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以《海賊王》的篇幅,正常情況下得畫好多年,不過林知白就不是個正常人,有係統提供的各種神奇藥劑,他的手速可以達到非人類的程度,更別說他不用思考分鏡之類,所以繪畫工具到位後他花了些時間熟悉專業的繪畫軟件之類,再然後就正式上手了。
海賊王!
第一話!
冒險的序幕!
擁有財富、名聲、權力的海賊王“哥爾·d·羅傑”在被行刑受死之前說了這樣一句話,讓全世界的人都湧向了大海:“想要我的寶藏嗎?如果想要的話,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裏!”
從此!
世界迎來了“大海賊時代”的來臨!
觸控筆不斷落在屏幕上,林知白專心投入,唰唰唰的完成了第一話。
隨後林知白繼續畫第二話第三話第四話,隻不到一周的功夫,他便累計存稿足足30話的內容!
這個工作效率說出去,絕對可以嚇死一大片漫畫家!
因為一般漫畫家能夠做到周更一話就算是努力勤奮的代表了,同行都覺得這種人太卷,業界更多是那些一個月才更新一兩話內容的鹹魚,不過林知白這種情況,光靠卷肯定是做不到了,沒有係統提供的外掛神仙也做不到這麽誇張啊。
就這樣。
三十話完成後林知白開始考慮怎麽連載。
以《海賊王》每話內容的篇幅頁數,大概每十話內容就能出一個單行本了,自己找哪家漫畫出版社合作比較合適……
嗯?
我不是秦洲最大的出版社老板嗎?
林知白失笑,差點燈下黑了,作為秦洲第一大出版社的老板,想發布一部漫畫作品,哪還需要找什麽外麵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啊,隨便收購一家專門出版漫畫的,以後專門負責神話出版社旗下的漫畫業務不就完事兒了麽?
念及此。
林知白直接給任家春打了個電話,把事情交給他去辦。
任家春如今是神話出版社的副社長,這家夥以前是三伯的人,但現在已經徹底投靠林知白了,工作處理的井井有條。
是個人才。
林知白也不用擔心任家春是假意投誠,他現在是神話出版社的老板,對方本質上是在給自己打工。
“是這樣。”
任家春收到指示後,笑著道:“我們公司本來就有漫畫出版業務,但一直不溫不火,導致外界普遍認為我們隻出版文字刊物……”
“是麽。”
林知白有點尷尬,自己這個老板不合格啊,連這件事情都沒搞清楚,“那你準備一下,迴頭有個漫畫需要以我們公司的名義出版。”
“明白。”
任家春立刻迴應。
林知白沒有掛斷電話,他開始考慮第二個問題,那就是用什麽身份連載《海賊王》這部漫畫?
要不要開個新馬甲?
白帝楚辭君臨不夜侯!
四個馬甲已經夠多了!
再開一個似乎沒有太大必要。
畢竟林知白現在已經不需要事事都先考慮怎麽隱藏身份了,而且馬甲太多兼顧起來明顯費勁兒。
事實上。
林知白已經開始做減法了。
按照之前的計劃,等《蒙麵歌王》結束,楚辭的麵具就會摘下,何必多此一舉的再加一個馬甲?
那就讓不夜侯來吧。
白帝會寫歌,懂詩詞創作,還擁有完美級的書法水平,表現的非常全能,就連楚辭都是可以自己寫歌自己演唱的天才人設,那不夜侯為什麽不能表現的更加天才一點?
作家也好。
漫畫家也罷。
甚至編劇也是同理。
本質上都是故事創作嘛。
當然用君臨的馬甲發《海賊王》也是具備可行性的,但這個馬甲畢竟是專門用來搞綜藝的,最多就是偶爾兼顧以一下廣告設計,但沒有參與明星評級啊,顯然留給不夜侯發布更合適。
說不定還能幫不夜侯衝一線。
因為林知白大概估測過數據。
等楚辭掉馬,白帝和楚辭的身份就會以“林知白”本尊的名義合並,直接進一線是完全沒問題的。
到時候不夜侯怎麽辦?
開拓個新領域,會是個不錯的選擇,想通了這一點,林知白直接將《海賊王》已經完成的三十話內容發到了任家春的郵箱,並對電話裏的任家春道:
“漫畫發過去了。”
“收到!”
竟然能讓老板親自打招唿,任家春不禁有些好奇,“這是哪位老師的作品?”
“不夜侯。”
“啊?”
任家春愣住,“是我知道的那位不夜侯老師嗎?”
那位作家不夜侯?
那位編劇不夜侯?
