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三個臭皮匠
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女媧娘娘先用泥土造出了人類,而後才造出了世間的其它生靈。人類作為最早被造出的物種,得到了女媧娘娘的偏愛,被賦予了智慧。所以人類雖然沒有強壯的身體,敏捷的動作,敏銳的感官,但是因為擁有智慧,所以成了世屆上萬物的主宰。生活在現代化社會的我們早已不必討論身體重要還是智慧重要這個不用爭論的話題了,畢竟人類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文化曆史。人類不是全能的,發揮自己的長處,彌補自己的短處,這是人類至今為止仍然能夠統治這個世界的關鍵。
三個人湊在一起,薔君道:“我想問你們倆一個問題,你們說說,猴子從習性上說有什麽特點呢?”
賽逍遙想了想說:“據我所知,猴子行動比人敏捷,一生都在樹上生活,主要吃植物的枝葉,還有猴子的好奇心強,喜歡模仿人的動作。”
賽霸王看到賽逍遙說完了,接著說:“我也知道,猴子喜歡抓人,咬人,愛喝酒,嘿嘿”
“你是豬頭呀?”賽逍遙用手猛敲著賽霸王的頭,“你喜歡喝酒,喝完就撒酒瘋,你以為猴子和你一樣呀?”正說著,突然頭腦中靈光一現,“對呀,酒,小時候我看過一個動畫片,一個老頭賣帽子,結果在過樹林的時候被猴子搶去了,老頭就用酒灌醉了猴子,最後拿迴了帽子,哈哈,我想到了。”
“嘿嘿,老大,你真是天才。”賽霸王拍著賽逍遙的馬屁。
“我現在就去買酒,一會咱們一起動手殺猴子。老二,你在這裏陪著大哥,我去去就來。”說著就要離開。
“慢著,別著急。不錯,就是要用酒,但是還是要講究方法的。”薔君拉住賽逍遙。
“猴子喜歡酒味,但是並不表示它們愛喝酒呀,我問你,你喜歡喝酒嗎?”
“我不怎麽喝酒,隻在同學聚會和有人請客的時候喝。”賽逍遙搔搔頭發,還是有些不解。
“我喜歡喝酒,什麽酒都喝,嘿嘿,大哥你喜歡喝酒嗎?”聽到喝酒,賽霸王“嘿嘿”一笑,來了興致。
薔君笑道:“看來霸王兄弟和我真的很有緣分,我也好酒。不過,你們想想,人對酒的好惡都是不同的,猴子也是一樣的呀,所以,還要做其它的準備。我們還要準備一種所有猴子都喜歡吃的東西,和酒混合在一起用,你們想一想,該用什麽呢?”
“香蕉,我知道,猴子喜歡吃香蕉。”賽霸王搶著說。
“話癆呀你,不說話會憋死你呀。”聽到薔君的話,頭腦中剛剛有點眉目的賽逍遙被賽霸王打斷思路很是不滿,狠狠的踢了賽霸王屁股一腳。
“不要踢我的屁股,老大,你要是生氣,可以敲我的頭,但是決不可以踢我的屁股,那裏屬於我家小然的特區。”賽霸王被老大踢了屁股,心理很是不滿。(小然是賽霸王現實中的女友)
“我就踢,我就踢,咱倆誰是老大?再要是多嘴,幫規處置。”賽逍遙又踢了賽霸王幾腳,還不解氣:“學會頂嘴了,看我以後怎麽收拾你。”
“幫規?”薔君一皺眉。
“哦,大哥,是這樣的,我們倆人想在遊戲裏建立自己的幫派,但是暫時缺少資金和聲望,所以就私下成立了一個不被係統承認的幫會――大英雄幫。現在就我們弟兄兩人,我是幫主,他是副幫主,大哥別誤會。”知道薔君多疑,賽逍遙解釋道。
“大哥,你要是有意,也加入我們幫吧,我讓你做幫主,我們哥倆幫你。”賽逍遙又道。
薔君一笑:“不必了,我是獨身俠,不願加入幫會,謝謝你們的好心。”心裏道:就三個人的幫會,一個老大,倆小弟。要是讓這兄弟倆跟著自己出去就被人追殺,一是自己真的不忍心,二是也不相信兄弟倆真的能夠堅持住最後不背叛自己。
“大哥,我們是真心的。”
“不必說了,我知道。接著說,你們除了想到酒,還想到什麽?”薔君不願陷在這個話題裏,岔開話口。
