前壓根沒多想過,他身上大大小小的疤不知道多少,誰會管哪處新哪處舊。
醫院壓根沒有對他做什麽特殊治療,隻用最基本的藥物和生理鹽水維持他的唿吸和心跳,可他卻恢複了。
是個奇跡。
也是魔咒。
顯然,蘇墨森的身體和我的一樣,有自我修複的能力,就像蜥蜴斷掉的尾巴能夠再重新長出來一樣,碎掉的腦殼也能自己長好,這可能是全部長生不死者的共性。
但他會留疤,我卻不會。
而且他需要在醫院躺一年多,我大概也不用。
所以,我和他,包括修叔叔他們,應該都是早些年他們那個研究機構中的實驗品,而且好像是成品。可能實驗分階段性,因此我的整個情況看上去比他們高級,是升級版,新階段的產品,各方各麵都要比他們好些,比如他們的年紀都停留在中年以後,我卻停留在正青春。再比如除後天的訓練之外,我還有一股與生俱來的強大力氣,修叔叔和陳伯伯他們都不如我,蘇墨森比他們稍微好點,但跟我比似乎也要相差點,他隻是技術上厲害,比我能打,而且陰損招術特別多,所以這麽些年我懼著,不敢跟他硬碰硬。
想到蘇墨森可能是殺不死的這點我一陣後怕,脊背上冷汗潸潸。要知道青春年少血氣方剛的年紀裏我真的每年都有好幾次磨刀霍霍想把他弄死,現在想想幸虧當住忍住了,否則萬一殺不死他,倒黴的還是我自己。但再往細裏想,又覺不對,因為按目前已經掌握的各種情況看,陳伯伯肯定是去世了。不是長生不死的嗎?他怎麽就去世了呢。
到處都有疙裏疙瘩的謎點。
當然,我現在對他們那些實驗的情況一點都不感興趣,隻想弄明白夏東屹為什麽要殺蘇墨森。
弄明白這點很重要。
它意味著將來調查的航向。
可是卷宗裏麵沒有半點線索。
這天晚上三個人都住在我家,我睡自己的房間,老懶睡一樓沙發,黎緒睡小海的房間。
睡覺前黎緒問我能不能看看我書房裏那些案件材料,她說之前沒有係統了解過“上帝之手”連環案的情況,今天正好研究一下。我說隨便。她挺高興,哼著歌上二樓去了。她嘴裏哼的那首歌很好聽,我好像在哪聽過,一時想不起來,又覺無關緊要,就不去想它了,但轉個身的功夫又想起來了,就是從前在教堂裏聽過的那首聖歌,叫《奇異恩典》。
黎緒進了書房,老懶輕聲問我:“書房裏麵你自己那些材料裏沒什麽特別秘密不能讓她看的吧?”
我想了想說:“沒有,都能看,走到這步,我跟她早就擰成一股繩力氣往一處使了,沒什麽好瞞她的。”
說到這裏我驚奇了一下,眉毛跳了跳,說:“喲,老懶,你偷看過我書房裏的東西了吧?”
他不好意思地笑起來,說:“那也算不上偷看,你不是光明正大攤在那裏了嘛,我剛才進去找充電器的時候順便溜了兩眼。”
他一邊說一邊又笑,賊兮兮的,我也覺得好笑,就跟他一起笑了會,然後互道晚安,他沒馬上睡覺,而是坐在沙發裏把筆記本電腦打開來繼續查夏東屹的事,我覺得有點累,就上樓迴臥室洗澡然後往床上倒。
我躺在床上想夏東屹和蘇墨森的事,幾乎沒怎麽睡,天漸漸亮起來時終於有了點眉目。
我跟蘇墨森共同生活太多年,對他算是夠了解的了——是個狠角色,而且基本沒人性。
而從“上帝之手”連環案的所有環節和細節推導夏東屹的品行,就跟監獄長對他的評價一樣——是個狠角色,但本性不壞。
再聯想別的那些情況——陳家塢地底墓葬和在裏麵進行的“寄生人”實驗,以及化工廠老宿舍樓裏那隻怪物,能夠想象不管他們的終極目的是什麽,實現那個目標的過程絕對是殘酷、慘烈、恐怖、反人類的,會使很多人喪命,比如戴明明追殺黎緒反被黎緒所殺的事大概還會再上演,也許下次黎緒不會再有這麽好的運氣也未可知。
他們做的事,還會導致一些人生不如死,比如那個江玲玲,她必然是被蘇墨森劫去做實驗失敗才變成了那麽可怕的怪物。既然過程如此可怕,那結果一定不是什麽好事情。
按蘇墨森一貫的思想,人必須分等級,劣等人不配分享世界上任何一樣美好的東西。考慮到整個事件裏有思想意識被篡改的部分,能往某個好好的人思想裏植入一個殺人指令這種事情,我漸漸的好像有點明白蘇墨森到底想幹什麽了。
他想幹一件隻有瘋子才會幹的事情。
他是個不折不扣的瘋子。
小提示:電腦訪問進.手機登陸m.
天才一秒記住本站地址:.。族手機版閱讀網址: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