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文東陰沉著臉,推斷道:“死掉的這批殺手,可能不是真正的‘三十人’特種小隊。試想一下,一個一流的殺手小隊會在大戰之前去賭拳嗎......另外他們的實力也實在是太弱,才幾分鍾就被我們消滅的幹幹淨淨,這實在是太奇怪了。”


    旁邊的褚博聽完,臉上陰晴不定。雖然他對自己的身手很有自信,但聽謝文東這麽一分析,還真覺得事有蹊蹺。他著問謝文東:“東哥,那你說龍風聲東擊西,擊的是哪裏的‘西’?”


    謝文東一握拳頭,目光幽深道:“葡萄酒夜總會。”


    “啊,你是說龍風的最終目標是葡萄酒夜總會?”褚博有些不相信自己的耳朵,龍風前段時間在夜總會的爭奪戰中損兵折將,如今正處在在恢複元氣的階段,他敢在軍心未震的時候發動進攻?!真是太瘋狂,也太不要命了。


    謝文東吸了口氣,似乎也不願意相信自己的判斷:“十之**。龍風先是故意拋出一個誘餌,讓我們為幹掉一整個特種分隊而心生大意,從而失去防範。再趁所有人都不經意的時候,搶先對葡萄酒夜總會下手,打個措手不及。這招雖然陰險,但成功的可能性特別大。”


    呀!褚博和金眼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如果真是這樣的話,那龍風就太狠了,為了使己方中計,居然敢生生舍掉三十人。這種用計無所不用其極的人,也是最難纏最麻煩的。


    兩人急聲問道:“那東哥我們現在該怎麽辦?”


    謝文東沉聲問道:“夜總會今天晚上值班的頭目是誰?”


    金眼連想都沒想,張口答道:“是美洪門白虎堂堂主狼歌。本來值班的是爽堂主,現在爽堂主臨時去了研究所,隻有暫時找他代替。”謝文東急不可耐道:“快,給他打電話,告訴他他今晚務必小心藍河幫的偷襲。”


    金眼恩地答應一聲,掏出手機從通訊錄裏調出狼歌的電話。


    現在是晚上九點鍾,正是狼歌出發去夜總會的時候。混hei道的,如果正處戰事就得日夜顛倒,就要過著精神緊張,提心吊膽的日子。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又能在這方麵得到印證。


    今晚,狼歌比以往的心情要好些。這段時間藍河幫都沒有來騷擾,上下一片太平,他也不用那麽緊張。


    電話打過去的時候,狼歌和手下兄弟在車裏談天論地,聊得正盡興。


    狼歌拿著煙,吞雲吐霧道:“聽說東哥那邊已經和藍河幫那個叫‘三十人’的殺手們接上了手,不知道情況怎麽樣了。”


    旁邊一位叫皮包的心腹接過話來:“應該不會有什麽大問題,東哥帶了幾十名白衣血殺的弟兄。我見過那些怪物殺人,那叫一個可怕。聽說,他們是經過洪門長老院——望月閣的長老訓練過的,殺起人來跟砍瓜切菜切菜一樣。”


    狼歌哈哈一笑:“你說的不錯,白衣血殺號稱東哥最鋒利的尖刀之一,那些個什麽山豬小隊,山貓小隊都不是他們的對手,更別說一個‘三十人’了。”


    皮包:“那狼哥還在擔心什麽?”


    狼歌搖搖頭,歎息道:“不知道為什麽,我總有一種不好的預感。”沒等他把話說完,口袋裏的手機突然響了起來。他掏出手機一看,是屏幕上顯示的是謝文東的電話:“東哥的電話?”


    “喂,東哥嗎,我是狼歌。”


    “狼堂主,藍河幫今天晚上可能迴來偷襲葡萄酒夜總會,你務必謹慎小心。”電話那頭,謝文東警惕道。


    狼歌心裏咯噔一下,心說難道自己的不安來源於此。他好奇地問謝文東,他是怎麽知道藍河幫會來偷襲的。謝文東暫時的確沒什麽直接的證據可以證明自己的猜測,所以沒說明理由,隻是讓他好生小心,千萬不可大意。


    狼歌在黃坤時代就是堂主,經驗老道豐富、戰功卓著,為人更是忠心耿耿,盡心輔佐兩代幫主。他相信謝文東不會無的放矢,連連應聲答應。並拍著胸膛保證,隻要他還有一口氣,就一定保葡萄酒夜總會無憂。


    謝文東稍稍放下點心,又叮囑了幾聲,這才掛斷了電話。


    皮包問狼歌:“狼歌,東哥打電話來幹嘛?”狼歌搖了搖手中的手機,笑著說道:“東哥讓我們今晚提防藍河幫的偷襲。”


    “藍河幫的人會來偷襲?”


    “還不確定,東哥就是說有可能。恩,就算他們會來我也不怕他,也好讓他們見識見識狼爺爺的本事。”


    皮包伸出大拇指,剛要拍個馬屁。話到嘴邊還沒開口,冷然間,頭頂上空傳來一聲脆響,隻聽啪的一聲,車頂多出個小窟窿,接著,一道血濺在轎車的前窗戶上。


    車棚突然出現個窟窿,與此同時,司機的鎖骨應聲被擊碎,鮮血噴射而出,撲的一下濺滿在車窗上。


    “啊―――”司機發出一聲撕心裂肺的慘叫,捂住肩胛骨處的傷口,在座位上痛苦地翻騰著。


    狼歌和皮包來不及查看司機的傷,同時驚叫一聲,喝道:“有殺手!”兩人話聲未落,又是啪得一聲,車棚又多個窟窿,這一次子彈幾乎是貼著狼歌的右臉頰而過,子彈的角度再往裏偏上幾度,他的腦袋就要打沒了。子彈唿嘯著穿過車篷,餘威不減又將轎車底盤打出個大窟窿。


    “狼哥快下車!”皮包猛的轉迴頭來,尖聲叫道,同時他踢開車門,以離弦之箭之勢躍了出去。


    看到車裏有人跑了出來,殺手調轉槍口,對皮包連連扣動扳機。噗噗噗,三顆子彈打在皮包剛才停留的地方。從對方的槍聲和槍的威力不難看出,對方肯定用的是裝了消音器的大殺傷力狙擊步槍。皮包身形靈活,像兔子一樣捉摸不透。


    殺手連開十多槍,都沒有打中,急得他破口大罵。


    皮包將殺手的注意力引到自己身上,這短暫的時間對於車內的狼歌來說足夠用了,借著皮包奮不顧身為他創造的機會,狼歌從轎車的另一邊跳了下來,雙腳剛沾地,片刻也未停頓有順勢一軲轆,直接滾到側後方的一輛清掃車的下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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