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希爾“個人的”家位於居住區邊緣,最靠近山腰的位置。
從這裏去到獵人集會所所在的中心區,仍需要爬二十分鍾左右的坡道。
這對普通人來說或許有些痛苦,但對獵人們而言,隻能勉強算作日常熱身運動。
因此,選擇在這附近購房定居的獵人很多。
特別是已經成家的家夥們,既能享受到居住區的方便與舒適,又離集會所沒那麽遠,簡直再合適不過。
望著麵前這棟附帶小院的三層磚瓦小樓,戈登表情麻木。
重新定義“三人擠擠”,這裏特麽住一大家子都綽綽有餘好麽?
待安希爾打開房門鎖,三人一貓一狗魚貫而入。
風瑩伸手摸了摸台麵,有些驚奇地道:“都沒有灰誒,安希爾前輩,這裏平時真的沒人住嗎?”
安希爾點亮了屋內照明的煤油燈,隨口道:“應該是傑西嘉有安排人來定期打掃吧。”
戈登有些好奇地問道:“既然你都有了這棟房子了,你爸媽怎麽還勸你住家裏?還說要弄馬車什麽的。”
安希爾沉默了兩秒,“他們應該是忘了吧。”
“.好吧。”戈登表示沒有問題了。
既然安希爾名下有這麽大一棟房子在,戈登與風瑩便也沒矯情地非要跑集會所去租房間住。
經過簡單的討論與分配,戈登與豬扒決定住在一樓。
這裏除了客廳與廚房外,還有個四五十平米的大房間,足夠他們兩個住。
整個二樓是安希爾的,他原本便住在這裏,兩間房一間住,一間屯放素材與半成品彈藥,沒必要調整。
三樓則被劃分作了風瑩的地盤,小姑娘對開天窗看星星這件事很感興趣,琥珀自然也與她一起。
來到一座全新的城市,能獲得一處安穩的落腳點,是非常撫慰人心的一件事。
當晚,所有人都休息得很安穩,旅途中積累的疲倦感一掃而空。
第二天清早,風瑩甚至還想睡懶覺,無奈卻被戈登從被窩裏拎了出來,拖到院子裏晨練。
還沒來得及購買鍛煉用的器具,戈登便帶著風瑩揮舞各自的武器,打磨力量與技藝。
“今天多揮盾斧一百下,作為晚起的懲罰,晨練不許偷懶。”
“噢”
“哈哈,小哥說得對,小姑娘要加油啊!”
路過的獵人好笑地看著這一幕,透過院子圍欄,善意地與他們打招唿,戈登也帶著風瑩禮貌迴應。
當晨練結束,出門買早餐的安希爾也迴來了。
他買迴的食物很簡單,無非就是最常見的麵包,牛奶,奶酪,火腿之類,與昨晚那頓豪華晚宴自然不能比,卻勝在量大。
洗漱一番,又填飽了肚子。
三人抱著“鎧甲就是獵人的職業裝”的心態,裝備上各自的防具與武器,順著大路坡道往山腰處的中心區走。
——他們要先去到當地的獵人集會所完成登記,才能繼續進行接下來的狩獵活動。
比起繁華熱鬧的貿易區與居住區,位於山腰的中心區要冷清不少,或者換個說法,這裏的氛圍更肅穆。
街道寬闊依舊,但路上的行人卻稀少了許多。
其中大多數不是像他們這樣披堅執銳,全副武裝的獵人,就是身著學士長袍,手捧卷宗書籍的學者。
除非專程有事,或是觀光的遊客,本地居民很少會到這兒來。
畢竟,沒有相應的證件,大多數建築的大門都進不去。
“那個就是東多魯瑪的獵人集會所了。”走在最前麵的安希爾停下腳步,指著前方一棟氣勢莊嚴,門庭高大的石製建築道。
戈登扯扯嘴角,風瑩更是咽了口唾沫。
伱要不告訴我這是獵人集會所,我還以為這兒是座神廟呢。
“誒!安希爾前輩等下!”見安希爾抬腿便準備往裏走,風瑩連忙叫住了他。
“嗯?”
“這裏.這裏的集會所,有沒有些需要注意的規矩什麽的呀?”
安希爾轉過身,有些好笑地看著她,“什麽樣的規矩?”
“比如見到誰要鞠躬,不準大聲喧嘩之類的?”
