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哥,你要迴周爺爺什麽禮物呀?”李學浩剛掛了電話,一旁的方佳文立刻湊了過來,一臉好奇地問道。
李學浩看了看老板攤開在書桌上的那張《愛蓮說》,心中一動,已經想到迴什麽禮物了:“周老,不如我也來寫一幅字吧。”
老板聽得微微一怔,看這意思,是打算寫一幅字當做迴禮?但馬上笑了起來:“好啊,年輕人喜愛書法,這一點很好。”
方佳文已經從好奇期待變成了失落,表哥打算寫字當做迴禮?一幅字能有多稀奇?而且寫得再好,能有周爺爺寫得好嗎?
老板自然沒有方佳文的心思,因為無論年輕人寫得怎麽樣,對他來說,都是值得肯定的。
“來,你站我這裏!”老板將自己的位置讓了出來,同時把寫好的《愛蓮說》取走,重新攤開了一張白紙。
李學浩也沒客氣,站到他的位置,想了一下,這才拿起毛筆,蘸滿墨水,執筆揮毫。
老板寫的是《愛蓮說》,他寫的是《陋室銘》,誇的是老板的這間小店。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水不在深,有龍則靈……”當然,這並非存心裝帥耍酷,而是見到老板剛剛的瘦金體,他也手癢了,加上迴禮的話,談金錢太俗,不如寫一幅字來得高雅一些。
卻不知道,他的這番舉動,直接將旁邊看他寫字的老板震撼得不輕。
一開始見到他純熟的執筆姿勢,就已經感到驚奇了,等到見他筆下揮毫而就,同樣寫得一手飄逸瘦勁的瘦金體,眼睛立時就瞪大了。
這筆字,居然比他也不遑多讓,甚至在他看來,隱隱有過之,要知道在這個年紀的年輕人,不說筆法問題,光筆力就是一大難題。
然而就是這樣十幾歲的年輕人,足以和他數十年的功力相比,這真是……
他已經被震撼得說不出話來了,隻在一旁目不轉睛地看著。
方佳文雖然覺得無趣,卻也同樣在看著,很快她就發現,表哥寫得好像也不差啊,盡管她對毛筆字認知不多,但也能看得出來,表哥寫得和周爺爺一樣漂亮。
《陋室銘》的字並不多,很快李學浩就寫完收筆了。
“好!好!好!”老板這時迴過神來,連叫了幾聲“好”,臉上的神情也顯得非常激動和高興,猶如見到了那種薪火傳承有望的安慰和興奮。
方佳文瞪著眼睛,她是想不明白老人為什麽那麽開懷大笑的,在一旁好奇問道:“周爺爺,表哥寫的是什麽?”
老板被她一打岔,忍不住輕輕地敲了一下她的腦袋:“小文文比你表哥可差遠了,這是劉禹錫的《陋室銘》,知道嗎?”說著,一臉讚賞地看向對麵的少年人說道,“現在的年輕人能沉下心來寫這個已經不多了,你是我見過的最出色的一位。”同時心中是真的高興,少年人可不是隨隨便便寫的東西,以《陋室銘》來誇他的這間小店,有心了。
“周老謬讚了。”李學浩謙虛道,這確實是謙虛之詞,以他修行者的身份,要學什麽,自然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哪怕是常人練習了數十年,他短短幾載的成就就足以媲美。
老板是越看越滿意,眼前的年輕人不止天賦異稟,而且非常謙虛,這同樣是美德,可惜人家已經在書法一途上超過他了,他也沒資格指導他什麽,不然收到這樣一個弟子,晚年也聊以**了。
想了想,他從書桌的旁邊抓起剛剛準備送出的見麵禮,說道:“這些已經不適合你了,我給你選……”
“不用了,周老,這些就很合適,我是給一個初學者買的。”李學浩知道他是什麽意思,初學者的東西不適合他,老板是準備給他換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估計也是見獵心喜。
“也是,以你的筆力,確實用不著這些。”老板有些感慨地說道,又看了看他熟悉的麵容,說道,“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我表哥叫李學浩。”李學浩還沒說話,方佳文已經一臉驕傲地說了出來,能讓周爺爺佩服的表哥,肯定非常的了不起。
“是煙波浩淼魚鳥情的‘浩’?”老板眼睛微微一亮,問道。
“是的。”李學浩點了點頭,他剛剛用了劉禹錫的《陋室銘》,轉眼老板就用劉禹錫的《送鴻舉遊江西》來問他。
旁邊的方佳文好奇地聽著一老一少的對話,感覺自己就像個無關緊要的外人,正要插嘴進去,外麵突然傳來一個聲音:“咦,有客人嗎?”
