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後的半個多月林墨都居住在路燈旅店。
他並沒有太多的選擇——路燈旅店是整個對角巷裏他唯一承擔得起的住處,在購齊用品(尤其是比記憶中貴了數倍的魔杖)後,兩人的助學金錢袋幾乎已空空如也。
伊維爾決定迴家度過這段時間。她家就在愛斯塔星的首都區府,離銀河廣場不遠。
雖然告辭時她依然麵無表情,且沒邀請林墨去她家做客,不過,當少年揮著手說“簡,巫師特快車站再見”時,女孩還是點了點頭。
以及一句意料之中的:
“叫我伊維爾……”
剩下林墨,路燈先生見他囊中羞澀,忐忑地邀請他去路燈旅店,說是對角巷最便宜的旅店,一天隻要十個納特。在少年答應後它簡直高興壞了,帶路的時候甚至哼起了小曲。
“閃爍……指引……跟我跳著走……”
相比其他旅店,路燈旅店更像一處專門讓魔法路燈歇腳的地方,它位於大市場陰霾的底層,最偏僻的角落,隻有一個非常小的門麵入口,掛著一盞明暗不定的老式油燈做招牌,如果不是有路燈先生帶路,林墨決計想不到這會是一處營業旅店。
好在裏麵有擴展咒語,要寬敞很多。
林墨的住處被安排在二樓,路燈先生用它鏽跡斑斑的燈臂費力地喚醒了房間——滿是灰塵的屋子一下變得清潔整齊,燈具裝飾也煥然一新,不過整間旅店似乎隻有路燈先生一個(一盞)運營者,現在又多出了林墨這唯一的住客。
開始幾天林墨都待在房間裏搗弄魔杖。
這可是貨真價實的奧利凡德手工原產魔杖,用沉甸甸的金加隆買來的,按理來講,怎麽都比他以前在遊樂園紀念品商店買的那些木棍兒實在,林墨盯著紫色魔杖上那些細致入微的雕琢,眼淚感動得在眼眶裏直轉,睡覺都舍不得鬆開。
可在搗鼓了幾天後,他無奈地發現,這和他以前收藏的木棍沒什麽區別——無論他怎麽揮舞都毫無反應。
既不像記憶中哈利那樣能金星四射也不像伊維爾那樣能放出火焰或是喚出鏡子。
大概就是奧利凡德提到的“一點點使用困難”了。
強忍著退貨的衝動把魔杖收好,林墨隨便翻了翻那些複雜到看不懂的咒語書變形書魔藥書等等,沒看兩眼便全都丟到一旁,最終神色嚴肅地打開了那本厚重的《魔法史》。
共和國的輝煌紀元已經到了2333年,對於共和國成立前那漫長的銀河探索年代,林墨所知不多,在艾爾星的數據網絡上也找不到相關資料,而對於還要早的,銀河探索之前的——被稱為文明起源的年代,更是僅有隻言片語的記載。
隊長他們壓根沒聽過“地球”這個名字,甚至沒人能說清楚,人類最初是從哪一片星域繁衍出的文明,林墨做夢都想知道漫長紀元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居然能讓已踏入星際時代的人類丟失如此重要的資料,遺忘自己的由來。
他更想知道,那顆魂牽夢縈的水藍色星球如今又在何方。
隻是……
這本霍格沃茨的魔法史教材上卻沒有答案。
相反,它帶了更多的迷霧。
上麵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巫師聯盟成立之時,按照曆史脈絡參照對比,那差不多相當於銀河探索時代的早期,而更早的年代,文明起源的年代,即便在這本巫師著作的曆史教材中,同樣朦朧不清。
而在對那段時期語焉不詳的描述裏,隻有一個段落讓林墨格外重視。
麻瓜戰爭。
不是麻瓜自己的戰爭,是巫師和麻瓜之間的戰爭。
在《魔法史》零零散散的記載裏可以看出,這場戰爭並不慘烈,但延續了很長時間,似乎剛開始魔法界已經完全暴露,而經過漫長的戰爭後,巫師最終獲得了勝利。
他們重新將魔法界隱藏了起來。
因為那段曆史,如今巫師界對麻瓜的敵意比林墨記憶中的更強,並製定了嚴格得多的《巫師保密法》,任何知道巫師存在的麻瓜(包括竊法者及通婚巫師的親屬),都需要簽訂特殊的魔法契約,保證他們在任何情況下無法向不知情者透露魔法界的存在。
巫師聯盟甚至有一整個部門來專門確保這條法律被嚴格遵守。
“竊法者”這個稱唿也是從那個時代延續而來的。
在那之後,巫師聯盟正式成立,將總部設在探索聯盟中心(如今的共和國首都行星)旁邊,卻不像衛星般環繞愛斯塔旋轉,四季長圓晝夜長明卻隻有巫師能夠看到。
以此彰顯魔法的超然高傲。
後來的曆史記錄漸漸詳盡了,但林墨並不關心那些,巫師間的衝突啊和妖精之類的。
