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媽媽,你告訴爸爸,你最喜歡的人是大寶。”大寶又扯了扯林盛的袖子。
林盛左右為難,進退維穀,說她最喜歡的人是阿爾法,大寶不樂意,說她最喜歡的人是大寶,阿爾法肯定又要鬧脾氣,說誰都不行。
林盛垂下頭,明智地做一隻鴕鳥。
“媽媽。”
“盛盛。”
大寶和阿爾法追根究底,得不到答案,這事沒完。
林盛忘記了悲痛,額頭射出細細的含住,眼睛一瞥,看到那隻慘死的野雞。
“今晚吃烤雞,誰要吃烤雞?”林盛抬起頭,喊道。
大寶舉起手,蹦蹦跳跳,“我要,大寶要吃烤雞,大寶要吃烤雞。”
林盛拎起野雞,帶著大寶去做烤雞。
從阿爾法身邊走過去時,林盛在阿爾法耳邊輕輕說道,“我最喜歡的人是大寶,最愛的人是你,誰都比不過你。”
阿爾法喜洋洋地跟上林盛,對著前麵的大寶搖頭晃腦,一臉地同情。
林盛烹製野味的速度極快,味道極好,飄香十裏,阿爾法和大寶吃得滿嘴流油。
吃飽喝足,先是午睡一個小時,林盛他們才不急不慢地進城,直接打上林墨的家。
林盛跺了跺腳,精準地控製力量,堅固的鐵門被力量碾碎,林盛一行人暢通無阻,進入屋內。
好巧不巧,林墨一家四口都在家。
“林盛,是你,你竟然沒被人玩死。”同父異母的妹妹林菀笑道,“爸,媽,我們又有一筆進項了,雖然無法跟第一次比,但終歸是錢。”
惡毒繼母白甜甜一臉欣慰,“菀菀長大了,知道賺錢了。”
林菀笑嗬嗬,“這都是媽媽教的好。”
林菀俏皮地跳了跳,跳到林墨的身邊,“爸爸也出力了,爸爸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林墨人過中年,仍舊如當年風度翩翩,更因為年歲的增強,成熟穩重,單單是從第一印象判斷一個人,林墨是一個正人君子。
“林盛,你迴來做什麽?”林墨冷冷問道,“我早已將你逐出家門,你已經不是我林家的女兒。”
林盛道,“我姓林,是因為我媽媽姓林,我不是跟你這個畜生姓。”
林墨的臉頓時黑沉,“林盛,你有膽子就再重複剛剛的那一句話,你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林盛字正腔圓地重複了一邊。
林墨的暴脾氣上來,抄起桌上的一個碟子,狠狠往林盛砸去。
林盛漫不經心接下碟子,然後奉還給林墨。
乓啷,林墨的臉血流成河。
林墨一邊大聲痛叫,一邊破嘴大罵,“當年老子便該掐死你這個禍害,省得你連累我們家。”
林盛上前一步,一腳踹翻餐桌,“禍害?林墨,誰是禍害?遲早有個定論。你信不信,蒼天有眼,它從未饒過誰。”
來之前,林盛電話聯係了法院,將林墨一家人違法犯罪的證據送了上去,用不了多久,他們一家人便會鋃鐺入獄。
林正炫好歹是一個異能者,眼看林盛欺辱他的家人,這個膽大妄為,目下無塵的男人怒喝一聲,施展他的異能,一道隻有小拇指細的水箭飛射林盛。
林盛揮揮手,水箭落在牆壁,牆壁凹陷。
林正炫得意洋洋,沒想到自己的水箭威力大增,信心大增,“林盛,給父親跪下來,磕頭認錯。如果父親原諒你,今天我就不打你了,還保證為你找個好人家。”
林盛嗬嗬笑出聲來,氣浪一圈圈擴散開來,身為普通人的林墨、林菀、白甜甜臉色發白,連身為異能者的林正炫都胸口發悶。
“你們這一家人,真是不要臉。”林盛被氣得發笑,“給我找個好人家?是又要把我給賣了吧?你們這些人,披著人皮,做著畜生都不一定會做的事情,說你們是豬狗,那是在侮辱豬狗。”
張口閉口罵他們豬狗不如,衣冠禽獸,林墨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挑戰。
作為一個大家長,權威是不可挑戰,林墨大發雷霆,指責林盛目無尊長。
“尊長?你們算是什麽尊長?”林盛冷聲道,“毒殺發妻,買賣女兒,光光是這兩樣,你便不配為人,還想在我麵前稱尊長,林墨,你的臉好大啊!”
