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疑者必被捉


    芝加哥,黃昏,布賴恩斯·唐利維出門去拜訪朋友費德·威廉姆斯。他鄭重其事地穿上了深藍色窄腰大衣,扣到眉毛這兒的圓頂禮帽,藏在腋窩下的點38手槍。這是一個刮大風的黃昏,這三樣東西缺少任何一樣特別是最後一樣,他都可能染上感冒。


    他和費德相識多年。他們彼此都有許多作為好朋友所必須的品質;因此,帶上點38手槍隻是一種習慣,而不是防身。確切地說費德並不是他的教名。盡管別人都知道他會常時間地消失得無影無蹤,他的綽號也不是因此而得到的.它借自於一種搏運氣的賭博遊戲,一種擲骰子的低級消遣,在這種遊戲中,“費德”就是表示一個參賭者願意跟別人下注——投入相同的數量——換句話說,也就是跟莊家下注。


    費德從來沒有玩過擲骰子的遊戲;他有更大更好的賺錢方法。他是個半專業的假證人,一塊擋板,一個作案計劃的籌劃者。雖然由於巧妙地安排了時間、地點、背景,他收入可觀,財源廣進,但是他的業餘性質是不可否認的;電話紅號簿裏找不到他的名字,他也沒有掛牌開業。他必須認識你;你不可能隨隨便便地從街上走進他的辦公室,擱下預付金,然後拿著用褐色紙頭寫好的天衣無縫的假證詞走出去。過於頻繁地出現在證人席裏,幫助洗脫人們被“誤”告的罪名,可能會使法官片刻之後就用懷疑的目光斜視費德一眼。


    但是費德的平均成功率始終不錯,跟他談妥一筆交易就好像一開始便購買了豁免權.這會兒,布賴恩斯·唐利維去找他,就是因為心裏在籌劃殺一個人。


    要是聽到說這是謀殺。布賴恩斯會勃然大怒。在他看來這隻是“清帳”。謀殺是對別人殺人的說法,而不是他的殺人。他已經殺了五六個人,在他看來,沒有一次不是事出有因或是他正義在手的。他從不為殺人而殺人,甚至也不為了謀財;隻是因為他有一種強烈的、妒忌的本能。


    然而,盡管他可以無情地抹去舊帳,在他清帳的過程中,還會留下一條寬闊的情感的傷痕。如果他的啤酒夠濃的話,“麥克麗大媽”(原來是一首感傷的愛爾蘭歌曲名,後引申為贏得聽眾同情和憐憫的不在犯罪現場的陳述)可以使他的眼睛裏出現淚水。人們知道,他曾在夜深人靜之時將石頭擲過肉鋪的窗子,隻是為了釋放關在那裏的小貓。反正,他走進了一家不那麽低級的酒吧,在洛普區裏,這種酒吧到處都是,這家酒吧名叫“歐西斯”,圓體字的紅色店招在大門上方閃閃發亮。這不是一家夜總會或卡巴萊(有歌舞表演的餐館或酒吧),隻是一家啤酒店,被費德用作門麵。收音機裏在播放著節目。酒吧待者歪著腦袋問,“要點什麽?”


    “我要找老板,”布賴恩斯說。“告訴他是唐利維找他。”


    侍者沒有離開原地,隻是俯下身子,像是要看看他在吧台下麵陳列了一些什麽貨物.他的嘴唇無聲地掀動著,他直起腰來,一隻大拇指從捏緊的拳頭裏蹺出來。


    “筆直穿過後門,”他說,“看見那裏那扇門沒有?”


    布賴恩斯看見了,並朝那裏走去。快到那裏時,門打開了,費德正站在那裏歡迎他。


    “夥計,怎麽樣?”他客氣地說。


    “有事跟你談,”布賴恩斯說。


    “行,”費德說,“進來吧。”他裝腔作勢地將一隻手搭著他的肩膀,領著他進了門,又迴頭朝外麵四周打量了一下,然後將門關上。


    在費德辦公室敞開的門那裏,有一個短的通道,兩邊各有一個電話間,左邊那個電話間上掛著一塊牌子,上麵寫著,“電話機已壞”。布賴恩斯擦身而過,碰了它一下,它掉了下來。費德小心地將它拾起來,重新掛好,跟著走進了辦公室。然後他將辦公室的門關上。


    “行了.”他說,“我這新地方怎麽樣?挺漂亮.是不是?”


    布賴恩斯環顧四周。費德新添置的辦公桌上放著一支點38手槍,機頭張開著。旁邊是一塊油漬漬的小羚羊皮擦槍布,一小堆從手槍裏退出來的子彈。布賴恩斯一本正經地笑笑。“不會是遇到了麻煩吧,嗯?”他問道。


    “我向來都這麽做,喜歡擺弄它們,讓它們保持幹淨,”費德解釋道。“幫助我消磨時間,因為我常常這樣一坐就是一個小時。我四周掛了很多支槍,有時候我把它們拿出來,仔細檢查它們——讓我迴想起過去的日子。”他坐下來,將子彈抓到手心裏並將它們一顆一顆地裝進手槍裏。“你有什麽事?”他裝完子彈後說。


    布賴恩斯一屁股在他對麵坐下。“聽著,明天晚上我有一筆小帳要清,”他推心置腹地說。“你來做假證人,行不?為我提供安全——”


    “是殺人嗎?”費德問道,看都沒看他一眼。“怎麽,又幹上了?”


