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家抬腳就是踹了過來,正中老子下懷,那痛的著實痛徹心扉。[看本書最新章節請到.]
“你……你幹嘛啊!”我咬牙切齒的問道。
老人家耍了個漂亮的煙杆,吧唧抽了口煙:“也不知道你小子啥狗屎運,這都能被你趕上,多少人想遇到都不得終,偏偏你隨意出門就能碰上,該說你什麽好點!”
臥槽!這他媽的跟踹我有什麽關係。
足足過了十分鍾,我的疼痛才緩解下來。
扶著牆緩緩站起身子,老子現在一肚子火,若非對方是位老者,我絕對會一腳踹過去,騎在他身上用力暴揍。
“走,吃飯去……飯桌上說。”老人家提著煙杆這樣對我說道。
前後對比之下,外人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是他孫兒,被他打完還得低眉順耳。
忍著怒火,我與他離開了偏方,來到飯桌上。
老嫗看見我還沒離開,當即眉頭揚起,不滿的念叨了句:“怎麽還不走!老東西你留他下來做什麽!”
“他得到了子珠,我需要他。”老人家神色淡然迴答。
“什麽?他,他,他得到了子珠?你說他得到了子珠?”老嫗一臉的不可置信之色,雙手停止了盛飯的動作,一驚一乍的看著我。
搞得老子像國寶一樣,媽的!
“少年郎,先坐下吃飯,一會兒老頭子我會一一解釋清楚。”老人家點點頭,端起飯碗自顧自吃了起來。
我皺著眉頭,到底搞什麽鬼東西,真他娘的操蛋!
……
飯過三巡,肚子也有了七分飽,飯菜很富裕,有菜有海鮮,還有可口的蘿卜湯。
蘿卜是醃製過的,很鹹,非常之鹹。
與醃蘿卜放在一起煮熟的,則是豬肉,豬肉特地剁碎,揉成肉丸子,與切碎的醃蘿卜放在一起煮沸,幾乎用不著放鹽,隻需要將它煮沸即可食用。
這樣的做法,在閩南地區很常見,我姨婆我媽媽都知道我喜歡喝這種湯,三不五時會煮一次。(.$>>>棉、花‘糖’小‘說’)(天天吃,也會膩味啊!迷離吐槽時間)
“噹!”
碗筷落桌,老人家放下了碗筷,抹去了嘴角的油漬,清了清喉嚨,道:“少年郎,老頭子我有件事需要你幫忙。”
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您有何需要幫忙的,直說吧。”我‘滿不在乎’!
“好啊,少年郎真有英雄氣概。”
英雄你妹夫,那一腳我還沒找你算賬,這頓飯隻能算是抵消了點。
……
老爺爺在自家婆娘不滿的眼神中,點燃了煙杆,幽幽歎了聲,一下子給老子感覺像是又衰老了幾十歲一般,即將入土的趕腳。
“幾十年前,我與我老伴唯一的兒子失蹤了,就因為我帶了陌生人來了家裏,那是位乞丐,當時人們生活質量普遍很差,每家每戶能夠一頓三餐吃飽便稱得上‘富裕家庭’!”
“隻是!當時的乞丐,在我進屋拿了幾個饅頭準備給他時,轉頭消失了,隨後屋子內傳來我老伴的喊叫聲……孩子不見了,我老伴告訴我,他親眼見到一身破爛衣服的乞丐抱著我們唯一的兒子離開了。”
老爺爺講到這裏,抹了把老淚,讓我頗感心酸不已,至於老嫗好像是迴憶起了以前,傷感的哽咽了幾聲,竟然沒有罵人。
“從那以後,長達幾十年內,我一直在尋找我兒子,天正!可惜啊,一直未曾有消息。”老人家喝了口湯,歎氣道。
我蹙著眉頭,幾十年前?孩子被乞丐抱走?唯一的兒子?
這三個問題困擾著我,這都幾十年了,為何一定要堅持找迴兒子?即便屆時真找迴了,還認識嘛?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情感還在嗎?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出聲問道:“那當時您沒有追出去嘛?”