“老子生你養你,還不如養條狗。”林墨痛心疾首道。
“生我養我?林墨,生物養我的是我母親,與你沒有半點關係。”與林墨對峙,林盛的怒火越來越大,“你們吃的,喝的,穿的,甚至是這個家,哪一樣東西不是建立在我和我母親的血肉之上。”
林盛深吸一口氣,不願繼續跟林墨多費口舌,跟他多說一句話,都是對她人格的侮辱。
阿爾法朝著林盛伸出手,“盛盛,過來,法院的那些人要過一會兒才來。”
阿爾法低沉性感的聲音在室內傳開,立馬吸引了白甜甜和林菀的注意。
“好帥的男人,看他又高又挺的鼻子,一定是一個強悍的男人。”白甜甜舔了舔嘴角,心中想到,“好想一口吃掉他。”
林菀年輕活潑,懷揣著與她母親白甜甜一樣的想法,不同的是,白甜甜在心中發泄,林菀則大膽高聲表白。
“帥哥,你多少錢一晚?”林菀邁著妖嬈的步伐,嘴角銜著魅惑的笑,一步步走向阿爾法,“帥哥,林盛除了那張臉,哪裏都比不上我,你跟著我,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阿爾法轉過身去,看都不想看林菀一眼。
阿爾法的嫌棄顯而易見,林菀深受打擊,跺了跺腳,向林墨抱怨,“爸,我喜歡他,你幫我把他要過來。”
林墨有些為難,阿爾法不是冰冷的玩具,而是有血有肉的人類。
“爸,他跟著林盛,一定比林盛還下賤,你幫我要過來嘛!”林菀跑過去,抱著林墨的手臂搖搖晃晃。
林菀所言有理,跟著林盛的男人,能有多大的作為,他的女兒看上他,那是他的福氣,不管願不願意,都得全心全意服侍他的寶貝女兒。
“小夥子,我給你一個月三千塊的公子,而且包吃包住,你隻要負責照顧我的寶貝女兒即可。”林墨自認為開出超級優越的條件。
林盛左右為難,進退維穀,說她最喜歡的人是阿爾法,大寶不樂意,說她最喜歡的人是大寶,阿爾法肯定又要鬧脾氣,說誰都不行。
林盛垂下頭,明智地做一隻鴕鳥。
“媽媽。”
“盛盛。”
大寶和阿爾法追根究底,得不到答案,這事沒完。
林盛忘記了悲痛,額頭射出細細的含住,眼睛一瞥,看到那隻慘死的野雞。
“今晚吃烤雞,誰要吃烤雞?”林盛抬起頭,喊道。
大寶舉起手,蹦蹦跳跳,“我要,大寶要吃烤雞,大寶要吃烤雞。”
林盛拎起野雞,帶著大寶去做烤雞。
從阿爾法身邊走過去時,林盛在阿爾法耳邊輕輕說道,“我最喜歡的人是大寶,最愛的人是你,誰都比不過你。”
阿爾法喜洋洋地跟上林盛,對著前麵的大寶搖頭晃腦,一臉地同情。
林盛烹製野味的速度極快,味道極好,飄香十裏,阿爾法和大寶吃得滿嘴流油。
吃飽喝足,先是午睡一個小時,林盛他們才不急不慢地進城,直接打上林墨的家。
林盛跺了跺腳,精準地控製力量,堅固的鐵門被力量碾碎,林盛一行人暢通無阻,進入屋內。
好巧不巧,林墨一家四口都在家。
“林盛,是你,你竟然沒被人玩死。”同父異母的妹妹林菀笑道,“爸,媽,我們又有一筆進項了,雖然無法跟第一次比,但終歸是錢。”
惡毒繼母白甜甜一臉欣慰,“菀菀長大了,知道賺錢了。”
林菀笑嗬嗬,“這都是媽媽教的好。”
林菀俏皮地跳了跳,跳到林墨的身邊,“爸爸也出力了,爸爸是全世界最好的爸爸。”
林墨人過中年,仍舊如當年風度翩翩,更因為年歲的增強,成熟穩重,單單是從第一印象判斷一個人,林墨是一個正人君子。
“林盛,你迴來做什麽?”林墨冷冷問道,“我早已將你逐出家門,你已經不是我林家的女兒。”
林盛道,“我姓林,是因為我媽媽姓林,我不是跟你這個畜生姓。”
