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劍法是什麽東西?無非就是劈斬、穿刺、橫切,力量夠大、速度夠快,出手的時機準確,用一把夠分量的好劍,能一劍殺死對手才配稱劍法!那些花裏胡哨的劍術技法沒有用!”
博朗鎮警衛隊副隊長哈利隨手把兩片橡木杯子丟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說道:“你還記得李察吧?區區一個平民,連覺醒專長的資質都沒有,以為通過努力就能超過職業者。他天天練劍,天天練劍,整個人都練傻了……他玩劍是玩得不錯,能拔劍削斷蜻蜓的翅膀,一劍刺穿六片落葉。他沒事還喜歡找我們比劍,我們誰也不是他的對手,我連褲帶都被他削斷了……整個冒險團的人還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級劍士的實力,我們愚蠢的團長居然帶我們去集骨者活動最猖獗的荊棘平原發財,結果呢?”
“……和獸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戰,李察那個白癡瞬間刺中一隻豺狼人六劍,然後被豺狼人撲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臉。我們當時都懵了,幸好你衝過去,一記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斬,把那隻豺狼人砍成兩段,總算穩住了局勢,可我們還是折了十幾個夥伴,就連伊娜都死了。”
哈利的聲音變得暗啞,隔了一會才若無其事地聳肩說道:“從此以後,我隻相信能殺敵的劍法。”
老戰友低落的情緒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緒帶到三十年前,那時候,他從軍團提前退役,帶著一幫親密戰友加入一支冒險團。老團長的名字已經記不清了,但他有個漂亮的女兒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戀的對象。正因為哈利的極力要求,他們才選擇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鐵級冒險團。
後來,老團長非常高興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個很厲害的劍手。那個人就是哈利一直記恨的李察。兩人之間的仇隙都是為了團長的漂亮女兒,哈利喜歡伊娜,而伊娜又青睞李察,但李察對伊娜毫無感覺,多次拒絕對方的大膽示愛。這才是讓哈利無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來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斷地挑釁李察,兩個年輕人終於當眾比武,結果哈利輸得很慘,連褲子都掉了。軍團出身的戰友們不服氣,輪番挑戰李察,也無一例外的落敗。隻有巴托姆拒絕李察的邀戰,他當時還以為李察已經掌握鏡之心。
巴托姆選擇避戰可以說是改變了冒險團所有成員的心態,也改變了大家的命運。
事情過去這麽多年,李察和伊娜早就化成泥土,迴歸大地母親的懷抱。巴托姆沒想到哈利還是對此耿耿於懷。他找哈利來商量事情,可不是想聽對方迴憶過往。
巴托姆感到無語,拿起事先準備好的一把小刀,迅速在一個完好無損的橡木酒杯上輕輕點了一下。橡木酒杯“哢嚓”一聲,裂成兩半。
哈利猛地抬頭,驚訝地說道:“頭,你這是……”
紅獅巴托姆哈哈一笑,說道:“我們已經退休十幾年,我閑得沒事做,也琢磨劍法技藝。”說著,他拿起兩片橡木杯,仔細端詳片刻,歎了口氣,將杯子遞給哈利,頹喪地說道:“我鑽研劍法技藝十幾年,比不上一個還沒長胡子的小家夥。”
哈利檢查了兩片橡木杯子的斷麵,發現一個是裂開的,而另一個斷麵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為什麽要練花裏胡哨的劍術技法,也不知道該怎麽寬慰他,幹巴巴地說道:“頭,你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沒用多少力氣,刀口隻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搖了搖頭,肅然說道:“在戰場上,軍隊有不能後退,血戰到底的理由,但冒險者和軍隊不同。冒險者盡量迴避戰鬥,如果非打不可,那什麽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質發揮到極限。冒險者的戰鬥比軍隊的戰鬥更複雜,也更兇險,不到確定生死的最後一刻,誰也不知道誰輸誰贏。”
“當初,我們第一次遭遇獸人集骨者,還沒有從軍團戰士轉變為冒險者。那次慘敗其實不能怪李察,就算沒有他,我們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價,才能完成由軍團戰士到冒險者的轉變。”
“你要知道,強攻集骨者營地,搶奪它們收集的財寶,是我們一起鼓動的,因為強攻是我們最熟悉的軍團戰法!李察,隻是給了老團長同意強攻的勇氣而已。”
“頭,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擺了擺手,繼續說道:“十幾年前,我意識到我的職業者之路已走到盡頭,再也沒有進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東西,希望能通過磨練劍法技藝掌握‘鏡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們晚兩年遇到李察,憑他對劍法境界的執著追求,或許會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館老板這麽說,等於承認磨練劍術技法是掌握鏡心的一條途徑。
“不過,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話鋒一轉,改口說道:“他一個沒有覺醒專長的平民,為了練劍,不去工作,耗盡家產。最後為了混一口飯吃,自己沒有一點冒險經驗,就加入冒險團。他如果能活下來,才叫稀奇。”
哈利高興地說道:“就是,一個沒有覺醒資質的平民,應該賣身給名門當奴仆,說不定以後還有機會升從者……當什麽冒險者嘛?”
