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的一聲飛了出去。
“噗嗤…”一聲,準確的沒入那沙匪的後背之中。
那沙匪應聲倒地,兩人這才鬆了口氣。
“看看他們馬匹上可有水和食物,還有…咱們最好騎走他們的馬匹。”
金洛一邊說著,一邊快速送馬背上收斂著東西,錢財這些,他們在沙漠裏用不到,隻是身上也不能不留些,隻是將被被那匪徒塞入懷中的錢袋子取出,又將全部水囊和食物帶上,綁在兩個馬背之上,忽然聽到身後“噗通~”一聲。
金洛下意識的迴頭,隻見那本還威風凜凜的寧朝歌匍匐在地。
金洛心頭大驚,連忙撲了過去。
將人翻了過來,探了探他的鼻息。
“寧朝歌!寧朝歌!”
在那人的臉頰上拍了拍毫無反應。
連忙跑到馬背上取了個水囊過來,用布沾濕了,在那人的唇瓣上擦了擦,又清洗了一下臉麵。
金洛這才發現,那人受傷了,隻是現下手頭上並沒有藥物,隻得匆匆包紮了一番,將人推上了馬,那人卻東倒西歪,幾次要跌下馬背,金洛無奈,隻得將馬背上的東西全部移到另一匹馬背上,然後自己翻身坐在寧朝歌的背後,將人圈在懷中,以防他在出溜到馬下去。
此地不宜久留!
夜幕低垂,沙漠裏的夜晚氣溫陡降,冷的嚇人。
金洛並不知道接下來的方向,隻得摸瞎子一般,任由那馬自個選擇方向。
好在,他的運氣爆棚,看到不遠處一個廢棄了的兵站,在這個地方居然能有兵站!
好在是廢棄的,算是兩人狗屎運爆棚!
金洛吃力的將人弄進了屋子,又將馬匹拴好,外麵狂卷著砂礫,隻怕…要有一場沙塵暴來襲。
將門窗緊關好,金洛才得意去查看寧朝歌的傷勢。
猶豫了一下,還是從懷中掏出一個紅色瓷瓶,這是他在出行前,衛長青給他的保命藥丸。
說是極其珍貴,當然,那人的藥丸,哪一粒不是極其珍貴的?
一共就兩顆,在找到被鞭笞的渾身血肉模糊的寧朝歌的時候,他絲毫沒有猶豫,喂了他一顆。
倒出另外一顆,那藥丸還散發著淡淡的清香,想了想,金洛將藥丸掰開一半。
捏了寧朝歌的下顎。
“便宜你這小子了,等到了白馬城,定要你加倍奉化!”
哼了一聲,將那藥丸塞入寧朝歌口中,又找來水囊,灌了他一口水。
見那人一時半會並沒那麽容易醒來,金洛便從周圍找了些木材來,生了火堆,一路行來,他也乏極了,不一會兒便沉沉睡去。
然而,再待他醒來,那身旁的寧朝歌卻已經不見了蹤影。
金洛一驚,連忙站了起來,那本是披在他身上的袍子順勢落地。
金洛看了看那熄滅的火堆,又看了看那袍子,連忙走到門口,外麵風沙小了些,好在,兩匹馬都在,想來,那寧朝歌應該沒走遠。
如此想著,便見著那人頂著風沙,手中拎著兩隻野鳥走了進來。
“站這作甚?吃沙子?還不進去!”
推了金洛一把,將兩隻野物丟在地上,翻身將那漏風的木門關上。
“哪裏來的野物?”
“獵的,我自有法子。”
金洛定睛一看,竟是兩隻禿鷲!
這東西的肉實在是又老有塞牙。
但好在能換換口味。
很快寧朝歌便將那兩隻野物放了血,除了毛,架上火烤著。
“你身上的傷不要緊吧。”
“還成。”
倒是那寧朝歌似乎並沒當一迴事,手中匕首割開野物的皮肉,接著兩人便是相對無言。
好一會兒,就在金洛又要眯著的時候,那野物的香味散發出來了,勾、引人一般的香,一瞬間便將金洛饞醒了。
寧朝歌卻不緊不慢的烤著,隻淡淡的撇了他一眼,說道。
“想要吃香肉,就得慢點下口。”
金洛哼了哼,沒吭聲,隻是那雙眸子緊緊的盯著寧朝歌手裏的野物,滿臉隻恨不得寫上“我想吃!我很想吃!”