    “說什麽呢,我有十八個月沒動過手了,”布賴恩斯充起了好人。


    “也許是吧.但是前十二個月你在坐牢,別人是這麽告訴我的。你為什麽不過段時間就停一下,歇一歇呢?”


    “我沒殺人.”布賴恩斯反駁說.“這你應該知道的;上次就是你為我開脫的。他們說我在學習駕駛一輛朋友的汽車時撞倒了一個老太太。”


    費德啪地一聲將重新裝好子彈的手槍的槍機推上,把槍放了下來。


    “這倒提醒了我,”他說,站起來,走到一個嵌在牆裏的小型保險箱前,“我想關於我在辛辛那提為你掩蓋罪行的事.我是有些記錄的。”


    “當然.”布賴恩斯平靜地表示同意,輕輕拍打著一隻內袋,“我現在身邊就帶著錢呢.”


    費德顯然並不懷疑他的話;他打開嵌在牆裏的小保險箱,拿出一把零零碎碎的紙,一張一張地翻閱著。


    “嗨,就是這張,”他說。“第一個五十塊,看上去像是一筆賭債。另外一個五十塊是隔天晚上給我的,還記得嗎?”他把其他紙頭扔迴保險箱裏,拿著那一張走迴到辦公桌前——然而,卻沒有將手鬆開。


    布賴恩斯正蘸濕了大拇指.費勁地數著十元一張的紙幣。數完後,他將一堆錢放在桌子上,推到費德麵前。“你拿著——”


    “要我將這張字據撕掉嗎?”費德提議說,一隻手將“借據”向前推去,另一隻手將錢撈過來。


    “我自己會撕的,”布賴恩斯說。他瞧著它,將它折起來,小心地收好。“它將從你腦子裏消失。”誰也沒有表示出敵意。“現在,眼前這件事怎麽樣?”他接著說,“願不願為我明晚的事作掩蓋?”


    費德又拿起點38手槍和那塊擦槍布,繼續擦起來。


    “你會冒很大的風險,布賴恩斯,”他一麵朝槍上哈著氣一麵說。“事情往往是過一過二不過三。如果我每次都出現在你麵前,那對我也會非常不利的;在辛辛那提那次,人家已經開始起了疑心,以後一連幾個星期不停地詢問我。”他又愛撫地擦了一會兒槍。“如果我幫你這個忙,這迴可要收五百塊,”他讓他的主顧明白這一點,“現在這事是越來越難做了。”


    “五百塊!”布賴恩斯激動地驚叫道。“你也太狠了點!有這五百塊錢我可以雇五六個人來替我幹這事,根本用不著我親自動手!”


    費德無動於衷地將頭扭向門口。“那你去幹就是了麽,幹嗎還來找我呢?”然而布賴恩斯並沒站起來離開。“你知道得跟我一樣清楚,”費德說,“不管你雇了誰,都會在人家把他帶到第一警察局的密室裏之後就會亂說一通。還有,”他又精明地加了一句,“你追求的就是親自動手,那才是件快事呢。”


    布賴恩斯使勁地點點頭。“的確如此。誰他媽的願意靠遙控來清帳呢?當他們看到標著他們名字的子彈從手槍裏射出來時,我喜歡看看他們的眼睛。我喜歡看著他們倒下,掙紮,慢慢地死去——”他馬馬虎虎地點了一下手裏餘下的錢。“先給你一百塊,”他說,“我隻剩下這些了。餘下的四百塊我保證等警方追查的風頭一過就給。反正事前你是別想拿到全部數額的;沒有人那樣做交易。”


    他引誘地將錢塞進費德向下的手掌心裏。“你怎麽說?”他催問道。“這是輕而易舉的事,一件自然——你將一隻手綁在背後就能為我把事情擺平。”他使出了專業水平的馬屁功夫。“本來我上個星期在加利就可以幹掉他,但是我始終沒有抬起手來。沒有得到你這樣的人撐腰,我不想貿然行事。”


    費德放下擦槍布,在拇指甲下將那迭錢推了兩個來迴,最後將它們攏到桌沿,表示同意了。


    “告訴我一點你的行動計劃,”他生硬地說,“在一段時間裏,把這作為你的最後一次,行不?我可不是霍迪尼(美國著名魔術師)。”


    布賴恩斯急切地將椅子往前拖拖。“要問我的理由麽,說起來叫人厭惡。這個家夥糟踏了我心愛的妞。你不必知道他是誰,我也不會告訴你。本周初我就從加利跟蹤他到了那裏,我已經說過,從那以後,我一直緊盯著他、他壓根兒不知道死將臨頭,這可妙極了。”他十指交叉緊握.往兩隻手中間吐著唾沫,接著磨拳擦掌,兩眼閃閃發亮。“他住在北區的一個老鼠窩裏.那地方的環境正是他求之不得的。這周以來我一直在畫地形圖,現在已經爛熟於胸了。”他拿出筆和紙,開始勾劃起來。費德饒有興趣地俯身向前,提醒他說,“別這麽大聲嚷嚷。”


    “那是一幢七層樓房,他的房間在最高層。我不必出來過去或從任何人身邊經過就能幹掉他,明白嗎?他的窗子外麵是一個通風井,凹進邊牆裏。那裏沒有太平梯,什麽也沒有,隻有排水管縱貫通風井上下.通風井對麵是一幢六層樓的公寓樓,跟旅館正好背靠背。那是個十分低級的地方,連樓頂的門都不鎖,任何人都可以從大街上徑直走上樓去。我整個星期裏都在那上麵,平趴在那裏注視他的房間。我找了塊木板藏在那裏,我會將它當作跳板,走到他那幢樓裏去。我甚至在他不在屋裏的時候,將跳板擱在他的窗子上,跳板的長度綽綽有餘。他住在七樓,公寓是六樓,所以樓頂比他的窗子頂隻高出一碼左右,甚至連跳板的傾斜度也不足以對再走迴來構成難度——”他得意地攤開雙手。“我要用一隻愛達荷大土豆套在槍管上,就連隔壁房裏的人都聽不見發生的事情,大街上就更不用擔心了!”


