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真不是陳堪,他身後沒有什麽大人物,他本身也不過隻是一個七品的縣令,一個月拿著低廉的俸祿。


    一千多貫錢,很可能是他這一輩子都掙不到的巨款。


    況且,縣衙終歸不是他一個人的縣衙,所以對於他的意見,陳堪選擇尊重。


    得到陳堪的首肯之後,蘇真帶著一群縣衙屬官暫時離開了公堂。


    這樣的場景在中原之地絕對是難得一見的,哪有審案審到一半連續退場兩次的縣令?


    尤其是太祖爺登基之後,針對官員製定了一係列嚴苛的條律,要是放在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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