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g.伍德豪斯著


    孫仲旭譯


    j.威爾莫特·伯德西先生站在人群裏,一步一步挪向切爾西足球場的大門,他此時的心情,正像一個餓漢讓別人賞了頓好飯吃,卻又意識到再過好多天也不大可能吃到下頓好飯一樣。他興高采烈。生之快樂令他心花怒放,對人類同胞懷著暖暖的愛意。在愉快的新年期間,這是最瘋狂、最開心的一天,他滿足於盡情享受現在,將來會怎樣,隨便吧。


    伯德西先生剛才在做的,是他五年前離開紐約後就再也不曾做過的事:他在觀看一場棒球賽。


    雨果·帕西·德溫特·福來林海姆——第六世卡裏克斯蒂德伯爵——娶了東七十三街的j.威爾莫特·伯德西夫婦的獨生女梅·埃利諾,這讓紐約失去了一個超級棒球迷,因為這樁具有國際重要意義的事件幾乎剛一開始,伯德西太太就宣布將來的家會安在英國,離親愛的梅和親愛的雨果越近越好,她把j.威爾莫特從安樂椅上鏟起來,塞進一輛飛馳的出租車,把他倒進“奧林匹克”輪b層的特等艙。就這樣,他成了個流放者。


    早年當記者時,伯德西先生和藹可親,讓他在小圈子裏很受歡迎,可是讓他在自己家裏全無發言權。而他這番被擄至英國,可謂再糟糕不過。他甫一結婚,自己的地位便一清二楚、絕無偏差地得到劃定:他的任務就是賺錢,需要時,奉太太和女兒之命鑽圈、裝死。這些職責,他都盡心盡力地一一完成,已達二十年之久。


    他隻是偶爾才會對這種地位低下的角色感到不滿意,因為他愛自己的太太,奉女兒為掌上明珠。此次國際結盟就屬於這種偶爾情況。他對第六世卡裏克斯蒂德伯爵雨果·帕西沒意見,毀滅性打擊乃是放逐的判決。他愛棒球勝過愛女人,想到這輩子再也看不到一場比賽,令他不寒而栗。


    然後某天上午,好像是天外來音,播報了一條新聞,白襪隊和巨人隊將在倫敦的切爾西足球場舉行一場表演賽。他像個小孩子在聖誕節前一樣,扳著指頭過日子。


    要想看比賽,還得克服一些障礙,不過他都做到了。當兩隊在喬治國王麵前列隊時,他早就坐在了第一排。


    此時他在跟別的觀眾一起緩緩離場。命運對他很照顧,他看了場十分精彩的比賽,甚至有了兩個全壘打。可是命運對他最大的恩典,乃是在他兩邊座位上,安排了跟他聲氣相投的兩個人。天降斯人,他們對此項運動了如指掌,認為裁判有誤時吼得像狼一樣。離比賽結束還早呢,他就對這兩個人充滿了感情,如同一個經曆船舶失事的水手在荒島上碰到兩個少年時代的死黨。


    當他用肩從人群中擠向大門時,他察覺到那兩個人還在,一邊一個。他深情地望著他們,想在心裏確定他更喜歡誰。想來傷心啊,他們必定很快會再次步出他的生活,永遠地。


    他突然打定主意,他要把離別往後推遲,要請他們吃飯,點薩伏伊酒店裏最好的東西,讓他們再迴味一遍下午的比賽。他不知道他們叫什麽,對他們一無所知,可是有什麽關係呢?他們是球迷兄弟,對他來說,這就已經足夠。


    他右邊那位是個年輕人,臉刮得光光的,表情多少讓人想到兀鷹。這時他的臉上顯得冷漠,幾乎很是令人望而生畏,然而僅僅半個鍾頭前,那張臉上還競相表現著各種情緒。他的帽子上還能看出有道凹痕,那是戴利先生打了全壘打時他把帽子甩在座位邊上造成的。值得請他一次!