看到薔君的態度很堅定,賽逍遙覺得很遺憾,其實他是另有私心的。薔君是個重生的人,賽逍遙判斷,他重生前一定是個超級高手,不然剛才不會對自己造成那麽大的衝擊,現在迴想那時侯薔君強大的殺氣,還猶自心驚膽顫。再者,重生的人,係統錢莊的錢並不會消失,兄弟倆現在最缺的就是錢呀。
“大哥,我想到了,您看這樣行不行,我們還可以買一些大米,用酒泡透了,猴子都喜歡糟蹋糧食,這樣就會間接的喝到酒,猴子醉了,剩下就是我們,喀!”賽逍遙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
“真聰明,一點就透,不過光用大米和酒效果還不大,要想全部消滅這些猴子,最好是弄到一些蒙汗藥,那樣就最好了。”薔君又說道。
賽霸王看看自己的老大說:“老大,我有話說?”看見賽逍遙點點頭就道:“我知道了,大哥一定是怕有的猴子酒量大,醉不倒,就想加點蒙汗藥。那東西,我還真見過,四個月前,兄弟幫的幫主,雷震天逛窯子時就被人先下了蒙汗藥,然後被人亂刃分屍的。那藥真是厲害,不過,我們哥倆都是名幫大派的人,沒有呀。”
薔君失望的說:“這樣子呀,那就要買好酒了,不然,效果不明顯,弄不好就雞飛蛋打了,得不償失。不過,好酒價錢都不低,用在這樣的任務上,有些不值得,你們倆自己合計一下,到底是做還是不做這個任務。”
賽逍遙聽到要用蒙汗藥,表情就一直不自然。自己身上就有蒙汗藥,一直藏著,連賽霸王都不知。一般江湖人是不會用這種東西的,中國人都知道那是做什麽用的,蒙汗藥和迷香是淫賊和強盜喜歡的東西,正經的江湖人是不屑用這些的,並且對擁有這些東西的人是深惡痛絕的。
賽逍遙心裏鬥爭了好久,還是決定告訴薔君,畢竟薔君幫了自己的大忙,二百兩銀子的任務獎勵對於一擲千金的玩家不算什麽,但是對於自己和賽霸王來說,真的很重要。雖然自己可以隱瞞下來,過兩天偷偷的來做任務以瞞住薔君,但是這種事,自己真的做不來。
賽逍遙鼓足了勇氣道:“大哥,實不相瞞,小弟這裏有蒙汗藥,不過大哥你不要把我想歪了,這蒙汗藥是我在武當山時,一個師弟送給我的,他殺了一個係統通緝的淫賊,撿到送給我的,我當時想,可能以後會用的到,就沒舍得仍。您看,就是這個。”說著,從包裹裏拿出蒙汗藥,遞給薔君。
薔君接過蒙汗藥看了看,又還給賽逍遙:“還是你收著。”賽逍遙尷尬的收在包裹裏。
看著賽逍遙並沒有藏私,心地很坦誠,薔君便覺得心情很好,想戲虐一下他。於是說道:“怎麽會,我怎麽會那樣想。看兄弟你年輕英俊,玉樹臨風,真是個美男子,想一下這些事,也不為過呀。不過大哥提醒你,這些東西一定要收好,千萬不要讓女朋友知道,一定要偷偷的用呀。”
“大哥,都說你不要想歪了,你還那樣想,我不是那樣的人。”賽逍遙臉紅了,心急的辯解道。
“不好意思,大哥我不過是和你開個玩笑,別生氣。”
這時賽霸王走過來,湊在賽逍遙的耳邊說:“老大,還有沒有,也給我兩顆。”
“一邊去,你要這東西做什麽?”剛剛被薔君開了玩笑,現在賽逍遙正沒好氣又踢了他一腳。
“我就是覺得這東西稀罕好玩,老大你不給我就算了,不過,老大你也用不著踢我屁股呀。”又被老大踢了一腳的賽霸王躲的遠遠的接著說道:“你不給我,我就去告訴方欣,你用這種東西偷香竊玉,不敢好事。”(方欣,賽逍遙的女朋友)
“你敢?……”
“乒乒乓乓,哎呦,哎呦。老大,我錯了,饒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兩個人,一個是追著打,另一個是抱著頭東躲西藏,卻不敢還手。就這樣在林子裏上演了一出全武行的鬧劇。
等那兄弟倆鬧夠了,薔君叫過弟兄二人,商量著:“這群猴子大約六十多隻,最少也要用五十斤大米,再買一壇甜酒,要那種女人喝的甜甜的酒,再加上著蒙汗藥,就差不多了。”
