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段感情裏,我不想隻做你的負累……
這樣的路漫漫,修遠兮都不曾見過。
寧姝隻當路漫漫在逞一時口舌之快,“你不過就是會說幾句狠話,你有什麽能力護著他!”
“你想我怎麽證明?”路漫漫問她。
“打一架!”寧姝覺得隻有能力能決定輸贏。
路漫漫歎了一口氣,“好,我同意。”
修遠兮看著眼前的兩個女人,他牽著路漫漫的手“路漫漫,別胡鬧!寧姝是三屆散打冠軍,還是刑偵隊長!你不是她的對手。”
路漫漫還是淺笑著看著修先生的手,“她這麽厲害。”
“路漫漫,你沒必要向她證明什麽!我會保護好你,也能保護好自己!”修遠兮覺得寧姝就是故意挑事兒!
寧姝的能力都是有目共睹的,一般人,別說是女人了,男人都沒幾個是寧姝的對手,就連寧澤延都是寧姝的手下敗將。
“修先生,一會兒,我要是輸了,你抱我迴去吧!”路漫漫目光帶著微微閃爍的光亮,路漫漫踮起腳尖,湊到修遠兮耳邊,小聲言道“我知道,你和寧姝之間的關係很尷尬,我不介意做一個橫刀奪愛的小女人。畢竟,寧姝愛了你這麽多年,她提的要求,可以滿足一下。”
“路漫漫,你到底打不打?!”寧姝就想給路漫漫一個教訓。“我們去訓練室,修遠兮不得觀戰,不然,你一會兒該心疼你的小女朋友了。”
“好!”路漫漫應戰。“修先生,原地等我十分鍾。”
“十分鍾?”寧姝冷笑,“一分鍾我就讓你爬不起來!”寧姝把路漫漫拽到訓練室。
路漫漫還沒準備好,就被寧姝一腳踢到了左肩,疼得路漫漫緩了好一會兒,才從地上爬起來,站都站不穩,搖搖晃晃的。
“路漫漫,你這麽弱!這才是第一腳。”寧姝作勢要踢第二腳。
路漫漫閃躲開了寧姝的襲擊。
寧姝一直攻擊,路漫漫就一直躲,也不還手。
寧姝被惹怒了,“路漫漫,你就隻會躲!”
路漫漫抬頭看了看牆上的鍾,十分鍾的時間,還剩三分鍾,夠了!
路漫漫的手一直沒有動,轉身一個飛踢,腳尖直抵寧姝脖子上的大動脈,然後在一厘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腳尖帶過來的風,讓寧姝的皮膚都有了下陷的弧度。
路漫漫收迴腿,“承讓了。”
“一招而已,險勝!你有什麽好嘚瑟的!”寧姝不服輸,迅速反擊。
寧姝招式狠厲,出招迅速。
路漫漫一邊閃躲,然後看準時機,第二次直踢,然後腳尖在寧姝心髒的位置停下,及時收住,寧姝的發絲都被風吹亂了。
路漫漫的每一腳都是致命的位置,如果路漫漫不收住,寧姝可能小命都會交代在訓練室,路漫漫真的在點到即止。
路漫漫看了看時間,十分鍾,剛剛好,“寧姝,你贏了!十分鍾,你看我肩膀上有你的腳印,你毫發無損,我不是你的對手。”路漫漫淺淺一笑,“我甘拜下風,記得今天的事情,不要告訴別人!不然,我丟臉可就丟大了。但是,你放心,就算我能力不足,也會拚了命保護修……”
“小心!”天花板上的一塊木板突然掉了下來,路漫漫直接脫下自己的鞋,隨手地一扔,鞋尖直接紮穿了木板,把木板釘在了遠處的牆上,寧姝毫發無傷。
寧姝看著路漫漫單腳跳過去取鞋,她腳上穿的最普通的小白鞋,這麽遠的距離,她隻是一擲,竟然紮穿了木板,還紮入牆壁那麽深。
路漫漫從牆上拔下自己的小白鞋,拍了拍鞋尖的灰,若無其事地穿上。
寧姝走到路漫漫麵前,“路漫漫,你……”路漫漫這個女人太可怕了,看起來柔柔弱弱,毫無攻擊性,實際上能力強得讓人生畏。
寧姝能力不弱,她是警局公認的能力者,她的對手至今為止,隻有修遠兮一個,今天路漫漫算是第二個。
剛剛路漫漫和寧姝比試的過程中,路漫漫全程都沒有動過手,隻抬了兩次腳,還招招致命!
