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間內,艾麗莎身穿蠶絲輕紗,白皙粉嫩的皮膚在薄紗下若隱若現,猶如剛出水的芙蓉,散發出淡淡清香。
纖細的雙腿並攏,側坐床沿,一雙清明的雙眸落在百絲虹上,認認真真地擦拭表麵的汙漬。
“你去哪了?”
艾麗莎這一句看似漫不經意的詢問,卻使得莫簡初冷汗直冒。
一股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
難道她發現我偷偷藏錢的事情了?
“我哪也沒去……就一直蹲在門外……看月亮。”莫簡初眼神飄忽不定,發動腦子瘋狂搜索能夠瞞天過海的借口。
“可是今晚沒有月亮。”艾麗莎瞥了一眼窗外漆黑一片的天空說道。
“哦是嗎!這月亮跑的真快,我看的時候它還在,我猜它一定是想家了!”莫簡初額頭豆大冷汗嘩啦啦流下,盡管心虛不已,但仍強裝鎮定,裝出一副“我什麽也不知道”的無辜模樣。
“你剛在門外的事情,我看見了,也聽見了。你好像從口袋拿出了什麽?金色的硬幣?是什麽呢?嗯?不會是你偷了我的錢吧?”艾麗莎不停變換著百絲虹的形態,似乎隻要莫簡初迴答半句假話,便一梭子戳死他。
就在幾種形態變換的一刹那間,莫簡初忽然注意到百絲虹核心處閃耀著銀光的紋路,他快步貼近艾麗莎,眼睛直勾勾盯著百絲虹,“我好像見過這種奇怪的紋路。”
艾麗莎被他突然貼近的舉動嚇得汗毛炸立,生怕他做出什麽不合時宜的事情,於是把他推開,“你做什麽?你不要靠近我!”
莫簡初自知自己被誤會了,趕緊指向百絲虹,羞紅臉解釋道:“我是在看你手上這把武器的紋路。”
聽到此,艾麗莎的瞳孔閃過一絲震驚與遲疑,“你能看到百絲虹的銘紋?”
“通常情況下看不到,但在它變換形態的時候,我能看見一點。”莫簡初手舞足蹈仍覺得自己解釋不清,就想用翻書作為比喻,“就像翻書一樣,大致看清書中某頁的內容,如果翻得速度足夠快,次數足夠多,就越能看清楚。”
艾麗莎頓時眼睛一亮,坐直身體道:“謔,原來你的眼睛能夠觀察這麽細微的東西,那你能畫出來嗎?”
“應該沒問題。”莫簡初根據腦中的記憶,用手指沾濕水,在地上畫出一個極其複雜的紋路。
這個過程持續了十二三分鍾。
艾麗莎兩眼逐漸放光,嘴角不自覺往上揚,她無法用驚喜或是高興等詞匯來形容此刻的心情,說話的語氣明顯歡快很多。
“想不到,你能在這麽短時間內描錄出這麽複雜的銘紋。或許,你有成為銘紋師的潛質呢!”
“我畫的這玩意叫銘紋?”
“沒錯,銘紋,能夠賦予武器生命。如果一件武器沒有附有銘紋,那它和破銅爛鐵沒有差別,強度受到極大限製,無法進行自修複。簡單來說,一件附有銘紋的武器能夠隨意摧毀一百件沒有銘紋的武器。在現如今的戰爭中,參戰方考量的最重要一項因素就是武器銘紋,它會最大程度影響勝利的歸屬。”
“呀,聽著有點類似遊戲中的‘附魔’。不過,是不是附一次銘紋,就能擁有百絲虹這樣強力的武器呢?”
“當然不是了,銘紋之間亦有等級的區別,從劣到優分別為:無暇銘紋、聖潔銘紋、神級銘紋。無瑕銘紋的武器對比普通鋼製武器在硬度高上一個檔次,達到削鐵如泥的效果;聖潔銘紋就是一個質的變化,它能使武器自愈,即便是斷了,也能恢複如初;神級銘紋則能使武器擁有特殊技能,通過戰績好壞被選入神兵序列,享受至強者待遇。”
“既然銘紋如此重要,銘紋師豈不是香餑餑的職業?”