賽逍遙點點頭:“我去準備,離這裏不遠有個係統小村莊,那裏可以買到米和酒。”
賽霸王摸著腦袋問薔君:“大哥,我還是有點不明白,為什麽一定要用蒙汗藥呀,用毒藥不是更好嗎?那樣我們連刀劍都不用動,不是更省力氣嗎。”
“好,霸王兄弟這個問題問的好,逍遙,你來說說。”
賽逍遙凝眉想了想:“大哥,我還真不知道,不過我也覺得用毒藥要比用蒙汗藥好呀。”
薔君笑了,說道:“兩位兄弟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猴子是種群居動物,它們集體成員之間的關係很複雜,到現在我們也不能完全理解猴子的世界,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猴子集體成員之間是存在等級的。進食的時候,等級高的猴子先吃,等級低的後吃。如果用毒藥,先吃的猴子出現中毒的症狀後,後麵的猴子就不會再吃了。”
“原來是這樣的,這些我也知道呀。”賽逍遙心裏想。“為什麽自己明明知道,該用的時候卻總也想不到呢?看來職業玩家就是牛,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自己和他相比,江湖經驗還差得遠呢。”
“那我們買慢性毒藥成不成呢?”賽霸王認死理,仍然不死心。
“其實,不用毒藥,還有一層原因,毒藥都有自己獨特的氣味,猴子是一種很機靈的動物,聞出或吃出毒藥的味道,就不會食用了。”薔君解釋道。
“那,我們買無色無味的慢性毒藥不就成了嘛。”
“說你豬頭,你還真變成豬了,無色無味的毒藥多少錢一兩,你以為你是大款呀。”賽逍遙對自己的小弟很是不滿,說話很不留情。
“好了,快去準備吧。”薔君對著賽逍遙說道。又拉著賽霸王的手說:“咱們哥倆去打點野味,你們哥倆忙了一上午,我也餓了,填飽肚皮才好幹革命啊。一會兒我們在林子外麵匯合。”
花開兩頭,各表一支。
不提賽逍遙去準備任務用的物品,單表薔君和賽霸王。薔君這兩天總在林子裏轉,知道不遠的地方有條小河,每天都會有食草的動物在那裏喝水,就提議去那裏打野味。
兩人來到河邊,隱藏在茂密的草叢裏,等待著捕獵的好時機。不一會,一隻野鹿來到離兩人不遠的地方喝水,兩人處在下風口。雖然野鹿很警惕,但是並沒有覺察到眼前的危險。薔君輕輕地碰了一下賽霸王,賽霸王先是一愣,看到薔君向他努努嘴,指了指那頭野鹿,就點點頭,然後就做了一件讓薔君怎麽也想不到的事情。
野鹿今天的心情很不錯,剛剛和女友約會成功,現在全身都處在興奮中。水呀,真是甘甜,真是清澈,真的好想在裏麵洗個澡呀,但是自己的水性真的不咋地,還是算了吧。水麵現在很平靜,光滑的像個鏡子,野鹿仔細打量水中自己的倒影,深深地陶醉其中。
“嗵,嗵,嗵,嗵。”什麽聲音?
正在自我陶醉的野鹿一下子驚醒了,立馬綁緊了肌肉,做出隨時可以逃命的最佳姿勢,扭頭看著聲音來源的方向。
啊!那是個人類,兇惡而又的貪婪的人類。野鹿是個聽話的孩子,時時都記著媽媽在自己小時候叮囑自己的話:一定要遠離這種兩條腿走路的動物,遇到他們,你就要逃,沒命的逃。
賽霸王雖然個子高大,但是速度一點都不慢。闊大的步幅彌補了頻率不足的缺陷,短短幾步就衝到了野鹿的跟前。刀起頭落,刀又起,血花飛濺。真是高手,在這短短的一息之間,整整三十六刀,就是這麽快,刀光起處,也是刀光收處,不差一毫,就把一隻野鹿分屍在河邊了。
薔君跑過去,驚訝的說:“我說兄弟,你這是在做什麽呀?咱們是來打野味的,你怎麽把它給剁碎了,剁了也就剁了吧,你也不用把肉都剃沒了吧,現在隻剩骨頭了,咱們中午烤骨頭吃呀。”
賽霸王“嘿嘿”的笑了,“大哥,對不住,我隻會殺鹿,不會打野味,我練的是是霸刀,刀勢一出就收不住了。”
薔君苦笑:“我是讓你用弓箭呀,難道那隻是個擺設嗎?”