    伯德西先生左邊那位屬於另一類球迷。盡管在比賽過程中他吼過幾次,但多數時候,他一言不發地看比賽,如饑似渴,神態緊張,換了個不如伯德西先生般有經驗的人,會把他一動不動歸因於厭倦。可是看一看他咬緊的牙關和炯炯有神的眼睛就可以知道,他也是個男人,還是個兄弟呢。


    此人的眼睛當時依然炯炯有神,而他蓄了須的麵頰上,膚色盡管奇怪地曬得發黑,卻仍能看出蒼白的底色。他直盯著前方,卻沒在看什麽。


    伯德西先生拍了一下那個年輕人的肩膀。


    “比賽真棒!”他說。


    年輕人看著他,露出了微笑。


    “沒錯。”他說。


    “我五年沒看過球賽了。”


    “自從我上一次看以來,到六月份兩年沒看過了。”


    “來我住的酒店跟我吃頓飯吧,我們聊聊比賽。”伯德西先生衝動地說。


    “沒問題!”年輕人說。


    伯德西先生轉身拍了拍他左邊那個人的肩膀。


    結果有點出乎意料。那人吃了一驚,幾乎跳了起來,原來就蒼白的臉色變得煞白。他扭過身子時,一刹那跟伯德西先生四目相對,馬上又垂下目光,那雙眼睛裏有驚惶失措的神色。他咬著牙,出氣時發出些微嘶嘶響聲。


    伯德西先生大吃一驚。那個臉刮得光光的年輕人的熱情舉止讓他對這樣的反應猝不及防。他心裏一涼。正想嘟嚷著說抱歉認錯了人,那人卻露出微笑,讓他放了心。笑得很不自然,不過對伯德西先生來說已經足夠。這個人也許生性愛緊張,但是他的心地倒不壞。


    伯德西先生也露出微笑。他是個長得墩實的小個子,紅臉膛,一笑起來,幾乎每次都能讓陌不相識者放下戒心。伯德西先生在紐約股票交易所打拚許多年,卻不曾磨掉他身上幾分孩子似的和氣,對人微笑時,他便洋溢著這種和氣。


    “恐怕我嚇著你了。”他安慰對方說,“我想問你願不願意接受一個素不相識的人,剛好也是個流放者,今天晚上請你吃飯?”


    那人遲疑了一下:“流放者?”


    “被流放的球迷。你難道不覺得波羅球場(譯注:此球場原為紐約巨人隊的主場)遙不可及嗎?這位先生跟我一起。我在薩伏伊酒店定了一間套房,我想我們可以在一起安靜地小酌一次,聊聊這場比賽。我五年沒看過棒球賽了。”


    “我也是。”


    “那你一定要來,你真的一定要。在異國他鄉,我們這些球迷應當團結起來。一定來吧。”


    “謝謝。”那位蓄須的人說,“好的。”


    當三個素不相識的人坐到一起吃飯時,就算他們剛好都是棒球迷,也會有一陣聊天難以為繼。等到湯端上來時,伯德西先生發出邀請時一上來讓人感覺不錯的熱乎勁兒開始有點消退了。他意識到有種尷尬感。


    之所以不能順利進行下去,是哪兒不對勁兒,伯德西先生在這種氣氛中感覺到了。他的兩位客人都陷入沉默,臉刮得光光的年輕人耍了個小花招,就是盯著那位蓄須的人看,顯然讓這個敏感的人萬般不自在。


    “葡萄酒,”伯德西先生對侍者耳語道,“葡萄酒,葡萄酒!”


    他說話的急切勁兒就像一位將軍調動後備軍,準備全力進攻。這場小小的飯局能否成功意義重大。有些場合會成為他生命中的綠洲,他想在日後的灰色日子裏,可以迴望這一次而得到安慰。他不容有失。


    他正要說話,那個年輕人搶先開了口。他往前傾著身子跟那個蓄須的人說話,後者在掰麵包,眼神裏有種心不在焉的樣子。


    “我們肯定以前見過麵?”他說,“我肯定記得你這張臉。”


    這兩句話在對方身上產生的效果跟以前伯德西先生拍他肩膀時一樣不同尋常。他抬起眼睛,樣子像是被獵的動物。


    他一言不發地搖搖頭。


    “奇怪,”年輕人說,“我敢發誓我記得你的臉,我肯定是在紐約的哪兒。你是紐約人嗎?”


    “對。”


    “照我看,”伯德西說,“我們應該自我介紹一下。奇怪我們剛才誰都沒想到。我叫伯德西,j.威爾莫特·伯德西,紐約人。”


    “我叫沃特羅,”年輕人說,“紐約人。”


    蓄須的人猶豫了一下。


    “我叫約翰遜。我——以前住在紐約。”


    “你現在在哪兒住,約翰遜先生?”沃特羅問。


    蓄須的人又猶豫了一下。“阿爾及爾。”


    伯德西先生想到可以閑聊幾句推動一下。


    “阿爾及爾,”他說,“我從來沒去過,不過我想很不錯。你在那兒做生意嗎,約翰遜先生?”


