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隊迴來的警察把從和婆媳一起到現場認屍的村人鄰居口中打聽到的情況說給我們聽。


    死者叫鐵俊,35歲,是離命案現場最近那個外坡村裏的村民,在村口經營一個修理鋪,主要修自行車摩托車三輪車一類的,做的是附近四五條村以及過路人的生意,家裏有母親、妻子和一個八歲的女兒,為人兇悍至極,酗酒,常常借酒撒瘋造孽,在家打老婆打孩子打老母親,在外也一樣,稍不順眼就跟村民甚至過路人大打出手,借錢不還,調戲婦女,堵在孩子晚自習放學的路上露下體猥褻,鄰居還說他對自己八歲的親生女兒都有過惡心行為,對此孩子的母親和奶奶都避而不談。


    也就是說,跟前麵“火燒案”的死者差不多,也是個人渣。


    那麽,我是不是可以由此判斷,“七刀案”的女死者,品行上也好不到哪裏去?


    這可能就是幾樁案件之間重要的連結點。


    劉毅民走進來,說現場勘查的材料正在整理,要等一會。


    他說他馬上要帶人去調查鐵俊的背景資料和人際關係,問我們有沒有什麽需要他安排的。


    我想搖頭,那邊一直在看卷宗的譚仲夏突然抬頭跟劉毅民說讓他找個人帶我們去之前兩樁命案的現場看看,劉毅民馬上去安排人。


    他說的是“我們”。


    我跟他。


    我們。


    從見麵到現在,前後不過幾個鍾頭的時間,莫名其妙的,我就被他劃拉到一個陣營裏去了。


    對我來說應該是好事才對吧,可心裏隱隱有點不安,覺得節奏太快,而且主動權不在自己手裏,很難把握事態發展。


    我沒說什麽,聽從他的安排跟他往樓下走,沒想到那些記者還堵在門口,我聽著聲趕緊折轉腳步往後門走。


    譚仲夏也轉身跟來,不鹹不淡地說:“你這姑娘,怎麽迴事,血淋淋的死人不怕,倒是怕一群活生生的記者。”


    我說:“嫌煩。”


    他看我一眼,不怎麽接受這個迴答。但我沒再搭理。我這個人在有些事情上一慣亂來,要麽認真解釋,要麽瞎解釋,全憑心情,誰都別試圖陰惻惻地從我嘴裏套話。


    我和譚仲夏花了一個下午的時間把之前兩個命案的現場都跑了一趟,把心裏的想法都說出來,頭腦風暴互通有無,然後重組案件發生的過程,兇手可能是怎麽到現場、怎麽將受害人放下、怎麽動手的,整個過程中會不會有交流,會不會有細小的意外,諸如此類的等等等等,居然合作得非常愉快,迴程的車裏彼此臉上都有笑容,氣氛十分融洽。


    我這才漸漸覺得這是個很不錯的開始,覺得譚仲夏的出現未必會給我帶來麻煩,或者能幫到我的忙也不一定。我雖然對萬事都做好最壞的打算,但對人還是希望能夠給予足夠的信任和耐心。


    再迴局裏已經是下午三點了,那些記者不但沒走,而且好像還越聚越多,把劉毅民氣得半死,風度都不要了,衝著他們跳腳亂咆哮:“我這會本來應該在查案,被你們堵在這裏脫不出身,還問我為什麽破不了案?問我?!你們好意思問我?!”


    他吼得那麽響,完全不管不顧,我們在樓梯拐角這邊聽得真真切切,每個字都如雷貫耳。


    這大概是他第一次在媒體麵前如此動怒,把那群記者都嚇住了,好一會沒再嘰嘰喳喳。


    可以想象因這三樁案子而來的各方各麵的壓力有多大,除媒體以外還有上麵各部門的領導,還有群眾。而群眾常常容易在不明真相的情況下被別有用心的人給煽動利用,現在是信息社會,網絡這麽發達,搞得不好會出個什麽門事件,所以迫在眉睫的隻是破案,別的統統可以靠邊。


    上了樓我才知道剛才把劉毅民氣成那樣的是代芙蓉。


    嗬嗬,代芙蓉。


    說真的,這裏差不多有兩年多時間,我對那個叫代芙蓉的記者,真的很有點好奇心,有關她的事情,聽說不少,正麵的負麵的都有。立挺她的人說她不畏強權,鐵骨錚錚;鄙視她的人說她是跳梁小醜,一方禍害。正負兩種聲音總會隨著代芙蓉又一篇報道出爐而吵得不可開交,終歸年年都會爬到風口浪尖上呆幾天甚至幾個月,被人叫作“一代名記”,這四個字從不同人嘴裏出來有不同味道,看立場而言。