“嘿嘿,我忘了,下次一定記著,大哥別生氣。”
“算了,咱們揀點兒碎肉吧,畢竟讓你辛苦一場。”薔君抽出青鋼劍,動手采集鹿肉。
“嗯,這條大腿上肉不少,前胸上也有點兒……”薔君邊割邊說。
“我說兄弟呀,你的刀勢快捷,力量充足,一息之間能夠劈出三十六刀,在江湖上可以說是高手了,但是,從你對這頭鹿分屍的情況上看,你的刀法應該級別不低了,但是缺少的是對刀勢的控製,你運用刀勢,主要kao的是自身的力量,而不是內力,你的腳步沉重,刀法虛浮,看來是內力修煉不足呀。”薔君一邊采集著鹿肉,一邊分析著賽霸王的武功得失。
他這裏說的全不在意,賽霸王那裏聽得確是目瞪口呆。怎麽會這麽準呢?隻看見自己出了一招,就能夠分析出自己的優點和不足,真的是高手呀。有這樣的高手做大哥,真不知是自己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薔君沒有看到賽霸王那裏張著大嘴吃驚的樣子,此時的場景仿佛又迴到從前:那時候自己和六子他們兄弟五人一起組隊打寶,自己總是那個級別練得最高的,身手最好的。自己總是喜歡邊打邊提醒著兄弟們武功方麵應該注意的地方,雖然兄弟們常抱怨自己有些婆婆媽媽的,但是那時候有他們相伴,真的過的很充實,很滿足。
不去想了,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還是想想今天的午餐吧。
薔君隻用了很短的時間就從野鹿身上采集到了十來斤上好的鹿肉,這麽大的鹿,要不是被賽霸王分屍了,至少還能多出一倍。
“走吧,咱們該去準備準備了,一會兒吃烤鹿肉。”薔君不僅tiantian嘴唇,咽了口唾沫,早上還是夢中的事情,現在馬上就要變成現實了。
薔君拽了一把仍在發呆的賽霸王,“想什麽呢?開路嘍”
返迴的路上,薔君迴憶賽霸王殺鹿的全過程,仍然有些不解的地方,於是問賽霸王:“那頭鹿並沒有受傷,按理說,它要是逃的話,你是追不上它的,再者它也不像嚇傻了,你怎麽會那麽容易就把它殺了呢?”
賽霸王還是先“嘿嘿”地笑兩聲,說道:“大哥,你不知道,本來它是想跑,可是也怪它太倒黴,轉身時腳下一滑摔倒了,我正好趕到,於是就撿了個便宜。”
薔君也笑了:“原來是這麽迴事呀,看來你真是幸運的人,我猜猜,你的出生幸運點數一定不低,我猜你力量和幸運是係統認定的天賦,但是你所學武功裏,隻有刀法級別比較高,輕功,內力都不高,說明你出生素質值低,為了盡快增加實力,隻練了刀法。看你腳步雖然沉重,但是速度很快,說明你升級的自由點數加在了敏捷上,我說的對不對呀。”
如果說,在河邊賽霸王聽了薔君的分析目瞪口呆的話,現在是真的傻了。這還是人嗎?怎麽什麽都知道呀,我不會遇到傳說中的gm了吧。
薔君接著說道:“我建議兄弟你,先不要急著練習刀法了,現在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強內力的修煉,再好的刀法如果沒有內力的支撐,永遠也不可能做出最後的突破,內力和刀法,兩者就想一架天平兩邊的物品,隻有在平衡的時候,兩邊同時增加砝碼,才是永遠平衡的呀……”
兩人就這樣,一邊聊天,一邊走著,來到和賽逍遙約好的地點,賽逍遙也剛剛買好東西,正等著兩人迴來。
三個人中看來隻有薔君會擺弄燒烤,賽氏兄弟倆什麽都不會做,隻能揀揀柴,吹吹火,剩下的工作就全是薔君的了。
薔君畢竟沒有學過廚藝,雖然係統允許玩家不經學習就可以應用生活技能,但是不會廚藝,那手藝就真的不敢恭維了。薔君料理的烤肉,外糊裏生,微微的肉香裏,泛著更多的一股股焦臭的味道。
賽氏兄弟倆,感到真的很難下咽,但是看著薔君一口肉,一口酒,美美的吃著,心裏不由得又多了一種佩服。兩人實在吃不下,就從包裹裏拿出包子,吃了起來。
微風吹過,林子裏彌漫著酒香和肉香。
“吱吱,吱吱。”不遠處,一群猴子聞香而來,這些猴子還不知道馬上就要到來的死期,伸著脖子透過枝杈間的縫隙,看著不遠處三個醉醺醺的人類。
人類擁有好奇心,往往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
其它動物擁有好奇心,往往把自己帶入滅絕的邊緣。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人的智慧是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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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古代神話傳說中,女媧娘娘先用泥土造出了人類,而後才造出了世間的其它生靈。人類作為最早被造出的物種,得到了女媧娘娘的偏愛,被賦予了智慧。所以人類雖然沒有強壯的身體,敏捷的動作,敏銳的感官,但是因為擁有智慧,所以成了世屆上萬物的主宰。生活在現代化社會的我們早已不必討論身體重要還是智慧重要這個不用爭論的話題了,畢竟人類已經有了幾千年的文化曆史。人類不是全能的,發揮自己的長處,彌補自己的短處,這是人類至今為止仍然能夠統治這個世界的關鍵。
三個人湊在一起,薔君道:“我想問你們倆一個問題,你們說說,猴子從習性上說有什麽特點呢?”