巴托姆眼睛一亮,笑著問道:“你也覺得賣身當名門奴仆,比當冒險者好?”
“城邦裏的人不都這樣嗎?有點本事的人先想辦法進名門,名門不收才跑去當冒險者。”哈利看了巴托姆,狐疑地問道:“頭,你今天是怎麽了?整個人怪怪的……”
“被維爾托克嚇的。”巴托姆如實說道:“我以為他不會用彎刀,但他竟然拿彎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開杯子,卻沒有碰到吧台表麵。”
哈利悚然一驚,試著問道:“他難道是‘境心’強者?”
巴托姆搖頭道:“或許是,或許不是,總之,他的劍法技藝已登峰造極,不輸給當初的李察。你知道什麽樣的人會鑽研劍技?”
“天天能吃飽,又沒事幹的人……就是高地名門的那些人。”
哈利猶豫著說道:“科爾說維爾托克不是名門子嗣。”
巴托姆沉默片刻,說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我今天找你來商量,你覺得我們把維爾托克變成自己人怎麽樣?”
哈利大驚失色,急忙問道:“頭,咱們說好的事情,你不會後悔了吧?”
巴托姆牛眼一瞪,痛心疾首地反問道:“後悔什麽?後悔把維爾托克賣掉?你知不知道,我們已經攢了多少財寶?多到我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但我還是讓莎拉照顧維爾托克,就是要告訴別人,維爾托克這塊肥肉,冒險者之家要分大份的!因為,我們不能露出半點虛弱,哪怕我根本不在乎維爾托克帶來的利益,否則一群餓狼就會撲上來,把我們連皮帶骨都吃下去。”
哈利默然許久,呐呐說道:“我們還有莎拉大姐……我們和鋼岩大人的關係好。”
紅獅巴托姆氣急反笑,用煙鬥敲哈利的腦袋,恨很說道:“你給我睜開眼睛看看,我們苦心經營的局麵,那些年輕的小子有誰能撐得起來?對了,還有鋼岩,他是崇信地母的塔窟族,就像守護領地的獅子,遵守弱肉強食的地母之道。誰來掌管博朗鎮,對塔窟族和赫默族都一樣。”
“就算我們肯放棄博朗鎮,迴主城買地養老,還是會有人聞著財寶的味道,追過來。除非,他們知道,動我們這些退休的老家夥,一定會遭到殘酷報複!”
“到了今天這種地步,我們不能沒有勢力。”
巴托姆咬著煙鬥,緩緩說道:“主城的高地名門派係複雜,鬥爭激烈。我們投靠任何一派,都會被另一派當作敵人。而且,我們有名門想要的財寶,沒有名門看重的人才。我就擔心獻出財寶,投靠名門派係,最後還被當成棄子。”
“有一個人知道我的煩惱。”
“誰?”哈利好奇地追問道。
“維爾托克的姐姐,麗娜。”
巴托姆暗自想到:“那個女人真厲害,她清楚我們的處境,所以把維爾托克托付給我。而維爾托克隨手一劍就改變了我的想法……她這是打算招攬我們這股勢力,為她所用?”
紅獅巴托姆搖了搖,收斂發散的思緒,對哈利說道:“不管維爾托克是落難的名門貴胄,還是其他什麽人,總之,他有天分,有前途,而且他現在失憶了,正是和他培養深厚感情的好機會。他姐姐麗娜倒是看到這一點,才放心地把他交給我們。你給我動動生鏽的腦子,好好考慮一下,該不該招攬維爾托克,或者在將來以從者的身份追隨他?”
