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不但需要對多種車輛提供服務,包括小客車、大小貨車、公共汽車等,還要為行人和非機動車提供服務。各種車輛具有不同的外形尺寸是決定車道寬度的基礎。圖4-15所示為一些典型車輛的尺寸。圖4-16所示為行人通行時的尺寸。在進行道路交通設計時,需要明確各種需要服務的車輛和尺寸及行人、自行車、電動車和其他非機動車的使用要求。


    圖4-15車輛的典型尺寸


    圖4-16行人對道路的使用


    《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對車型標準尺寸進行了規定,如表4-9所示。


    決定車道寬度需要考慮以下因素:


    ●不同車輛的交通量、構成和比例;


    ●行人、自行車、電動車的通行需求;


    ●道路和人行道的分界,如路緣、路邊家具、樹木和綠化等;


    ●路邊停車需要,沿路布置、使用頻率和停車管理手段等;


    ●設計車速;


    ●有無彎道;


    ●有無可能設單行道的要求,或者在雙向通行的某段需要雙向車流交替通行使用一條車道。


    圖4-17表示常見車輛的大小和車道寬度的關係。英國一般采用的標準車道寬度為3.65m,但車輛若在這個寬度上超越自行車顯得不夠寬裕,因而對騎自行車的人並不理想。在很多情況下,特別是在建成區,窄的車道便於行人橫穿,並且能夠在並不減少太多通行能力的情況下降低車速。在多數交通混行的城市道路上,多於3m寬的車道並非必要。在一個交通信號燈停車線前,如果重型貨車和公交車輛的流量很小,則2~2.5m寬的車道足以滿足大部分車輛的通行要求,這樣也會減少對道路寬度的要求。


    我國《城市道路工程設計規範》(cjj37-2012)規定了一條機動車道的最小寬度,如表4-10所示。


    圖4-17車輛和車道寬度


    機動車道路麵寬度應包括車行道寬度及兩側路緣帶寬度,單幅路及三幅路采用中間分隔物或雙黃線分隔對向交通時,機動車道路麵寬度還應包括分隔物或雙黃線的寬度。一條非機動車道寬度應符合表4-11的規定。


    與機動車道合並設置的非機動車道,車道數單向不應少於2條,寬度不應小於2.5m。非機動車專用道路麵寬度應包括車道寬度及兩側路緣帶寬度,單向不宜小於3.5m,雙向不宜小於4.5m。


    道路交通設計中其他要考慮的方麵還有道路橫向坡度,有效的使用可以用來降低轉彎半徑,增加駕駛舒適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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