接著,一個大約二十歲左右的年輕女孩走了進來。
女孩身量不高,但也不算矮,大約一米六出頭,身材比例卻非常協調,穿著修身的小短褲以及緊身的短袖t恤,看上去非常清涼,露著一雙光潔渾圓的大腿,腳上踩的是一雙白色的帆布鞋,盡管不是高跟鞋,但因為合適的上下身比例,使她看上去一點也不顯得腿短,反而盡顯長腿優勢。
頭上留著長發,隨意地紮了個馬尾甩在身後,簡便之中同時透露著無窮的青春活力。長相同樣出色,精致的五官,稍稍化了點淡妝,將眼睛和嘴唇勾勒的無比嫵媚,這是一個懂得將自身的優勢利用化妝技巧變得更加誘人的女孩。
年紀不大,甚至和劉天藍差不多,但因為高明的化妝技巧,比起劉天藍的略顯稚嫩,她在感官上給人的感覺要成熟有氣質得多。
“grandpa,有客人嗎?”女孩走進店裏,立刻就發現除了老板之外的另外兩個人。
“ada,你來了。”聽到聲音,老板看向了她,臉上露出了慈祥的溺愛笑容。
“ada姐姐。”一旁的方佳文也是眼睛輕輕一亮,乖巧地打了招唿。
唯有李學浩臉上不動聲色,心中卻有些無力吐槽,這又是一個熟人,居然這麽巧嗎?才來香港不久,他感覺幾乎所認識的熟人就接二連三的出現,就像有一雙無形的手,特意將這些人推到了他的麵前。
李學浩看了看老板攤開在書桌上的那張《愛蓮說》,心中一動,已經想到迴什麽禮物了:“周老,不如我也來寫一幅字吧。”
老板聽得微微一怔,看這意思,是打算寫一幅字當做迴禮?但馬上笑了起來:“好啊,年輕人喜愛書法,這一點很好。”
方佳文已經從好奇期待變成了失落,表哥打算寫字當做迴禮?一幅字能有多稀奇?而且寫得再好,能有周爺爺寫得好嗎?
老板自然沒有方佳文的心思,因為無論年輕人寫得怎麽樣,對他來說,都是值得肯定的。
“來,你站我這裏!”老板將自己的位置讓了出來,同時把寫好的《愛蓮說》取走,重新攤開了一張白紙。
李學浩也沒客氣,站到他的位置,想了一下,這才拿起毛筆,蘸滿墨水,執筆揮毫。
老板寫的是《愛蓮說》,他寫的是《陋室銘》,誇的是老板的這間小店。
“山不在高,有仙則靈。水不在深,有龍則靈……”當然,這並非存心裝帥耍酷,而是見到老板剛剛的瘦金體,他也手癢了,加上迴禮的話,談金錢太俗,不如寫一幅字來得高雅一些。
卻不知道,他的這番舉動,直接將旁邊看他寫字的老板震撼得不輕。
一開始見到他純熟的執筆姿勢,就已經感到驚奇了,等到見他筆下揮毫而就,同樣寫得一手飄逸瘦勁的瘦金體,眼睛立時就瞪大了。
這筆字,居然比他也不遑多讓,甚至在他看來,隱隱有過之,要知道在這個年紀的年輕人,不說筆法問題,光筆力就是一大難題。
然而就是這樣十幾歲的年輕人,足以和他數十年的功力相比,這真是……
他已經被震撼得說不出話來了,隻在一旁目不轉睛地看著。
方佳文雖然覺得無趣,卻也同樣在看著,很快她就發現,表哥寫得好像也不差啊,盡管她對毛筆字認知不多,但也能看得出來,表哥寫得和周爺爺一樣漂亮。
《陋室銘》的字並不多,很快李學浩就寫完收筆了。
“好!好!好!”老板這時迴過神來,連叫了幾聲“好”,臉上的神情也顯得非常激動和高興,猶如見到了那種薪火傳承有望的安慰和興奮。
方佳文瞪著眼睛,她是想不明白老人為什麽那麽開懷大笑的,在一旁好奇問道:“周爺爺,表哥寫的是什麽?”