“但並非人人都有資格成為銘紋師,僅僅反應天賦這一條門檻就足以令絕大部分人望而卻步。舉個例子,在觀察兩個火苗隨風擺動的同時,分毫不差地將它運動軌跡畫出來,那麽他就達到了銘紋師的入門要求。除此之外,還需要掌握淵博的知識,以便於搭配不同材料研製銘紋模具。最後就是需要過人的勇氣,因為一旦模具套入武器失敗,就會引發劇烈反應,甚至可能把自己給炸死。”
“還會送命?這是高危行業呀!”
莫簡初一聽風險如此之大,頓時打消了成為銘紋師的念頭。
“但是,銘紋師是天道秩序下最尊貴的職業,哪怕是他僅會製作普通銘紋模具,也能夠享受一般人辛苦半輩子也達不到的高昂薪水,被當成國家戰略性人才進行培養。”艾麗莎故意加重語氣,著重說明銘紋師的優勢。
“製作模具就能掙大錢?還不用冒生命危險?”莫簡初不自覺咽了一口唾沫,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問道。
“確實如此。”艾麗莎點點頭,給出明確的迴答。
“那我可有點心動了。”莫簡初貪婪的深吸一口氣,又舔了舔嘴唇,此刻的他已經開始暢想今後的完美生活了。
“好啦好啦,你也別太激動,這種事情需要時間和經驗的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先說到這裏,明天我帶你去認識一個人,他會教你如何掌握銘紋的理論係統。唔,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洗個澡,你身體很臭。”艾麗莎捂住鼻子,麵色一沉,盯著莫簡初髒兮兮的衣服,眼神又是嫌棄又是無奈,“哎,總不能強迫你光著身子,你今晚先穿上我備用的衣服吧,等有機會我再給你買一件新衣服。”
“你的衣服?”莫簡初的眼睛不自覺瞄向艾麗莎曼妙的身軀,腦中浮想翩翩,“你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共衣同睡了嗎?”
頓時,房中氣氛變得十分曖昧。
艾麗莎被這突入襲來的曖昧嚇了一跳,趕緊拉過蠶絲被遮住身體,俏臉羞紅,怒目圓睜,嗔怒道:“如果你不想變成瞎子的話,就立刻收起你那惡心的念頭!”
莫簡初無奈地聳聳肩,翻了翻白眼,轉過身,低聲抱怨:“是你說的嘛,要穿你衣服……”
聽到此,艾麗莎氣得倒吸一口冷氣,紅潤的嘴唇輕輕含住,舉起百絲虹。
莫簡初見勢不妙,趕緊跪下認慫:“我錯了!”
開玩笑呢?
這小妮子手上可是沾血的!
若是她動了真怒,就算自己有十條命也不夠砍!
艾麗莎傲嬌地冷哼一聲,這件事算是過去了。
她伸出手,輕念一道咒語,無名指的戒指立即閃耀出炫目的水藍色光芒。
莫簡初在觸不及防下,被這道光芒嚇了一跳,“這是什麽?”
