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不同的槍支安裝的瞄準鏡習慣都不一樣,這就必須要射手自行去熟悉眼睛與目鏡的關係了,熟練之後,臉往槍托上一貼,基本狙擊鏡的的十字線就對準了目標,略微做個小調整,就可以扣扳機了。


    但是如果是不熟悉的槍和瞄準鏡,想拿起就打,基本就是在吹牛,就算是軍隊中的專業射手也沒戲,先不說那個狙擊鏡在搏鬥或者落地的時候會不會被震歪的問題,就光是眼睛和目鏡之間的關係,再牛逼的射手也不可能瞬間調整過來,至少第一次用的時候需要調整調整。


    “我看到了,準備啊。。。1、2、3、碰。。。。。。”還真別說,洪濤和劉老板這是第一次配合,但是效果不錯,兩聲槍響幾乎是同一個音,洪濤這支槍的後坐力還真是不小,盡管加裝了軟墊,槍口還是被彈了起來,然後這個狙擊鏡裏就又找不到獵物,還得重新找。


    “別找了,打中了,趕緊把保險關上,萬一傷到我的狗,我就和你決鬥。”隨著哈裏森的聲音,前方已經傳來了陣陣狗叫聲,那4隻獵犬不知道什麽時候已經竄了出去,這時已經跑出去很遠,光能聽見聲音,看不到身影。


    “好了,大家出來吧,他們打到獵物了,2隻白尾鹿,恭喜你們。”哈裏森大聲的向後麵躲著的人通報好消息,然後上前和洪濤劉老板擁抱了一下,順便檢查下洪濤的槍是否上鎖,然後把劉老板手中的槍收了迴來。


    “你們運氣真好。這兩天的大雪讓它們餓了肚皮,不得已才跑出樹林找食物。就被咱們給碰上了,不錯。是個好開頭,加油!”奧斯丁也走上來祝賀這兩位旗開得勝的獵手,對於他來說,這場狩獵也有一部分是生意,現在很順利的打到了一頭鹿,客人肯定會高興的。


    “你這把槍真夠酷的,給我看看。”艾琳她們也跑上來祝賀,由於洪濤是主要客人,而劉老板是主要客戶。所以第一波的射擊被安排給了他們兩個,其他人隻能眼巴巴的看著,不過他們還算爭氣,一下就幹掉兩頭鹿,比較漲氣勢。


    “小心哦,裏麵還有子彈。”洪濤把槍遞給艾琳,但是自己還在邊上守著,這是帕維的愛槍,人家借給自己用。那是情份,自己應該重視這份友誼,盡好愛護這支槍的責任。


    一陣輕微的馬達聲傳來,處於隊伍最後麵的老蓋爾也開著雪地摩托趕上來了。由於怕驚擾了獵物,所以老蓋爾一個一車要離開隊伍一段距離,現在估計他是從對講機裏聽說了獵獲。特意趕上來熱鬧熱鬧。


    既然已經開過槍了,那這一片的動物就都別想再打了。大型的聽到聲音早跑遠了,小型的也會把自己深深的藏起來。短時間內是不會再隨意露麵,所以這時就不用顧忌什麽安靜問題了。


    老蓋爾讓洪濤騎在雪地摩托的車頭上,然後帶著他順著山坡往下開,先去尋找獵物,其他人就隻能靠兩條腿自己走了。


    從開槍的地方算,到目標的距離大概有130米左右,這兩頭鹿此時倒在雪地上,已經斷氣了,4隻獵犬老老實實的在周圍溜達著,沒有一隻私自上前啃咬獵物的,估計是在等主人前來收獲,組織性紀律性真是太好了。


    洪濤那一槍直接把鹿脖子給打了一個對穿,估計動脈也打斷了,鮮血噴了老遠;劉老板那一槍比較講究,是從鹿的兩腿之間打進去的,子彈就留在了身體裏。


    其實洪濤瞄準的是鹿頭,也不知道為什麽稍微打低了2寸,不過還好,歪打正著,也算不丟人。


    “這兩支不是母鹿?我看著它們和跑的那隻長得一樣啊,公鹿的頭上不是應該有鹿角嗎?”洪濤問老蓋爾。


    “哈哈哈,鹿角會在入冬的時候脫落的,每年春天再生出來,想分辨公鹿和母鹿,看它們頭上的疤就可以,你看這個連個白點,就是鹿角脫落的傷口。”老蓋爾蹲下身,指著鹿腦袋讓洪濤看。