    “我是為了療養去住的。”


    “你在那兒待得有了一陣子嗎?”沃特羅問他。


    “五年。”


    “那我肯定是在紐約見過你,因為我從來沒去過阿爾及爾,可是我肯定在哪兒見過你。我糾纏住這點不放,你肯定覺得我招人厭,但事實上我惟一感到自豪的,是我對人們臉的記性,這是我的嗜好。要是我覺得我記得一張臉,卻對不上號,會操心得睡不著覺。部分是純粹的虛榮感,部分是因為在我的工作中,對人臉的好記性是種極其有用的本領,已經幫了我上百次了。”


    伯德西先生是個聰明人,他看出沃特羅先生的一席話不知怎麽讓約翰遜不舒服。像個好主人那樣,他盡量插話來打圓場。


    “我聽說阿爾及爾特別棒,”他解圍地說,“我有個朋友駕著遊艇去了那兒。肯定是個讓人愉快的地方。”


    “是地球上的地獄。”約翰遜先生不耐煩地說,一下就掐斷了話頭。


    一片死寂中,一個人形天使翩然而至——是個拿著一瓶酒的侍者。蓋子打開時“噗”的一聲,在伯德西先生聽來比音樂還好聽,是援軍的隆隆槍聲。


    第一杯酒——凡是第一杯酒都這樣——讓那位蓄須的人態度溫和了一些,以至於讓他想想撿起剛才他已經粉碎了的談話中的隻言片語。


    “恐怕你已經覺得我態度無禮,伯德西先生,”他不自然地說,“可你是沒在阿爾及爾待了五年,我待過。”


    伯德西先生同情地咂咂嘴。


    “我一開始喜歡,覺得特別好,可是待了五年,到死也沒希望……”


    他打住話頭,喝光了杯中酒。伯德西先生仍然感到不安。沒錯,聊天可以說是往下進行了,但顯然轉而變得壓抑。他為重要的這餐飯所選的優質香檳讓他臉上稍稍泛紅,他努力想活躍一下氣氛。


    “我不知道,”他說,“我們三個球迷今天能來到看台,誰最費事?我想我們誰都不會覺得很容易。”


    那個年輕人搖搖頭。


    “別指望我給這場天方夜譚式的娛樂貢獻一個浪漫故事,我想不去那才叫難呢。我叫沃特羅,是《紐約記事報》駐倫敦記者。我不得不去那兒,公事所迫。”


    伯德西先生不自然地咯咯笑了,可是也多少帶了點孩子氣的自豪。


    “等你們聽了我的坦白,就該笑我了。我女兒嫁了個英國伯爵,我太太把我帶到這兒,要跟女婿的那幫人混。今天晚上有場大型宴會,一大幫人都會到場,要是我躲著不去參加,代價大得會要了我的命。可是如果五十英裏之內有場巨人隊和白襪隊的比賽,哼,我收拾好一個手提箱,溜出後門,到了車站,坐上來倫敦來的快車。這會兒那裏情況怎麽樣,我不願意去想。差不多這會兒,”伯德西先生看看手表說,“我想他們在紮開胃菜吃,還得盯著那張空椅子看。這樣做不應該,可是天哪,不這樣我又能怎麽辦呢?”


    他看著那個蓄須的人。


    “你冒了什麽險嗎?約翰遜先生?”


    “沒有,我——我來就來了。”


    年輕人沃特羅往向傾著身子。他舉止從容,可是他的眼睛發亮。


    “這對你來說不夠冒險嗎?”他說。


    隔著桌子,他們的眼光碰到一起。伯德西先生坐在他們中間,他看了這位又看那一位,微微感到不安。正在發生什麽事,正在上演一出戲,他卻摸不著頭腦。


    約翰遜的臉白了,他用手指把桌布扯皺得隆起一道彎彎曲曲的棱,可是答話的聲音卻不緊張:


    “我不明白。”


    “我要是叫你的真名貝尼昂,你會明白嗎?”


    “這都是怎麽迴事?”伯德西先生有氣無力地說。


    沃特羅轉過身來,他臉上兀鷹的特點這時更突出了。伯德西先生忽然覺得討厭這個年輕人。


    “很簡單,伯德西先生。如果說你這次招待人不算有眼不識泰山,那麽至少你也是在請一位名人吃飯啊。我跟你說過我敢肯定我見過這位先生,我剛剛想起了在哪兒和什麽時候。這位是約翰·貝尼昂先生,我最後一次見他是在五年前,我當時是駐紐約記者,報道了對他的審判。”


    “他的審判?”