安希爾眼中的笑意更明顯了,“嘿,初來東多魯瑪的獵人很多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你進去看了就知道了。
我就透露一點吧,東多魯瑪的獵人集會所,又被稱作‘大眾酒館’喲。”
“大眾酒館?”風瑩猶有些迷惑,
“進去吧。”戈登拍了拍風瑩的後腦勺,“總不會吃了你的。”
說罷,戈登走到了最前麵,推開了那扇氣派厚重的大門。
口音各異的豪爽唿喝,肆無忌憚的大笑,與麥酒香味以及食物的熱氣混雜在一起,融合而成的熱烈氛圍在大門被推開的一瞬間,便將三人籠罩。
“嗚哇!好熱鬧!”風瑩忍不住發出一陣驚唿。
心中有數的安希爾麵色不變,隻是眼底閃過一絲懷念,戈登卻是咧開嘴角,大笑著道:
“哈!大眾酒館,原來如此,這才是獵人集會所該有的樣子嘛!”
一位跟在他們身後進入大門的年輕女獵人聽到戈登的感慨,用力拍了拍他的後背,笑嘻嘻道:
“是這樣的呐!額剛來的時候也嚇了一大跳,和外麵那死氣沉沉的街道完全是兩個世界呐!
歡迎來到東多魯瑪,陌生的小哥!”
說罷,陌生女獵人瀟灑地衝他們揮了揮手,大步往前,轉眼便消失在來來往往的獵人群體之中。
有那麽一瞬間,三人的表情都變得有些微妙。
“剛剛那位,應該是阿茲的同鄉吧?”
“應該是吧,口音真的一模一樣誒”
感慨了幾句,安希爾領著他們繼續往前走,戈登則好奇地打量起四周。
東多魯瑪獵人集會所的內部空間非常大,幾乎是米納加爾德集會所的三倍以上,天花板更是高得嚇人,也不知道這樣建是為了什麽。
但那不重要!
天花板高點又有什麽關係,隻要酒館夠大,夠熱鬧就好!
所有獵人都喜歡酒館,結伴狩獵,狂吃豪飲,幾乎是每一名獵人都會向往的完美人生。
東多魯瑪獵人集會所的規劃者顯然熟諳此道。
在戈登的印象中,米納加爾德集會所大廳約有一半左右的空間被劃分作酒館區,已經熱鬧非常。
而這邊的集會所,在空間是前者數倍的前提下,硬是把七成以上區域劃作酒館,同時容納兩三百名獵人狂飲也不會顯得擁擠,堪稱喪心病狂
大眾酒館名不虛傳!
(本章完)
從這裏去到獵人集會所所在的中心區,仍需要爬二十分鍾左右的坡道。
這對普通人來說或許有些痛苦,但對獵人們而言,隻能勉強算作日常熱身運動。
因此,選擇在這附近購房定居的獵人很多。
特別是已經成家的家夥們,既能享受到居住區的方便與舒適,又離集會所沒那麽遠,簡直再合適不過。
望著麵前這棟附帶小院的三層磚瓦小樓,戈登表情麻木。
重新定義“三人擠擠”,這裏特麽住一大家子都綽綽有餘好麽?
待安希爾打開房門鎖,三人一貓一狗魚貫而入。
風瑩伸手摸了摸台麵,有些驚奇地道:“都沒有灰誒,安希爾前輩,這裏平時真的沒人住嗎?”
安希爾點亮了屋內照明的煤油燈,隨口道:“應該是傑西嘉有安排人來定期打掃吧。”
戈登有些好奇地問道:“既然你都有了這棟房子了,你爸媽怎麽還勸你住家裏?還說要弄馬車什麽的。”
安希爾沉默了兩秒,“他們應該是忘了吧。”
“.好吧。”戈登表示沒有問題了。
既然安希爾名下有這麽大一棟房子在,戈登與風瑩便也沒矯情地非要跑集會所去租房間住。
經過簡單的討論與分配,戈登與豬扒決定住在一樓。
這裏除了客廳與廚房外,還有個四五十平米的大房間,足夠他們兩個住。
整個二樓是安希爾的,他原本便住在這裏,兩間房一間住,一間屯放素材與半成品彈藥,沒必要調整。
三樓則被劃分作了風瑩的地盤,小姑娘對開天窗看星星這件事很感興趣,琥珀自然也與她一起。
來到一座全新的城市,能獲得一處安穩的落腳點,是非常撫慰人心的一件事。
當晚,所有人都休息得很安穩,旅途中積累的疲倦感一掃而空。
第二天清早,風瑩甚至還想睡懶覺,無奈卻被戈登從被窩裏拎了出來,拖到院子裏晨練。
還沒來得及購買鍛煉用的器具,戈登便帶著風瑩揮舞各自的武器,打磨力量與技藝。
“今天多揮盾斧一百下,作為晚起的懲罰,晨練不許偷懶。”
“噢”
“哈哈,小哥說得對,小姑娘要加油啊!”