“容納戒,專門裝衣服之類的生活用品,品質不同,容量大小也不同。我這個雖然是低品,但滿足基本物質需求仍不在話下。而我們作為獵手,長時間遊走於各地,因此都會帶上幾件男女衣服,以備不時。”
艾麗莎一邊說明,一邊探手從容納戒取出一件亞麻長袍,整體呈巧克力色,衣領處縫製褐紅色花邊褶皺,即便由於長時間不穿,它仍散發出淡淡的梔子花氣味。
換新衣服總會讓人充滿期待。
莫簡初鑽進角落,拉過遮簾,一通洗漱之後,便迫不及待地換上嶄新的長袍。
他對著古銅鏡子照了又照,乍一看像是學院裏的學者,莊嚴肅穆,不言苟笑。
“挺合適嘛。”艾麗莎在一旁點了點頭,由衷讚歎道:“總算像個人了。”
莫簡初打著哈欠,徑直向床走去。
“你你幹什麽?”艾麗莎嚇得花容失色,瞪大眼珠,不知所措。
“上床睡覺。”莫簡初絲毫不避諱。
“這是我的床!你去別的地方睡!”艾麗莎憤然張開雙臂,像一隻護食的老虎。
“明天再說吧。”莫簡初此刻累到了極點,沾到到被子就陷入昏睡。
“不許睡!快起來呀!你這頭笨豬!”艾麗莎嫌棄的擰著他的肩膀肉,憤恨道。
任艾麗莎如何推嚷,他怎麽也醒不來。
無奈之下,艾麗莎隻能盡量遠離他,像蠶蛹一般蜷縮在角落,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艾麗莎又忍不住觀察這個才認識不到三天的男人。
“哎,男人的睫毛也這麽長嗎?”艾麗莎這才意識到,自己似乎從小到大從未如此近距離的觀察異性的臉。
於是,她又壯大膽子,與莫簡初貼得更近一些,仔細觀察他的每一寸皮膚,每一根毛發。
“真是一個奇怪的家夥!”
不知不覺中,她也在困意中睡了過去。
當莫簡初第二天醒來時,亂糟糟的床上就隻剩他一個人,艾麗莎不知蹤影。
莫簡初四處張望,最終將目光落在紅木桌上的一張泛黃的羊皮卷,
莫簡初目光掃向一旁,這才發現水壺壓著古銅色的羊皮卷:
我去獵手工會了,你可以找過來,也可以到處閑逛,不過須要太陽落山之前迴到旅店。
——艾麗莎
小巧清秀的文體倒挺符合她的風格。
莫簡初拿起筆在羊皮卷寫下“我去獵手工會找你了,我會趕在天黑前迴來,無需擔心”。
忽然,他的腦子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如果有一天,艾麗莎手中拿的不是劍而是筆,和普通學生一樣,在課堂上記隨堂筆記……
那應該很美好吧。
纖細的雙腿並攏,側坐床沿,一雙清明的雙眸落在百絲虹上,認認真真地擦拭表麵的汙漬。
“你去哪了?”
艾麗莎這一句看似漫不經意的詢問,卻使得莫簡初冷汗直冒。
一股不祥的預感湧上心頭。
難道她發現我偷偷藏錢的事情了?
“我哪也沒去……就一直蹲在門外……看月亮。”莫簡初眼神飄忽不定,發動腦子瘋狂搜索能夠瞞天過海的借口。
“可是今晚沒有月亮。”艾麗莎瞥了一眼窗外漆黑一片的天空說道。
“哦是嗎!這月亮跑的真快,我看的時候它還在,我猜它一定是想家了!”莫簡初額頭豆大冷汗嘩啦啦流下,盡管心虛不已,但仍強裝鎮定,裝出一副“我什麽也不知道”的無辜模樣。
“你剛在門外的事情,我看見了,也聽見了。你好像從口袋拿出了什麽?金色的硬幣?是什麽呢?嗯?不會是你偷了我的錢吧?”艾麗莎不停變換著百絲虹的形態,似乎隻要莫簡初迴答半句假話,便一梭子戳死他。
就在幾種形態變換的一刹那間,莫簡初忽然注意到百絲虹核心處閃耀著銀光的紋路,他快步貼近艾麗莎,眼睛直勾勾盯著百絲虹,“我好像見過這種奇怪的紋路。”
艾麗莎被他突然貼近的舉動嚇得汗毛炸立,生怕他做出什麽不合時宜的事情,於是把他推開,“你做什麽?你不要靠近我!”
莫簡初自知自己被誤會了,趕緊指向百絲虹,羞紅臉解釋道:“我是在看你手上這把武器的紋路。”
聽到此,艾麗莎的瞳孔閃過一絲震驚與遲疑,“你能看到百絲虹的銘紋?”