    費德頗有見地似地挖著鼻子。“事情都是有利有弊的,”他提醒說,“關於跳板的事你得當心點,別忘了在霍普威爾時出的事情。”


    “我甚至沒有把它帶迴家去,”布賴恩斯得意地說。“它擱在後院的柵欄上,我把它拉了出來。”


    “如果他看見你從那跳板上過去呢;他不會躲到屋外去嗎?”


    “我乘他不在時溜進去,我要躲在衣櫃裏等他迴來。他每次都將窗子開著,讓房間裏透空氣。”


    “他隔壁人家的窗子怎麽辦呢?其他人也許會向外張望。正好看見你從跳板上過去。”


    “公寓樓牆上沒有凹進去的地方,所以那邊牆上根本沒有窗子。旅館的那邊有一扇窗子朝著通風井,正好在他的下麵。從前天起,他下麵的那個房間就空了——那裏不會有人看見。從五樓以下我想沒人會在夜色中看見遠處的跳板;跳板漆成深綠色,而通風井一到天黑就沒人。這是我的方法,一個呱呱叫的方法。現在,我們來聽聽你的方法吧,告訴我,我怎麽樣才能不用到那兒就能幹那件事!”


    “你要多少時間?”費德問道。


    “從到達那裏,再迴來,留下他冰冰涼地躺在那兒,需要三十分鍾,”布賴恩斯說。


    “我給你一個小時,從這裏出發,再迴到這裏,”費德幹脆地說。“現在,請在這張‘借據’上簽字,然後格外小心。如果出了岔子,你是咎由自取。”


    布賴恩斯念著費德填寫的那張長紙條、就像他倆上次做的這類交易一樣.這張字據看上去完全是筆賭債,根本沒有法律效果。沒有這個必要。雖然這張字據隻是信筆寫來,但是,布賴恩斯知道,如果賴帳的話,他會受到什麽樣的懲罰。字據沒有期限,但是,費德最後總能收到欠帳,比起依靠設計得再好的法律官樣文章的債主來更有把握。


    布賴恩斯張著嘴巴,費力地在字據底下簽上“布賴恩斯·唐利維”,然後將字據遞還給費德.費德將它跟那一百塊現鈔一起放進保險箱,把保險箱關上,卻懶得將它鎖起來。


    “跟我到屋外去一會兒,”他說,“我有些東西得讓你看看。”


    在兩個電話亭之間的走道裏,他說,“聽著,牢牢記住,你為它而付出五百美金:進出我的辦公室,除了正門外,別無其他途徑,就像你進來時一樣。沒有窗子.什麽也沒有。一旦你進來了,你就進來了——直到外麵的人看見你又出去。”他用肘子撞了撞布賴恩斯的肋骨。“但現在我要教你的是你怎樣離開——當你把帳清完之後又怎樣再迴到這裏來。”


    他拿下那塊“電話機已壞”的牌子,夾在腋下,拉開電話亭的玻璃滑槽門。“進去吧,”他邀道,“就像是在給什麽人打電話——用力撞一下電話亭的後牆。”


    布賴恩斯照做了——差點在空地上摔了個狗吃屎;原來那堵牆是像門一樣用鉸鏈接起來的。他迅速朝四周打量了一下,發現他來到了一個燈光昏暗的車庫的後部。最近的燈泡在幾碼之外。門的外麵塗成白色,跟牆壁的灰泥顏色渾然一體;一輛舊汽車撞癟的軀殼,輪子還能動彈,擋在那裏儼然一道屏障,屏障後麵是一個特殊的出口。


    布賴恩斯迴到電話亭,門在他身後旋上.他走出電話亭,費德將它關上,把牌子又掛了上去。


    “車庫是我的,”他說,“但還是別讓外麵的人看見你過來。他不知道內情;這邊的酒吧侍者也不知道:這個假電話亭是我親手造的。”


    “從外麵可以將它打開,讓人再迴到裏麵來嗎?”布賴恩斯想要知道。


    “不,你出去之後,在門底下塞一張硬卡紙做楔子,就像鞋子裏的楦子一樣,”費德對他說,“但是別太寬,免得把光漏進來。現在,你打算什麽時候來這裏露麵?”


    “十點,”布賴恩斯說,“他每晚都這個時候迴家,十點半左右。”


    “好,”費德輕快地說。“你像今晚一樣在正門外麵叫我。我從那裏出來,我們互相恭維一番,一起喝上兩杯。然後我們溜達到這裏來,友好地玩玩兩個人的紙牌遊戲吊烏龜。我叫人再來點酒,酒吧侍者將酒端來,看見我們兩個人在這裏,穿著襯衫。我們彼此大唿小叫,因此這裏所有的人都能聽見我們——我要讓收音機不響、然後我們安靜下來,你就出去了。我隔一會兒就要大叫一聲,好像你還在這裏,跟我在一起。你迴來後,我們一塊兒再溜達出去,我送你到門口。你大贏特贏,為了證明這一點,你請酒吧裏所有的人都喝上一杯——光為這一點,大家就會記住你,別擔心。這是你的計劃。”


    布賴恩斯欽佩地看看他。“夥計。”他說,“光為了這點,為了你說出這套計劃的神態,就快值五百塊了!”