“這是一場關乎我們命運的賭博……所以,別著急,邊看邊想,想清楚再告訴我。其他幾個老夥計,我會挨個找他們談。”
博朗鎮警衛隊副隊長哈利隨手把兩片橡木杯子丟在桌上,表情不屑又忿忿地說道:“你還記得李察吧?區區一個平民,連覺醒專長的資質都沒有,以為通過努力就能超過職業者。他天天練劍,天天練劍,整個人都練傻了……他玩劍是玩得不錯,能拔劍削斷蜻蜓的翅膀,一劍刺穿六片落葉。他沒事還喜歡找我們比劍,我們誰也不是他的對手,我連褲帶都被他削斷了……整個冒險團的人還真相信李察有媲美四級劍士的實力,我們愚蠢的團長居然帶我們去集骨者活動最猖獗的荊棘平原發財,結果呢?”
“……和獸人集骨者的第一次遭遇戰,李察那個白癡瞬間刺中一隻豺狼人六劍,然後被豺狼人撲到身上,一口咬掉他的臉。我們當時都懵了,幸好你衝過去,一記普通的不能再普通的平斬,把那隻豺狼人砍成兩段,總算穩住了局勢,可我們還是折了十幾個夥伴,就連伊娜都死了。”
哈利的聲音變得暗啞,隔了一會才若無其事地聳肩說道:“從此以後,我隻相信能殺敵的劍法。”
老戰友低落的情緒感染了巴托姆,把他的思緒帶到三十年前,那時候,他從軍團提前退役,帶著一幫親密戰友加入一支冒險團。老團長的名字已經記不清了,但他有個漂亮的女兒名叫伊娜,是哈利暗戀的對象。正因為哈利的極力要求,他們才選擇加入那支小小的黑鐵級冒險團。
後來,老團長非常高興地向大家宣布,他招募到一個很厲害的劍手。那個人就是哈利一直記恨的李察。兩人之間的仇隙都是為了團長的漂亮女兒,哈利喜歡伊娜,而伊娜又青睞李察,但李察對伊娜毫無感覺,多次拒絕對方的大膽示愛。這才是讓哈利無法忍受的地方。
接下來的事情很可笑,哈利不斷地挑釁李察,兩個年輕人終於當眾比武,結果哈利輸得很慘,連褲子都掉了。軍團出身的戰友們不服氣,輪番挑戰李察,也無一例外的落敗。隻有巴托姆拒絕李察的邀戰,他當時還以為李察已經掌握鏡之心。
巴托姆選擇避戰可以說是改變了冒險團所有成員的心態,也改變了大家的命運。
事情過去這麽多年,李察和伊娜早就化成泥土,迴歸大地母親的懷抱。巴托姆沒想到哈利還是對此耿耿於懷。他找哈利來商量事情,可不是想聽對方迴憶過往。
巴托姆感到無語,拿起事先準備好的一把小刀,迅速在一個完好無損的橡木酒杯上輕輕點了一下。橡木酒杯“哢嚓”一聲,裂成兩半。
哈利猛地抬頭,驚訝地說道:“頭,你這是……”
紅獅巴托姆哈哈一笑,說道:“我們已經退休十幾年,我閑得沒事做,也琢磨劍法技藝。”說著,他拿起兩片橡木杯,仔細端詳片刻,歎了口氣,將杯子遞給哈利,頹喪地說道:“我鑽研劍法技藝十幾年,比不上一個還沒長胡子的小家夥。”
哈利檢查了兩片橡木杯子的斷麵,發現一個是裂開的,而另一個斷麵光滑,是有人用利器把它一切到底。
哈利不知道巴托姆為什麽要練花裏胡哨的劍術技法,也不知道該怎麽寬慰他,幹巴巴地說道:“頭,你這一刀也不容易做到,沒用多少力氣,刀口隻是碰一下,杯子就裂了……”
巴托姆搖了搖頭,肅然說道:“在戰場上,軍隊有不能後退,血戰到底的理由,但冒險者和軍隊不同。冒險者盡量迴避戰鬥,如果非打不可,那什麽手段都得用上,把特質發揮到極限。冒險者的戰鬥比軍隊的戰鬥更複雜,也更兇險,不到確定生死的最後一刻,誰也不知道誰輸誰贏。”
“當初,我們第一次遭遇獸人集骨者,還沒有從軍團戰士轉變為冒險者。那次慘敗其實不能怪李察,就算沒有他,我們也必定要付出血的代價,才能完成由軍團戰士到冒險者的轉變。”
“你要知道,強攻集骨者營地,搶奪它們收集的財寶,是我們一起鼓動的,因為強攻是我們最熟悉的軍團戰法!李察,隻是給了老團長同意強攻的勇氣而已。”
“頭,你……”哈利欲言又止。
巴托姆擺了擺手,繼續說道:“十幾年前,我意識到我的職業者之路已走到盡頭,再也沒有進步的可能。我就思考李察的那一套東西,希望能通過磨練劍法技藝掌握‘鏡之心’……我常常想,如果我們晚兩年遇到李察,憑他對劍法境界的執著追求,或許會成功掌握‘境之心’。”
旅館老板這麽說,等於承認磨練劍術技法是掌握鏡心的一條途徑。
“不過,李察死得也不冤枉。”巴托姆突然話鋒一轉,改口說道:“他一個沒有覺醒專長的平民,為了練劍,不去工作,耗盡家產。最後為了混一口飯吃,自己沒有一點冒險經驗,就加入冒險團。他如果能活下來,才叫稀奇。”
哈利高興地說道:“就是,一個沒有覺醒資質的平民,應該賣身給名門當奴仆,說不定以後還有機會升從者……當什麽冒險者嘛?”
