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廊劇烈震動了一下,林墨終於落到了地上。
他轉過身卻沒看到皮皮鬼的影子,怕它逃掉連忙大聲說:“皮皮鬼!帶我去魔咒教室!”
“前麵剛好有引路燈,你去找他好了,我還要去捉弄別人!”皮皮鬼怪叫了一聲,聲音漸漸遠去:“額兒勒兒額兒勒兒!小斯萊特林看不到我!天旋地轉嚇一跳!”
林墨無奈地摸了摸被抓痛的鼻子。
想從皮皮鬼身上討迴場子幾乎是不可能的,連教授們拿他都沒辦法,尤其是在你無法打到他幽靈般的身體但他卻可以捏住你鼻子的情況下,與他作對便顯得很不理智。
或許有機會可以去向巴羅討要個護身符之類的東西。
林墨快步跟上前麵的路燈先生。
也還好湊巧在這裏遇到他。
路燈不愧是導航專家,在林墨上變形課的時候他就弄清了學校主要的教室和走廊,很快就把林墨帶到了正確的教室。看起來路燈先生已經徹底愛上了霍格沃茨這個大迷宮,正如林墨所說,這裏永遠有迷路需要他幫助的學生,他喜歡這樣的工作。
他的燈芯光芒耀眼,興奮地說要製作一副詳細的魔法地圖送給林墨(他之前便會製作大市場魔法地圖),不過要稍等一段時間,他還需要再熟悉一下這所學校。
雖然知道路燈的地圖不會有活點地圖那麽神奇,林墨還是充滿期待。
他和路燈先生約好每隔幾天在固定地點碰頭,這樣他晚上也不需要迴到休息室,可以自由地探索霍格沃茨,隻要把亮度調低別打擾到那些睡覺的盔甲和畫像就好,學校並不禁止魔法物品的自由來去,平時他也可以盡最大努力幫助那些迷路的學生。
走進咒語課教室,林墨同樣挑了靠近窗戶的座位。
任課教師自然是拉文克勞的院長,菲利烏斯·弗立維教授。
如果說之前變形課上大家的表現都是半斤八兩的話,那在這堂咒語課上,學生們就表現出了明顯的差距,提早接觸過魔杖的學生都要強上不少。
弗立維教授沒有著急教他們咒語。
他講課時站在高高的書堆上(祖上有妖精血統導致他身材矮小但麵貌還是和人類一樣,在點名點到哈利時他激動地跌了下去),除了安全教育外和基礎知識外,他重點強調了在施咒過程中對魔杖的運用:每一個魔法除了咒語外,都需要配合獨特的運杖軌跡,因此要熟練把握魔杖的彈性重量長度以及重心等特質。
這樣才能在施法時精準地控製住運杖軌跡。
“除了咒語的發音要準確外,魔杖的揮動更要準確,我們先從基本功開始練習。”
他給每個學生發放了一個被稱為訓練球的漂亮的藍色小光球。
光球會像飛賊一樣在學生麵前移動。學生們的任務就是用杖尖跟上光球留下的軌跡,如果離得太遠或者一直落後太多,訓練光球就會慢慢變成難看的土黃色,並最終掉在桌上,需要學生捅捅它,它才會繼續飛起來。
而當訓練光球覺得你足夠熟練後,它就會稍微變小一點,並縮小自己的移動範圍但要飛得更快,學生們也就必須更精準而迅速地揮動魔杖才能跟上小球。
這項訓練在於提高學生們的注意集中力以及手腕的靈活程度。
比起麻瓜血統的竊法者,以及像哈利這樣由麻瓜家庭撫養的小巫師來(這種情況是非常少見的,全年級隻有他一個),克麗絲這樣出身巫師家庭的學生們就要熟練得多。
他們早已經做過這項練習,大部分人很快就將光球變小了許多。
林墨觀察了一下。