感覺我自己問了一個傻問題,自己的兒子丟了怎麽可能會不追出去,一定是發生了何事。
“找不到,追出去,人已經沒了,好像憑空消失了一般,找不到了……後來我才知道一件事。”老人家一臉唏噓之色。
哦?明白了一件事情?(迷離也很好奇,究竟是何事。)
“靈屋的看管者出現了,要尋找下一代看管者,而且必須是嬰兒,天正當時剛出世不足三個月,正符合這項要求。”
媽的!怎麽越說越玄了,還靈屋?看管者?難道說那天晚上遇到的青年人便是他們的兒子?臥槽,看他們唏噓的模樣至少得有三十年以上吧?!!
那位青年才幾歲?至多二十歲上下……我猛然驚醒,那位青年的模樣與眼前的老者有著五分相似,難怪老子覺得臉熟,原來如此!原來啊!
可我沒印象什麽時候見過這位老人的,難道是以前來過這裏,見過他,腦子裏有他的印象,卻始終不記得此人,這算什麽?暫時性腦子短路?
“老爺爺,您說您兒子被捉去當看管者,是不是在靈屋內呆著,會有某種好處,比如減緩蒼老?”我問出了這個問題後,老人家一把抓住我的手肘!
“你真在裏麵見過他?你真見過天正?他真在的裏麵嘛!”
“跟你麵相有五分相似,尤其是眼神,與您一般無二,應該是您兒子吧!”
“什麽?!”老嫗猛地站起身來,隨後捂著臉突然痛聲大哭,邊哭邊哽咽的道:“老東西,我們,我們……我們的天正還活著,真的還活著。”
老爺爺點了點頭,道:“那老家夥我能夠求你一件事嘛!”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五年內我必須進一趟靈屋,去朝拜所謂的母珠的話,那我隻能夠硬著頭皮進去一趟了。
“如果五年內當真必須去一趟,那我會去的。”我這樣說,相當於答應了他的請求。
“少年郎,我知道你多少還是會有些擔心,那攤開手掌,在你掌心是不是有幾條黑線延伸而出,它會順著你手掌的紋絡延伸,每年不定長短延伸,持續不斷,順著你的手掌直至延伸到心髒……屆時也就是你死亡之際。”老人家給出了一個肯定的答案。
我確實心底有點不信這套,但現在我不得不信了。
“隻有我該去,還是我那位發小也必須一起去?”我緊張的問道,我最擔心的還是小凡,如果她也跟著去,萬一在底下發生些什麽咋辦?
“如果他(她)也有黑色紋絡,也必須去,必須去朝拜,才能救治!”老人家很篤定的說道。
可是我有一事還不太明白,到底朝拜什麽!朝拜一顆夜明珠?你.他媽絕對再跟老子開玩笑,一個活生生的人類去朝拜一顆三無死物?
沒思想,不會講話,不會活動的死物,要我去朝拜它?
“最後一個問題,為何要去朝拜母珠?這點您清楚嘛!”我開口問道。
老人家搖搖頭,他所知也有限,可是有一點他很篤定,或許並不是去朝拜母珠,而是持有母珠之人,至於為何要去朝拜此人,隻怕跟那些消失的人一般,並非朝拜如此簡單。
這麽說的話,那些盜墓賊,本身是去盜墓,可是得到了子珠,想要的同時也不得不下墓,結果均是消失的無影無蹤,也就是我一旦下墓,有很大幾率會死在下麵!
底下可能有僵屍,可能有惡鬼,可能有一切未知的恐怖生物……一定很恐怖。
告別了老人家,我在迴去警局的路上,不時注視著掌心的黑色紋絡,這就是催命符啊!五年啊,五年內必須下去一趟,真他娘的衰!!!
希望小凡沒有得這種怪病才好!
我看著西落的殘陽,這一刻潮紅的晚霞灑落全身,我攤開雙臂享受著,或許這輩子在五年後便再無任何可能享受日照的溫暖了,我……必須要珍惜現在的每一天。
ps:寫到了現在,三十萬字吧!迷離覺得故事要有一個篇章,而非整本書全是搞怪的情節,幽默的情緒會有,驚悚的劇情不容錯過,溫情更是會時刻存在,這才是這本書最終想要展現的一個點。
《我的小姑娘》,最終想要的展示的並非驚悚、幽默、搞怪……而是我對於小凡這個人物,因為失去的一種傷感,我很後悔……如果當初我能夠在與她最後一次溫存時告白,是否一切真的就會不一樣了?
提前說下,結局會有幾個,但是都是同一個原因,不同做法而引發的某種結果,至於你們?喜歡哪個呢?
