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設計目標


    樞紐交通設計的目的是集約化利用土地資源、方便客流的出行與換乘、增加樞紐的交通服務能力。樞紐規劃建設和運營管理的相關利益主體主要包括出行換乘客流、運營管理部門、周邊土地利用、周邊交通係統等,如圖6-2所示。


    圖6-2樞紐交通設計的相關利益主體


    樞紐交通設計應在實現樞紐自身功能定位的基礎上,努力權衡四方的權益與基本要求。基於四者的相互聯係與製約,從以下幾個方麵提出樞紐交通設計的目標。


    (1)需求性:交通樞紐滿足經濟社會發展、客運需求、客流換乘、自身發展等需求的程度。具體包括樞紐站場建設規模、運輸設施設計能力、換乘設施設計能力、樞紐站場發展餘地等。


    (2)協調性:交通樞紐與城市總體規劃、周邊土地利用、周邊交通網絡、其他客運樞紐站場等的協調程度,以及樞紐內部不同交通運輸方式間的協調程度。具體包括樞紐客流集散方向與城市總體規劃協調性、樞紐設施設計能力與周邊交通網絡承載能力的協調性、進出樞紐交通流線與周邊土地利用的協調性、樞紐設施設計與其功能定位的協調性、樞紐內部不同交通方式間運能的匹配程度等。


    (3)便利性:交通樞紐運行中客流和車輛進出樞紐站場的便利性,以及客流換乘的便捷性、舒適性等。具體包括運輸車輛的出入條件,客流進出樞紐的便利性,客流換乘線路的清晰與簡捷性,不同交通方式間的換乘距離與便利程度,客流導向標識的醒目性、可識別性、合理性、持續性、係統性等,殘障人士、兒童、老人出行的便利性等。


    (4)安全性:交通樞紐運行中客流出行與換乘的安全性。具體包括人流與機動車流的衝突性、客流緊急疏散的便利程度、緊急求援便利程度等。


    (5)運作性:交通樞紐建成運行中,樞紐站場內部管理的難易程度及樞紐站場內部車輛和旅客組織的便利性,具體包括樞紐站場運營管理的難易性、樞紐內部組織便利性、不同交通方式間運行的獨立性等。


    (6)經濟性:交通樞紐建設和建成運營的過程中投資和支出的經濟成本和費用。主要包括建設費、運營費等。


    (7)社會性:交通樞紐在建設和建成運營中的社會效益及對周圍環境的影響。具體包括環境汙染、社會效益,對周邊經濟、土地開發的影響,對周邊交通網絡的影響等。


    (8)技術性:交通樞紐在建設過程中對特別需求技術的可實現性。


    2.設計原則


    鑒於以上設計目標,提出樞紐交通設計的原則如下。


    1)人性化原則


    基於“人本位”理念,樞紐交通設計應盡量滿足旅客出行心理與行為習慣,以提高客流出行換乘的舒適性、可靠性、方便性和安全性等。舒適性體現為惡劣天氣下的保護、候車環境的氣溫調節等;可靠性體現為換乘通道的照明、出行信息服務的準確等;方便性體現為換乘路線便捷、步行距離短、人行步道坡度適宜及滿足特殊人群的無障礙物通道與乘降設施等;安全性體現在應急疏散通道、緊急求援通道、應急照明、疏散標誌、防擁擠踩踏設施等。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提高樞紐內的綜合環境(照明、通風、導向標識等),最小化出行者在樞紐內走行距離或時間(設置傳輸帶、扶梯以縮短走行時間),提供足夠的候車空間和及時的出行信息,保證殘障人士和攜帶大行李乘客的出行便利,設置相應的應急疏散通道與安全出口,以及防擁擠踩踏設施等。


    2)一體化原則


    基於“多式銜接、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節約集約”的理念,在保障交通樞紐運輸功能和運營安全的前提下,對樞紐站場及毗鄰地區特定範圍內的土地實施綜合開發利用。樞紐交通設計不僅為乘客提供舒適的候車與便捷的換乘服務,還需要為乘客提供周到的商業服務,為乘客的出行提供方便的吃、穿、用等配套服務設施,形成一個融合交通功能、商業功能於一體的綜合建築體。以“一體化”為主線,促進樞紐站場及相關設施用地布局協調、交通設施無縫銜接、地上地下空間充分利用,實現對外交通與城市道路、公共交通等不同交通方式的一體化。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注意綜合利用地下空間,使軌道交通車站和其他換乘設施集中布設於同一站域內;強化一體化設計,樞紐出口通道可與地下商業街結合;當涉及土地連帶開發時,應確保交通與土地開發間的最佳協調;提供必要的附屬設施與配套設施(餐廳、書報亭、銀行)等。