再加上,剛剛應急的一擲,可見路漫漫的能力,深不可測。
路漫漫用手指抵在自己的唇上“寧姝,寧隊長,我隻是一個廢柴!今天這一局是你贏了,我輸了。”
路漫漫放下自己的手,“寧姝,我真的很喜歡修先生,所以,很抱歉,我沒辦法把他讓給你。我會盡我全力,拚我性命,護他周全的。”
寧姝真的覺得自己太低估路漫漫了,或者換句話說,路漫漫這個人的太過神秘強大。
路漫漫和寧姝出了訓練室。
寧姝把路漫漫交到修遠兮手上,“你小女朋友還給你!”
寧姝轉身迴了警局。
修遠兮看著路漫漫,寧姝怎麽一下子態度轉變這麽大。
路漫漫開口,“修先生,我輸了,寧姝太厲害了!我完全不是她的對手。”
修遠兮靜靜地看著路漫漫演戲,如果真的是寧姝贏了,那麽此時的路漫漫恐怕已經是鼻青臉腫了,畢竟,寧姝從來不對任何人手下留情。
路漫漫現在看來,並沒有什麽大礙,要麽路漫漫和寧姝勢均力敵,那麽寧姝不會有那麽挫敗的表情。所以隻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路漫漫的能力在寧姝之上,證明自己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路漫漫是為了某種原因,才藏起了自己的能力。
修遠兮不戳穿她,配合她,“下次還逞強嗎?”
“不了!”路漫漫搖頭。
“迴家。”修遠兮打開車門把路漫漫塞進去。
修遠兮把路漫漫送迴她的住處,路漫漫就看到自己的東西被堆到了房間門口,路漫漫趕緊打電話給房東,結果房東阿姨說,房子賣掉了,路漫漫不在家,就先把她東西給她騰出來了,違約金已經發給路漫漫了。
路漫漫看了一下自己的行李,又看向修先生,“修先生,我好像,被房東趕出來了。”
修遠兮故意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的樣子,言語平靜,“要不,你先搬去我那兒住幾天?”
這樣的路漫漫,修遠兮都不曾見過。
寧姝隻當路漫漫在逞一時口舌之快,“你不過就是會說幾句狠話,你有什麽能力護著他!”
“你想我怎麽證明?”路漫漫問她。
“打一架!”寧姝覺得隻有能力能決定輸贏。
路漫漫歎了一口氣,“好,我同意。”
修遠兮看著眼前的兩個女人,他牽著路漫漫的手“路漫漫,別胡鬧!寧姝是三屆散打冠軍,還是刑偵隊長!你不是她的對手。”
路漫漫還是淺笑著看著修先生的手,“她這麽厲害。”
“路漫漫,你沒必要向她證明什麽!我會保護好你,也能保護好自己!”修遠兮覺得寧姝就是故意挑事兒!
寧姝的能力都是有目共睹的,一般人,別說是女人了,男人都沒幾個是寧姝的對手,就連寧澤延都是寧姝的手下敗將。
“修先生,一會兒,我要是輸了,你抱我迴去吧!”路漫漫目光帶著微微閃爍的光亮,路漫漫踮起腳尖,湊到修遠兮耳邊,小聲言道“我知道,你和寧姝之間的關係很尷尬,我不介意做一個橫刀奪愛的小女人。畢竟,寧姝愛了你這麽多年,她提的要求,可以滿足一下。”
“路漫漫,你到底打不打?!”寧姝就想給路漫漫一個教訓。“我們去訓練室,修遠兮不得觀戰,不然,你一會兒該心疼你的小女朋友了。”
“好!”路漫漫應戰。“修先生,原地等我十分鍾。”
“十分鍾?”寧姝冷笑,“一分鍾我就讓你爬不起來!”寧姝把路漫漫拽到訓練室。
路漫漫還沒準備好,就被寧姝一腳踢到了左肩,疼得路漫漫緩了好一會兒,才從地上爬起來,站都站不穩,搖搖晃晃的。
“路漫漫,你這麽弱!這才是第一腳。”寧姝作勢要踢第二腳。
路漫漫閃躲開了寧姝的襲擊。
寧姝一直攻擊,路漫漫就一直躲,也不還手。
寧姝被惹怒了,“路漫漫,你就隻會躲!”
