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離遠點,自己找個地方藏好。”泰德側頭對阿爾瓦說了句。


    阿茲也架起了長槍,準備發起突進衝鋒。


    本應表現得最急切的豬扒卻在此時攔住了他們,“先等一下喵,那家夥現在還很清醒喵。”


    放戈登與麒麟單挑這件事本身不值得擔心,以戈登如今的實力,加上那些針對性準備的耐雷珠,耐雷護石,獨自壓製一頭麒麟不算什麽太困難的事。


    它唯一擔心的,是戈登在這個過程中失控。


    那風險可就沒法說了,尤其是徹底失控的話,有些影響甚至是不可逆的。


    因此必須在剛出現苗頭的時候,及時介入。


    泰德與阿茲都比較“有個性”,但不可否認,他們作為獵人都是很可靠的,有他們兩人加上自己,戈登的“修行”就有了充足的保險。


    隻能說,最先遇到的是麒麟,而不是什麽陌生又強大的東西,真是太好了。


    此時的戈登,十分興奮。


    不是那種受到滅盡龍殘魂影響,狂熱式的亢奮,而是發自內心的開心。


    他似乎已經找到了與【狂紋】,與這身催人瘋狂的魔性鎧甲相處的正確方法。


    戈登之前就意識到了,【狂紋】與過去使用的恐暴龍係列防具,本質上是不同的。


    雖然達不到“擁有思想”的程度,但【狂紋】徹底激活時,也確實會給人一種“它是活著的”感覺。


    對付恐暴龍那套辦法,對它沒用。


    使用恐暴龍係列防具的核心理念其實就一個,保持冷靜,堅守理性,在這個基礎上去順應那股暴食的欲望。


    同樣的辦法放在【狂紋】上,隻有一種結果,那就是看似維持著冷靜與理性,實際上卻早已受到了【狂紋】的影響,逐漸變得癲狂。


    就像是大海中的礁石,在大浪中巍然不動,卻不可避免地會被打濕,會逐漸磨損。


    想要真正掌控【狂紋】,絕對不能有任何“適應”“順應”的想法。


    必須更加強勢,更加主動。


    要想盡辦法去“馴服”它。


    至於如何馴服,戈登原本沒什麽頭緒,但就在剛剛,在與麒麟的纏鬥中他逐漸意識到了些東西。


    【狂紋】渴望強大生物的鮮血,吞噬,進化,這本便是滅盡龍的本能。


    自己以前那套順應的辦法,就是你要鮮血就給你,然後伱得為我提供強大的力量,至於那股狂意帶來的影響,自然由自己消化。


    然而就在剛剛,戈登發現,【狂紋】鎧甲與隱藏於其中的“滅盡龍的霸氣”,並非完全的一體。


    隻要自己的意誌足夠堅定明確,是可以在享受【狂紋】鎧甲加護的同時,壓製住“滅盡龍的霸氣”的。


    這麽做的缺點有兩個。


    一是失去“滅盡龍霸氣”的支持,【狂紋】解放得不夠徹底,各方麵的加護會有一定程度上的削弱。


    二則是【狂紋】最核心的能力——吞噬怪物鮮血恢複使用者傷勢的加護效果,將徹底無效化。


    這看似對戈登影響很大,但實際上,對【狂紋】,準確地說是對隱藏於【狂紋】中的“滅盡龍殘魂(霸氣)”影響更大。


    吞噬不到鮮血,它會餓


    這樣一來,自己就有了反製【狂紋】的手段,馴服也就成為了可能。


    舉個不那麽恰當的例子。


    之前他們之間的關係,就像第三王女與烈風。


    烈風餓了,第三王女就喂,然後烈風越吃越胖,嘴也越吃越刁,逐漸成為了頭頤指氣使的胖狗。


    甚至還會指揮第三王女去給它找高級食材。


    後來,烈風到了安希爾手裏。


    餓了?餓了好啊,給我背上這些彈藥箱,繞著這座山跑一圈,跑完給你一口吃的。


    等烈風累死累活地跑完迴來,準備吃飯時,安希爾再一指旁邊的怪物,“想吃?自己啃去。”


    現在的烈風那真是強壯又聽話.