    “去你的吧,”費德故作悲哀地說,“我的本錢都沒賺夠呢,你可別說得這麽輕巧——光安裝那隻假電話亭就花了將近一百五十塊。”


    他又在桌子前坐下,拿起點38手槍和擦槍布,繼續他那心愛的活兒。“還有一件事,如果你坐車迴來,就多繞幾個圈子,換幾輛出租車。別讓人家有可能順著一條筆直的路線追蹤到車庫來。我告訴過你,車庫是我的。”他順著槍管一直望到槍柄,朝槍上吹著氣。


    “當心點,槍裏可上著子彈呢,”布賴恩斯心驚肉跳地告誡他說。“你這樣瞎搗鼓,早晚有一天會把你自己的腦袋給轟掉。行了,我這就迴家去,好好休息一個晚上,明天晚上可以享受一番。”他將手舉到眉毛那裏,行了個禮,走了。


    第二天傍晚,當布賴恩斯走進酒吧時,隻聽一個老是泡在酒吧裏酗酒的人問道,“瞧瞧收音機去,壞了嗎?”一片不尋常的寂靜籠罩著“歐西斯”,盡管鏡子前排了兩行隊伍。


    “該送修理店去了,”酒吧傳者粗魯地迴答說。他看見布賴恩斯進來,沒等吩咐就朝吧台下貓下腰去,嘴巴湊到費德安裝的連接陽台和他的辦公室的通話管。後門打開了,費德走了出來,熱情地向他表示歡迎。所有的腦袋都朝那個方向轉去。


    費德和布賴恩斯各自將一隻胳膊搭在對方的肩上,在吧台前占了兩個位子。


    “給我的朋友唐利維拿酒來,”費德吩咐道。布賴恩斯想要付錢。“不,這可是在我家裏噢,”敖德說.


    兩人就這麽拔高嗓門說了幾分鍾話,酒吧侍者將一對骰子扔在他們麵前。他們忙碌地擲了一會兒,旁人悠閑的目光盯著他們的每一個動作。最後費德發現他們的目光不耐煩地離開了他。


    “你挑起了我的興致,”他說。“我有一個更好的辦法,可以贏迴來!跟我進辦公室裏,我用紙牌跟你鬥幾圈。”門在他們身後關上了。


    “他們將在那裏玩個通宵,”侍者會意地說。


    門一關上,兩人費力裝出的熱乎勁兒就不見了。他們像冷血動物一樣默默無聲地玩起來。費德撕去一副新牌上的廠方標誌,將牌攤在桌子上。他脫去外衣和背心,掛在掛衣釘上;布賴恩斯也一樣,露出掛在肩上的手槍皮套。他們各人隨意摸了五張牌,在桌子兩邊相對而坐。


    “傑克,”勞德哺南地說,敲了敲桌子。布賴恩斯掏出一把硬幣和一元票麵的紙幣,扔在兩人中間。兩人都很放鬆.看著手裏的牌。


    “手裏有什麽牌就出什麽牌吧,”費德含含糊糊地說,“侍者馬上就要端酒進來了。”


    介於辦公室和電話亭之間的那扇門開著。布賴恩斯打出兩張牌,又補了兩張牌。外門突然打開,侍者用托盤托著兩隻杯子和一隻酒瓶進來了。他沒將門關上,在幾分鍾時間裏,酒吧裏的人清清楚楚地看見了他們。侍者將酒瓶和酒杯放下,然後在雇主的身後看牌,嘴裏念念有詞。他的眼睛瞪得很大;費德手裏握著一副同花大順,正巧是他摸到的。


    “出去,”費德粗魯地說,“別再進來。我得集中精力,”


    侍者端著空托盤出去了,隨手將外門關上,向顧客們述說他的老板好得讓人難以置信的牌運。


    費德立即將手一轉,讓布賴恩斯看見了他的牌。


    “大聲嚷嚷,”他吩咐說,“然後出發。別忘記在電話亭下麵塞硬卡紙,否則你就進不來了。”


    布賴恩斯正忙著穿上背心,外衣,大衣,將自己裹得嚴嚴實實。他狠狠地一拳砸在桌子上.足以將桌子砸碎,又驚人地大聲罵了一句髒話。費德與他對吼;兩人的臉上都像石頭般毫無表情。


    “我要每隔一會兒吼一聲,就像你還在這裏似的.”費德許諾說。


    布賴恩斯把酒飲幹,雙手緊握,朝他擺擺,把那個掛著“電話機已壞”的電話亭的門推開.擠了進去。他把門關上,撕下折疊式火柴盒的蓋子,將它折起來,然後將鉸鏈門朝他的另外一邊推開一半,擠了過去。門底下那個楔子把門撐開一條縫;正好可以伸進一個指頭去。