他發現少數熟練的同學隻需要輕輕抖動手腕,杖尖便能追隨著小小的光球,拖出相當精細的軌跡,比如克麗絲,雖然不想承認,但那個熊孩子在運杖能力上確實領先不少,連弗立維教授都讚歎地給她加了一分(這讓她看起來十分得意)。
羅恩的表現也還算不錯。
至於哈利和赫敏,隻能說他們像林墨一樣生疏。
明明訓練光球又大飛得又慢,但他們就是無法讓杖尖追上光球的軌跡,很快光球就變成難看的土黃色掉在了桌上一動不動。哈利有點沮喪地放下魔杖,問羅恩有沒有什麽技巧,而格蘭傑小姐則狠狠把她的光球戳了起來,瞪著眼睛繼續練習。
“要善於利用魔杖的彈性,珀西跟我說的。”羅恩稍一分心也跟丟了小球:“反正隻要多加練習都會有進步,我第一次練的時候也好不到哪去。”
“說不定明天起來你就和我一樣熟練了。”
林墨又看了眼旁邊的伊維爾,女孩好像很有運杖天賦,明明她的魔杖又重又硬還沒彈性(少見的黑水晶杖身而非木製),但她卻能跟上光球的軌跡——她的光球已經小了一圈了。
好吧,熟能生巧,林墨戳了戳訓練光球,繼續練習。
他還是有一定優勢的,因為他的魔杖非常輕(比哈利和羅恩的還要輕得多),揮動起來一點都不費力(這個訓練讓他迴想起了用鼠標的感覺)。他還嚐試在醬油狀態下去感知訓練球的飛行路線,但隻能在一瞬間把握到光球的軌跡並微微調整魔杖,很快便再次被甩開。
連續三次使用敏銳感知後,他終於成功讓光球提了一檔速度。
腦袋有點疼,是醬油狀態用多了。
遠處的納威看著也還算熟練,想來他奶奶以前沒少訓練他,這大概是少有的他能超過赫敏的時間,以格蘭傑小姐不斷戳她光球的勁頭來看,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完成反超。
“下課後請大家將訓練球帶走,迴去認真練習,這和念咒一樣是最基礎但也最重要的能力,”弗立維教授提醒道:“不用擔心手腕酸痛,斯內普教授會在課上教你們如何配置緩解疲勞的放鬆藥水,保證你們不會因過度練習而拿不起魔杖。”
最後他取出魔杖親自給同學們做示範。
隻見他麵前的光球飛快縮小到沙粒般的體積(甚至更小),速度快得根本看不清,就像一小團朦朧的光霧。但在弗立維微顫的魔杖前,光霧始終保持著漂亮的藍色。
說明他精準至極地控製著杖尖跟上了光點的軌跡。
如果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他的魔杖在微顫,仿佛他隻是一動不動地指著光團而已。
咒語課在大家羨慕的掌聲中落下帷幕。
經曆了變形和咒語這兩門不同的魔法課程後,林墨對這個魔法世界的認識又深入了許多——這可不是隨便念個失傳咒語就能幹掉大反派的世界,他必須腳踏實地,一點一滴地積累力量(就好像他的魔杖一樣),無論是技巧還是知識都不是輕易便能獲得的。
否則別說成為大魔法師了,連普通的巫師等級考試都不一定能通過。
更別提去做參與戰爭,阻止黑魔王之類的“大事”。
想想看,當他笨拙地揮舞魔杖試圖釋放出一個“除你武器”,半天還沒能完成咒語的標準運杖軌跡,而神秘人的杖尖微微一顫,一道綠光閃過,他就被瞬間帶走了——簡直連悲壯的犧牲都稱不上,完全是白送的。
即便是用哈利的魔杖也特娘的要能及時念完咒語才行啊!