    “他搶了新亞洲銀行十萬美元,棄保潛逃,然後再也沒有他的消息。”


    “天哪!”


    伯德西先生盯著他的這位客人,一時間瞪大了眼睛。他驚訝地發現在他的內心深處,明明白白地有一絲興奮感。那天上午他出門時,就認定了這天會是意義重大的一天。好了,誰也不能稱這一幕為高xdx潮之後的低穀。


    “這麽說,所以你一直待在阿爾及爾?”


    貝尼昂沒答話。從這間暖和而舒服的房間聽來,外麵濱河路上車水馬龍的聲音變成了微弱的雜聲。


    沃特羅說:“貝尼昂,究竟是什麽引誘你冒險來到倫敦,這兒每兩個人就有一個是從紐約來的,我不明白,你有百分之五十的機會被認出來。五年前,你那樁小事情可是轟動一時啊。”


    貝尼昂抬起頭,他的手在顫抖。


    “我告訴你,”他說,口氣裏有種蠻勁,擊痛了好心的小個子伯德西先生。“因為我已經死了,看到有機會複活一天;因為我受夠了我住了五個世紀的該死的墳墓;因為自從我離開後,我就對紐約日夜想念——這次有機會迴到紐約幾個鍾頭。我知道有危險,我拚上了,怎麽樣?”


    伯德西先生的心情幾乎無法用言語盡表。他終於為自己找到了一位超級球迷,為了看一場棒球賽敢去上刀山、下火海的人。在此之前,他還一直自認為最接近是這樣令人目眩的高人呢。為了看這場比賽,他勇氣可嘉,冒了很大險。即使到這時,他還是無法完全不去想在他悄悄溜迴家後,他太太會怎麽說。可是他冒的險跟這位貝尼昂的比起來又算得了什麽?伯德西先生心生激動。他不由得同情而且仰慕起來。沒錯,這人確實犯了罪,搶了銀行十萬美元。可是說到底,那又算什麽?他們很有可能幹什麽蠢事浪費了這筆錢,另外不管怎樣,沒能看好到自己的錢的銀行活該損失掉這筆錢。


    對於新亞洲銀行,伯德西先生幾乎感到有幾分正義感的憤慨之情。


    貝尼昂說完後大家都沒說話,伯德西先生打破沉默說了句話,這句奇怪地有點不道德意味。


    “哎,幸好隻有我們認出來你。”他說。


    沃特羅瞪著眼睛。“你是建議這件事我們都不聲張嗎,伯德西先生?”他冷冷地說。


    “噢,這個——”


    沃特羅起身去打電話。


    “你要幹嗎?”


    “當然是打電話給蘇格蘭場。你以為呢?”


    這個年輕人無疑在盡公民的義務,但是值得一提的是伯德西先生厭惡之極地看著他。


    “你不能!你千萬不能!”他叫道。


    “我當然要。”


    “可是——可是——這位朋友是從那麽遠的地方來看比賽的啊。”


    在伯德西先生看來,這一點竟未能讓每個人都覺得能一俊遮百醜,不可思議


    “你不能告發他,這樣太不地道了。”


    “他是個已經被定罪的罪犯。”


    “他是個球迷,哎,我說,他是這種球迷啊。”


    沃特羅聳聳肩,然後又往電話那邊走。貝尼昂說:


    “等會兒。”


    沃特羅轉過身,發現一枝小手,現在應該把槍正對準他的眼睛。他笑了起來。


    “不出所料啊。你想對著誰就對著誰吧。”


    貝尼昂把顫抖的手放到桌子邊。


    “你敢動我就開槍。”


    “你不會的。你沒膽量,要啥沒啥,隻是個下三濫的賊,如此而已,再過一百萬年你也沒勇氣摳扳擊。”


    他取下聽筒。


    “給我接蘇格蘭場。”他說。


    他背對貝尼昂,貝尼昂則一動不動地坐在那兒。後來啪的一聲,手,現在應該把槍掉在地上,緊接著,貝尼昂垮掉了。他臉趴在胳膊上,喪魂失魄,哭得像個受傷的小孩。


    伯德西先生痛苦不已。他如坐針氈,卻毫無辦法。這是場惡夢。


    沃特羅沉著地對著電話說:


    “是蘇格蘭場嗎?我是沃特羅,《紐約記事報》的。賈維斯警官在嗎?叫他來接電話……是你嗎,賈維斯?我是沃特羅。我是從薩伏伊酒店給你打電話,伯德西先生訂的房間。伯德西。聽著,賈維斯。有個美國警方通輯犯在這兒,派人來抓他吧。貝尼昂。在紐約搶了新亞洲銀行。對,你那兒有份通輯令,五年了……好吧。”