“通常情況下看不到,但在它變換形態的時候,我能看見一點。”莫簡初手舞足蹈仍覺得自己解釋不清,就想用翻書作為比喻,“就像翻書一樣,大致看清書中某頁的內容,如果翻得速度足夠快,次數足夠多,就越能看清楚。”
艾麗莎頓時眼睛一亮,坐直身體道:“謔,原來你的眼睛能夠觀察這麽細微的東西,那你能畫出來嗎?”
“應該沒問題。”莫簡初根據腦中的記憶,用手指沾濕水,在地上畫出一個極其複雜的紋路。
這個過程持續了十二三分鍾。
艾麗莎兩眼逐漸放光,嘴角不自覺往上揚,她無法用驚喜或是高興等詞匯來形容此刻的心情,說話的語氣明顯歡快很多。
“想不到,你能在這麽短時間內描錄出這麽複雜的銘紋。或許,你有成為銘紋師的潛質呢!”
“我畫的這玩意叫銘紋?”
“沒錯,銘紋,能夠賦予武器生命。如果一件武器沒有附有銘紋,那它和破銅爛鐵沒有差別,強度受到極大限製,無法進行自修複。簡單來說,一件附有銘紋的武器能夠隨意摧毀一百件沒有銘紋的武器。在現如今的戰爭中,參戰方考量的最重要一項因素就是武器銘紋,它會最大程度影響勝利的歸屬。”
“呀,聽著有點類似遊戲中的‘附魔’。不過,是不是附一次銘紋,就能擁有百絲虹這樣強力的武器呢?”
“當然不是了,銘紋之間亦有等級的區別,從劣到優分別為:無暇銘紋、聖潔銘紋、神級銘紋。無瑕銘紋的武器對比普通鋼製武器在硬度高上一個檔次,達到削鐵如泥的效果;聖潔銘紋就是一個質的變化,它能使武器自愈,即便是斷了,也能恢複如初;神級銘紋則能使武器擁有特殊技能,通過戰績好壞被選入神兵序列,享受至強者待遇。”
“既然銘紋如此重要,銘紋師豈不是香餑餑的職業?”
“但並非人人都有資格成為銘紋師,僅僅反應天賦這一條門檻就足以令絕大部分人望而卻步。舉個例子,在觀察兩個火苗隨風擺動的同時,分毫不差地將它運動軌跡畫出來,那麽他就達到了銘紋師的入門要求。除此之外,還需要掌握淵博的知識,以便於搭配不同材料研製銘紋模具。最後就是需要過人的勇氣,因為一旦模具套入武器失敗,就會引發劇烈反應,甚至可能把自己給炸死。”
“還會送命?這是高危行業呀!”
莫簡初一聽風險如此之大,頓時打消了成為銘紋師的念頭。
“但是,銘紋師是天道秩序下最尊貴的職業,哪怕是他僅會製作普通銘紋模具,也能夠享受一般人辛苦半輩子也達不到的高昂薪水,被當成國家戰略性人才進行培養。”艾麗莎故意加重語氣,著重說明銘紋師的優勢。
“製作模具就能掙大錢?還不用冒生命危險?”莫簡初不自覺咽了一口唾沫,按捺不住內心的激動問道。
“確實如此。”艾麗莎點點頭,給出明確的迴答。
“那我可有點心動了。”莫簡初貪婪的深吸一口氣,又舔了舔嘴唇,此刻的他已經開始暢想今後的完美生活了。
“好啦好啦,你也別太激動,這種事情需要時間和經驗的積累,不可能一蹴而就。今天先說到這裏,明天我帶你去認識一個人,他會教你如何掌握銘紋的理論係統。唔,現在你要做的事情就是去洗個澡,你身體很臭。”艾麗莎捂住鼻子,麵色一沉,盯著莫簡初髒兮兮的衣服,眼神又是嫌棄又是無奈,“哎,總不能強迫你光著身子,你今晚先穿上我備用的衣服吧,等有機會我再給你買一件新衣服。”
“你的衣服?”莫簡初的眼睛不自覺瞄向艾麗莎曼妙的身軀,腦中浮想翩翩,“你的意思是我們可以共衣同睡了嗎?”