“你……你幹嘛啊!”我咬牙切齒的問道。
老人家耍了個漂亮的煙杆,吧唧抽了口煙:“也不知道你小子啥狗屎運,這都能被你趕上,多少人想遇到都不得終,偏偏你隨意出門就能碰上,該說你什麽好點!”
臥槽!這他媽的跟踹我有什麽關係。
足足過了十分鍾,我的疼痛才緩解下來。
扶著牆緩緩站起身子,老子現在一肚子火,若非對方是位老者,我絕對會一腳踹過去,騎在他身上用力暴揍。
“走,吃飯去……飯桌上說。”老人家提著煙杆這樣對我說道。
前後對比之下,外人不知道的還以為我是他孫兒,被他打完還得低眉順耳。
忍著怒火,我與他離開了偏方,來到飯桌上。
老嫗看見我還沒離開,當即眉頭揚起,不滿的念叨了句:“怎麽還不走!老東西你留他下來做什麽!”
“他得到了子珠,我需要他。”老人家神色淡然迴答。
“什麽?他,他,他得到了子珠?你說他得到了子珠?”老嫗一臉的不可置信之色,雙手停止了盛飯的動作,一驚一乍的看著我。
搞得老子像國寶一樣,媽的!
“少年郎,先坐下吃飯,一會兒老頭子我會一一解釋清楚。”老人家點點頭,端起飯碗自顧自吃了起來。
我皺著眉頭,到底搞什麽鬼東西,真他娘的操蛋!
……
飯過三巡,肚子也有了七分飽,飯菜很富裕,有菜有海鮮,還有可口的蘿卜湯。
蘿卜是醃製過的,很鹹,非常之鹹。
與醃蘿卜放在一起煮熟的,則是豬肉,豬肉特地剁碎,揉成肉丸子,與切碎的醃蘿卜放在一起煮沸,幾乎用不著放鹽,隻需要將它煮沸即可食用。
這樣的做法,在閩南地區很常見,我姨婆我媽媽都知道我喜歡喝這種湯,三不五時會煮一次。(.$>>>棉、花‘糖’小‘說’)(天天吃,也會膩味啊!迷離吐槽時間)
“噹!”
碗筷落桌,老人家放下了碗筷,抹去了嘴角的油漬,清了清喉嚨,道:“少年郎,老頭子我有件事需要你幫忙。”
正所謂拿人手短吃人嘴軟。
“您有何需要幫忙的,直說吧。”我‘滿不在乎’!
“好啊,少年郎真有英雄氣概。”
英雄你妹夫,那一腳我還沒找你算賬,這頓飯隻能算是抵消了點。
……
老爺爺在自家婆娘不滿的眼神中,點燃了煙杆,幽幽歎了聲,一下子給老子感覺像是又衰老了幾十歲一般,即將入土的趕腳。
“幾十年前,我與我老伴唯一的兒子失蹤了,就因為我帶了陌生人來了家裏,那是位乞丐,當時人們生活質量普遍很差,每家每戶能夠一頓三餐吃飽便稱得上‘富裕家庭’!”
“隻是!當時的乞丐,在我進屋拿了幾個饅頭準備給他時,轉頭消失了,隨後屋子內傳來我老伴的喊叫聲……孩子不見了,我老伴告訴我,他親眼見到一身破爛衣服的乞丐抱著我們唯一的兒子離開了。”
老爺爺講到這裏,抹了把老淚,讓我頗感心酸不已,至於老嫗好像是迴憶起了以前,傷感的哽咽了幾聲,竟然沒有罵人。
“從那以後,長達幾十年內,我一直在尋找我兒子,天正!可惜啊,一直未曾有消息。”老人家喝了口湯,歎氣道。
我蹙著眉頭,幾十年前?孩子被乞丐抱走?唯一的兒子?
這三個問題困擾著我,這都幾十年了,為何一定要堅持找迴兒子?即便屆時真找迴了,還認識嘛?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情感還在嗎?
這是不可能的事情!
我出聲問道:“那當時您沒有追出去嘛?”