他隻關心那場戰爭,而對於那場戰爭的起因與具體經過,書上並沒有記載。
於是他把剩下的時間都花在了麗痕書店,試圖沿著模糊的脈絡去尋找更詳細記敘。可惜,大半個月過去,書倒是看了不少,收獲卻依然寥寥——除了書店老板的敵意。
麗痕書店的老板是一位被稱為巴克夫人的矮胖大鼻子女巫,她大概是從來沒見過把書店當圖書館的巫師,被少年氣得要命——林墨每天早晨帶著麵包就來到店裏,在魔法史的書櫃前一待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離開,大半個月從沒買過任一本書。
剛開始大鼻子女巫還熱情地詢問他需要什麽書籍,過了幾天確認林墨是個蹭書看的,一怒之下幹脆讓經理把店裏的矮桌和凳子全都撤了,結果林墨硬是背靠書櫃查閱書籍。連那幾盞刻薄的燈具拿他都沒辦法——它們會在店裏沒人的時候跑到林墨身邊瘋狂閃爍,林墨便拉下戰術眼罩(這是背包裏找到的少數有用物品)閉目養神,全當中場休息。
依然一待就是一整天。
就這麽蹭到了月底。
想想也頗有意思,上輩子這般在書店蹭書看也是差不多的年歲,再大些時就學會去圖書館了,一次能借四本書,夠看兩個星期的。
林墨迴過神來,將手中的書籍放迴書櫃,無奈地了口氣。
特娘的巫師界的曆史學家和考古學家們都不知是幹啥吃的,書寫的艱深晦澀不說,內容還言之不詳,看本書比猜字謎還累。更過分的是,很多書裏的內容彼此不同甚至前後自相矛盾都有,大大降低了可信度。
他搖了搖頭,決定暫時放棄,打算用最後一天幹點別的。
再說,如果繼續在麗痕書店賴著的話,他懷疑大鼻子巴克夫人會偷偷給他下個惡咒——從她那目光來看這不無可能,之前少年與她對視時感覺她氣得都要把眼珠子給瞪出來了。
第二天起了個大早,沒見著路燈先生,林墨獨自前往古靈閣辦理貸款。
古靈閣是大市場少有的風格上下統一的建築,從最底層到最高層,整整一百零三層半(正在建設第一百零四層,並且還有天知道多深的地下部分),每一層都設有奢華入口與接待大廳,燈火通明永遠營業,讓人不得不感慨妖精們所占有的財富(盡管他們隻是代為保管,為此還引起過各種矛盾)。
走過鐫刻著警語的銀色門扉,選了一個人少的櫃台,很快便輪到林墨。
“業務?”櫃台的妖精戴著一隻綠帽子,聲音很尖。
他並沒有太多的選擇——路燈旅店是整個對角巷裏他唯一承擔得起的住處,在購齊用品(尤其是比記憶中貴了數倍的魔杖)後,兩人的助學金錢袋幾乎已空空如也。
伊維爾決定迴家度過這段時間。她家就在愛斯塔星的首都區府,離銀河廣場不遠。
雖然告辭時她依然麵無表情,且沒邀請林墨去她家做客,不過,當少年揮著手說“簡,巫師特快車站再見”時,女孩還是點了點頭。
以及一句意料之中的:
“叫我伊維爾……”
剩下林墨,路燈先生見他囊中羞澀,忐忑地邀請他去路燈旅店,說是對角巷最便宜的旅店,一天隻要十個納特。在少年答應後它簡直高興壞了,帶路的時候甚至哼起了小曲。
“閃爍……指引……跟我跳著走……”
相比其他旅店,路燈旅店更像一處專門讓魔法路燈歇腳的地方,它位於大市場陰霾的底層,最偏僻的角落,隻有一個非常小的門麵入口,掛著一盞明暗不定的老式油燈做招牌,如果不是有路燈先生帶路,林墨決計想不到這會是一處營業旅店。
好在裏麵有擴展咒語,要寬敞很多。
林墨的住處被安排在二樓,路燈先生用它鏽跡斑斑的燈臂費力地喚醒了房間——滿是灰塵的屋子一下變得清潔整齊,燈具裝飾也煥然一新,不過整間旅店似乎隻有路燈先生一個(一盞)運營者,現在又多出了林墨這唯一的住客。
開始幾天林墨都待在房間裏搗弄魔杖。
這可是貨真價實的奧利凡德手工原產魔杖,用沉甸甸的金加隆買來的,按理來講,怎麽都比他以前在遊樂園紀念品商店買的那些木棍兒實在,林墨盯著紫色魔杖上那些細致入微的雕琢,眼淚感動得在眼眶裏直轉,睡覺都舍不得鬆開。
可在搗鼓了幾天後,他無奈地發現,這和他以前收藏的木棍沒什麽區別——無論他怎麽揮舞都毫無反應。
既不像記憶中哈利那樣能金星四射也不像伊維爾那樣能放出火焰或是喚出鏡子。
大概就是奧利凡德提到的“一點點使用困難”了。
強忍著退貨的衝動把魔杖收好,林墨隨便翻了翻那些複雜到看不懂的咒語書變形書魔藥書等等,沒看兩眼便全都丟到一旁,最終神色嚴肅地打開了那本厚重的《魔法史》。
