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頓飯,吃的跟打仗似的,其中戰鬥力最強的就是大眼貓娘。
貓娘姑娘上躥下跳,吃的幾乎都快忘掉了自己的舌頭。
不過,吃的最多的則是盧西恩,他雖然不搶不鬧,但是他吃的最快啊。
悶騷男!
秦奮沒有怎麽吃,他的飯量本來也不大,而且紅燒肉什麽的,對他來說也就那樣。
吃完飯,在安妮的服侍下,秦奮來到書房休息。
秦奮讓安妮去燒了一壺熱水,然後自顧自的泡了一壺茶。
茶葉和茶壺,他也是帶了過來的。
滾燙的熱水將茶葉衝開,茶葉的淡淡香味飄散出來。
“少爺,你用熱水泡這些樹葉子幹什麽?”安妮很奇怪的問。
秦奮給自己倒了一杯,又給安妮倒了一杯。
“這個可不是普通的樹葉子,它叫茶葉,是用一種叫茶樹的葉子炒製而成,有安神醒腦解油膩的功效,常喝對身體有好處。”
有了神國和神之使徒的設定,秦奮也不再忌諱說地球的東西了。
果然,在秦奮說完後,安妮就自動腦補出了茶葉的來曆。
“這個茶,是神國那裏的神喝的東西嗎?”安妮略帶小激動的說。
秦奮點點頭:“嗯,不過神國也不都是神,更多的也是信奉神的子民。來,你也嚐一下。吃了那麽多的紅燒肉,喝點茶水,胃會舒服很多。”
“嗯……嘶……”
安妮吐出了紅彤彤的小舌頭。
秦奮笑道:“吹一吹再喝!”
說完秦奮端著茶杯,輕輕吹了吹茶水,然後稀溜溜喝了一小口。
舒坦!
安妮見了,也學著秦奮的樣子吹涼茶水,然後隻聽稀溜溜一聲,一口茶水進了安妮的腹中。
“嗯,真的有感覺誒,感覺熱乎乎的,還感覺肚子裏舒服了好多啊!”
安妮驚奇的叫道。
秦奮笑了笑,沒說什麽,隻是繼續喝著茶水。
茶葉可以說是華夏人民相當偉大的一項發明,華夏曆史上,這茶葉不但是和周邊部落做生意的硬通貨,甚至曆史上還發生過很多次因為茶葉的供應而導致的邊境戰爭。
現代的曆史學家有一種說法,曆史上華夏周邊的遊牧民族,他們不事生產,主要以放牧為生,而他們的主要食物也是肉食。
所以,如果沒有茶葉的話,長時間食肉會導致他們的身體出現問題。
不管這是不是真的,但是也說明了,茶葉真的是個好東西。
而,這個世界,貌似還沒有呢!
作為立誌要在未來當偉大二道販子的秦奮來說,又一條黃金大道已經在他的眼前鋪展開。
“你們在喝什麽啊?聞著味道好奇怪哦!”貓娘出現了。
安妮略帶顯擺和驕傲的說:“是少爺從神國帶來的一種叫做茶的東西,少爺說喝了茶,對身體好,還能提神醒腦,也能解油膩呢。我試了試,我這肚子果然舒服了好多!”
聽到神國兩個字,貓娘的大眼睛又亮了三分。
“少爺,少爺,我也是吾神的信徒,吾神說眾生平等,你也要給我喝這個茶!”
貓娘跳到秦奮的身邊,真的像一隻小貓似的用頭蹭了蹭秦奮的胳膊。
秦奮又給安妮倒了一杯:“給你,小心……燙!”
“唿唿唿……當當當(燙燙燙)!”
這姑娘竟然將這一杯滾燙的熱水一口悶了。
實在是……不知道怎麽形容。
“快去找點涼水冰一下吧!”秦奮對貓娘笑道。
貓娘放下杯子,吐著舌頭跟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
喝茶隻是小插曲,很快夜晚降臨了。
八點時分,吉米*鮑爾帶著五十個城衛軍,伊凡*奧爾頓帶著五十多個城衛軍已經在城主府大院列隊等候。
秦奮和安妮來到城主府大院,盧西恩,吉米,伊凡等人見到秦奮來了。
由三人帶頭,所有人都單膝跪在地上,高唿道:“拜見城主大人!”
“都起來吧!”