賽逍遙想了想說:“據我所知,猴子行動比人敏捷,一生都在樹上生活,主要吃植物的枝葉,還有猴子的好奇心強,喜歡模仿人的動作。”
賽霸王看到賽逍遙說完了,接著說:“我也知道,猴子喜歡抓人,咬人,愛喝酒,嘿嘿”
“你是豬頭呀?”賽逍遙用手猛敲著賽霸王的頭,“你喜歡喝酒,喝完就撒酒瘋,你以為猴子和你一樣呀?”正說著,突然頭腦中靈光一現,“對呀,酒,小時候我看過一個動畫片,一個老頭賣帽子,結果在過樹林的時候被猴子搶去了,老頭就用酒灌醉了猴子,最後拿迴了帽子,哈哈,我想到了。”
“嘿嘿,老大,你真是天才。”賽霸王拍著賽逍遙的馬屁。
“我現在就去買酒,一會咱們一起動手殺猴子。老二,你在這裏陪著大哥,我去去就來。”說著就要離開。
“慢著,別著急。不錯,就是要用酒,但是還是要講究方法的。”薔君拉住賽逍遙。
“猴子喜歡酒味,但是並不表示它們愛喝酒呀,我問你,你喜歡喝酒嗎?”
“我不怎麽喝酒,隻在同學聚會和有人請客的時候喝。”賽逍遙搔搔頭發,還是有些不解。
“我喜歡喝酒,什麽酒都喝,嘿嘿,大哥你喜歡喝酒嗎?”聽到喝酒,賽霸王“嘿嘿”一笑,來了興致。
薔君笑道:“看來霸王兄弟和我真的很有緣分,我也好酒。不過,你們想想,人對酒的好惡都是不同的,猴子也是一樣的呀,所以,還要做其它的準備。我們還要準備一種所有猴子都喜歡吃的東西,和酒混合在一起用,你們想一想,該用什麽呢?”
“香蕉,我知道,猴子喜歡吃香蕉。”賽霸王搶著說。
“話癆呀你,不說話會憋死你呀。”聽到薔君的話,頭腦中剛剛有點眉目的賽逍遙被賽霸王打斷思路很是不滿,狠狠的踢了賽霸王屁股一腳。
“不要踢我的屁股,老大,你要是生氣,可以敲我的頭,但是決不可以踢我的屁股,那裏屬於我家小然的特區。”賽霸王被老大踢了屁股,心理很是不滿。(小然是賽霸王現實中的女友)
“我就踢,我就踢,咱倆誰是老大?再要是多嘴,幫規處置。”賽逍遙又踢了賽霸王幾腳,還不解氣:“學會頂嘴了,看我以後怎麽收拾你。”
“幫規?”薔君一皺眉。
“哦,大哥,是這樣的,我們倆人想在遊戲裏建立自己的幫派,但是暫時缺少資金和聲望,所以就私下成立了一個不被係統承認的幫會――大英雄幫。現在就我們弟兄兩人,我是幫主,他是副幫主,大哥別誤會。”知道薔君多疑,賽逍遙解釋道。
“大哥,你要是有意,也加入我們幫吧,我讓你做幫主,我們哥倆幫你。”賽逍遙又道。
薔君一笑:“不必了,我是獨身俠,不願加入幫會,謝謝你們的好心。”心裏道:就三個人的幫會,一個老大,倆小弟。要是讓這兄弟倆跟著自己出去就被人追殺,一是自己真的不忍心,二是也不相信兄弟倆真的能夠堅持住最後不背叛自己。
“大哥,我們是真心的。”
“不必說了,我知道。接著說,你們除了想到酒,還想到什麽?”薔君不願陷在這個話題裏,岔開話口。
看到薔君的態度很堅定,賽逍遙覺得很遺憾,其實他是另有私心的。薔君是個重生的人,賽逍遙判斷,他重生前一定是個超級高手,不然剛才不會對自己造成那麽大的衝擊,現在迴想那時侯薔君強大的殺氣,還猶自心驚膽顫。再者,重生的人,係統錢莊的錢並不會消失,兄弟倆現在最缺的就是錢呀。
“大哥,我想到了,您看這樣行不行,我們還可以買一些大米,用酒泡透了,猴子都喜歡糟蹋糧食,這樣就會間接的喝到酒,猴子醉了,剩下就是我們,喀!”賽逍遙做了一個抹脖子的動作。
