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書的樂趣,也許是滅天滅地,一路火花帶閃電,也許還能是另一種可能。


    蒼山隻是做一個嚐試,並沒有把人當傻子。


    也許你現在迴頭再看,會發現很多線索其實早就藏在情節裏了。


    ......


    開篇第一章的引子裏,描寫道爺帶著嬰兒出宮,就有一句:“左手持劍,右手抓著一塊紫色的玉佩。”


    ......


    吳啟第一次出場的時候,也暗示了他不像吳長路生的,賀蘭敏之對吳啟也是過於親昵。


    ......


    之後,武承嗣、武三思,還有太平來房州的時候,為什麽吳啟正好不在房州?


    ......


    太平第一次見吳啟,特別注意地多看了好幾眼,也許並不是因為帥。


    ......


    還記得收孟浩然這個幹兒子的時候,吳寧送見麵禮嗎?


    李重潤拿出紫玉龍佩被太平攔迴去了,也第一次指出了紫玉龍佩的作用。


    .....


    李諶和武承嗣帶兵到下山坳的時候,吳長路的第一反應是:讓吳啟躲起來。


    ......


    吳寧為什麽隻讓吳啟讀書?


    ......


    八年之後,吳寧再臨京師,為什麽賀蘭敏之三番五次地把吳寧推到險地,而從無顧忌。


    ......


    還記得殺李諶之前嗎?太平闖到了懷仁坊李宅後院,正撞見吳啟換衣服。為什麽她盯著吳啟的胸口。


    .....


    吳寧到桃雲嶺的時候,麵對“養”父母的墓碑真情流露。並不是因為那僅僅是養父母,而是親生父母。


    .....


    太平讓蘭晴給吳啟侍寢,之後就告訴蘭晴留在吳啟身邊,而且不用她做任何事,隻需要好生服侍就行。


    ......


    太平闖到吳寧洗澡的那場戲,看過紫玉佩之後,太平說了一句:讓吳寧收起來,別讓第二個人看到。是因為太平知道,那是假的。


    之後出門,那個似有深意的笑容,我保證現在再看一遍,一定有另一番味道。


    包括從那天之後,太平與吳寧的幾次肢體互動,迴頭去看,味道是完全不同的,太平心裏已經不把吳寧當成是弟弟了。


    ......


    如果你還有耐心迴頭二刷,你會發現,吳老九從始使至終,隻和盧嵩之說過一句最重的話,那就是:“臣服於我”。


    和狄仁傑說“拿迴屬於他的一切”,為什麽沒有直接說皇位。


    包括從引出擇獒一說開始,所有描寫吳寧的片段,用的都是狼,而不是獒。


    吳寧是頭狼,是群狼之王,從來沒有用獒作比過。


    他要做的,不是守護綿羊的獒,而是帶領狼群征戰求存的狼。


    ......


    頭狼是有擔當的,從第一章開始,吳寧從來沒辜負過一個對他付出過真情的人,甚至是有求必應。


    這才是狡猾外表之下,吳老九最真實的性情。


    而且,從開始到現在,吳寧一直把“過人能力”當成是一種責任,他永遠擋在自己人的最前麵,包括大周朝。


    太平這次是唯一一個,也是第一次有人替吳寧擋在前麵。


    這種人格來自前世的設定。


    如果看過番外就應該知道,是齊磊、吳寧、唐奕三個人承載著人類文明的火種前行,在宇宙中絕地求生。責任和負擔遠比穿越之後要沉重得多。


    ......


    如果你還有耐心,你會發現並不突兀或者生硬,線索早就埋在故事裏了。


    ......


    還有,武則天派吳寧去桃雲嶺抓人,吳寧當時為什麽不想讓吳家人去?之後,賀蘭敏之被關在大理寺,為什麽從沒有吳家人去探望過?


    包括肖老道,發了死鏢之後去哪兒了?既然賀蘭敏之已經抓到了,為什麽不把肖老道也抓起來?