    車庫裏麵陰森森的。他慢慢地向前.繞過那個廢棄的汽車架子,朝前凝視唯一的侍者正跑到前門邊在與一個剛開車來的人說話。


    布賴恩斯悄悄朝他們走去,但是緊貼著牆,牆前麵擋著一長排汽車,他把腰彎得低低的。跑過一輛輛汽車之間的空檔。有一輛車子靠得離牆太近;他不得不像猴子那樣爬上汽車的後保險杠,在那上麵跑過去。然而,這排汽車中的最後一輛離車庫的大門還有足足的十五到二十碼,在他與前麵空曠的大街之間是一大片光禿禿的、充滿汽油味的開闊地。他躲在原地等待,藏身在最後一輛汽車的陰影裏。過了大約一分多鍾,那個顧客步行離去,機修工鑽進汽車,開過布賴恩斯藏身的地方,朝車庫裏麵開去。要想不被人看見他離去,這是個理想的機會,比他預想的更好。他直起腰來,躍過餘下的那片水泥開闊地,在大門那裏一轉彎,走出了任何人的視線,然後他不慌不忙地順大街走去。


    來到第二個轉角,他鑽進了一輛出租車,在離目的地還有一半路時又下了車。他進了一家商店,問了一支鋼筆的價錢,又出了店門,鑽進另一輛出租車。這迴他在離目的地還有兩條街區的地方下了車,與那裏正好成直角。出租車朝一個方向開去,他朝另一個方向走去,轉過了街角。他徑直朝那幢肮髒的公寓樓走去,好像他住在那裏似的;他目不旁顧地走進去,尤其是沒有犯下第一迴光經過那裏又返迴來的錯誤。


    門廊那裏沒有人看著他走過。他推開沒有上鎖的門,步履艱難地慢慢上樓,就像一個疲勞不堪地迴家的人一樣。今晚一切順利,在上六樓的過程中竟然沒有碰到過一個人,盡管大樓裏充滿喧鬧聲。


    有人從房間裏出來下樓,但那時他已經在比他高出兩層樓的地方。到了頂樓平台後他的腳步一下子輕快起來。樓頂的門裏麵插著插銷,沒有再發出吱吱嘎嘎的聲響;兩天之前的晚上,他親自給餃鏈上了油。他小心地將門關上,發現自己來到了露天的黑暗之中,悄悄地走過柏油礫石地。跳板還在老地方,在他打算使用它的地方的對麵,所以,白天有人看見它的話,絕對想不到它會跨過通風井,架在旅館窗子上。他將它拖過來,把它放下,自己趴下來,往前窺視。


    他咧開一隻嘴角笑了笑.窗子裏麵那個房間黑漆漆的,主人還沒迴來。下麵的窗子從底下打開一英尺,為的是透一透風。正好跟他告訴費德的情形一樣!窗子下麵的房間裏沒有人,從昨晚到現在那個房間還沒租掉,就連再下麵兩層的房間裏也是黑鴉鴉的;三樓以上沒有燈光,從這麽高的地方看下去,窗子還沒郵票大。一切都正常。


    他爬起來,把跳板從低的鐵皮頂層那裏抱過來,開始對準那扇窗子送過去。他不斷地用一隻腳踩著自己這一端,用自己的重量使它不會在半空中沉到窗架下麵去。它沒有碰到窗架就穿了過去,把打開的窗子裏麵的窗簾往後推去。然後他慢慢地小心地讓它下落,這段空間算是連接起來了。他看清楚自己這一頭確實架在了頂層上,否則的話等他踏上去跳板會滑脫的;然後他就讓它架在那裏,擦了擦雙手,站起來,踏上架在頂層上的這一頭。他小心翼翼地讓自己的身體保持平衡。


    他倒不怕他的重量會將跳板壓斷;在這之前他在屋頂上試過很多次。他俯身在它上麵.雙手各抓著一條邊,開始手腳並用地往對麵爬。距離不太遠,他始終不往下看,眼睛牢牢地盯著正前方的窗子。跳板稍微有一點斜度,但不足以對他造成麻煩。他盡力注意,將身體的重心放在當中,不讓跳板傾斜。事實上,他一切都掌握得很好,萬無一失。窗玻璃就在眼前了,它的那份冰涼握到了他的鼻尖。他用手勾住了窗底。把它推到頂上,從窗子下鑽進了房間。一切都易如反掌!


    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窗子往下放到原來的高度。他把跳板往後推推,不讓它把窗簾頂起到惹人注目的程度,但是跳板還是擱在那裏。他不必開燈;他事先在對麵的樓頂上偵察過,對房間裏每個家具的位置了如指掌。他打開衣櫃門,把架子上的衣服往旁邊推推,騰出位子好讓他鑽進去。然後,他從腋下掏出點38手槍,走到房間門口,站在那裏聽動靜。外麵沒有任何聲響。他將手伸進大衣口袋,掏出一隻大的生土豆,上麵細心地鑽了一個小洞。他把土豆套在槍管上.當作消音器,套得很緊,不會掉下來。然後,他在黑暗中在一張椅子上坐了一會兒,手裏握著槍,朝門口張望。


    大約過了十五分鍾,遠處什麽地方的電梯門砰地響了一下。他立即站起來,退迴到衣櫃裏,將門帶上,留下一條細縫,正好容一隻眼睛看出去。那種咧開一隻嘴角的微笑又出現在他的臉上。房門上鑰匙在輕輕轉動。門打開了,開著燈的門廳裏出現一個黑色的人影。門又關上了,房間裏的燈亮了起來。


    在一個極短的瞬間,那張轉過來的臉正好對著衣櫃的門縫,布賴恩斯情不自禁地點點頭;正是這個家夥,迴到了家裏,走進了這個房間,現在唯一可能阻礙他順利實行計劃的,就是如何安全地離開現場。但是看起來他的計劃不會受到阻礙——他是一個人迴來的。