“是。”
林知白沒有解釋太多,開口吩咐道:“你親自負責宣傳和出版這部漫畫的工作。”
掛斷電話。
任家春還在發愣,目光直勾勾的盯著電腦上的,那個叫《海賊王》的漫畫稿件。
不夜侯的漫畫?
不夜侯作為一個優秀的作家,一個成功的編劇,怎麽會畫漫畫?
……
神話出版社。
漫畫編輯部。
“各位快來看看這部漫畫,副社長親自發來的,讓我們評估一下。”
“副社長親自發來的?”
“我看看。”
“我去,這是什麽畫風啊?”
“我從業十幾年,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畫風的作品,太怪了!”
“有點浮誇!”
“不過情節好像還不錯?”
“人設也蠻有意思的,橡膠人?惡魔果實?”
“這是哪位老師的作品啊,副社長親自發來的作品,一定不是無名之輩的創作。”
半小時後。
任家春趕到,發現漫畫部門靜悄悄的,每個人都在聚精會神的盯著電腦。
“咳。”
任家春發出動靜。
漫畫編輯們抬頭一看,頓時一個激靈。
“副社長!”
“我發來的漫畫你們看了嗎?”
“正在看!”
漫畫部的負責人開口道:“這部漫畫乍看有些怪,畫風不太符合當前市場流行的審美,但多看一會兒就能適應,甚至覺得還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任家春表情古怪道:“伱確定?”
漫畫部負責人奇怪的看著副社長,怎麽感覺對方似乎很沒有信心的樣子?
“我基本可以確定,這個漫畫投到市場,應該會有一些受眾,但具體反饋如何還不好說,畢竟以前從沒有這種風格的作品出現過……”
頓了頓。
漫畫部負責人問道:“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是名家的作品沒錯。”任家春表情愈發古怪道:“不夜侯的大名,諸位應該不會陌生吧?”
“誰?”
眾人呆住,終於明白為什麽副社長的反應這麽奇怪了,這竟然是不夜侯老師創作的……
漫畫作品!?
“您確定沒有搞錯嗎?”
“不夜侯老師,不是作家和編劇嗎,他的和電視劇,我全部都特別喜歡!”
“這漫畫竟然是他的手筆?”
“原來不夜侯老師還會畫畫?”
“雖然這個風格我接受起來有點費勁。”
“不夜侯老師的畫工雖然奇怪,但劇情絕對不會差,畢竟漫畫來說,畫風固然重要,故事腳本也同樣非常重要,這恰好是不夜侯老師非常擅長的!”
眾人七嘴八舌。
任家春打斷眾人道:“老板親自交代的任務,這部漫畫我們要好好推,諸位盡快安排出版事宜。”
“我們直接出單行本?”
之所以這麽問,是因為一般來說漫畫都是先在雜誌上連載,成績表現足夠好才會出單行本。
“直接出吧。”
任家春道:“不夜侯老師的名氣,就算是畫漫畫,也會有大量粉絲買賬的。”
這倒是事實。
哪怕是在前世,找個大明星,比如周董這樣的,哪怕突然哪天莫名其妙出了個漫畫作品,同樣會有大量粉絲買賬,這是必然的結果,盡管很多人的好奇遠遠大於期待,甚至可能就是單純的支持偶像。
當然。
漫畫想要火,光靠粉絲一時的支持,肯定不夠就是了。
就這樣。
不夜侯要出一部名叫《海賊王》的漫畫——
這個消息很快便傳了出去,神話出版社的宣傳部門還是非常給力的!
隻是當外界看到《海賊王》的宣傳時,卻有點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問題,甚至連不夜侯的粉絲都懵逼了!
“哈?”
“不夜侯的漫畫?”
“侯爺這是鬧的哪一出?”
“突然想不開要轉行了?”
“好端端的怎麽突然跑去畫漫畫了,他懂漫畫嗎?”
“應該是玩票?”
“嘶,難怪侯爺今年也不寫了,就連劇本產出都沒以前多了,敢情是玩起了漫畫?”
“不務正業啊!”
“不好好寫書寫劇本,盡瞎折騰!”
粉絲都覺得莫名其妙,就更別說路人們了,不過大家心中終究是有幾分好奇的。
不少人……
好吧。
主要是不夜侯的粉絲們都尋思著,等漫畫出版了去瞅兩眼看看。
路人大多是提不起興趣的。
因為所有人都認為,不夜侯突然跑去畫漫畫應該隻是玩票,給自己找點樂子,發展興趣愛好之類。
就像有些發展很好的明星,平時唱唱歌拍拍戲,突然跑去玩攝影了。
這兩件事,大概屬於一個性質。
——
ps:感謝【小黒雲】大佬成為本書的第二十五位盟主,祝老板越過越滋潤越活越年輕!