    “這可夠考驗眼力的,我光找它們就找了半分鍾,還是借助瞄準鏡才發現,奧斯丁怎麽在那麽老遠的地方就能看到它們?”洪濤說的這是真話,這些鹿的顏色和枯萎的樹叢一樣,是灰色的,如果它站在一堆灌木叢傍邊不動,就算你走近了,也不容易發現它們。


    “你別忘了,他從小是和他的爺爺長大的,印第安人本身就是叢林裏的戰士,在山林裏,他們才是這個。據說他爺爺年輕的時候用弓箭就可以狩獵棕熊,而我們用獵槍,還不敢一個人進森林裏去。”老蓋爾連自己一起嘲笑了。


    “嚴格的講,這不能算是打獵,我們有槍,有瞄準鏡、有電子設備、還有交通工具,這就是個遊戲,不過我們玩得很高興,這就足夠了,一會你再看看他們父子是如何處理動物的,那也是一門藝術。”老蓋爾百分百是個保守派,他很崇尚原始的風格。


    洪濤很快便見識到了老蓋爾所說的那個藝術,伊格內修斯和奧斯丁兩個人,一人拿出一把手掌長的小刀,從鹿的脖頸處開始,一直劃到了肛門處,然後再從體內割了幾刀,整個鹿腹腔內的東西就都被掏了出來。


    清理完內髒之後,他們父子倆又從鹿腳開始下刀,就像是拆包裝紙一樣輕鬆,把整張鹿皮用很快的時間剝了下來,全部完成之後,鹿的身體還沒有完全凍僵。


    看著他們僅憑一把小刀和雙手,就能把整隻鹿處理得如此利落,還真是一門藝術,不過這門藝術有些殘忍,不知道有多少動物被他們拿來練手了。


    “厲害,我見過內蒙的牧民宰殺馬和羊,當時我以為那些牧民的宰殺手藝已經很牛b了,現在我有開眼了一次,你看這個皮剝的,薄厚均勻,而且就用一把小刀,真是專業啊。”劉老板不愧是老板級別的人物,雖說文化程度不高,但是見識非常廣,連屠宰這門手藝他也有自己的見解。


    “這些內髒你們打算怎麽處理?我會做羊內髒湯,要不我給你們試著做點鹿內髒吃?”洪濤看著他們把鹿肉綁在雪地摩托上,卻對地上的兩堆內髒不予處理,於是想露一手,不過英文裏沒有雜碎這個詞,他隻能用內髒代替。


    “你太惡心了,濤,我們是不吃內髒的,這些東西必須放在獵場裏,是不許帶走的,這是法律。”帕維聽到洪濤的建議,立刻做出嘔吐的樣子,其它白人也把看怪物的眼光毫不客氣的送了過來。


    “愛吃不吃,這些老外不吃內髒,好東西全浪費了。”得不到白人的支持,洪濤隻好轉向劉老板。


    “唉,沒轍,我來的時候他們就已經告訴我了,熊的內髒也不能帶走,野生的熊膽啊,花錢都不好買,他們全給扔了。”劉老板也有相同的怨念,不過入鄉隨俗,不滿意也得忍著。


    “哈裏森,我們還得走多遠?這邊沒有獵物可打嗎?”洪濤的興奮勁一過去,疲勞感馬上又占據了身體,看到奧斯丁繼續帶著隊伍趕路,他有點忍不住了。


    “還得走幾英裏,到了露營地之後就可以休息了,這裏的獵物不多,剛才這3隻鹿屬於意外,一般它們不會到這邊來,要想打熊,就別怕累,翻過前麵那個小山坡就到了。”哈裏森大手一身,拽著洪濤的背包就往前拖。(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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