老板被她一打岔,忍不住輕輕地敲了一下她的腦袋:“小文文比你表哥可差遠了,這是劉禹錫的《陋室銘》,知道嗎?”說著,一臉讚賞地看向對麵的少年人說道,“現在的年輕人能沉下心來寫這個已經不多了,你是我見過的最出色的一位。”同時心中是真的高興,少年人可不是隨隨便便寫的東西,以《陋室銘》來誇他的這間小店,有心了。
“周老謬讚了。”李學浩謙虛道,這確實是謙虛之詞,以他修行者的身份,要學什麽,自然不是普通人可以比的,哪怕是常人練習了數十年,他短短幾載的成就就足以媲美。
老板是越看越滿意,眼前的年輕人不止天賦異稟,而且非常謙虛,這同樣是美德,可惜人家已經在書法一途上超過他了,他也沒資格指導他什麽,不然收到這樣一個弟子,晚年也聊以**了。
想了想,他從書桌的旁邊抓起剛剛準備送出的見麵禮,說道:“這些已經不適合你了,我給你選……”
“不用了,周老,這些就很合適,我是給一個初學者買的。”李學浩知道他是什麽意思,初學者的東西不適合他,老板是準備給他換一些更有價值的東西,估計也是見獵心喜。
“也是,以你的筆力,確實用不著這些。”老板有些感慨地說道,又看了看他熟悉的麵容,說道,“我還不知道你叫什麽名字?”
“我表哥叫李學浩。”李學浩還沒說話,方佳文已經一臉驕傲地說了出來,能讓周爺爺佩服的表哥,肯定非常的了不起。
“是煙波浩淼魚鳥情的‘浩’?”老板眼睛微微一亮,問道。
“是的。”李學浩點了點頭,他剛剛用了劉禹錫的《陋室銘》,轉眼老板就用劉禹錫的《送鴻舉遊江西》來問他。
旁邊的方佳文好奇地聽著一老一少的對話,感覺自己就像個無關緊要的外人,正要插嘴進去,外麵突然傳來一個聲音:“咦,有客人嗎?”
接著,一個大約二十歲左右的年輕女孩走了進來。
女孩身量不高,但也不算矮,大約一米六出頭,身材比例卻非常協調,穿著修身的小短褲以及緊身的短袖t恤,看上去非常清涼,露著一雙光潔渾圓的大腿,腳上踩的是一雙白色的帆布鞋,盡管不是高跟鞋,但因為合適的上下身比例,使她看上去一點也不顯得腿短,反而盡顯長腿優勢。
頭上留著長發,隨意地紮了個馬尾甩在身後,簡便之中同時透露著無窮的青春活力。長相同樣出色,精致的五官,稍稍化了點淡妝,將眼睛和嘴唇勾勒的無比嫵媚,這是一個懂得將自身的優勢利用化妝技巧變得更加誘人的女孩。
年紀不大,甚至和劉天藍差不多,但因為高明的化妝技巧,比起劉天藍的略顯稚嫩,她在感官上給人的感覺要成熟有氣質得多。
“grandpa,有客人嗎?”女孩走進店裏,立刻就發現除了老板之外的另外兩個人。
“ada,你來了。”聽到聲音,老板看向了她,臉上露出了慈祥的溺愛笑容。
“ada姐姐。”一旁的方佳文也是眼睛輕輕一亮,乖巧地打了招唿。
唯有李學浩臉上不動聲色,心中卻有些無力吐槽,這又是一個熟人,居然這麽巧嗎?才來香港不久,他感覺幾乎所認識的熟人就接二連三的出現,就像有一雙無形的手,特意將這些人推到了他的麵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