巴托姆眼睛一亮,笑著問道:“你也覺得賣身當名門奴仆,比當冒險者好?”
“城邦裏的人不都這樣嗎?有點本事的人先想辦法進名門,名門不收才跑去當冒險者。”哈利看了巴托姆,狐疑地問道:“頭,你今天是怎麽了?整個人怪怪的……”
“被維爾托克嚇的。”巴托姆如實說道:“我以為他不會用彎刀,但他竟然拿彎刀使出鞭落技法,刀口切開杯子,卻沒有碰到吧台表麵。”
哈利悚然一驚,試著問道:“他難道是‘境心’強者?”
巴托姆搖頭道:“或許是,或許不是,總之,他的劍法技藝已登峰造極,不輸給當初的李察。你知道什麽樣的人會鑽研劍技?”
“天天能吃飽,又沒事幹的人……就是高地名門的那些人。”
哈利猶豫著說道:“科爾說維爾托克不是名門子嗣。”
巴托姆沉默片刻,說道:“是也好,不是也好,我今天找你來商量,你覺得我們把維爾托克變成自己人怎麽樣?”
哈利大驚失色,急忙問道:“頭,咱們說好的事情,你不會後悔了吧?”
巴托姆牛眼一瞪,痛心疾首地反問道:“後悔什麽?後悔把維爾托克賣掉?你知不知道,我們已經攢了多少財寶?多到我晚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但我還是讓莎拉照顧維爾托克,就是要告訴別人,維爾托克這塊肥肉,冒險者之家要分大份的!因為,我們不能露出半點虛弱,哪怕我根本不在乎維爾托克帶來的利益,否則一群餓狼就會撲上來,把我們連皮帶骨都吃下去。”
哈利默然許久,呐呐說道:“我們還有莎拉大姐……我們和鋼岩大人的關係好。”
紅獅巴托姆氣急反笑,用煙鬥敲哈利的腦袋,恨很說道:“你給我睜開眼睛看看,我們苦心經營的局麵,那些年輕的小子有誰能撐得起來?對了,還有鋼岩,他是崇信地母的塔窟族,就像守護領地的獅子,遵守弱肉強食的地母之道。誰來掌管博朗鎮,對塔窟族和赫默族都一樣。”
“就算我們肯放棄博朗鎮,迴主城買地養老,還是會有人聞著財寶的味道,追過來。除非,他們知道,動我們這些退休的老家夥,一定會遭到殘酷報複!”
“到了今天這種地步,我們不能沒有勢力。”
巴托姆咬著煙鬥,緩緩說道:“主城的高地名門派係複雜,鬥爭激烈。我們投靠任何一派,都會被另一派當作敵人。而且,我們有名門想要的財寶,沒有名門看重的人才。我就擔心獻出財寶,投靠名門派係,最後還被當成棄子。”
“有一個人知道我的煩惱。”
“誰?”哈利好奇地追問道。
“維爾托克的姐姐,麗娜。”
巴托姆暗自想到:“那個女人真厲害,她清楚我們的處境,所以把維爾托克托付給我。而維爾托克隨手一劍就改變了我的想法……她這是打算招攬我們這股勢力,為她所用?”
紅獅巴托姆搖了搖,收斂發散的思緒,對哈利說道:“不管維爾托克是落難的名門貴胄,還是其他什麽人,總之,他有天分,有前途,而且他現在失憶了,正是和他培養深厚感情的好機會。他姐姐麗娜倒是看到這一點,才放心地把他交給我們。你給我動動生鏽的腦子,好好考慮一下,該不該招攬維爾托克,或者在將來以從者的身份追隨他?”
“這是一場關乎我們命運的賭博……所以,別著急,邊看邊想,想清楚再告訴我。其他幾個老夥計,我會挨個找他們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