(本章完)
海賊王!
第一話!
冒險的序幕!
擁有財富、名聲、權力的海賊王“哥爾·d·羅傑”在被行刑受死之前說了這樣一句話,讓全世界的人都湧向了大海:“想要我的寶藏嗎?如果想要的話,那就到海上去找吧,我全部都放在那裏!”
從此!
世界迎來了“大海賊時代”的來臨!
觸控筆不斷落在屏幕上,林知白專心投入,唰唰唰的完成了第一話。
隨後林知白繼續畫第二話第三話第四話,隻不到一周的功夫,他便累計存稿足足30話的內容!
這個工作效率說出去,絕對可以嚇死一大片漫畫家!
因為一般漫畫家能夠做到周更一話就算是努力勤奮的代表了,同行都覺得這種人太卷,業界更多是那些一個月才更新一兩話內容的鹹魚,不過林知白這種情況,光靠卷肯定是做不到了,沒有係統提供的外掛神仙也做不到這麽誇張啊。
就這樣。
三十話完成後林知白開始考慮怎麽連載。
以《海賊王》每話內容的篇幅頁數,大概每十話內容就能出一個單行本了,自己找哪家漫畫出版社合作比較合適……
嗯?
我不是秦洲最大的出版社老板嗎?
林知白失笑,差點燈下黑了,作為秦洲第一大出版社的老板,想發布一部漫畫作品,哪還需要找什麽外麵其他的出版公司合作啊,隨便收購一家專門出版漫畫的,以後專門負責神話出版社旗下的漫畫業務不就完事兒了麽?
念及此。
林知白直接給任家春打了個電話,把事情交給他去辦。
任家春如今是神話出版社的副社長,這家夥以前是三伯的人,但現在已經徹底投靠林知白了,工作處理的井井有條。
是個人才。
林知白也不用擔心任家春是假意投誠,他現在是神話出版社的老板,對方本質上是在給自己打工。
“是這樣。”
任家春收到指示後,笑著道:“我們公司本來就有漫畫出版業務,但一直不溫不火,導致外界普遍認為我們隻出版文字刊物……”
“是麽。”
林知白有點尷尬,自己這個老板不合格啊,連這件事情都沒搞清楚,“那你準備一下,迴頭有個漫畫需要以我們公司的名義出版。”
“明白。”
任家春立刻迴應。
林知白沒有掛斷電話,他開始考慮第二個問題,那就是用什麽身份連載《海賊王》這部漫畫?
要不要開個新馬甲?
白帝楚辭君臨不夜侯!
四個馬甲已經夠多了!
再開一個似乎沒有太大必要。
畢竟林知白現在已經不需要事事都先考慮怎麽隱藏身份了,而且馬甲太多兼顧起來明顯費勁兒。
事實上。
林知白已經開始做減法了。
按照之前的計劃,等《蒙麵歌王》結束,楚辭的麵具就會摘下,何必多此一舉的再加一個馬甲?
那就讓不夜侯來吧。
白帝會寫歌,懂詩詞創作,還擁有完美級的書法水平,表現的非常全能,就連楚辭都是可以自己寫歌自己演唱的天才人設,那不夜侯為什麽不能表現的更加天才一點?
作家也好。
漫畫家也罷。
甚至編劇也是同理。
本質上都是故事創作嘛。
當然用君臨的馬甲發《海賊王》也是具備可行性的,但這個馬甲畢竟是專門用來搞綜藝的,最多就是偶爾兼顧以一下廣告設計,但沒有參與明星評級啊,顯然留給不夜侯發布更合適。
說不定還能幫不夜侯衝一線。
因為林知白大概估測過數據。
等楚辭掉馬,白帝和楚辭的身份就會以“林知白”本尊的名義合並,直接進一線是完全沒問題的。
到時候不夜侯怎麽辦?
開拓個新領域,會是個不錯的選擇,想通了這一點,林知白直接將《海賊王》已經完成的三十話內容發到了任家春的郵箱,並對電話裏的任家春道:
“漫畫發過去了。”
“收到!”
竟然能讓老板親自打招唿,任家春不禁有些好奇,“這是哪位老師的作品?”
“不夜侯。”
“啊?”
任家春愣住,“是我知道的那位不夜侯老師嗎?”
那位作家不夜侯?
那位編劇不夜侯?
“是。”
林知白沒有解釋太多,開口吩咐道:“你親自負責宣傳和出版這部漫畫的工作。”
掛斷電話。
任家春還在發愣,目光直勾勾的盯著電腦上的,那個叫《海賊王》的漫畫稿件。
不夜侯的漫畫?