    ......


    至於吳寧的那些反常舉動,太平公主之前為什麽和高延福發那通牢騷?為什麽心疼?在下一章,我會給你們一個絕對合理的答案。


    這裏,就不多贅述了。


    ......


    ————————


    幫大夥兒理順劇情,隻是想表達一個意思:


    作者並沒有把人當傻子!如果你真這麽認為,那你才是真的傻子。


    同時,在網文圈裏打混了兩年,我比你們更明白問題出在哪兒。


    說裝逼一點,作者已經失去了創作自由。


    一個故事應該怎麽寫,會是什麽結局,過程是什麽樣的,在你們心裏已經是定型的了。


    說白了,一本書叫《唐初》,那這本書裏就肯定得有程咬金。你不寫他都不行,甚至你把程咬金寫壞了也不行。


    我認為他是這樣兒的,那他就一定是這樣兒的!


    如果主角不幸成了李二的哪個兒子,那這個兒子就一定得登封造極。不當皇帝,你叫什麽?


    再比如,一本書叫《地主的傻兒子》那好了,這本書應該幹什麽,大夥心裏有數兒了吧?


    別說《地主的傻兒子》,我這本《獒唐》,也有一大把人在那說,你不發展生產力、不帶動時代,你寫的是什麽玩意兒?


    兄弟們,那我憑啥就不能寫地主的傻兒子造了宇宙飛船,娶了個外星老婆啊?


    憑啥?憑的是商業環境。


    商業寫作嘛,這不是你表現個性,鶴立獨行的地方。


    一切,向錢看!


    你寫的東西不掙錢,讀者不愛看,那麽萬物皆虛妄。


    除非你有本事,把新的東西讓讀者接受,讓讀者看爽,讓讀者甘心花錢。


    那麽問題來了,蒼山還沒那個本事啊!


    我有新的東西,自認雖說讀書不多,但是見解絕對還算上乘。


    但是,我不知道怎麽把這些東西轉換成讀者喜歡。


    所以,趁著我還有資本,趁著還能作,我要學習,要嚐試,要探索。


    我知道網文作者的地位很低,你們看不爽可以直接就罵,作者為了經營形象,還不能下場對罵。


    這特麽就是遭著當流量明星的罪,掙著搬磚頭的錢。


    但是!!


    明人不說暗話,為了多搬幾塊轉頭,多騙點錢,我是不是也得趁著還能折騰,還敢折騰,多嚐試一點,多學習一點啊?


    不止一次的說過,《獒唐》就是在學習,在嚐試。


    盡管我沒本事,盡管我也知道很多人不喜歡,可是試過了,學會了,寫熟了....


    我才能在以後,在拿起你們給我限定好的套路的時候,能夠遊刃有餘,能夠揉入一些有深度的東西。


    再不濟,這本書也讓我明白一個道理:


    深度這個東西,和爽快,和膚淺,是不衝突的。


    我不求你們會喜歡這本,但也沒把誰當傻子,更不存在什麽賣弄。


    兄弟,賣弄肯定是拿最擅長的東西賣弄。


    賣弄,那就寫吳老九發展生產力,從商到農,改天煥顏了呀,那個我擅長。


    賣弄,那就寫家國抱負,英雄忠烈了唄,那個我也擅長。


    我能用幾個章節描繪出一個林羽堂,幾場對話漂白一個馮大春,難道一百多萬字還造不出來十幾、二十個申屠鳴良嗎?


    那個我會寫,那個才叫賣弄。


    還有,吐槽一句:寫大宋的時候,你們說***幼稚,不懂政治,說特麽朝堂相公哪能那麽簡單。


    我是怎麽解釋你們都不聽,怎麽辯解你們都不接受,甚至都把童話拿出來套用了也沒用。


    這迴好了,我開始寫實,開始寫點權謀......


    又不幹了,結果還不如大宋呢。


    事實證明,都特麽是抖m,嘴上說現實殘酷,現實點更好,其實心裏還不是期許點現實之外的小美好嗎?