路過的獵人好笑地看著這一幕,透過院子圍欄,善意地與他們打招唿,戈登也帶著風瑩禮貌迴應。
當晨練結束,出門買早餐的安希爾也迴來了。
他買迴的食物很簡單,無非就是最常見的麵包,牛奶,奶酪,火腿之類,與昨晚那頓豪華晚宴自然不能比,卻勝在量大。
洗漱一番,又填飽了肚子。
三人抱著“鎧甲就是獵人的職業裝”的心態,裝備上各自的防具與武器,順著大路坡道往山腰處的中心區走。
——他們要先去到當地的獵人集會所完成登記,才能繼續進行接下來的狩獵活動。
比起繁華熱鬧的貿易區與居住區,位於山腰的中心區要冷清不少,或者換個說法,這裏的氛圍更肅穆。
街道寬闊依舊,但路上的行人卻稀少了許多。
其中大多數不是像他們這樣披堅執銳,全副武裝的獵人,就是身著學士長袍,手捧卷宗書籍的學者。
除非專程有事,或是觀光的遊客,本地居民很少會到這兒來。
畢竟,沒有相應的證件,大多數建築的大門都進不去。
“那個就是東多魯瑪的獵人集會所了。”走在最前麵的安希爾停下腳步,指著前方一棟氣勢莊嚴,門庭高大的石製建築道。
戈登扯扯嘴角,風瑩更是咽了口唾沫。
伱要不告訴我這是獵人集會所,我還以為這兒是座神廟呢。
“誒!安希爾前輩等下!”見安希爾抬腿便準備往裏走,風瑩連忙叫住了他。
“嗯?”
“這裏.這裏的集會所,有沒有些需要注意的規矩什麽的呀?”
安希爾轉過身,有些好笑地看著她,“什麽樣的規矩?”
“比如見到誰要鞠躬,不準大聲喧嘩之類的?”
安希爾眼中的笑意更明顯了,“嘿,初來東多魯瑪的獵人很多都會有這樣的想法,你進去看了就知道了。
我就透露一點吧,東多魯瑪的獵人集會所,又被稱作‘大眾酒館’喲。”
“大眾酒館?”風瑩猶有些迷惑,
“進去吧。”戈登拍了拍風瑩的後腦勺,“總不會吃了你的。”
說罷,戈登走到了最前麵,推開了那扇氣派厚重的大門。
口音各異的豪爽唿喝,肆無忌憚的大笑,與麥酒香味以及食物的熱氣混雜在一起,融合而成的熱烈氛圍在大門被推開的一瞬間,便將三人籠罩。
“嗚哇!好熱鬧!”風瑩忍不住發出一陣驚唿。
心中有數的安希爾麵色不變,隻是眼底閃過一絲懷念,戈登卻是咧開嘴角,大笑著道:
“哈!大眾酒館,原來如此,這才是獵人集會所該有的樣子嘛!”
一位跟在他們身後進入大門的年輕女獵人聽到戈登的感慨,用力拍了拍他的後背,笑嘻嘻道:
“是這樣的呐!額剛來的時候也嚇了一大跳,和外麵那死氣沉沉的街道完全是兩個世界呐!
歡迎來到東多魯瑪,陌生的小哥!”
說罷,陌生女獵人瀟灑地衝他們揮了揮手,大步往前,轉眼便消失在來來往往的獵人群體之中。
有那麽一瞬間,三人的表情都變得有些微妙。
“剛剛那位,應該是阿茲的同鄉吧?”
“應該是吧,口音真的一模一樣誒”
感慨了幾句,安希爾領著他們繼續往前走,戈登則好奇地打量起四周。
東多魯瑪獵人集會所的內部空間非常大,幾乎是米納加爾德集會所的三倍以上,天花板更是高得嚇人,也不知道這樣建是為了什麽。
但那不重要!
天花板高點又有什麽關係,隻要酒館夠大,夠熱鬧就好!
所有獵人都喜歡酒館,結伴狩獵,狂吃豪飲,幾乎是每一名獵人都會向往的完美人生。
東多魯瑪獵人集會所的規劃者顯然熟諳此道。
在戈登的印象中,米納加爾德集會所大廳約有一半左右的空間被劃分作酒館區,已經熱鬧非常。
而這邊的集會所,在空間是前者數倍的前提下,硬是把七成以上區域劃作酒館,同時容納兩三百名獵人狂飲也不會顯得擁擠,堪稱喪心病狂
大眾酒館名不虛傳!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