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當作例子舉出來的梁瑞半天才反應過來,這是從另一方麵證實了李斌在說假話。


    餘洪敏半天都接受不了,他打電話的時候也覺得對方的聲音有底氣得很。


    此刻卻又不得不懷疑:“所以…是這個朋友在幫助李斌做偽證?”


    “絕對有這個可能性。”夏瑤沒把話說死,畢竟也有可能是這個朋友都不知道自己被李斌利用了。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李斌趁著朋友喝醉睡著了,偷偷出去作案,並在朋友醒來之前迴來製造不在場證明。”


    “那我們還等什麽,直接上門抓人就行了!”梁瑞覺得這個李斌覺得洗脫不了嫌疑了。


    除了殺人兇手之外,還會有什麽人在兇案筆錄裏做偽證呢?!


    而按照正常程序,也的確需要把人帶迴來仔細調查。


    要真是李斌是疑犯,那他們這樁案子也結了。


    不過重案組其他人還在走訪各個涉案人員和死者的公司,還有派去調查叁淼河下遊目擊證人的,目前隻有六個人在。


    陸商覺得六個人也夠了,便調了一輛小型麵包車準備把李斌帶迴市局來問話。


    可六人剛坐上車,陸商的電話就響了。


    “稍等,是轄區派出所打來的,我接一下。”陸商怕是有什麽變故,坐在駕駛座上接通了這一通電話。


    “喂,你好,重案組陸商,什麽事。是,是,你說什麽?!”


    副駕駛上的夏瑤看陸商表情忽然變得凝重起來,她的心也跟著懸了起來。


    眼看著這案子好像就要破了,這時候再出現變故可不是什麽好事。


    而陸商很快恢複了冷靜從容,對電話那頭說道:“好我知道了,我們馬上過去。”


    放下電話的時候,陸商扭頭看向後座上的幾人道:“譚芳那邊出問題了。咱們兵分兩路,梁瑞、老餘,你們帶著小李和小王去李斌說的那個朋友家裏看看情況,我和夏瑤去處理一下譚芳那邊發生的事情。”


    時間不等人,梁瑞和餘洪敏也沒空閑問陸商到底發生麽什麽,隻能先下了車,四人重新開了一輛車準備去李斌的朋友家。


    而夏瑤看向身邊表情嚴肅的陸商問道:“出什麽事了?”


    陸商扣好安全帶,一邊啟動汽車一邊無奈道:“譚芳把人打傷了,對方報了警,現在人都在派出所,我們過去看看。”


    聽見這話的夏瑤以為譚芳打的是李斌又或者他的家人,畢竟兩家之間的矛盾那麽不可調和,譚芳在事後去找人麻煩也是預料之中的。


    誰知道到了派出所,卻見和譚芳坐在一張桌子上的,是個蓬頭散發的陌生女孩,她臉上還掛了彩,右邊臉頰上是三道長長的指甲劃痕,此刻都已經紅腫起來了。


    而那女孩似乎還忌憚著譚芳,隔得老遠在會議桌對麵坐著,緊緊挨著身邊的做筆錄的女警,眼神警惕地盯著對麵的人。


    “這是怎麽迴事?”夏瑤盯著譚芳問道。


    譚芳一見來的是夏瑤,瞬間白了白臉色,扭過頭去迴避著她的眼神。


    而對麵的女孩見狀就知道進來的一男一女一定能治得住譚芳,一下子撲到了陸商麵前,哭得稀裏嘩啦地說道:“警察同誌,你們可一定要為我做主啊!我是靠臉吃飯的,現在被她毀了容,我以後還怎麽混啊?!”


    陸商冷著臉退開,可是那女孩跟毛辣子似的,一沾上就甩不掉了。


    還是夏瑤瞪了女孩一眼,後者這才悻悻地退到了一邊。


    而譚芳聽見女孩的話也忍不住了,不顧身邊女警的阻攔罵道:“我呸!你還靠臉吃飯!你個不要臉的狐狸精騙吃騙喝騙房子!快把我老公花在你身上的錢原原本本地還給?????我!不然老娘就去告你!”


    一邊罵她還一邊往女孩那邊衝,要不是幾個女警攔著隻怕又要撕巴上了。


    那女孩也是個不甘示弱的,整了整身上的蕾絲連衣裙,插著要罵了迴去:“你胡說八道什麽?我都不認識你!那房子我是靠自己本事買的,憑什麽要給你個瘋婆子錢啊!”


    譚芳眼珠子都紅了,恨恨道:“誰不知道你住的那片是個二奶村啊!要不是羅聞仕,你哪來的錢買房子?!”


    “我都說了不認識什麽羅聞仕!”女孩仗著有警察在現場,也囂張了起來,譚芳說什麽她都要跳腳反駁迴去。


    一時間整個屋子裏是雞飛狗跳,在場的警員要麽手忙腳亂地忙著攔人,要麽就在勸說。


    陸商眼神冷冷地撇了一眼嗬斥道:“行了!別吵了!當這裏是菜市場啊?!這兒是派出所,再吵你們就是尋釁滋事,都關進去蹲幾天吧!”


    一聽說要關進去,譚芳和女孩都啞了火,臉色不善地各站在屋子一邊。


    看這兩個人不對盤的樣子,夏瑤提議:“分開問吧,你去問譚芳,我來負責這個新來的。”


    陸商自然沒有異議。


    好在有派出所的民警配合,不然他們兩個人也沒辦法順利開展工作。


    等到了審訊室坐下,夏瑤開門見山地問道:“你叫什麽?認識羅聞仕嗎?”


    “我叫吳晶晶啊,什麽羅聞仕?不熟悉,沒聽過。”吳晶晶坐沒坐相地癱在在椅子上,兩條腿掛在扶手上,漫不經心地吹了吹自己的指甲。


    如果不是她臉上還帶著傷,夏瑤差點都以為這是對方家裏沙發了。


    對於這種人,夏瑤自有一番手段,她拿出羅聞仕的證件照再次問道:“那照片上這個人你認識嗎?”


    吳晶晶湊近仔細看了兩眼,然後一副了然地抱著胳膊說:“哦!這不就老羅嗎?怎麽了?”


    “這就是羅聞仕,外麵那個打你的就是羅聞仕的老婆。”夏瑤說出了名字。


    但吳晶晶卻並沒有太大反應,臉上閃過一絲尷尬的神色後苦笑道:“呃…嗐,那我這打挨得也不算冤枉…不過她打都打了,要錢可沒有,我不讓她賠錢都算好的了!”


    像是生怕警察幫著譚芳似的,吳晶晶不放心地偷偷瞄了夏瑤好幾眼。


    可是夏瑤卻根本不在乎這些,隻是說:“夫妻關係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沒有經過雙方同意被任意一方無償贈予的,作為妻子是可以隨時追討迴來的,這事就算上了法庭你也立不住腳,要是譚芳去起訴你,法院會判你歸還的。”


    一聽說錢要還給譚芳,吳晶晶就著急了,忙坐直了解釋:“那、那買房子的錢也不是老羅給我的呀!”


    第11章


    夏瑤卻並不信她這一套說辭,質問道:“你沒有正式工作,又是哪裏來的錢呢?”


    這一問把吳晶晶給問黃了,她撇開臉低聲道:“我、我又不止他一個男人…再說了,他那點錢我還看不上呢…”


    “既然他沒錢,那你為什麽要和他保持不正當男女關係?”夏瑤盯著麵前的吳晶晶,語氣仍舊很平靜。


    其實這個問題很容易讓人誤解是輕視別人。


    如果不是暫時人手不夠,夏瑤也不想來參加詢問涉案人員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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