“估計外麵的風沙還得再刮一天。”
“恩。”
也就意味著,他們還得在這裏再多留一天。
不過食物和水充足,一兩天並沒什麽關係。
哪知那寧朝歌忽然又道。
“等外麵風沙停了,你便就走吧。”
金洛一愣,眉頭微皺,看著那人。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丟下我?”
“昨日之事你也看到了,前途兇險,你跟著我隻會更危險。”
“嗤…好笑,這點爺難道還不知道?”
“你若知道,就該聰明點,滾迴你的洛陽,當你的太尉去!”
“我若是那等貪生怕死之徒,便不會救你。”
“你是為了你的大齊,為了你大齊的百信,放心,本將今日就把話說白了,隻要我有朝一日重返離國朝堂,定然遵守兩國合約!現下你可放心的走了?”
金洛卻沒吭聲,抓過他手中的野物,狠狠啃了一口。
“爺不樂意。”
含糊不清的說道了一句,抓過水囊狠狠的灌了一口。
“誰知道你這孫子有沒有命重返朝堂?我若不看著,爺不放心。”
“金洛!你本不用攙和此事!”
“你不是喜歡我妹妹?她也老大不小了,不若到時候你娶了她,我就是你大舅子,救你,理所應當。”
寧朝歌沒說話,隻是定定的看著金洛,忽然眯了眯眸子,猛然抓住他的領子,手指微縮。
“我讓你滾,你是聽不懂人話麽!”
“聽的懂,但是我不想滾,若我一個人,我定走不出這沙漠,到時候也必是一死,倒不如,你帶我到白馬城,到時候你得了勢,再派人送我迴大齊營地。”
寧朝歌狠狠的瞪著金洛,似乎要將他瞪穿一般,良久才冷哼一聲,鬆開了他的領子。
“娘的不要命的瘋子!”
管他是不是不要命的瘋子,金洛此刻是餓極了,卻發現寧朝歌的手藝竟很不錯,三兩口便將那野物吞食了一半。
卻發現寧朝歌手中的野物還沒動嘴。
寧朝歌撇了他一眼說道。
“我說過,想要品出肉香,就得慢點下口。”
慢點下口?難不成…他手裏的那塊,味道更好?
如此一想,金洛口中的倒有些咽不下去了,隻眼巴巴的看著他手裏的那隻野物。
“噗嗤…”一聲,準確的沒入那沙匪的後背之中。
那沙匪應聲倒地,兩人這才鬆了口氣。
“看看他們馬匹上可有水和食物,還有…咱們最好騎走他們的馬匹。”
金洛一邊說著,一邊快速送馬背上收斂著東西,錢財這些,他們在沙漠裏用不到,隻是身上也不能不留些,隻是將被被那匪徒塞入懷中的錢袋子取出,又將全部水囊和食物帶上,綁在兩個馬背之上,忽然聽到身後“噗通~”一聲。
金洛下意識的迴頭,隻見那本還威風凜凜的寧朝歌匍匐在地。
金洛心頭大驚,連忙撲了過去。
將人翻了過來,探了探他的鼻息。
“寧朝歌!寧朝歌!”
在那人的臉頰上拍了拍毫無反應。
連忙跑到馬背上取了個水囊過來,用布沾濕了,在那人的唇瓣上擦了擦,又清洗了一下臉麵。
金洛這才發現,那人受傷了,隻是現下手頭上並沒有藥物,隻得匆匆包紮了一番,將人推上了馬,那人卻東倒西歪,幾次要跌下馬背,金洛無奈,隻得將馬背上的東西全部移到另一匹馬背上,然後自己翻身坐在寧朝歌的背後,將人圈在懷中,以防他在出溜到馬下去。
此地不宜久留!
夜幕低垂,沙漠裏的夜晚氣溫陡降,冷的嚇人。
金洛並不知道接下來的方向,隻得摸瞎子一般,任由那馬自個選擇方向。
好在,他的運氣爆棚,看到不遠處一個廢棄了的兵站,在這個地方居然能有兵站!
好在是廢棄的,算是兩人狗屎運爆棚!
金洛吃力的將人弄進了屋子,又將馬匹拴好,外麵狂卷著砂礫,隻怕…要有一場沙塵暴來襲。
將門窗緊關好,金洛才得意去查看寧朝歌的傷勢。
猶豫了一下,還是從懷中掏出一個紅色瓷瓶,這是他在出行前,衛長青給他的保命藥丸。
說是極其珍貴,當然,那人的藥丸,哪一粒不是極其珍貴的?