路漫漫抬頭看了看牆上的鍾,十分鍾的時間,還剩三分鍾,夠了!
路漫漫的手一直沒有動,轉身一個飛踢,腳尖直抵寧姝脖子上的大動脈,然後在一厘米左右的位置停下,腳尖帶過來的風,讓寧姝的皮膚都有了下陷的弧度。
路漫漫收迴腿,“承讓了。”
“一招而已,險勝!你有什麽好嘚瑟的!”寧姝不服輸,迅速反擊。
寧姝招式狠厲,出招迅速。
路漫漫一邊閃躲,然後看準時機,第二次直踢,然後腳尖在寧姝心髒的位置停下,及時收住,寧姝的發絲都被風吹亂了。
路漫漫的每一腳都是致命的位置,如果路漫漫不收住,寧姝可能小命都會交代在訓練室,路漫漫真的在點到即止。
路漫漫看了看時間,十分鍾,剛剛好,“寧姝,你贏了!十分鍾,你看我肩膀上有你的腳印,你毫發無損,我不是你的對手。”路漫漫淺淺一笑,“我甘拜下風,記得今天的事情,不要告訴別人!不然,我丟臉可就丟大了。但是,你放心,就算我能力不足,也會拚了命保護修……”
“小心!”天花板上的一塊木板突然掉了下來,路漫漫直接脫下自己的鞋,隨手地一扔,鞋尖直接紮穿了木板,把木板釘在了遠處的牆上,寧姝毫發無傷。
寧姝看著路漫漫單腳跳過去取鞋,她腳上穿的最普通的小白鞋,這麽遠的距離,她隻是一擲,竟然紮穿了木板,還紮入牆壁那麽深。
路漫漫從牆上拔下自己的小白鞋,拍了拍鞋尖的灰,若無其事地穿上。
寧姝走到路漫漫麵前,“路漫漫,你……”路漫漫這個女人太可怕了,看起來柔柔弱弱,毫無攻擊性,實際上能力強得讓人生畏。
寧姝能力不弱,她是警局公認的能力者,她的對手至今為止,隻有修遠兮一個,今天路漫漫算是第二個。
剛剛路漫漫和寧姝比試的過程中,路漫漫全程都沒有動過手,隻抬了兩次腳,還招招致命!
再加上,剛剛應急的一擲,可見路漫漫的能力,深不可測。
路漫漫用手指抵在自己的唇上“寧姝,寧隊長,我隻是一個廢柴!今天這一局是你贏了,我輸了。”
路漫漫放下自己的手,“寧姝,我真的很喜歡修先生,所以,很抱歉,我沒辦法把他讓給你。我會盡我全力,拚我性命,護他周全的。”
寧姝真的覺得自己太低估路漫漫了,或者換句話說,路漫漫這個人的太過神秘強大。
路漫漫和寧姝出了訓練室。
寧姝把路漫漫交到修遠兮手上,“你小女朋友還給你!”
寧姝轉身迴了警局。
修遠兮看著路漫漫,寧姝怎麽一下子態度轉變這麽大。
路漫漫開口,“修先生,我輸了,寧姝太厲害了!我完全不是她的對手。”
修遠兮靜靜地看著路漫漫演戲,如果真的是寧姝贏了,那麽此時的路漫漫恐怕已經是鼻青臉腫了,畢竟,寧姝從來不對任何人手下留情。
路漫漫現在看來,並沒有什麽大礙,要麽路漫漫和寧姝勢均力敵,那麽寧姝不會有那麽挫敗的表情。所以隻有一種可能性,那就是路漫漫的能力在寧姝之上,證明自己之前的猜測是正確的,路漫漫是為了某種原因,才藏起了自己的能力。
修遠兮不戳穿她,配合她,“下次還逞強嗎?”
“不了!”路漫漫搖頭。
“迴家。”修遠兮打開車門把路漫漫塞進去。
修遠兮把路漫漫送迴她的住處,路漫漫就看到自己的東西被堆到了房間門口,路漫漫趕緊打電話給房東,結果房東阿姨說,房子賣掉了,路漫漫不在家,就先把她東西給她騰出來了,違約金已經發給路漫漫了。
路漫漫看了一下自己的行李,又看向修先生,“修先生,我好像,被房東趕出來了。”
修遠兮故意裝作什麽都不知道的樣子,言語平靜,“要不,你先搬去我那兒住幾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