按照弗立維教授的說法,想要熟練應用任何一個咒語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刻苦的練習與紮實的能力,更別說達到無聲咒甚至無杖咒的境界。
林墨決定拿出上輩子的應考精神來認真對待每一門課程。
包括魔藥學,事實上,他覺得魔藥學還挺好玩的。
至少不需要他反複給魔杖充電。
到了魔藥課,就像弗立維教授提醒的那樣,他們在第一堂課上便需要動手配置藥水,一種能令酸痛的肌肉恢複舒適的放鬆藥水。
對此許多不了解斯內普教授的學生還頗為期待,他們的手腕確實因為過度練習而酸痛難受(比用鼠標累多了,林墨深有體會),包括哈利在內也對魔藥期待滿滿。
可憐的他還不知道自己將要麵對一個怎樣的魔藥老師。
斯內普穿著很長的黑色鬥篷,像一隻大蝙蝠無聲無息地飄進了教室。
他沒像其他教授一般強調安全,重重關上教室大門教室裏鴉雀無聲後,他直接就開始炫示魔藥學的力量,在他口中魔藥學被描述為最精妙而神奇的魔法領域,無法理解這一點的或者在魔藥學上沒有天賦的人都不值得他浪費時間。
“我希望你們不像我經常遇到的那種傻瓜……”他的聲音隻比耳語略高一些,但大家都聽清了他說的每一個字,因為教室裏一點雜音都沒有,他和麥格一樣是自帶威懾光環的存在。
放完群體嘲諷,斯內普直接毫不留情地點起哈利,開始他的羞辱三連。
水仙根粉和艾草浸液,牛黃從哪來,以及烏頭草的名稱。
可憐的小哈利自然三問三不知。
當被扣掉一分並終於坐下時,他估計已經意識到了,這位頭發油膩的斯內普教授恨他。
林墨幾乎不忍直視哈利慘白的臉色,中午吃飯時他曾想過要不要提醒一下哈利,但又覺得沒什麽用。畢竟隻要斯內普樂意,他完全能找到一萬個問題來打擊哈利,提醒哈利隻會加劇斯內普的怒火,讓他被扣掉更多的分數。
即便是林墨也沒辦法讓哈利在半天內擁有赫敏那樣無可挑剔的知識量。
要怪就隻能怪……你爹了,他無奈地想。
看來不管在哪個時代,無論在哪個世界,斯內普教授對哈利的態度都不會改變,永遠不會改變。即便奇洛失去了他朝夕相伴的頭巾,馬爾福變成了驕傲的女孩,這個世界沒有了醬油和巧克力,哈利依然是斯內普最討厭的學生。
隻因為他姓波特。
一個從小欺負你的校霸搶了你的青梅竹馬你最心愛的姑娘你唯一愛的永遠愛的姑娘,生下來一個和他長得幾乎一樣的兒子還要讓你來照看保護,說真的,還能更慘點麽?還能有更慘點的嗎?林墨覺得自己已經挺慘了,但和可憐的教授比起來完全不是一個檔次。
相比之下失憶都能算作一種解脫。
他幾乎無法站在哈利的立場上去同仇敵愾。
捫心自問,要是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林墨估計他會比斯內普更加粗暴——如果他沒有在開學第一天就把哈利嚇得主動退學的話。
“所有偉大的巫師都明白魔法藥劑的力量,所以好好記住我在課堂講的每一句話!”斯內普不滿大家的表現,發出嚴厲的警告。
教室裏立刻響起一陣摸索紙筆的沙沙聲。
他轉過身卻沒看到皮皮鬼的影子,怕它逃掉連忙大聲說:“皮皮鬼!帶我去魔咒教室!”
“前麵剛好有引路燈,你去找他好了,我還要去捉弄別人!”皮皮鬼怪叫了一聲,聲音漸漸遠去:“額兒勒兒額兒勒兒!小斯萊特林看不到我!天旋地轉嚇一跳!”
林墨無奈地摸了摸被抓痛的鼻子。
想從皮皮鬼身上討迴場子幾乎是不可能的,連教授們拿他都沒辦法,尤其是在你無法打到他幽靈般的身體但他卻可以捏住你鼻子的情況下,與他作對便顯得很不理智。
或許有機會可以去向巴羅討要個護身符之類的東西。
林墨快步跟上前麵的路燈先生。
也還好湊巧在這裏遇到他。
路燈不愧是導航專家,在林墨上變形課的時候他就弄清了學校主要的教室和走廊,很快就把林墨帶到了正確的教室。看起來路燈先生已經徹底愛上了霍格沃茨這個大迷宮,正如林墨所說,這裏永遠有迷路需要他幫助的學生,他喜歡這樣的工作。
他的燈芯光芒耀眼,興奮地說要製作一副詳細的魔法地圖送給林墨(他之前便會製作大市場魔法地圖),不過要稍等一段時間,他還需要再熟悉一下這所學校。
雖然知道路燈的地圖不會有活點地圖那麽神奇,林墨還是充滿期待。
他和路燈先生約好每隔幾天在固定地點碰頭,這樣他晚上也不需要迴到休息室,可以自由地探索霍格沃茨,隻要把亮度調低別打擾到那些睡覺的盔甲和畫像就好,學校並不禁止魔法物品的自由來去,平時他也可以盡最大努力幫助那些迷路的學生。
走進咒語課教室,林墨同樣挑了靠近窗戶的座位。
任課教師自然是拉文克勞的院長,菲利烏斯·弗立維教授。