秦奮擺了擺手。
看著眼前的一百多人,盧西恩、吉米和伊凡就不多說了,剩下的一百另幾個城衛軍,他們分成兩塊兒,一塊兒站在吉米的伸手,一塊兒站在伊凡的背後。
所有的人都是年輕人,但是無不麵黃肌瘦。
伊凡身後的五十多個人,每個人身上都帶著血腥味,他們每個人看向秦奮的目光都帶著敬畏和崇拜。
一口氣殺了大富商鄧洛普幾十個家奴,洛北城任何一任城主都沒敢這麽幹過。
洛北城,從來都不是哪個城主的洛北城,而是麥克納、查理、卡羅爾和鄧洛普四家的洛北城。
這在洛北城所有人的意識中,都是一個自然不過的常識。
多少年了,這四家在洛北城所有人的頭上作威作福,甚至他們的家奴都不將洛北城四家之外的其他人當人。
然而,今天,城主府出了一個新的城主。
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城主是四家推上來的,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城主,兩天後差不多就要被紅狐山賊團殺了掛城頭了。
但是,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能想到,就是這個年輕的城主,他竟然一言不合就殺了鄧洛普家幾十個家奴,還把他們的頭顱掛在了城門口。
太血腥了,太暴力了,太讓人興奮了。
和伊凡手下這些親身參與殺人的城衛軍不同,吉米帶領的城衛軍,他們隻是看到吉米副團長帶著自己的人,將幾十個人頭掛在了城門樓上。
所以,他們對秦奮,更多的是好奇。
“你們是不是認為,我後天就會死了,所以才會這麽瘋狂?”秦奮輕聲道。
寂靜無聲,沒有人說話。
秦奮掃視眾人一眼,每個人的表情和眼神他都看得到,除了盧西恩,每個人在碰觸到秦奮目光的時候,都會低下頭。
沒有迴答,但是秦奮已經知道了答案。
這個答案,他不意外。
秦奮吼道:“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們,我蘭尼*多伊爾,是洛北城唯一的貴族,我是天生世襲貴族,我的血脈不會讓我做這樣的事情。”
秦奮好賴也是寫的,所以他對中世界西方的貴族文化有過研究。
貴族、血脈,在那個時候,是一種信仰和榮耀。
果然,當秦奮吼完,所有人的目光都不一樣了,甚至包括盧西恩。
好似,這貴族,這天生世襲貴族之類的話,將眼前這些隻是平民,甚至連平民都不如的人的血液燃燒了起來。
根深蒂固的信仰。
貴族,是不可能去做出玷汙自己血脈和貴族榮耀的事情。
沒有別的理由,隻因為他是貴族。
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他就不配當貴族。
僅此而已。
煽情達到了,秦奮表情變得猙獰:“我,蘭尼*多伊爾天生不凡,今天我成為了洛北城的城主,你們,洛北城所有的人,都將是我多伊爾家的臣民,你們要對我多伊爾家效忠,我多伊爾家會對你們負責。”
“現在,你們告訴我,你們是忠於誰?”秦奮伸出手大吼一聲。
現場一片寂靜,但是僅僅是片刻,連五秒鍾都不到,一個城衛兵舉起手大叫道:“我忠於多伊爾家組,忠於蘭尼城主!”
人都是從眾的。
有了一個人帶頭,整個城主府的大院中轟然炸開了鼎沸的唿喊聲。
貓娘姑娘上躥下跳,吃的幾乎都快忘掉了自己的舌頭。
不過,吃的最多的則是盧西恩,他雖然不搶不鬧,但是他吃的最快啊。
悶騷男!
秦奮沒有怎麽吃,他的飯量本來也不大,而且紅燒肉什麽的,對他來說也就那樣。
吃完飯,在安妮的服侍下,秦奮來到書房休息。
秦奮讓安妮去燒了一壺熱水,然後自顧自的泡了一壺茶。
茶葉和茶壺,他也是帶了過來的。
滾燙的熱水將茶葉衝開,茶葉的淡淡香味飄散出來。
“少爺,你用熱水泡這些樹葉子幹什麽?”安妮很奇怪的問。
秦奮給自己倒了一杯,又給安妮倒了一杯。
“這個可不是普通的樹葉子,它叫茶葉,是用一種叫茶樹的葉子炒製而成,有安神醒腦解油膩的功效,常喝對身體有好處。”
有了神國和神之使徒的設定,秦奮也不再忌諱說地球的東西了。
果然,在秦奮說完後,安妮就自動腦補出了茶葉的來曆。
“這個茶,是神國那裏的神喝的東西嗎?”安妮略帶小激動的說。
秦奮點點頭:“嗯,不過神國也不都是神,更多的也是信奉神的子民。來,你也嚐一下。吃了那麽多的紅燒肉,喝點茶水,胃會舒服很多。”
“嗯……嘶……”
安妮吐出了紅彤彤的小舌頭。
秦奮笑道:“吹一吹再喝!”
說完秦奮端著茶杯,輕輕吹了吹茶水,然後稀溜溜喝了一小口。
舒坦!
安妮見了,也學著秦奮的樣子吹涼茶水,然後隻聽稀溜溜一聲,一口茶水進了安妮的腹中。
“嗯,真的有感覺誒,感覺熱乎乎的,還感覺肚子裏舒服了好多啊!”
安妮驚奇的叫道。
秦奮笑了笑,沒說什麽,隻是繼續喝著茶水。
茶葉可以說是華夏人民相當偉大的一項發明,華夏曆史上,這茶葉不但是和周邊部落做生意的硬通貨,甚至曆史上還發生過很多次因為茶葉的供應而導致的邊境戰爭。
現代的曆史學家有一種說法,曆史上華夏周邊的遊牧民族,他們不事生產,主要以放牧為生,而他們的主要食物也是肉食。
所以,如果沒有茶葉的話,長時間食肉會導致他們的身體出現問題。
不管這是不是真的,但是也說明了,茶葉真的是個好東西。
而,這個世界,貌似還沒有呢!