“真聰明,一點就透,不過光用大米和酒效果還不大,要想全部消滅這些猴子,最好是弄到一些蒙汗藥,那樣就最好了。”薔君又說道。
賽霸王看看自己的老大說:“老大,我有話說?”看見賽逍遙點點頭就道:“我知道了,大哥一定是怕有的猴子酒量大,醉不倒,就想加點蒙汗藥。那東西,我還真見過,四個月前,兄弟幫的幫主,雷震天逛窯子時就被人先下了蒙汗藥,然後被人亂刃分屍的。那藥真是厲害,不過,我們哥倆都是名幫大派的人,沒有呀。”
薔君失望的說:“這樣子呀,那就要買好酒了,不然,效果不明顯,弄不好就雞飛蛋打了,得不償失。不過,好酒價錢都不低,用在這樣的任務上,有些不值得,你們倆自己合計一下,到底是做還是不做這個任務。”
賽逍遙聽到要用蒙汗藥,表情就一直不自然。自己身上就有蒙汗藥,一直藏著,連賽霸王都不知。一般江湖人是不會用這種東西的,中國人都知道那是做什麽用的,蒙汗藥和迷香是淫賊和強盜喜歡的東西,正經的江湖人是不屑用這些的,並且對擁有這些東西的人是深惡痛絕的。
賽逍遙心裏鬥爭了好久,還是決定告訴薔君,畢竟薔君幫了自己的大忙,二百兩銀子的任務獎勵對於一擲千金的玩家不算什麽,但是對於自己和賽霸王來說,真的很重要。雖然自己可以隱瞞下來,過兩天偷偷的來做任務以瞞住薔君,但是這種事,自己真的做不來。
賽逍遙鼓足了勇氣道:“大哥,實不相瞞,小弟這裏有蒙汗藥,不過大哥你不要把我想歪了,這蒙汗藥是我在武當山時,一個師弟送給我的,他殺了一個係統通緝的淫賊,撿到送給我的,我當時想,可能以後會用的到,就沒舍得仍。您看,就是這個。”說著,從包裹裏拿出蒙汗藥,遞給薔君。
薔君接過蒙汗藥看了看,又還給賽逍遙:“還是你收著。”賽逍遙尷尬的收在包裹裏。
看著賽逍遙並沒有藏私,心地很坦誠,薔君便覺得心情很好,想戲虐一下他。於是說道:“怎麽會,我怎麽會那樣想。看兄弟你年輕英俊,玉樹臨風,真是個美男子,想一下這些事,也不為過呀。不過大哥提醒你,這些東西一定要收好,千萬不要讓女朋友知道,一定要偷偷的用呀。”
“大哥,都說你不要想歪了,你還那樣想,我不是那樣的人。”賽逍遙臉紅了,心急的辯解道。
“不好意思,大哥我不過是和你開個玩笑,別生氣。”
這時賽霸王走過來,湊在賽逍遙的耳邊說:“老大,還有沒有,也給我兩顆。”
“一邊去,你要這東西做什麽?”剛剛被薔君開了玩笑,現在賽逍遙正沒好氣又踢了他一腳。
“我就是覺得這東西稀罕好玩,老大你不給我就算了,不過,老大你也用不著踢我屁股呀。”又被老大踢了一腳的賽霸王躲的遠遠的接著說道:“你不給我,我就去告訴方欣,你用這種東西偷香竊玉,不敢好事。”(方欣,賽逍遙的女朋友)
“你敢?……”
“乒乒乓乓,哎呦,哎呦。老大,我錯了,饒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兩個人,一個是追著打,另一個是抱著頭東躲西藏,卻不敢還手。就這樣在林子裏上演了一出全武行的鬧劇。
等那兄弟倆鬧夠了,薔君叫過弟兄二人,商量著:“這群猴子大約六十多隻,最少也要用五十斤大米,再買一壇甜酒,要那種女人喝的甜甜的酒,再加上著蒙汗藥,就差不多了。”
賽逍遙點點頭:“我去準備,離這裏不遠有個係統小村莊,那裏可以買到米和酒。”
賽霸王摸著腦袋問薔君:“大哥,我還是有點不明白,為什麽一定要用蒙汗藥呀,用毒藥不是更好嗎?那樣我們連刀劍都不用動,不是更省力氣嗎。”