    3)無縫化原則


    基於“空間布局最優化”的理念,樞紐交通設計通過整合樞紐的站場設施、場內道路設施、行人步行設施、各種附屬配套設施等,盡可能增加樞紐單位麵積的利用率,實現不同交通方式的無縫銜接,從空間布局上縮短乘客的步行距離。不同交通方式間的無縫銜接包括城市對外交通間、城市內部交通間、城市內外交通間的無縫銜接。基於設施間協調的原則實現換乘設施、城市對外運輸設施、城市內部交通設施間的空間布局最優化。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縮短城市軌道交通等不同公共交通方式之間的換乘空間距離,采用較短的步行距離,實用的樓梯、自動扶梯和電梯等使乘客快速便捷地到達站台;樞紐站場與其出口應寬敞並具有通透性、無隱蔽和遮擋;在樞紐站場內部設置進站區與出站區,以有效加強交通樞紐與周邊交通網絡的銜接;配置停車位以滿足小汽車、摩托車和自行車的泊車需要等。


    4)便捷化原則


    基於“時間效益最大化”理念,樞紐交通設計使乘客短時間內完成進站、買票、候車、檢票、上車、換乘等活動行為,節省乘客的整體出行時間,達到時間效益最大化,進而提高乘客的移動效率。基於不同交通方式的無縫銜接,以實現客流零距離換乘,最大限度地縮短乘客在樞紐內換乘時間,減少乘客因換乘時間過長帶來的心理及身體不適。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強化客流換乘的便捷性,滿足客流的換乘需求,為不同交通方式或線路間客流創造良好的換乘條件,盡量做到客流的同站台或同方向換乘;集散客流與樞紐入口和出口的最佳銜接,實現客流便捷進出樞紐;樞紐站場入口直觀明顯,可方便進站人群到達車站;在專屬作業區與公共作業區、憑票可入區與自由進出區間設置便利的行人通過設施,以方便攜帶大件行李旅客的通行。


    5)有序化原則


    基於“安全與效率”的理念,樞紐交通設計通過“並行化”“分層化”“管道化”等方式將複雜客流組織在一個立體或平麵空間中,實現分離上車客流與下車客流、進站客流與出站客流、城市外部交通客流與城市內部交通客流,以避免客流的混行造成擁堵,並預防行人擁堵踩踏。對樞紐內部集散與換乘客流采用“分流”“管控”“疏導”的設計原則,讓不同性質的流線在時間和空間上各行其道,實現客流有序化移動,以提高樞紐內客流的集散與換乘能力。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充分重視各種交通工具的運輸特性,合理利用樞紐空間,適當分離不同交通方式的空間,減少不同交通方式間運營時的相互幹擾;以行人流交通組織和係統設計為綱領進行交通組織設計,實現人車分流、機非分流、進出分流、動靜分流等,減少交通流間的相互交叉幹擾,以保證行人安全與機動車的運行效率;確保行人流交通組織設計簡潔並建立完善的客流導向係統,一目了然的導向標識可使行人快速實現其移動目的。


    6)協調化原則


    基於“協調與平衡”的理念,樞紐交通設計應與樞紐站場及周邊土地利用、交通網絡相協調,以實現樞紐交通銜接與客流集散的兩個基本功能。在適應和滿足城市功能布局、交通網絡、城市景觀等方麵要求的前提下,樞紐站場應與周邊經濟社會發展環境融為一體,係統整合內部交通方式與周邊交通網絡功能,以帶動城市內外交通的協調發展。樞紐站場作為城市的標誌性建築,其建築風格和形式應與當地文化、具體的地形地貌相協調,以顯示當地的文化底蘊或時代氣息。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實現交通樞紐運能與周邊交通網絡運能相匹配,樞紐內部不同交通方式間運能相匹配,換乘設施容量與客流換乘需求相匹配,樞紐客流分散能力與匯集能力相匹配;樞紐集散客流對主幹道幹擾小,其自身相互幹擾小,能夠在快速便捷的情況下融入周邊交通網絡中去;樞紐站場出入口設置與周邊交通網絡相協調,能有效分散交通量,減少集散客流對周邊網絡的交通壓力,以減少樞紐對周邊交通係統的影響。


    7)低碳化原則


    基於“綠色交通,公交優先”的理念,樞紐交通設計應將軌道交通、常規地麵交通等公共交通作為樞紐客流集散的主導交通方式。在城市對外交通樞紐內有效縮短鐵路、公路、航空等運輸交通方式與城市公共交通間的換乘距離及時間,從而提高公共交通集散客流的分擔率。在城市中心公共交通樞紐內,建立健全軌道交通與地麵公交、自行車、步行的銜接設施,以全麵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出行的分擔率。


    在交通設計過程中,基於公共交通的運量有層次地實現公交優先策略,提高公共交通集散客流的分擔率;實現各類公共交通方式的空間明晰、功能明確,減少公交車輛的迂迴距離,調高其運轉效率;靠近樞紐站場的主要出入口,優先設置大容量的公共交通,以便樞紐客流的快速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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