    他掛上聽筒。貝尼昂一躍而起,渾身顫抖,看著讓人覺得可憐。伯德西先生跟他一起站了起來,他們倆站在那兒看著沃特羅。


    “你——卑鄙的家夥!”伯德西先生說。


    “我是個美國公民,”沃特羅說,“我剛好對公民義務有點認識。另外,我是個報社的人,我對自己對報紙的義務也有點認識。怎麽說我都行,但是這一點不可改變。”


    伯德西先生哼了一聲。


    “你的毛病是天生多愁善感,伯德西先生,這就是你的問題。就因為這個人逍遙法外達五年之久,你就以為他應該被認為是無罪的了。”


    “可是——可是——”


    “我不這樣認為。”


    他取出香煙盒。別人會懷疑他緊張,而他的緊張程度實際上還要厲害得多得多。之前有一會兒他腦筋動得很快,後來才決定以輕視來對待那把嚇人的小手,現在應該把槍。手,現在應該把槍亮出來讓他嚇了一大跳,這時他才感到了延後的效應。結果是,因為他繃緊了神經,他點燃香煙的樣子很是懶洋洋的,很是小心翼翼,帶了種令人不快的高傲感覺,伯德西先生看得再也按捺不下。


    這都是立時三刻的時事,隻是一轉眼,伯德西先生從心裏憤慨卻缺乏行動,變得狂性大發、怒不可遏,徹底而且不加掩飾地瘋掉了。轉變發生在擦亮一根火柴所需時間之內。


    甚至在那根火柴正要燒起來時,伯德西先生撲了過去。


    遙遠的過去,當他的血管中快速流動著年輕的血液,未來還有無盡的人生時,伯德西先生踢過橄欖球。凡是當過橄欖球員,便永遠可能再次成為橄欖球員,甚至到死也是。時光已經從伯德西先生的生活中去掉了飛身攔截這一因素,而憤怒又將其恢複。他撲向年輕的沃特羅先生穿著合身褲子的兩條腿,就像他三十年前撲向過別人穿著沒那麽合身的褲子的腿一樣。他倆一塊倒在地板上,跌倒時,伯德西先生喊道:


    “跑!跑,你個笨蛋!跑啊!”


    在他氣喘籲籲、身帶擦傷、感覺好像世界已經隨著一聲炸藥的轟響而四分五裂時,卻緊抱著對手不放,這時門開了,又砰的一聲關上了,腳步消失在走廊的盡頭。


    伯德西抽開身,艱難地站了起來。撞擊讓他恢複了理智,不再顛狂了。他是個德高望重的中年紳士,剛才的舉止卻極不尋常。


    沃德羅臉色通紅,衣服不整,不說話瞪著伯德西先生。他忍著氣說:“你瘋了嗎?”


    伯德西先生小心試了試一條腿能不能活動,還懷疑這條腿斷了呢。他鬆了口氣,又把這支腳放下來。他對著沃特羅搖搖頭。他稍微有點短了氣勢,卻仍然總算又不卑不亢地責備起來:


    “你不該那樣做,年輕人,這樣不地道。噢,沒錯,我對公民義務那些玩意兒全知道。行不通的。任何規矩都有例外,這就是其中之一。當一個人冒著失去自由的危險來看一場球賽時,你隻能讓他自由。他不是個賊,而是個球迷。我們這些被放逐的球迷應當團結起來。”


    一是憤怒,二是失望,還有被一位老先生像對付一袋煤一樣收拾了而帶來的特別不舒服的感覺,讓沃特羅渾身發抖。他氣得說話結結巴巴:


    “你這個混賬的老笨蛋,你知道你幹了什麽嗎?警昨晚剛洗的衣察馬上就來了。”


    “讓他們來吧。”


    “可是我要怎麽跟他們說?我能怎麽解釋?我該怎麽編話說?你難道看不出來你給我惹了多大麻煩嗎?”


    伯德西先生的靈魂內好像有什麽東西哢嗒響了一下。那種顛狂的情緒消失了,理智又竄迴王座。他現在能夠沉著思考慮了,他所想的,讓他心裏頓感沮喪。


    “年輕人,”他說,“別操心了,這對你來說是小菜一碟。你隻用給警昨晚剛洗的衣察編個故事就行,隨便講個老套的他們就信了。我才是真正遇到了難差使呢——我得跟我太太說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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