頓時,房中氣氛變得十分曖昧。
艾麗莎被這突入襲來的曖昧嚇了一跳,趕緊拉過蠶絲被遮住身體,俏臉羞紅,怒目圓睜,嗔怒道:“如果你不想變成瞎子的話,就立刻收起你那惡心的念頭!”
莫簡初無奈地聳聳肩,翻了翻白眼,轉過身,低聲抱怨:“是你說的嘛,要穿你衣服……”
聽到此,艾麗莎氣得倒吸一口冷氣,紅潤的嘴唇輕輕含住,舉起百絲虹。
莫簡初見勢不妙,趕緊跪下認慫:“我錯了!”
開玩笑呢?
這小妮子手上可是沾血的!
若是她動了真怒,就算自己有十條命也不夠砍!
艾麗莎傲嬌地冷哼一聲,這件事算是過去了。
她伸出手,輕念一道咒語,無名指的戒指立即閃耀出炫目的水藍色光芒。
莫簡初在觸不及防下,被這道光芒嚇了一跳,“這是什麽?”
“容納戒,專門裝衣服之類的生活用品,品質不同,容量大小也不同。我這個雖然是低品,但滿足基本物質需求仍不在話下。而我們作為獵手,長時間遊走於各地,因此都會帶上幾件男女衣服,以備不時。”
艾麗莎一邊說明,一邊探手從容納戒取出一件亞麻長袍,整體呈巧克力色,衣領處縫製褐紅色花邊褶皺,即便由於長時間不穿,它仍散發出淡淡的梔子花氣味。
換新衣服總會讓人充滿期待。
莫簡初鑽進角落,拉過遮簾,一通洗漱之後,便迫不及待地換上嶄新的長袍。
他對著古銅鏡子照了又照,乍一看像是學院裏的學者,莊嚴肅穆,不言苟笑。
“挺合適嘛。”艾麗莎在一旁點了點頭,由衷讚歎道:“總算像個人了。”
莫簡初打著哈欠,徑直向床走去。
“你你幹什麽?”艾麗莎嚇得花容失色,瞪大眼珠,不知所措。
“上床睡覺。”莫簡初絲毫不避諱。
“這是我的床!你去別的地方睡!”艾麗莎憤然張開雙臂,像一隻護食的老虎。
“明天再說吧。”莫簡初此刻累到了極點,沾到到被子就陷入昏睡。
“不許睡!快起來呀!你這頭笨豬!”艾麗莎嫌棄的擰著他的肩膀肉,憤恨道。
任艾麗莎如何推嚷,他怎麽也醒不來。
無奈之下,艾麗莎隻能盡量遠離他,像蠶蛹一般蜷縮在角落,可在好奇心的驅使下,艾麗莎又忍不住觀察這個才認識不到三天的男人。
“哎,男人的睫毛也這麽長嗎?”艾麗莎這才意識到,自己似乎從小到大從未如此近距離的觀察異性的臉。
於是,她又壯大膽子,與莫簡初貼得更近一些,仔細觀察他的每一寸皮膚,每一根毛發。
“真是一個奇怪的家夥!”
不知不覺中,她也在困意中睡了過去。
當莫簡初第二天醒來時,亂糟糟的床上就隻剩他一個人,艾麗莎不知蹤影。
莫簡初四處張望,最終將目光落在紅木桌上的一張泛黃的羊皮卷,
莫簡初目光掃向一旁,這才發現水壺壓著古銅色的羊皮卷:
我去獵手工會了,你可以找過來,也可以到處閑逛,不過須要太陽落山之前迴到旅店。
——艾麗莎
小巧清秀的文體倒挺符合她的風格。
莫簡初拿起筆在羊皮卷寫下“我去獵手工會找你了,我會趕在天黑前迴來,無需擔心”。
忽然,他的腦子突然冒出一個念頭:
如果有一天,艾麗莎手中拿的不是劍而是筆,和普通學生一樣,在課堂上記隨堂筆記……
那應該很美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