一共就兩顆,在找到被鞭笞的渾身血肉模糊的寧朝歌的時候,他絲毫沒有猶豫,喂了他一顆。
倒出另外一顆,那藥丸還散發著淡淡的清香,想了想,金洛將藥丸掰開一半。
捏了寧朝歌的下顎。
“便宜你這小子了,等到了白馬城,定要你加倍奉化!”
哼了一聲,將那藥丸塞入寧朝歌口中,又找來水囊,灌了他一口水。
見那人一時半會並沒那麽容易醒來,金洛便從周圍找了些木材來,生了火堆,一路行來,他也乏極了,不一會兒便沉沉睡去。
然而,再待他醒來,那身旁的寧朝歌卻已經不見了蹤影。
金洛一驚,連忙站了起來,那本是披在他身上的袍子順勢落地。
金洛看了看那熄滅的火堆,又看了看那袍子,連忙走到門口,外麵風沙小了些,好在,兩匹馬都在,想來,那寧朝歌應該沒走遠。
如此想著,便見著那人頂著風沙,手中拎著兩隻野鳥走了進來。
“站這作甚?吃沙子?還不進去!”
推了金洛一把,將兩隻野物丟在地上,翻身將那漏風的木門關上。
“哪裏來的野物?”
“獵的,我自有法子。”
金洛定睛一看,竟是兩隻禿鷲!
這東西的肉實在是又老有塞牙。
但好在能換換口味。
很快寧朝歌便將那兩隻野物放了血,除了毛,架上火烤著。
“你身上的傷不要緊吧。”
“還成。”
倒是那寧朝歌似乎並沒當一迴事,手中匕首割開野物的皮肉,接著兩人便是相對無言。
好一會兒,就在金洛又要眯著的時候,那野物的香味散發出來了,勾、引人一般的香,一瞬間便將金洛饞醒了。
寧朝歌卻不緊不慢的烤著,隻淡淡的撇了他一眼,說道。
“想要吃香肉,就得慢點下口。”
金洛哼了哼,沒吭聲,隻是那雙眸子緊緊的盯著寧朝歌手裏的野物,滿臉隻恨不得寫上“我想吃!我很想吃!”
“估計外麵的風沙還得再刮一天。”
“恩。”
也就意味著,他們還得在這裏再多留一天。
不過食物和水充足,一兩天並沒什麽關係。
哪知那寧朝歌忽然又道。
“等外麵風沙停了,你便就走吧。”
金洛一愣,眉頭微皺,看著那人。
“你這話是什麽意思?丟下我?”
“昨日之事你也看到了,前途兇險,你跟著我隻會更危險。”
“嗤…好笑,這點爺難道還不知道?”
“你若知道,就該聰明點,滾迴你的洛陽,當你的太尉去!”
“我若是那等貪生怕死之徒,便不會救你。”
“你是為了你的大齊,為了你大齊的百信,放心,本將今日就把話說白了,隻要我有朝一日重返離國朝堂,定然遵守兩國合約!現下你可放心的走了?”
金洛卻沒吭聲,抓過他手中的野物,狠狠啃了一口。
“爺不樂意。”
含糊不清的說道了一句,抓過水囊狠狠的灌了一口。
“誰知道你這孫子有沒有命重返朝堂?我若不看著,爺不放心。”
“金洛!你本不用攙和此事!”
“你不是喜歡我妹妹?她也老大不小了,不若到時候你娶了她,我就是你大舅子,救你,理所應當。”
寧朝歌沒說話,隻是定定的看著金洛,忽然眯了眯眸子,猛然抓住他的領子,手指微縮。
“我讓你滾,你是聽不懂人話麽!”
“聽的懂,但是我不想滾,若我一個人,我定走不出這沙漠,到時候也必是一死,倒不如,你帶我到白馬城,到時候你得了勢,再派人送我迴大齊營地。”
寧朝歌狠狠的瞪著金洛,似乎要將他瞪穿一般,良久才冷哼一聲,鬆開了他的領子。
“娘的不要命的瘋子!”
管他是不是不要命的瘋子,金洛此刻是餓極了,卻發現寧朝歌的手藝竟很不錯,三兩口便將那野物吞食了一半。
卻發現寧朝歌手中的野物還沒動嘴。
寧朝歌撇了他一眼說道。
“我說過,想要品出肉香,就得慢點下口。”
慢點下口?難不成…他手裏的那塊,味道更好?
如此一想,金洛口中的倒有些咽不下去了,隻眼巴巴的看著他手裏的那隻野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