如果說之前變形課上大家的表現都是半斤八兩的話,那在這堂咒語課上,學生們就表現出了明顯的差距,提早接觸過魔杖的學生都要強上不少。
弗立維教授沒有著急教他們咒語。
他講課時站在高高的書堆上(祖上有妖精血統導致他身材矮小但麵貌還是和人類一樣,在點名點到哈利時他激動地跌了下去),除了安全教育外和基礎知識外,他重點強調了在施咒過程中對魔杖的運用:每一個魔法除了咒語外,都需要配合獨特的運杖軌跡,因此要熟練把握魔杖的彈性重量長度以及重心等特質。
這樣才能在施法時精準地控製住運杖軌跡。
“除了咒語的發音要準確外,魔杖的揮動更要準確,我們先從基本功開始練習。”
他給每個學生發放了一個被稱為訓練球的漂亮的藍色小光球。
光球會像飛賊一樣在學生麵前移動。學生們的任務就是用杖尖跟上光球留下的軌跡,如果離得太遠或者一直落後太多,訓練光球就會慢慢變成難看的土黃色,並最終掉在桌上,需要學生捅捅它,它才會繼續飛起來。
而當訓練光球覺得你足夠熟練後,它就會稍微變小一點,並縮小自己的移動範圍但要飛得更快,學生們也就必須更精準而迅速地揮動魔杖才能跟上小球。
這項訓練在於提高學生們的注意集中力以及手腕的靈活程度。
比起麻瓜血統的竊法者,以及像哈利這樣由麻瓜家庭撫養的小巫師來(這種情況是非常少見的,全年級隻有他一個),克麗絲這樣出身巫師家庭的學生們就要熟練得多。
他們早已經做過這項練習,大部分人很快就將光球變小了許多。
林墨觀察了一下。
他發現少數熟練的同學隻需要輕輕抖動手腕,杖尖便能追隨著小小的光球,拖出相當精細的軌跡,比如克麗絲,雖然不想承認,但那個熊孩子在運杖能力上確實領先不少,連弗立維教授都讚歎地給她加了一分(這讓她看起來十分得意)。
羅恩的表現也還算不錯。
至於哈利和赫敏,隻能說他們像林墨一樣生疏。
明明訓練光球又大飛得又慢,但他們就是無法讓杖尖追上光球的軌跡,很快光球就變成難看的土黃色掉在了桌上一動不動。哈利有點沮喪地放下魔杖,問羅恩有沒有什麽技巧,而格蘭傑小姐則狠狠把她的光球戳了起來,瞪著眼睛繼續練習。
“要善於利用魔杖的彈性,珀西跟我說的。”羅恩稍一分心也跟丟了小球:“反正隻要多加練習都會有進步,我第一次練的時候也好不到哪去。”
“說不定明天起來你就和我一樣熟練了。”
林墨又看了眼旁邊的伊維爾,女孩好像很有運杖天賦,明明她的魔杖又重又硬還沒彈性(少見的黑水晶杖身而非木製),但她卻能跟上光球的軌跡——她的光球已經小了一圈了。
好吧,熟能生巧,林墨戳了戳訓練光球,繼續練習。
他還是有一定優勢的,因為他的魔杖非常輕(比哈利和羅恩的還要輕得多),揮動起來一點都不費力(這個訓練讓他迴想起了用鼠標的感覺)。他還嚐試在醬油狀態下去感知訓練球的飛行路線,但隻能在一瞬間把握到光球的軌跡並微微調整魔杖,很快便再次被甩開。
連續三次使用敏銳感知後,他終於成功讓光球提了一檔速度。
腦袋有點疼,是醬油狀態用多了。
遠處的納威看著也還算熟練,想來他奶奶以前沒少訓練他,這大概是少有的他能超過赫敏的時間,以格蘭傑小姐不斷戳她光球的勁頭來看,她用不了多久就能完成反超。
“下課後請大家將訓練球帶走,迴去認真練習,這和念咒一樣是最基礎但也最重要的能力,”弗立維教授提醒道:“不用擔心手腕酸痛,斯內普教授會在課上教你們如何配置緩解疲勞的放鬆藥水,保證你們不會因過度練習而拿不起魔杖。”
最後他取出魔杖親自給同學們做示範。
隻見他麵前的光球飛快縮小到沙粒般的體積(甚至更小),速度快得根本看不清,就像一小團朦朧的光霧。但在弗立維微顫的魔杖前,光霧始終保持著漂亮的藍色。
說明他精準至極地控製著杖尖跟上了光點的軌跡。
如果不仔細看都看不出他的魔杖在微顫,仿佛他隻是一動不動地指著光團而已。
咒語課在大家羨慕的掌聲中落下帷幕。
經曆了變形和咒語這兩門不同的魔法課程後,林墨對這個魔法世界的認識又深入了許多——這可不是隨便念個失傳咒語就能幹掉大反派的世界,他必須腳踏實地,一點一滴地積累力量(就好像他的魔杖一樣),無論是技巧還是知識都不是輕易便能獲得的。
否則別說成為大魔法師了,連普通的巫師等級考試都不一定能通過。
更別提去做參與戰爭,阻止黑魔王之類的“大事”。
想想看,當他笨拙地揮舞魔杖試圖釋放出一個“除你武器”,半天還沒能完成咒語的標準運杖軌跡,而神秘人的杖尖微微一顫,一道綠光閃過,他就被瞬間帶走了——簡直連悲壯的犧牲都稱不上,完全是白送的。
即便是用哈利的魔杖也特娘的要能及時念完咒語才行啊!