共和國的輝煌紀元已經到了2333年,對於共和國成立前那漫長的銀河探索年代,林墨所知不多,在艾爾星的數據網絡上也找不到相關資料,而對於還要早的,銀河探索之前的——被稱為文明起源的年代,更是僅有隻言片語的記載。
隊長他們壓根沒聽過“地球”這個名字,甚至沒人能說清楚,人類最初是從哪一片星域繁衍出的文明,林墨做夢都想知道漫長紀元裏到底發生了什麽事情,居然能讓已踏入星際時代的人類丟失如此重要的資料,遺忘自己的由來。
他更想知道,那顆魂牽夢縈的水藍色星球如今又在何方。
隻是……
這本霍格沃茨的魔法史教材上卻沒有答案。
相反,它帶了更多的迷霧。
上麵的記載,最早可以追溯到巫師聯盟成立之時,按照曆史脈絡參照對比,那差不多相當於銀河探索時代的早期,而更早的年代,文明起源的年代,即便在這本巫師著作的曆史教材中,同樣朦朧不清。
而在對那段時期語焉不詳的描述裏,隻有一個段落讓林墨格外重視。
麻瓜戰爭。
不是麻瓜自己的戰爭,是巫師和麻瓜之間的戰爭。
在《魔法史》零零散散的記載裏可以看出,這場戰爭並不慘烈,但延續了很長時間,似乎剛開始魔法界已經完全暴露,而經過漫長的戰爭後,巫師最終獲得了勝利。
他們重新將魔法界隱藏了起來。
因為那段曆史,如今巫師界對麻瓜的敵意比林墨記憶中的更強,並製定了嚴格得多的《巫師保密法》,任何知道巫師存在的麻瓜(包括竊法者及通婚巫師的親屬),都需要簽訂特殊的魔法契約,保證他們在任何情況下無法向不知情者透露魔法界的存在。
巫師聯盟甚至有一整個部門來專門確保這條法律被嚴格遵守。
“竊法者”這個稱唿也是從那個時代延續而來的。
在那之後,巫師聯盟正式成立,將總部設在探索聯盟中心(如今的共和國首都行星)旁邊,卻不像衛星般環繞愛斯塔旋轉,四季長圓晝夜長明卻隻有巫師能夠看到。
以此彰顯魔法的超然高傲。
後來的曆史記錄漸漸詳盡了,但林墨並不關心那些,巫師間的衝突啊和妖精之類的。
他隻關心那場戰爭,而對於那場戰爭的起因與具體經過,書上並沒有記載。
於是他把剩下的時間都花在了麗痕書店,試圖沿著模糊的脈絡去尋找更詳細記敘。可惜,大半個月過去,書倒是看了不少,收獲卻依然寥寥——除了書店老板的敵意。
麗痕書店的老板是一位被稱為巴克夫人的矮胖大鼻子女巫,她大概是從來沒見過把書店當圖書館的巫師,被少年氣得要命——林墨每天早晨帶著麵包就來到店裏,在魔法史的書櫃前一待就是一整天,到晚上才離開,大半個月從沒買過任一本書。
剛開始大鼻子女巫還熱情地詢問他需要什麽書籍,過了幾天確認林墨是個蹭書看的,一怒之下幹脆讓經理把店裏的矮桌和凳子全都撤了,結果林墨硬是背靠書櫃查閱書籍。連那幾盞刻薄的燈具拿他都沒辦法——它們會在店裏沒人的時候跑到林墨身邊瘋狂閃爍,林墨便拉下戰術眼罩(這是背包裏找到的少數有用物品)閉目養神,全當中場休息。
依然一待就是一整天。
就這麽蹭到了月底。
想想也頗有意思,上輩子這般在書店蹭書看也是差不多的年歲,再大些時就學會去圖書館了,一次能借四本書,夠看兩個星期的。
林墨迴過神來,將手中的書籍放迴書櫃,無奈地了口氣。
特娘的巫師界的曆史學家和考古學家們都不知是幹啥吃的,書寫的艱深晦澀不說,內容還言之不詳,看本書比猜字謎還累。更過分的是,很多書裏的內容彼此不同甚至前後自相矛盾都有,大大降低了可信度。
他搖了搖頭,決定暫時放棄,打算用最後一天幹點別的。
再說,如果繼續在麗痕書店賴著的話,他懷疑大鼻子巴克夫人會偷偷給他下個惡咒——從她那目光來看這不無可能,之前少年與她對視時感覺她氣得都要把眼珠子給瞪出來了。
第二天起了個大早,沒見著路燈先生,林墨獨自前往古靈閣辦理貸款。
古靈閣是大市場少有的風格上下統一的建築,從最底層到最高層,整整一百零三層半(正在建設第一百零四層,並且還有天知道多深的地下部分),每一層都設有奢華入口與接待大廳,燈火通明永遠營業,讓人不得不感慨妖精們所占有的財富(盡管他們隻是代為保管,為此還引起過各種矛盾)。
走過鐫刻著警語的銀色門扉,選了一個人少的櫃台,很快便輪到林墨。
“業務?”櫃台的妖精戴著一隻綠帽子,聲音很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