    自己和【狂紋】的關係,也該是這樣才對。


    翻身避過麒麟召來的數道雷霆,戈登衝鋒接近至麒麟身側,無視了腦海中狂暴貪婪的嚎叫,揮起大劍,又是一劍背敲砸在麒麟頭側。


    充斥著高壓電流的麒麟皮毛遠比它看起來得要堅韌結實,戈登用的又是劍背,這一劍下去,麒麟連皮都沒擦破。


    然而這一劍上附著的力道卻不是開玩笑的,麒麟感覺自己簡直像是被滅盡龍打了一耳光。


    “噅——”


    麒麟怒嘯著。


    受到某種因素影響,本就處於狂躁不安狀態的麒麟憤怒非常,卻又深感無力。


    作為智慧超群的古龍種,它當然看得出戈登並未使出全力,可即便是這樣,自己似乎也拿他沒辦法。


    更別說稍遠處還有幾個氣息同樣不弱的家夥,正虎視眈眈。


    如果眼前這個氣息和滅盡龍很像的獵人使出全力,其他那幾個也加入圍攻,自己或許連逃跑都很困難。


    它的心中萌生了退意。


    當然,表麵上肯定是不能露怯的。


    隨著那陣響徹天地的長嘶,遠較之前更加明亮激烈的雷霆在雲層中閃耀,最終化作一道恢弘的雷柱,轟然落下。


    戈登不敢大意,飛速後退。


    然而這道落雷並非是衝著他去的,粗大的雷柱將麒麟籠罩。


    數秒過後,煌煌雷光散去。


    在自然雷霆的過量充能下,麒麟渾身蒼白色的鬃毛如鋼針般根根炸起,令人心悸的電弧在雷角與毛發間劈啪跳躍。


    沐浴著雷霆的麒麟,展現出其作為“幻獸”的真正姿態。


    戈登活動了下脖頸,也沒有托大,從行囊中取出耐雷衣裝披在了身上,隨後重新拔出大劍。


    察覺到其攻擊意圖的麒麟高昂起頭顱,大範圍的電場在地麵上鋪展開,緊接著,代表著毀滅力量的粗大電弧,順著電場朝四周延展。


    電場浮現的同時,戈登拖著大劍,衝了出去。


    豬扒立刻大聲道:“他要犯病了喵,跟上他喵!咱們壓製住麒麟,別讓他亂來喵!”


    泰德與阿茲對視一眼,也架起大盾與武器,頂上前去。


    但這一次,豬扒想錯了。


    此時的戈登並沒有和麒麟以傷換傷的想法。


    他拖著大劍全速衝鋒,避過一道閃爍起的電場與緊隨其後的電弧轟擊,不斷加速,又以武士道風格的縱身背越,避過了橫掃而來的電光。


    逸散的電弧被絕緣的耐雷衣裝阻擋下,他的速度進一步加快,轉眼便來到了麒麟跟前。


    麵對突然轉變進攻節奏的戈登,麒麟有種反應不及的感覺。


    它連忙向後跳躍著,試圖避開突襲,戈登卻已經攜著衝鋒的力道,搶先一步挑斬起大劍。


    這一次,他用的不再是劍背。


    鋒利度驚人的劍刃劃破了麒麟胸口處的皮毛,閃爍著電花的古龍之血噴濺上他的鎧甲。


    腦海中,欣喜的咆哮聲還未來得及響起,便被戈登以意誌完全壓製住。


    隨著他將“滅盡龍的霸氣”封印,燃燒於鎧甲縫隙間的血色氣焰立時散去,徹底激活狀態的【狂紋】驟然間沉寂下來。


    灑落在鎧甲上的那些古龍濃血,並未被吸收,而是如水銀般順著鎧甲邊沿滴落。


    戈登臉上帶著險惡的笑容。


    “這一次,給我餓著,不準吃!”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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