“好,霸王兄弟這個問題問的好,逍遙,你來說說。”
賽逍遙凝眉想了想:“大哥,我還真不知道,不過我也覺得用毒藥要比用蒙汗藥好呀。”
薔君笑了,說道:“兩位兄弟隻知其一,不知其二,猴子是種群居動物,它們集體成員之間的關係很複雜,到現在我們也不能完全理解猴子的世界,但是有一點可以肯定,猴子集體成員之間是存在等級的。進食的時候,等級高的猴子先吃,等級低的後吃。如果用毒藥,先吃的猴子出現中毒的症狀後,後麵的猴子就不會再吃了。”
“原來是這樣的,這些我也知道呀。”賽逍遙心裏想。“為什麽自己明明知道,該用的時候卻總也想不到呢?看來職業玩家就是牛,人比人得死,貨比貨得扔,自己和他相比,江湖經驗還差得遠呢。”
“那我們買慢性毒藥成不成呢?”賽霸王認死理,仍然不死心。
“其實,不用毒藥,還有一層原因,毒藥都有自己獨特的氣味,猴子是一種很機靈的動物,聞出或吃出毒藥的味道,就不會食用了。”薔君解釋道。
“那,我們買無色無味的慢性毒藥不就成了嘛。”
“說你豬頭,你還真變成豬了,無色無味的毒藥多少錢一兩,你以為你是大款呀。”賽逍遙對自己的小弟很是不滿,說話很不留情。
“好了,快去準備吧。”薔君對著賽逍遙說道。又拉著賽霸王的手說:“咱們哥倆去打點野味,你們哥倆忙了一上午,我也餓了,填飽肚皮才好幹革命啊。一會兒我們在林子外麵匯合。”
花開兩頭,各表一支。
不提賽逍遙去準備任務用的物品,單表薔君和賽霸王。薔君這兩天總在林子裏轉,知道不遠的地方有條小河,每天都會有食草的動物在那裏喝水,就提議去那裏打野味。
兩人來到河邊,隱藏在茂密的草叢裏,等待著捕獵的好時機。不一會,一隻野鹿來到離兩人不遠的地方喝水,兩人處在下風口。雖然野鹿很警惕,但是並沒有覺察到眼前的危險。薔君輕輕地碰了一下賽霸王,賽霸王先是一愣,看到薔君向他努努嘴,指了指那頭野鹿,就點點頭,然後就做了一件讓薔君怎麽也想不到的事情。
野鹿今天的心情很不錯,剛剛和女友約會成功,現在全身都處在興奮中。水呀,真是甘甜,真是清澈,真的好想在裏麵洗個澡呀,但是自己的水性真的不咋地,還是算了吧。水麵現在很平靜,光滑的像個鏡子,野鹿仔細打量水中自己的倒影,深深地陶醉其中。
“嗵,嗵,嗵,嗵。”什麽聲音?
正在自我陶醉的野鹿一下子驚醒了,立馬綁緊了肌肉,做出隨時可以逃命的最佳姿勢,扭頭看著聲音來源的方向。
啊!那是個人類,兇惡而又的貪婪的人類。野鹿是個聽話的孩子,時時都記著媽媽在自己小時候叮囑自己的話:一定要遠離這種兩條腿走路的動物,遇到他們,你就要逃,沒命的逃。
賽霸王雖然個子高大,但是速度一點都不慢。闊大的步幅彌補了頻率不足的缺陷,短短幾步就衝到了野鹿的跟前。刀起頭落,刀又起,血花飛濺。真是高手,在這短短的一息之間,整整三十六刀,就是這麽快,刀光起處,也是刀光收處,不差一毫,就把一隻野鹿分屍在河邊了。
薔君跑過去,驚訝的說:“我說兄弟,你這是在做什麽呀?咱們是來打野味的,你怎麽把它給剁碎了,剁了也就剁了吧,你也不用把肉都剃沒了吧,現在隻剩骨頭了,咱們中午烤骨頭吃呀。”
賽霸王“嘿嘿”的笑了,“大哥,對不住,我隻會殺鹿,不會打野味,我練的是是霸刀,刀勢一出就收不住了。”
薔君苦笑:“我是讓你用弓箭呀,難道那隻是個擺設嗎?”