按照弗立維教授的說法,想要熟練應用任何一個咒語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需要刻苦的練習與紮實的能力,更別說達到無聲咒甚至無杖咒的境界。
林墨決定拿出上輩子的應考精神來認真對待每一門課程。
包括魔藥學,事實上,他覺得魔藥學還挺好玩的。
至少不需要他反複給魔杖充電。
到了魔藥課,就像弗立維教授提醒的那樣,他們在第一堂課上便需要動手配置藥水,一種能令酸痛的肌肉恢複舒適的放鬆藥水。
對此許多不了解斯內普教授的學生還頗為期待,他們的手腕確實因為過度練習而酸痛難受(比用鼠標累多了,林墨深有體會),包括哈利在內也對魔藥期待滿滿。
可憐的他還不知道自己將要麵對一個怎樣的魔藥老師。
斯內普穿著很長的黑色鬥篷,像一隻大蝙蝠無聲無息地飄進了教室。
他沒像其他教授一般強調安全,重重關上教室大門教室裏鴉雀無聲後,他直接就開始炫示魔藥學的力量,在他口中魔藥學被描述為最精妙而神奇的魔法領域,無法理解這一點的或者在魔藥學上沒有天賦的人都不值得他浪費時間。
“我希望你們不像我經常遇到的那種傻瓜……”他的聲音隻比耳語略高一些,但大家都聽清了他說的每一個字,因為教室裏一點雜音都沒有,他和麥格一樣是自帶威懾光環的存在。
放完群體嘲諷,斯內普直接毫不留情地點起哈利,開始他的羞辱三連。
水仙根粉和艾草浸液,牛黃從哪來,以及烏頭草的名稱。
可憐的小哈利自然三問三不知。
當被扣掉一分並終於坐下時,他估計已經意識到了,這位頭發油膩的斯內普教授恨他。
林墨幾乎不忍直視哈利慘白的臉色,中午吃飯時他曾想過要不要提醒一下哈利,但又覺得沒什麽用。畢竟隻要斯內普樂意,他完全能找到一萬個問題來打擊哈利,提醒哈利隻會加劇斯內普的怒火,讓他被扣掉更多的分數。
即便是林墨也沒辦法讓哈利在半天內擁有赫敏那樣無可挑剔的知識量。
要怪就隻能怪……你爹了,他無奈地想。
看來不管在哪個時代,無論在哪個世界,斯內普教授對哈利的態度都不會改變,永遠不會改變。即便奇洛失去了他朝夕相伴的頭巾,馬爾福變成了驕傲的女孩,這個世界沒有了醬油和巧克力,哈利依然是斯內普最討厭的學生。
隻因為他姓波特。
一個從小欺負你的校霸搶了你的青梅竹馬你最心愛的姑娘你唯一愛的永遠愛的姑娘,生下來一個和他長得幾乎一樣的兒子還要讓你來照看保護,說真的,還能更慘點麽?還能有更慘點的嗎?林墨覺得自己已經挺慘了,但和可憐的教授比起來完全不是一個檔次。
相比之下失憶都能算作一種解脫。
他幾乎無法站在哈利的立場上去同仇敵愾。
捫心自問,要是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林墨估計他會比斯內普更加粗暴——如果他沒有在開學第一天就把哈利嚇得主動退學的話。
“所有偉大的巫師都明白魔法藥劑的力量,所以好好記住我在課堂講的每一句話!”斯內普不滿大家的表現,發出嚴厲的警告。
教室裏立刻響起一陣摸索紙筆的沙沙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