    隨後那張臉從他的視線中消失。鑰匙在寫字桌的玻璃台板上發出哢啦啦的聲響,一件黑色外衣的一角搭在了白色的床上,隻聽噠的一聲響,一架袖珍收音機開始預熱,發出低低的嗡嗡聲。那個人大聲打了個哈欠,在布賴恩斯的視線外麵走動了一會兒。布賴恩斯握著裝了消音器的手槍,站在那裏等待。


    事情發生時,快得就像照相機的閃光。衣櫃門突然大開,他們麵對麵凝視,相距不超過六英寸。那人的一隻手還抓著門球,另一隻手抓著外衣準備把它掛起來。他的外衣先掉在了地上。布賴恩斯甚至沒有舉起搶來,它已擺好了架勢。那人的臉色由紅變白,由白變灰,整個臉兒像果子凍似的要從腦殼上流下來。他慢慢向後退了一步,不讓自己摔倒,布賴恩斯慢慢地向前跨了一步,跟上他。他看都沒看一眼便將那人的外衣踢開。


    “嗨,希契,”他輕輕地說,“最先射出的三顆子彈上有你的名字。願意的話就把眼睛閉上。”


    希契沒有閉上眼睛;相反他的眼睛瞪得又大又圓,活像剝去殼的煮過頭的雞蛋。他的嘴巴和舌頭動了整整一分鍾,什麽也沒說出來。最後他終於吐出了這麽幾個字:“這是為什麽?”


    布賴恩斯因為離他近,才聽見了他的話。


    “在我提醒你的時候,你不停地慢慢轉過身來,”他說,“爪子鬆開,像乞討肉骨頭的拘一樣。”


    這個受害者像個陀螺似的在原地轉動,隨時要倒下來的樣子,雙手伸開與肩膀齊,掌心向下,隨著身體一起晃動,布賴恩斯熟練地在他身上的幾個地方拍了拍,確信他沒有武器。


    “行了,”他默許道,“這將是你的最後一次鍛煉。”


    那個人停止了轉動,雙膝微微彎曲,然後就停留在那裏,像是從一根繩子上吊下來似的。


    那隻玩具收音機終於完成了預熱,嗡嗡的聲音消失了,房間裏響起了第三個聲音,細弱無力,含糊不清。布賴恩斯朝那裏瞟了一眼,隨後又盯住眼前這張蒼白的臉。


    “我六個月前就出了監獄,”他吼道,“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迴去找我去年的小妞——人家叫她戈迪——你常見我跟她在一起,記得嗎?”


    希契的眼睛像大號鉛彈似的在臉上轉動。


    “到處都不見戈迪的蹤跡,”布賴恩斯接著說,“於是我四處打聽,知道我聽到了什麽?有個叫希契的無賴.據說還是我的朋友.見我一轉身,就插進一隻腳,拐走了戈迪。現在我得把話說明白,”——他輕輕晃了晃手槍——“使我惱火的倒不是那個妞;現在她對我已經沒有意義,即便現在能得到她,我也不想要了——但是任何人都別想這麽對待我並且逃之夭夭,不管是為了生意,還是一個女人,或者隻是說我幾句不中聽的話,任何人擠兌了我,我都要找他清帳。”


    他那隻扣著板機的手指關節上的皺紋開始舒展開來,好像它正在往後彎曲;希契的眼睛緊盯著它n],像放大鏡一樣膨脹起來。“我連說句話都不行嗎?”他嗓音粗啞地問。


    “說了也沒用,”布賴恩斯斬釘截鐵地說,“不過你說吧,我倒要聽聽你能說出什麽樣的謊來——這顆土豆後麵給你準備的是同樣的答案。”


    希契渾身顫抖起來,他急著要在最短的時間裏說出他的一大套理由來。“我不會撒謊,你抓住了我,我說謊又有什麽好處呢?當時她快餓死了,”他哭訴似地說,“你留給她的現金被她丟失了——”盡管在死將臨頭的痛苦之中,他的眼睛仍然抓住機會判斷出布賴恩斯對這句話的反應。“我知道你留給她許多錢,但是——但是有人將它拿走了,弄得她一貧如洗,”他糾正說。“她來找我,她身上連飯錢都沒有,棲身的地方也沒有。我——我開始照料她,全看在你是我的朋友的份上——”


    布賴恩斯對他的話嗤之以鼻。希契的臉上大汗淋漓。現在,收音機裏的聲音已經變成了如泣如訴的音樂聲。布賴恩斯又朝它看去,目光在那裏停留了一會兒,然後又收了迴來。


    “你自己不是也會對任何人都這樣做嗎?”希契答辯道。“你自己不也會這樣做嗎。後來並非故意地,我猜想我們墜入了情網——”


    布賴恩斯眼睛眨都沒眨,但是手槍已經垂下了一點兒,現在對準了受害者的大腿,而不是胸膛;也許是土豆的重量使然。希契的腦袋也跟著往下垂,眼睛緊盯著它;他看上去像是注視著地板在懺悔。


    “我們知道我們做錯了。我們談論過很多次。我們都說你多麽了不起——”他的臉上恢複了一點血色;臉色還是顯得蒼白,但不再發灰。他不停地往下咽著口水,一方麵可以抑製情緒,另外也可以使喉嚨保持潤滑。“最後我們屈服了——我們實在情不自禁———我們結婚了——”一聲輕微的抽泣使他的嗓音變粗。


    布賴恩斯第一次顯示出某種驚訝;他的嘴巴略微張開一點,並且保持著那個姿勢。希契一眼看見了旅館地毯的花紋.似乎找到了靈感。


    “不僅是因為那個——而且,而且現在戈迪有了一個孩子。我們有了一個小孩——”他後悔地抬起頭來。“我們用你的姓為他命名——”現在手槍在指著地板;布賴恩斯的嘴巴張得更大了,嘴角也軟了下來。