作為立誌要在未來當偉大二道販子的秦奮來說,又一條黃金大道已經在他的眼前鋪展開。
“你們在喝什麽啊?聞著味道好奇怪哦!”貓娘出現了。
安妮略帶顯擺和驕傲的說:“是少爺從神國帶來的一種叫做茶的東西,少爺說喝了茶,對身體好,還能提神醒腦,也能解油膩呢。我試了試,我這肚子果然舒服了好多!”
聽到神國兩個字,貓娘的大眼睛又亮了三分。
“少爺,少爺,我也是吾神的信徒,吾神說眾生平等,你也要給我喝這個茶!”
貓娘跳到秦奮的身邊,真的像一隻小貓似的用頭蹭了蹭秦奮的胳膊。
秦奮又給安妮倒了一杯:“給你,小心……燙!”
“唿唿唿……當當當(燙燙燙)!”
這姑娘竟然將這一杯滾燙的熱水一口悶了。
實在是……不知道怎麽形容。
“快去找點涼水冰一下吧!”秦奮對貓娘笑道。
貓娘放下杯子,吐著舌頭跟一陣風似的跑了出去。
喝茶隻是小插曲,很快夜晚降臨了。
八點時分,吉米*鮑爾帶著五十個城衛軍,伊凡*奧爾頓帶著五十多個城衛軍已經在城主府大院列隊等候。
秦奮和安妮來到城主府大院,盧西恩,吉米,伊凡等人見到秦奮來了。
由三人帶頭,所有人都單膝跪在地上,高唿道:“拜見城主大人!”
“都起來吧!”
秦奮擺了擺手。
看著眼前的一百多人,盧西恩、吉米和伊凡就不多說了,剩下的一百另幾個城衛軍,他們分成兩塊兒,一塊兒站在吉米的伸手,一塊兒站在伊凡的背後。
所有的人都是年輕人,但是無不麵黃肌瘦。
伊凡身後的五十多個人,每個人身上都帶著血腥味,他們每個人看向秦奮的目光都帶著敬畏和崇拜。
一口氣殺了大富商鄧洛普幾十個家奴,洛北城任何一任城主都沒敢這麽幹過。
洛北城,從來都不是哪個城主的洛北城,而是麥克納、查理、卡羅爾和鄧洛普四家的洛北城。
這在洛北城所有人的意識中,都是一個自然不過的常識。
多少年了,這四家在洛北城所有人的頭上作威作福,甚至他們的家奴都不將洛北城四家之外的其他人當人。
然而,今天,城主府出了一個新的城主。
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城主是四家推上來的,所有人都知道這個城主,兩天後差不多就要被紅狐山賊團殺了掛城頭了。
但是,沒有人知道,也沒有人能想到,就是這個年輕的城主,他竟然一言不合就殺了鄧洛普家幾十個家奴,還把他們的頭顱掛在了城門口。
太血腥了,太暴力了,太讓人興奮了。
和伊凡手下這些親身參與殺人的城衛軍不同,吉米帶領的城衛軍,他們隻是看到吉米副團長帶著自己的人,將幾十個人頭掛在了城門樓上。
所以,他們對秦奮,更多的是好奇。
“你們是不是認為,我後天就會死了,所以才會這麽瘋狂?”秦奮輕聲道。
寂靜無聲,沒有人說話。
秦奮掃視眾人一眼,每個人的表情和眼神他都看得到,除了盧西恩,每個人在碰觸到秦奮目光的時候,都會低下頭。
沒有迴答,但是秦奮已經知道了答案。
這個答案,他不意外。
秦奮吼道:“但是,我現在要告訴你們,我蘭尼*多伊爾,是洛北城唯一的貴族,我是天生世襲貴族,我的血脈不會讓我做這樣的事情。”
秦奮好賴也是寫的,所以他對中世界西方的貴族文化有過研究。
貴族、血脈,在那個時候,是一種信仰和榮耀。
果然,當秦奮吼完,所有人的目光都不一樣了,甚至包括盧西恩。
好似,這貴族,這天生世襲貴族之類的話,將眼前這些隻是平民,甚至連平民都不如的人的血液燃燒了起來。
根深蒂固的信仰。
貴族,是不可能去做出玷汙自己血脈和貴族榮耀的事情。
沒有別的理由,隻因為他是貴族。
如果他真的做了,那他就不配當貴族。
僅此而已。
煽情達到了,秦奮表情變得猙獰:“我,蘭尼*多伊爾天生不凡,今天我成為了洛北城的城主,你們,洛北城所有的人,都將是我多伊爾家的臣民,你們要對我多伊爾家效忠,我多伊爾家會對你們負責。”
“現在,你們告訴我,你們是忠於誰?”秦奮伸出手大吼一聲。
現場一片寂靜,但是僅僅是片刻,連五秒鍾都不到,一個城衛兵舉起手大叫道:“我忠於多伊爾家組,忠於蘭尼城主!”
人都是從眾的。
有了一個人帶頭,整個城主府的大院中轟然炸開了鼎沸的唿喊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