“嘿嘿,我忘了,下次一定記著,大哥別生氣。”
“算了,咱們揀點兒碎肉吧,畢竟讓你辛苦一場。”薔君抽出青鋼劍,動手采集鹿肉。
“嗯,這條大腿上肉不少,前胸上也有點兒……”薔君邊割邊說。
“我說兄弟呀,你的刀勢快捷,力量充足,一息之間能夠劈出三十六刀,在江湖上可以說是高手了,但是,從你對這頭鹿分屍的情況上看,你的刀法應該級別不低了,但是缺少的是對刀勢的控製,你運用刀勢,主要kao的是自身的力量,而不是內力,你的腳步沉重,刀法虛浮,看來是內力修煉不足呀。”薔君一邊采集著鹿肉,一邊分析著賽霸王的武功得失。
他這裏說的全不在意,賽霸王那裏聽得確是目瞪口呆。怎麽會這麽準呢?隻看見自己出了一招,就能夠分析出自己的優點和不足,真的是高手呀。有這樣的高手做大哥,真不知是自己幾輩子修來的福氣。
薔君沒有看到賽霸王那裏張著大嘴吃驚的樣子,此時的場景仿佛又迴到從前:那時候自己和六子他們兄弟五人一起組隊打寶,自己總是那個級別練得最高的,身手最好的。自己總是喜歡邊打邊提醒著兄弟們武功方麵應該注意的地方,雖然兄弟們常抱怨自己有些婆婆媽媽的,但是那時候有他們相伴,真的過的很充實,很滿足。
不去想了,過去的事情就讓它過去吧,還是想想今天的午餐吧。
薔君隻用了很短的時間就從野鹿身上采集到了十來斤上好的鹿肉,這麽大的鹿,要不是被賽霸王分屍了,至少還能多出一倍。
“走吧,咱們該去準備準備了,一會兒吃烤鹿肉。”薔君不僅tiantian嘴唇,咽了口唾沫,早上還是夢中的事情,現在馬上就要變成現實了。
薔君拽了一把仍在發呆的賽霸王,“想什麽呢?開路嘍”
返迴的路上,薔君迴憶賽霸王殺鹿的全過程,仍然有些不解的地方,於是問賽霸王:“那頭鹿並沒有受傷,按理說,它要是逃的話,你是追不上它的,再者它也不像嚇傻了,你怎麽會那麽容易就把它殺了呢?”
賽霸王還是先“嘿嘿”地笑兩聲,說道:“大哥,你不知道,本來它是想跑,可是也怪它太倒黴,轉身時腳下一滑摔倒了,我正好趕到,於是就撿了個便宜。”
薔君也笑了:“原來是這麽迴事呀,看來你真是幸運的人,我猜猜,你的出生幸運點數一定不低,我猜你力量和幸運是係統認定的天賦,但是你所學武功裏,隻有刀法級別比較高,輕功,內力都不高,說明你出生素質值低,為了盡快增加實力,隻練了刀法。看你腳步雖然沉重,但是速度很快,說明你升級的自由點數加在了敏捷上,我說的對不對呀。”
如果說,在河邊賽霸王聽了薔君的分析目瞪口呆的話,現在是真的傻了。這還是人嗎?怎麽什麽都知道呀,我不會遇到傳說中的gm了吧。
薔君接著說道:“我建議兄弟你,先不要急著練習刀法了,現在最主要的目的是加強內力的修煉,再好的刀法如果沒有內力的支撐,永遠也不可能做出最後的突破,內力和刀法,兩者就想一架天平兩邊的物品,隻有在平衡的時候,兩邊同時增加砝碼,才是永遠平衡的呀……”
兩人就這樣,一邊聊天,一邊走著,來到和賽逍遙約好的地點,賽逍遙也剛剛買好東西,正等著兩人迴來。
三個人中看來隻有薔君會擺弄燒烤,賽氏兄弟倆什麽都不會做,隻能揀揀柴,吹吹火,剩下的工作就全是薔君的了。
薔君畢竟沒有學過廚藝,雖然係統允許玩家不經學習就可以應用生活技能,但是不會廚藝,那手藝就真的不敢恭維了。薔君料理的烤肉,外糊裏生,微微的肉香裏,泛著更多的一股股焦臭的味道。
賽氏兄弟倆,感到真的很難下咽,但是看著薔君一口肉,一口酒,美美的吃著,心裏不由得又多了一種佩服。兩人實在吃不下,就從包裹裏拿出包子,吃了起來。
微風吹過,林子裏彌漫著酒香和肉香。
“吱吱,吱吱。”不遠處,一群猴子聞香而來,這些猴子還不知道馬上就要到來的死期,伸著脖子透過枝杈間的縫隙,看著不遠處三個醉醺醺的人類。
人類擁有好奇心,往往能夠學到更多的知識和技能。
其它動物擁有好奇心,往往把自己帶入滅絕的邊緣。
三個臭皮匠,頂個諸葛亮。
人的智慧是無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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