    罵著白金大神、暢銷作者,這個白,那個白,這個套路,那個套路,可是歸根結底,這是你們造成的。


    還是那句話,你們需要的不是創作,而填空。


    ......


    上本書結束的時候,我一直在想怎麽迎合“我的讀者群體”。


    就是看得進去我的書的讀者,愛看什麽,是老白,還是小白,是年輕的,還是‘準老頭’。


    為什麽大神的書罵的辣麽多,可是掙錢也辣麽多。


    當時的理解是,傳統文學和網絡文學還是不一樣。


    傳統文學是有受眾群體的,是一部分相對較高的思想人群的遊戲。


    這是有逼格的,哪怕沒到那個深度,很多人也要從中看出點感悟,看出點“誤解”來。


    對,就是誤解!


    什麽特麽一千個人心中有一千個哈姆雷特啊,莎翁寫的時候,肯定奔著一個哈姆雷特寫的。


    曹雪芹筆下的林黛玉,可能就是個作丫頭。


    他更想不到,一本紅樓現在成了一個學說了。


    總之,傳統文學追求的是逼格,是幻滅,是振聾發聵,不驚出一身白毛汗,都不算好的現實倒影。


    那網絡文學呢?


    我認為網絡文學追求主要有三點:


    第一,要爽!


    第二,要爽!


    第三,要爽....


    網絡,那都是給勞苦大眾看的,普通百老姓有幾個閑的沒事兒體驗什麽幻滅,找什麽現實倒影啊?


    就是為了排解現實的,好不啦?


    以前,這種普通人所需要的叫大眾文學,一樣被高雅文學看不起。


    後來有了網文,.然後......


    然後大眾文學也成了高雅文學,他們合起夥兒來,又瞧不起網文兒了。


    咳咳!


    有點過了,牢騷而已。


    迴到正題,反正上本書的時候想了挺多,在網文受眾群體之中,我的寫作風格又能吸引哪些讀者。


    還有,我缺什麽?需要練什麽?包括上一本書的殘餘收入,還有新書的收入,能不能支撐我學習成長的時間。


    於是,熬湯來了。


    嗬,真特麽是熬湯啊!


    熬的我骨頭渣子泛白,這點滋味兒全特麽熬出去了。


    現在,和大宋時的理解,又不一樣了。


    我發現,也許給老白看的深度和小白文兒並不衝突,這兩個可以像前麵說的,揉到一塊兒去。


    因為,老白一樣喜歡小白,小白也不見得就非得一門兒的爽爽爽。


    爽是誰都想要的....


    所以,我認慫,向錢低頭!


    現實也隻給我一本書的機會去磨礪,下本書,我當個俗人賣弄所長。


    滿意了吧?


    肯定還有不滿意的。


    那我也沒招兒了。


    ......


    ————————


    說點題外話。


    前幾天吧,寫了一首詞,又刻成了書簽。手賤的賣弄一迴,發到了群裏。


    後來,他們說書簽不實用,要做成掛件。


    然後....


    然後蒼山就特麽抓瞎了。


    好多人私聊我和我媳婦,說想要。


    “......”


    我吧,有點送不起。


    那個和之前的匪幫牌子不太一樣。


    匪幫牌子一人一個,最多兩個,一對也就是百十來塊錢。


    可是,那首詞一共五塊兒,用料大、字兒還多,手工師傅把價錢卡的死死的,就是講不下來。


    一片兒就將近一百塊,一套就是四五百......有點貴。


    要說獒唐像大宋的成績似的,那也就不說什麽了。


    關鍵熬湯把我熬進去了,都要我真送不起。


    所以,對不住大夥兒了。


    看著給,群裏混的實在太熟,或者為蒼山真的付出太多的,我先送幾個。


    剩下的也別急,慢慢給。


    等下本書掙錢了,一定都給你們送到,誰也不落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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