    “等等,我這兒的抽鬥裏就有一封她的信——你不妨親自看一看。把抽鬥打開。”希契邀道.“這樣你就不會以為我是想要逃避懲罰了。我就站在這兒的牆邊。”


    布賴恩斯從他身邊走過拉開抽鬥,朝裏邊張望。


    “把信拿出來,”他遲疑地說,“如果你拿到了的話,指給我看。”


    希契的手在收音機上閑擱了一會兒;音量大了起來。“隻是一首黃昏時的歌,”收音機裏含含糊糊地說。他在抽鬥裏匆忙摸索著,拿出一隻信封,手指急切地將它撕開。他把信打開,轉向布賴恩斯,讓他看簽名。“瞧?是她來的——‘戈迪。’”


    “把關於孩子那段給我看看,”布賴恩斯生硬地說。


    希契把信翻過來.指著第一頁的最後一段。“在這兒,念吧——我來給你拿住信。”


    布賴恩斯視力很好,他不必再走近一些。白紙黑字清晰可辨.“我細心地照料著你的孩子。每次看著它,我就想著你——”


    希契手中的信掉了下來。他的下頜在顫動。“現在動手吧。夥計,照你說的做吧,”他歎了口氣。


    布賴恩斯窄窄的眉頭皺了起來,顯出遲疑的樣子。他不停地一會兒看看收音機,一會兒看看掉在地上的信,又看看收音機。“在黃昏時分,”收音機裏在傻唿唿地說.“愛人的動人的老歌又在我們耳畔響起——”他眨了兩下眼睛。眼睛並不真的濕潤,但有一種恍惚的、粘乎乎的神色。希契十分安靜,似乎連氣都不出了。


    啪的一聲,土豆從他的槍口上掉下,在地板上摔碎了。布賴恩斯費力地說出話來:


    “你們用我的姓給他命名?唐利維·希契庫克?”


    希契沉思地點點頭。


    布賴恩斯深深地吸了口氣。“我不知道,”他猶疑不定地說.“也許我讓你逃掉懲罰是錯誤的,也許我不應該——以前我從來不改變生意的。”他厭惡地看了他一眼。“不過現在你讓我沒有了情緒——”他將槍插迴腋下,把寫字桌台板上的房門鑰匙抓在手裏。


    “站到門外去,在那裏等著,”他粗魯地命令道。“我不打算從正門出去,我怎麽進來的還怎麽離開,明白吧,我不想讓任何人發現。你可以對人家說,你把自已鎖在門外了。我從跳板上過去時,不想讓你在房間裏,站在我的身後。”


    沒等他說完,希契已經快要走出了門外。


    “別要花招,否則我又會改變主意的,”布賴恩斯警告他說。他一隻腳跨出了窗外,踏到了跳板,然後迴過頭來問道,“那孩子的眼睛是什麽顏色的?”但是希契可沒工夫等在那裏跟他繼續談論這個話題,這時候他早已下樓到了門廳.邊跑邊用袖子擦著臉。


    布賴恩斯一邊像個瘸子似的拖著腳在跳板上走著,一邊悶悶不樂地嘀咕道,“他用我的姓給他的孩子命名,我怎麽還能幹掉他呢?也許費德說得對。我應該隔段時間歇一歇。我想我幹掉的人夠多的了。放過一個不礙事的;也許還會給我帶來好運氣。”


    迴去比過來要容易。跳板的坡度幫了忙。他躍過矮欄杆,落到了公寓樓的頂上。他將跳板拉了過來。然後他掏出希契的房門鑰匙,冷靜地將它扔進了通風井裏,擦了擦雙手,心裏油然產生一種新的、奇怪的感覺,好像是做了一件好事,挺高尚似的。以前他幹過的那些確確實實的殺人勾當從來沒有給過他這種感覺。他得意洋洋地將帽子往後腦勺上一推,穿過樓頂門,下樓朝街上走去。現在,他已不在乎有沒有人看見他。但是,跟來的時候一樣,沒人看見他。


    他來到人行道上,朝四處打量,想攔一輛出租車迴費德那裏去;他當然想要迴他那一百元錢;他現在不再需要做偽證的人。他希望費德不要試圖將它侵吞掉,但是,如果有必要的話,他可以給費德看那把裝滿子彈的手槍,讓他信服他沒幹。這個地區的人實在很少叫出租車;眼前根本看不見出租車的影子,於是他步行起來,邊走邊等。他又將帽子從腦後推到了另一個角度。他感覺好極了。


    “嘿,有個孩子用你的姓命名,這種感覺真有趣,”他咕噥道。


    這時候,希契又迴到了他的房間,在這之前他派了個旅館侍者帶了把萬能鑰匙先到房間裏去看了看,確信警報已經解除。他將門鎖上,窗子緊緊地插上插銷,窗簾放下,為了安全起見,隻要一把東西收拾好,他就打算退了房間,找別的地方睡覺去。但在目前他是束手無策,什麽事也幹不了,隻是倚在寫字桌旁,渾身發抖,腦袋上下晃動。他倒不是因為害怕而發抖,而是因為難以控製的捧腹大笑。他手裏抓著布賴恩斯原來的情人戈迪的信,他將信從地板上拾了起來.第一頁的最後一段寫著,正如布賴恩斯剛才念的:“細心地照料著你的孩子。每次看著它,我就想著你。”但是,每次看到另外一頁,他就感到一陣新的狂喜。信是這樣寫的:“——我真高興你把它留給我,因為我實在說不出你走了之後會發生什麽樣的事。當一個姑娘單身獨處的時候,沒有什麽能比一支.32手槍更讓人放心的了。在芝加哥的時候別忘了給你自己也搞一支,萬一你遇到那個家夥——”這個驕傲的父親不得不撐著腰,如果他笑得再厲害一點,隻怕要笑斷肋骨了。