不夜侯作為一個優秀的作家,一個成功的編劇,怎麽會畫漫畫?
……
神話出版社。
漫畫編輯部。
“各位快來看看這部漫畫,副社長親自發來的,讓我們評估一下。”
“副社長親自發來的?”
“我看看。”
“我去,這是什麽畫風啊?”
“我從業十幾年,還是第一次見到這種畫風的作品,太怪了!”
“有點浮誇!”
“不過情節好像還不錯?”
“人設也蠻有意思的,橡膠人?惡魔果實?”
“這是哪位老師的作品啊,副社長親自發來的作品,一定不是無名之輩的創作。”
半小時後。
任家春趕到,發現漫畫部門靜悄悄的,每個人都在聚精會神的盯著電腦。
“咳。”
任家春發出動靜。
漫畫編輯們抬頭一看,頓時一個激靈。
“副社長!”
“我發來的漫畫你們看了嗎?”
“正在看!”
漫畫部的負責人開口道:“這部漫畫乍看有些怪,畫風不太符合當前市場流行的審美,但多看一會兒就能適應,甚至覺得還挺有意思的。”
“挺有意思?”
任家春表情古怪道:“伱確定?”
漫畫部負責人奇怪的看著副社長,怎麽感覺對方似乎很沒有信心的樣子?
“我基本可以確定,這個漫畫投到市場,應該會有一些受眾,但具體反饋如何還不好說,畢竟以前從沒有這種風格的作品出現過……”
頓了頓。
漫畫部負責人問道:“這是哪位名家的作品?”
“是名家的作品沒錯。”任家春表情愈發古怪道:“不夜侯的大名,諸位應該不會陌生吧?”
“誰?”
眾人呆住,終於明白為什麽副社長的反應這麽奇怪了,這竟然是不夜侯老師創作的……
漫畫作品!?
“您確定沒有搞錯嗎?”
“不夜侯老師,不是作家和編劇嗎,他的和電視劇,我全部都特別喜歡!”
“這漫畫竟然是他的手筆?”
“原來不夜侯老師還會畫畫?”
“雖然這個風格我接受起來有點費勁。”
“不夜侯老師的畫工雖然奇怪,但劇情絕對不會差,畢竟漫畫來說,畫風固然重要,故事腳本也同樣非常重要,這恰好是不夜侯老師非常擅長的!”
眾人七嘴八舌。
任家春打斷眾人道:“老板親自交代的任務,這部漫畫我們要好好推,諸位盡快安排出版事宜。”
“我們直接出單行本?”
之所以這麽問,是因為一般來說漫畫都是先在雜誌上連載,成績表現足夠好才會出單行本。
“直接出吧。”
任家春道:“不夜侯老師的名氣,就算是畫漫畫,也會有大量粉絲買賬的。”
這倒是事實。
哪怕是在前世,找個大明星,比如周董這樣的,哪怕突然哪天莫名其妙出了個漫畫作品,同樣會有大量粉絲買賬,這是必然的結果,盡管很多人的好奇遠遠大於期待,甚至可能就是單純的支持偶像。
當然。
漫畫想要火,光靠粉絲一時的支持,肯定不夠就是了。
就這樣。
不夜侯要出一部名叫《海賊王》的漫畫——
這個消息很快便傳了出去,神話出版社的宣傳部門還是非常給力的!
隻是當外界看到《海賊王》的宣傳時,卻有點懷疑自己的眼睛是不是出了問題,甚至連不夜侯的粉絲都懵逼了!
“哈?”
“不夜侯的漫畫?”
“侯爺這是鬧的哪一出?”
“突然想不開要轉行了?”
“好端端的怎麽突然跑去畫漫畫了,他懂漫畫嗎?”
“應該是玩票?”
“嘶,難怪侯爺今年也不寫了,就連劇本產出都沒以前多了,敢情是玩起了漫畫?”
“不務正業啊!”
“不好好寫書寫劇本,盡瞎折騰!”
粉絲都覺得莫名其妙,就更別說路人們了,不過大家心中終究是有幾分好奇的。
不少人……
好吧。
主要是不夜侯的粉絲們都尋思著,等漫畫出版了去瞅兩眼看看。
路人大多是提不起興趣的。
因為所有人都認為,不夜侯突然跑去畫漫畫應該隻是玩票,給自己找點樂子,發展興趣愛好之類。
就像有些發展很好的明星,平時唱唱歌拍拍戲,突然跑去玩攝影了。
這兩件事,大概屬於一個性質。
——
ps:感謝【小黒雲】大佬成為本書的第二十五位盟主,祝老板越過越滋潤越活越年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