感覺我自己問了一個傻問題,自己的兒子丟了怎麽可能會不追出去,一定是發生了何事。
“找不到,追出去,人已經沒了,好像憑空消失了一般,找不到了……後來我才知道一件事。”老人家一臉唏噓之色。
哦?明白了一件事情?(迷離也很好奇,究竟是何事。)
“靈屋的看管者出現了,要尋找下一代看管者,而且必須是嬰兒,天正當時剛出世不足三個月,正符合這項要求。”
媽的!怎麽越說越玄了,還靈屋?看管者?難道說那天晚上遇到的青年人便是他們的兒子?臥槽,看他們唏噓的模樣至少得有三十年以上吧?!!
那位青年才幾歲?至多二十歲上下……我猛然驚醒,那位青年的模樣與眼前的老者有著五分相似,難怪老子覺得臉熟,原來如此!原來啊!
可我沒印象什麽時候見過這位老人的,難道是以前來過這裏,見過他,腦子裏有他的印象,卻始終不記得此人,這算什麽?暫時性腦子短路?
“老爺爺,您說您兒子被捉去當看管者,是不是在靈屋內呆著,會有某種好處,比如減緩蒼老?”我問出了這個問題後,老人家一把抓住我的手肘!
“你真在裏麵見過他?你真見過天正?他真在的裏麵嘛!”
“跟你麵相有五分相似,尤其是眼神,與您一般無二,應該是您兒子吧!”
“什麽?!”老嫗猛地站起身來,隨後捂著臉突然痛聲大哭,邊哭邊哽咽的道:“老東西,我們,我們……我們的天正還活著,真的還活著。”
老爺爺點了點頭,道:“那老家夥我能夠求你一件事嘛!”
我知道他的意思,如果五年內我必須進一趟靈屋,去朝拜所謂的母珠的話,那我隻能夠硬著頭皮進去一趟了。
“如果五年內當真必須去一趟,那我會去的。”我這樣說,相當於答應了他的請求。
“少年郎,我知道你多少還是會有些擔心,那攤開手掌,在你掌心是不是有幾條黑線延伸而出,它會順著你手掌的紋絡延伸,每年不定長短延伸,持續不斷,順著你的手掌直至延伸到心髒……屆時也就是你死亡之際。”老人家給出了一個肯定的答案。
我確實心底有點不信這套,但現在我不得不信了。
“隻有我該去,還是我那位發小也必須一起去?”我緊張的問道,我最擔心的還是小凡,如果她也跟著去,萬一在底下發生些什麽咋辦?
“如果他(她)也有黑色紋絡,也必須去,必須去朝拜,才能救治!”老人家很篤定的說道。
可是我有一事還不太明白,到底朝拜什麽!朝拜一顆夜明珠?你.他媽絕對再跟老子開玩笑,一個活生生的人類去朝拜一顆三無死物?
沒思想,不會講話,不會活動的死物,要我去朝拜它?
“最後一個問題,為何要去朝拜母珠?這點您清楚嘛!”我開口問道。
老人家搖搖頭,他所知也有限,可是有一點他很篤定,或許並不是去朝拜母珠,而是持有母珠之人,至於為何要去朝拜此人,隻怕跟那些消失的人一般,並非朝拜如此簡單。
這麽說的話,那些盜墓賊,本身是去盜墓,可是得到了子珠,想要的同時也不得不下墓,結果均是消失的無影無蹤,也就是我一旦下墓,有很大幾率會死在下麵!
底下可能有僵屍,可能有惡鬼,可能有一切未知的恐怖生物……一定很恐怖。
告別了老人家,我在迴去警局的路上,不時注視著掌心的黑色紋絡,這就是催命符啊!五年啊,五年內必須下去一趟,真他娘的衰!!!
希望小凡沒有得這種怪病才好!
我看著西落的殘陽,這一刻潮紅的晚霞灑落全身,我攤開雙臂享受著,或許這輩子在五年後便再無任何可能享受日照的溫暖了,我……必須要珍惜現在的每一天。
ps:寫到了現在,三十萬字吧!迷離覺得故事要有一個篇章,而非整本書全是搞怪的情節,幽默的情緒會有,驚悚的劇情不容錯過,溫情更是會時刻存在,這才是這本書最終想要展現的一個點。
《我的小姑娘》,最終想要的展示的並非驚悚、幽默、搞怪……而是我對於小凡這個人物,因為失去的一種傷感,我很後悔……如果當初我能夠在與她最後一次溫存時告白,是否一切真的就會不一樣了?
提前說下,結局會有幾個,但是都是同一個原因,不同做法而引發的某種結果,至於你們?喜歡哪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