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被嚴以航的氣場有些嚇到,但立馬調整心態,不卑不亢迴頭應道:“嚴以航先生,這是我的工作職責,我們也想盡快調查真相,給受害者一個交代。”


    “你……”


    已經倚坐在病床上的夢詩對嚴以航微微搖頭,然後柔聲對女警說道:“警察同誌,你問吧。不過,我有一個要求不知能不能滿足我?”


    女警迴頭看向夢詩:“你說。”


    “我們現在去警局,路上邊走邊錄吧。”夢詩說道。


    “你說什麽!”


    “你說什麽!”


    女警和嚴以航均是一臉不敢置信地盯著夢詩,緊接著嚴以航跨步走到病床前拒絕道:“不行,你必須在醫院養身體。警局那邊的事我都幫你處理。”


    夢詩搖了搖頭,說道:“嚴律師,你記得《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第一款的內容嗎?”


    嚴以航一怔,然後抿唇啟口:“《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五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警告:(一)虐待家庭成員,被虐待人要求處理的……”


    “周時賢最多隻會處五日拘留。”夢詩歎息道,“昨晚他從廚房拿刀出來的那一瞬我突然有種他能在我身上捅幾刀的期望,那樣他就能被判刑了。”


    夢詩苦笑一聲:“可他隻是剌開了我的衣服,他比誰都知道下手的輕重……”


    說著夢詩稍稍拆開腕間的紗布:“你們看,這鞭痕已經從青紫色變成了藕色,再過幾個小時就會消散不見,我這獨特體質是他喪心病狂的養料箱。以傷勢定罪這項我已經處於弱風了,接下來我隻想掌握訴訟離婚的主動權。”


    女警驚呆了,沒想到這世上還有這種體質。


    而清晰明白這一局勢的嚴以航瞥頭咬了咬牙,心中更是滋生出若是夢詩能多昏迷一段時間就好的想法,可轉念他就把這個荒唐想法給扔掉了,因為沒有什麽比她能平安蘇醒、健康活著更為重要。


    是以,嚴以航收拾心緒詢問夢詩道:“接下來你想怎麽做?”


    “我想去警局,希望警方能夠介入讓周時賢把我的那些私密照處理掉,手機的、電腦的,還有雲端的。”除了離婚之外,夢詩最擔心的還是這點。


    嚴以航微微蹲下身,抬頭仰視著夢詩:“這事交給我,你就在醫院好好養身體,那個淤血還得注意觀察。”


    “可是……”夢詩出聲道。


    嚴以航微微搖頭,給夢詩一記安慰的眼神:“接下來都交給我來辦,你就負責在醫院好好養身子,你後腦還有塊淤血,那可不是鬧著玩的。另外別忘了我是你的全權代理律師。”


    說完,嚴以航不動聲色地拿餘光瞥了後方女警一眼。


    這一舉動,夢詩看見了,她後知後覺明白了嚴以航的用意,然後朝他點了下頭。


    嚴以航展出一張撫慰春風般的笑容,接著站起身對身後的女警說道:“警察同誌,您就留在這裏給她做筆錄吧,我先去趟警局。”


    說完,他繼續安慰夢詩:“什麽都別想,就在這裏等我,去完警局之後,我會去趟法院遞交離婚訴訟函,並且為你申請人身保護令。”


    “好,謝謝你,嚴律師。”夢詩由衷感謝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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