    大約在離開公寓樓三條街區的地方,布賴恩斯攔了一輛出租車。他沒有費心費力地半路換車,但是出於為費德考慮,他沒有坐出租車直奔車庫。在離目的地不遠的地方他下了車.本來他可以不必像現在一樣,而是徑直從正門穿過“歐西斯”進去,但是既然這個鬼把戲是費德的麵包加奶油之所在,為什麽要講他的事呢?為什麽要讓酒吧裏所有的人都知道這個秘密呢?如果他這麽做的話,他們肯定會發現的。


    車庫入口像先前一樣洞開,但這會兒就連那個機修工也不見了;看來生意不怎麽樣。他像出來時一樣進去,從牆壁和停在那裏的汽車中間擠過去,踩過那輛停得太靠裏的汽車的後車缸,誰也沒看見他。


    走過離敞開的辦公室門有相當一段距離之後,他看見那個家夥坐在那裏,看著一張報紙。他繞過那輛沒有輪子的汽車輪廓,發現了那個向外突出的電話亭形成的白粉牆的稍微凸出的地方,用指甲把它下麵的楔子拔了出來,把它打開。他待在電話亭裏,直到那堵牆在他身後關緊,然後通過玻璃向外張望。通往前屋的門還關著,費德辦公室的門還開著,等著歡迎他。他走出電話亭,將門關上,把牌子掛上,然後停下來傾聽動靜。嘿,外麵人聲喧鬧——所有人的腳好像在同時跑動。有人在外麵捶門。他們要找費德——他迴來得正是時候!他聽見酒吧侍者在喊,“老板!你沒事吧,老板?出什麽事了,老板?”布賴恩斯一轉身,溜進了辦公室。


    “我改變了主意,”他喘著氣說。“剛好趕上。他們在叫你——他們在外麵想要幹什麽?等我把我的——!”他的手指在他的大衣、夾克前麵往下移動;解開鈕扣。雙肩一抖,大衣和夾克部從背上滑下來。滑到胳膊肘的時候拴住了。就保持著那種半脫半穿的姿勢,而他則眨眨眼睛,看著桌子對麵。


    道具還是老樣子——紙牌、酒、錢——隻是費德一邊等他迴來,一邊對著它們打噸。他的下巴擱在胸脯上,腦袋越垂越低,正好讓布賴恩斯看見,每次他都好像急切的下垂一格。說來真怪,費德的腦袋上方懸蕩著三道平行的藍瑩瑩的煙霧,像簾子一樣,而他周圍又沒有香煙表明他一直在抽煙。


    布賴恩斯彎腰抓住桌子對麵費德的肩膀,隔著襯衫感覺到他的體溫。


    “嗨,醒醒——!”隨著,他看見費德的槍掉在膝上,那股煙霧正悠悠地從那裏飄出來。那塊羚羊皮擦搶布掉在了地板上。他還沒拉起槍,扳過費德的臉來察看,就已明白發生了什麽事情。費德將他的其中一支槍擦得太勤了。當布賴恩斯扳起他的頭時,看見他隻有一隻眼睛了,子彈正好從另一隻眼睛穿過。


    外麵的門砰地一下被撞開,人們蜂湧而進,那裏所有的人都進來了。房間裏突然被他們擠滿。他們看見他的時候,他正好從桌邊直起身子,手槍在手裏,衣服半穿半脫。他感覺到有人從他手裏奪過了槍,然後他的手被扭到腰邊,酒吧待者一邊說“你對他幹了什麽?”一邊派人去叫警察。真他媽的不該替他保守秘密,這個家夥死了!他拚命掙紮著,想脫出身來,但是脫不出來。


    “我剛剛過來!”他吼道。“他自己幹的——我告訴你們,我剛剛進來!”


    “你整個晚上都在跟他吵!”酒吧侍者叫道。“就在槍響前一分鍾我還聽到他大聲地叫你滾出去;這裏的每個人都聽見的——你怎麽能說你剛剛進來呢?”


    布賴恩斯像遭到大錘猛擊似的跳了起來,慢慢地在他站的地方僵住了。他感覺到不知是什麽人的手在他身上亂摸,現在換成了警察的手,他拚命在想著該怎樣脫身;當他們拿著他從費德那裏拿迴來的“借據”跟他後來給他的那張作比較時,他在拚命動著腦筋。他搖著頭,好像他醉了,想要清醒過來。


    “等一等,讓我給你們看,”他聽見自己在說,“就在門外有一個假電話亭;我在槍響之後從那裏進來的——我來指給你們看!”


    他知道他們會讓他這麽做,知道他們會去看——但是,他已經知道這樣做對他有什麽好處。沒有人看見他出去,沒有人看見他進來。隻有希契,隻有想辦法讓希契來救他!


    他領著他們出門朝電話亭走去,身子朝下衝著地板,一心想快點到達那裏,心底裏還在嘀咕著,“我殺過六個人,從來沒有人抓住過我;第七個我放過了他,人家卻抓住我,誣告我殺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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