    我對她做的那些報道內容和立場都沒有興趣,對別人對她褒貶不一的評價更沒興趣,我感興趣的是她的能力。


    代芙蓉的新聞報道,我在周刊上看過幾篇,著實厲害得很。比如報道某樁兇殺案,她不會像別的記者那樣僅隻時間地點事件然後用一句官腔官調的“有關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中”來結束。她會想盡一切辦法獲得最一手的資料,比如直接看到現場,然後將犯罪現場付諸文字,描述得非常細致,一點一滴都觀察到,字裏行間看似沒有主觀判斷,實際上卻早已經在文字能力中不知不覺帶動了案情的偵破。


    並且,最起碼有兩次,她的觀察是透徹的,思路也是對的。所以我一直都覺得這人做記者實在是可惜了。


    她應該做刑警才對。


    有陣子我想過找代芙蓉幫忙,或者說合作也行,再或者雇傭,都可以。我希望能夠利用她四通八達的人脈和過人的能力查我想查的事情。


    但是從側麵稍微打聽過她以後,我還是放棄了。


    他們說代芙蓉那個人陰沉沉的,非常難打交道,而且油鹽不進軟硬不吃一根腸子通到底,她想查什麽事或者想報道什麽,除非她自己莫名其妙突然放棄,想別人勸她放棄是絕對不可能的。有些敏感事件上頭不讓她跟,她能請假自費跟,寫了報道上麵不讓發,她就往網上發,關鍵字屏蔽或者被強行刪除這種事情也奈她不了何,因為她會翻牆往外發,而且做得很高明,反正到目前為止能壓得住她的人還沒有出現。


    所有我打聽到的這些,表麵上聽起來,似乎都是挺不錯的品質,如果她能跟我合作的話,肯定對我有利,肯定能幫我查到很多我查不到的東西。


    但凡事要反過來想想。


    反過來想,萬一她不肯幫我,反而把我當成目標火力全開從我身上挖掘新聞素材呢?


    那我就是自己給自己挖了個活埋的坑。


    代芙蓉的性格和情況都太難把握,所以考慮了好幾個月,我終於還是沒去找她,哪怕現在她撞到了我參與偵辦的案子裏,對同一件事情產生同樣巨大的好奇和熱情,我也沒急著想要見見她。


    我這個人一向比較講究緣份,覺得有緣千裏來相會,何況她這會又不在千裏之外,隻在樓下的大門之外,見不見的,看天意,不著急,也不強求,順其自然水到渠成才最好。


    我去衛生間衝把冷水臉,然後迴會議室跟譚仲夏一起討論卷宗。


    討論以後發現,原來我們的看法驚人一致,這三樁命案是連環的,但兇手不是同一個人,“七刀案”的兇手冷靜沉著,能在一個人身上紮七刀卻刀刀避開致命部位而且刀口幹淨利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很小心,甚至還需要一點外科醫學知識;而“開膛案”的兇手卻粗魯兇狠,還膽小如鼠,從行為上分析,根本不可能是同個人。


    再從證據上分析,“開膛案”和“火燒案”的兇手也不可能是同個人,“開膛案”現場的腳印說明兇手是個中等身材的人,甚至是女人也不一定;但從“火燒案”死者的體重上看,殺他的人必須得是個力大如牛的彪形大漢,否則根本扛不動。


    當然如果這兩個或者三個人一起犯案,那情況就不好說了。


    我想接下去最要緊的,恐怕是從死者的背景身份及人際關係來反推出兇手的聯盟模式,而不是依靠現場證據。因為那些腳印、大衣、兇器什麽的很可能都是兇手故意留在現場以擾亂調查,基本可以忽略。


    這是一場高智商的犯罪。


    然後譚仲夏跟我討論反社會人格和連環案的模式。


    我覺得就眼前三樁命案的情況看跟反社會人格沒什麽大關係,因為仇殺的因素強烈。


    他覺得未必,因為其中兩個死者的身份已經確定,都是人渣,所以可能會是某個或者某幾個把自己當成了上帝的反社會人士進行的“審判式謀殺”,他們認為這些人該死,於是就把他們給殺了,這種事情古今中外都有,不稀奇。


    我不同意,還是認定仇殺,我的想法是這三個受害人彼此並不認識,包括三樁案件的兇手彼此也都互不認識,他們各自有仇恨的人,恨到非要殺死才解恨的地步,然後,通過某個特殊渠道,三個人結成聯盟,製造了這幾起命案。


    他表示反對,首先,上哪去找這麽好的相識渠道,其次,很難想象平常人會跟人結成聯盟幹殺人的事,更何況其中還有個膽小如鼠的人。


    爭來爭去,誰也說服不了誰,就這麽僵持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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