林墨的臉頓時黑沉,“林盛,你有膽子就再重複剛剛的那一句話,你看我今天不打死你。”
林盛字正腔圓地重複了一邊。
林墨的暴脾氣上來,抄起桌上的一個碟子,狠狠往林盛砸去。
林盛漫不經心接下碟子,然後奉還給林墨。
乓啷,林墨的臉血流成河。
林墨一邊大聲痛叫,一邊破嘴大罵,“當年老子便該掐死你這個禍害,省得你連累我們家。”
林盛上前一步,一腳踹翻餐桌,“禍害?林墨,誰是禍害?遲早有個定論。你信不信,蒼天有眼,它從未饒過誰。”
來之前,林盛電話聯係了法院,將林墨一家人違法犯罪的證據送了上去,用不了多久,他們一家人便會鋃鐺入獄。
林正炫好歹是一個異能者,眼看林盛欺辱他的家人,這個膽大妄為,目下無塵的男人怒喝一聲,施展他的異能,一道隻有小拇指細的水箭飛射林盛。
林盛揮揮手,水箭落在牆壁,牆壁凹陷。
林正炫得意洋洋,沒想到自己的水箭威力大增,信心大增,“林盛,給父親跪下來,磕頭認錯。如果父親原諒你,今天我就不打你了,還保證為你找個好人家。”
林盛嗬嗬笑出聲來,氣浪一圈圈擴散開來,身為普通人的林墨、林菀、白甜甜臉色發白,連身為異能者的林正炫都胸口發悶。
“你們這一家人,真是不要臉。”林盛被氣得發笑,“給我找個好人家?是又要把我給賣了吧?你們這些人,披著人皮,做著畜生都不一定會做的事情,說你們是豬狗,那是在侮辱豬狗。”
張口閉口罵他們豬狗不如,衣冠禽獸,林墨覺得自己的權威受到挑戰。
作為一個大家長,權威是不可挑戰,林墨大發雷霆,指責林盛目無尊長。
“尊長?你們算是什麽尊長?”林盛冷聲道,“毒殺發妻,買賣女兒,光光是這兩樣,你便不配為人,還想在我麵前稱尊長,林墨,你的臉好大啊!”
“老子生你養你,還不如養條狗。”林墨痛心疾首道。
“生我養我?林墨,生物養我的是我母親,與你沒有半點關係。”與林墨對峙,林盛的怒火越來越大,“你們吃的,喝的,穿的,甚至是這個家,哪一樣東西不是建立在我和我母親的血肉之上。”
林盛深吸一口氣,不願繼續跟林墨多費口舌,跟他多說一句話,都是對她人格的侮辱。
阿爾法朝著林盛伸出手,“盛盛,過來,法院的那些人要過一會兒才來。”
阿爾法低沉性感的聲音在室內傳開,立馬吸引了白甜甜和林菀的注意。
“好帥的男人,看他又高又挺的鼻子,一定是一個強悍的男人。”白甜甜舔了舔嘴角,心中想到,“好想一口吃掉他。”
林菀年輕活潑,懷揣著與她母親白甜甜一樣的想法,不同的是,白甜甜在心中發泄,林菀則大膽高聲表白。
“帥哥,你多少錢一晚?”林菀邁著妖嬈的步伐,嘴角銜著魅惑的笑,一步步走向阿爾法,“帥哥,林盛除了那張臉,哪裏都比不上我,你跟著我,我保你吃香的喝辣的。”
阿爾法轉過身去,看都不想看林菀一眼。
阿爾法的嫌棄顯而易見,林菀深受打擊,跺了跺腳,向林墨抱怨,“爸,我喜歡他,你幫我把他要過來。”
林墨有些為難,阿爾法不是冰冷的玩具,而是有血有肉的人類。
“爸,他跟著林盛,一定比林盛還下賤,你幫我要過來嘛!”林菀跑過去,抱著林墨的手臂搖搖晃晃。
林菀所言有理,跟著林盛的男人,能有多大的作為,他的女兒看上他,那是他的福氣,不管願不願意,都得全心全意服侍他的寶貝女兒。
“小夥子,我給你一個月三千塊的公子,而且包吃包住,你隻要負責照顧我的寶貝女兒即可。”林墨自認為開出超級優越的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