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車是城市交通中重要的交通方式之一,也是益於健康可持續的方式。對短距離出行,自行車是機動車的有力競爭交通方式。在荷蘭有31%的出行是用自行車完成的,這還不含用自行車作為輔助方式的交通出行。在英國,像牛津、劍橋之類的大學城自行車出行的比例也高出一般城市。


    在城市,電動自行車還可以進行比較長距離的出行,但也會帶來一些其他的問題。英國全國交通出行調查表明,自行車出行的平均距離為5.9km。我國《城市道路交通規劃設計規範》(gb50220-1995)規定,在設計自行車道時,考慮的自行車最大出行距離,在大中城市應按6km計算,在小城市按10km計算。圖4-53所示為人行和自行車道。


    圖4-53人行和自行車道


    1.自行車交通基本參數和服務水平


    在道路和自行車道的設計與停車設計中,自行車的尺寸具有關鍵作用。典型的自行車長約1.93m、寬約0.65m。但是,自行車有很多類型,在設計中都需要給予考量。我國《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規定,設計采用的尺寸如表4-17所示。


    作為通勤出行,自行車速度通常希望在20~30km/h。在平坦的路麵上,自行車的平均速度約為20km/h,交叉口、轉彎、坡度、視野及與行人和其他車輛的混行程度都會對速度造成影響。


    對自行車道的良好設計還取決於以下幾個因素:


    ●自行車在運動中需要的空間;


    ●有障礙物時需要的淨空;


    ●與其他車輛需要保持的距離。


    自行車的騎行很難保持一條直線,速度比較低時橫擺比較大,隨著速度的增加而變小,在0.2~0.8m。如圖4-54所示。


    自行車的騎行需要與靜態障礙物保持一定的距離,這些障礙物包括路緣石、燈柱、垃圾箱和其他路邊設施及側牆和欄杆等。英國交通部對從車輪到這些路障的距離的建議如表4-18所示。


    圖4-54騎自行車的擺動


    當自行車之間超車和機動車超越自行車時,它們之間需要有一定的安全距離,該安全距離隨著車速的增加而加大。英國交通部建議,自行車和自行車之間采用0.5m,如圖4-55所示;機動車與自行車之間,采用車速30km/h時為1m,50km/h時為1.5m。如圖4-56所示。


    圖4-55自行車之間的淨空


    圖4-56自行車、機動車及路緣之間的淨空(車速30km/h)


    要使自行車取得舒適的騎行環境,自行車道的設計要能夠達到一定的服務水平。《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對不同服務水平進行了分級,如表4-19和表4-20所示。


    2.坡度


    由於自行車的動力由騎行者提供,因此其爬坡能力有限,並且騎行者一般都會盡量避免爬坡。在進行自行車設計時,應盡量避免爬坡。自行車道的坡度應不超過3%,在短於100m的距離內,坡度可以增加到5%。特殊條件不,不超過30m距離的坡度可增加到7%。需要說明的是,這些是一些總的原則,並非一成不變。圖4-57所示是在地下通道進出口為自行車進出所做的設計。


    3.自行車道和自行車道路網絡(見圖4-58)


    設計一個自行車道路網絡與設計步行道路網絡相同,需要遵循5項基本原則,分別是連通、可達、安全、舒適和愉悅。


    圖4-57地下通道口處為自行車進出所做的設計


    圖4-58自行車道路網絡


    連通:自行車道路網應能夠與一座城市所有的主要目的地提供連通服務,並且連通應盡量直,不需要繞路;騎行路線和主要目的地要有明確的路標;路線上應少有障礙物,包括路邊設施和停車;盡量減少在交叉口的延誤;車道的設計要充分考慮對維護、養護的需要。


    可達:騎車出發地要提供對主要目的地的直接通道,包括公交站點和一些機動車不易到達的地方,如公園和禁止機動車通行的區域。線路要有連續性、連貫、標準一致,甚至包括車道材料和彩鋪。


    安全:自行車道路網絡的安全性,包括避免事故和避免犯罪。避免事故需要保證交通基礎設施的安全使用。在機、非混行條件下,要盡量減少機動車流量和降低機動車車速。在設計中,盡量減少自行車和行人的衝突,提供良好的照明,開放的空間設計及監控設備的設置等都有助於減少犯罪現象。


    舒適:交通基礎設施的設計要符合設計標準,包括車道寬度、坡度和路麵質量。使用下沉的路緣設計,以避免台階對行人和非機動車阻礙。


    愉悅:自行車道路網絡的設計和維護應盡量減少噪聲,無垃圾,美觀,與周邊環境融為一體。路線上的商店、可供休息的場所、遮蔭綠化設施和其他高質量的公共空間等都會對騎行自行車和步行產生吸引力。


    在機動車速度較低的道路上,30km/h以下,可以設計自行車與機動車安全混行。在機動車流量不大,且大型車輛較少的情況下,機動車速度在30~50km/h時,自行車還能與機動車安全混行。當機動車速達到50~60km/h時,就需要考慮機、非分離設計。而當機動車速達60km/h以上時,必須進行機、非分離設計。


    4.有效寬度


    一輛自行車單獨騎行需要1m寬度,而超越另一輛自行車時則需要0.5m的側向淨空距離,即2.5m有效寬度。當有效寬度為2m時也能超車,但需要謹慎。雙向行駛的自行車道應有更大的側向淨空距離,理想的最小寬度為3m。我國《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要求:


    ●非機動車專用道路麵寬度應包括車道寬度及兩側路緣帶寬度,單向不宜小於3.5m,雙向不宜小於4.5m;


    ●與機動車道合並設置的非機動車道,車道數單向不應小於2條,寬度不應小於2.5m。


    5.通行能力


    我國《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規定:


    ●不受平麵交叉口影響的一條自行車道的路段設計通行能力,有機、非分隔設施時,應取1600~1800veh/h;無分隔時,應取1400~1600veh/h;


    ●受平麵交叉口影響的一條自行車道的路段設計通行能力,有機、非分隔設施時,應取1000~1200veh/h;無分隔時,應取800~1000veh/h;


    ●信號交叉口進口道一條自行車道的設計通行能力可取為800~1000veh/h。


    機、非混行道路通常為等級較低道路。這些道路交叉口的交通設計與行人道類似,由於自行車速一般要低於機動車,大的轉角對自行車不利,也不安全。相反,小的轉角迫使機動車減速,這樣可以減低機動車的強勢,如圖4-59和圖4-60所示。


    圖4-59高速機動車搶道


    圖4-60自行車和機動車速度相當


    與步行出行相同,騎自行車出行有很多好處,有益於減少機動車帶來的尾氣排放,減少交通事故和擁堵及有益於健康。


    在城市裏占大多數的低等級道路上,設計自行車道時,首先應該考慮的是能不能減少機動車交通量,降低機動車車速以幫助混行的自行車建立優勢。減小機動車道的寬度是交通寧靜化比較簡單有效的手段之一。在發達國家,經常給自行車道塗鋪以不同的顏色,幫助建立自行車的優先權。


    自行車道交通設計還需要考慮自行車停車設計問題,圖4-61所示為一個路邊平麵自行車停車場,圖4-62所示為一個火車站的立體自行車停車場。


    圖4-61平麵自行車停車場


    圖4-62立體自行車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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