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形勢的變化,袁世凱終於開始起兵,並發出兩道通令(民國2年7月),第一道是致各省宣布意旨電:
“餘以衰病餘生,伏處已久,稍有田園之樂,自問已無事可為。此次出山,實緣事機危迫,不忍見人民陷於牛馬奴隸之域,故冒萬險,膺茲艱巨。受事以來,始終以尊重人道主義,及適合世界大勢為主旨,苟可和平維持,決不輕事破裂,並非兵力有所不足,實緣民困已極,不堪再受戰禍,一年以來彌縫遷就之苦衷,當為國民所共諒。現在財政、外交觸處荊棘,國家運命旦夕可危,凡有血氣之倫,自應以同舟共濟之心,為披發纓冠之計,決不肯再言破壞,自取覆亡,乃若有之,則亦二三不逞之徒,生性好亂,必不能得多數國民之同情,本大總統若再曲予優容,便與此輩同為亡國禍首,非惟辜負眾望,實亦矛盾初衷,惟有犧牲一身,保全大局,竭我棉力,殄此麽魔。諸君各膺疆寄,必有同心,願共勉之。”
第二道是為了“贛亂”的通令:
“共和民國,以人民為主體,而人民代表,以國會為機關,政治不善,國會有監督之責,政府不良,國會有彈劾之例。大總統由國會選舉,與君主時代子孫帝王萬世之業,迥不相同。今國會早開,人民代表,鹹集都下,憲法未定,約法尚存,非經國會,無自發生監督之權,更無擅自立法之理,豈少數人所能自由起滅,又豈能以少數人權利之爭。掩盡天下人民代表之耳目。此次派兵赴潯,迭經本大總統及副總統一再宣布,本末了然,何得信口雌黃,借為煽亂營私之具。今閱歐陽武通電,竟指**為袁軍,全無國家觀念。純乎部落思想。又稱****戮,廬墓為墟等情,九江為中外雜居之地,萬目睽睽,視察之使,絡繹於途,何至無所聞見。陳廷訓之告急,黎兼督之派兵,各行其職,堂堂正正。何謂陰謀?孤軍救援,何謂三道進兵。即歐陽武蒸日通電,亦雲李烈鈞到湖口,武開兩團往攻等語,安有叛徒進踞要塞,而中央政府該管都督撤兵藉寇之理?豈陳廷訓、劉世均近在九江之電不足為憑,而獨以歐陽武遠在南昌之電為足信?豈贛省三千萬之生命財產,獨非中華民國之人民?李純所率之兩團。獨非江西兼督之防軍?歐陽武以護軍使不足,而自為都督,並稱經省會公舉。約法具在,無此明條,似此謬妄,欺三尺童子不足,而欺天下人民,誰其信之!且與本大總統除亂安民之宗旨,與迭次之命令。全不相符,捏詞誣蔑,稱兵犯順,視政府如仇敵,視國會若土苴,推翻共和,破壞民國,全國公敵,萬世罪人。獨我無辜之良民,則奔走流離。不知所屆。本大總統心實痛之。本大總統年逾五十。衰病侵尋。以四百兆人民之付托,茹苦年餘。無非欲使黎民子孫免為牛馬奴隸。此種破壞舉動,本大總統在任一日。即當犧牲一切救國救民。現在正式選舉,瞬將舉行,雖甚不肖,斷不致以兵力爭擅權利,況艱辛困苦,尤無權利之可言。副總統兼圻重任,經本大總統委托討逆,責有攸歸,或乃視為鄂贛之爭,尤非事實,仍應責成該兼督速平內亂,拯民水火,各省都督等,同心匡助,毋視中華民國為一人一家之事,毋視人民代表為可有可無之人,我五大族之生靈,或不至斷送於亂徒之手。查歐陽武前日電文,詞意誠懇,與此電判若兩人,難保非金壬挾持,假借名義。俟派員查明再行核辦。此令”。
隨後又發布如下的命令:
“湖口、徐州等處暴徒倡亂,政府為整肅紀綱,維持國本起見,不得不以兵力戡定,迭經先後布告。本大總統躬承國民付托之重,值此變出非常,蕩平內亂,責無旁貸,耿耿此心,當為我國民所共諒,各友邦所悉知。惟恐傳聞之異詞,或以方針之未定,國民以姑息養奸所責備,外商以身命財產為隱憂,若不明白宣告,使我全國人民鹹知順逆從違之所在,各外商共悉鎮亂靖暴之有方,其何以靖人心而昭大信?為此通令,條舉三端:一、該暴徒勾煽叛兵,僭竊土地,擅行宣布獨立,破壞民國之統一,擾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為,實為亂黨,政府不得不依照國家法律以兵警戒。是用兵定亂,為行使約法上之統治權,民國政府當然有此責任。二、各國商民之通商傳教,載在條約。凡有亂警地方,該地司令官均應照約實力保護,務使各外國人之身命財產,不致因亂事稍受危險。嗣後各該地方之外國人所有身命財產,如因鎮壓變亂而直接受有損失者,民國政府必完全負其責任。三、亂黨到處勾結,如有本國人與之訂立一切契約,而影響可以及於國家或一地方者,無論用何種方法,及何種名義,民國政府絕不承認。以上三端,自本令發布以後,應由各該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著外交總長行文駐京各國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熱誠讚助之雅懷,而示本大總統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隨後袁世凱製定了針對湘、贛、皖、蘇四省的傭兵方陣重點;而以京漢鐵路和津浦鐵路為交通運輸線;以武漢、徐州為進攻出發地;以海軍策應陸軍作戰;拉攏滇、桂、黔三省軍隊作為牽製力量。為實現這個作戰方針,確定了如下作戰部署:
1、沿京漢路南進的部隊,主要攻擊目標為湘、贛、皖三省。以駐信陽的北洋第六師為主力,河南第一師及混成旅為預備隊,由鄂向贛進攻;以駐皖北的倪嗣衝所部、河南雷震春地護軍一部以及趙倜所部毅軍,進攻皖省;北洋第二師為京漢路方向總預備隊。另以北洋第六師一部和黎天才的湖北第一師一部,分別駐守武昌、漢陽、漢口。黎師另一部及雷震春護軍備補兵一部,自荊州至新溝、蔡甸一帶設置防禦陣地,警戒湘省。
2、沿津浦路南進的部隊,主要攻擊目標為江蘇南京。以駐魯南的北洋第五師、駐兗州的張勳武衛軍為主力,駐天津的北洋第四師、山東混成旅之一部為預備隊,經徐州進攻南京;山東混成旅另一部防守濟南;揚州徐寶山部為牽製部隊。
3、以拱衛軍、北洋第二師一部並奉軍一部,負責防守北京。
4、以駐張家口的何宗蓮第一師為機動部隊,防備粵軍由海路北上,或準備由海路南下攻粵。
5、薑桂題毅軍駐張家口一帶。防禦蒙軍襲擾。
6、調閩軍一部進駐上海。並調駐西陵、南苑、定縣等處地第三師一部隨往。以防不測。
7、第三師及第一師另一部由海路運往南方。登陸地點臨時決定。
此外。對由革命黨人任都督地湖南、廣東。也作了相應部署。對於湖南。一旦譚延響應討袁。即三路出兵進攻:一路由貴州地唐繼堯派駐在鎮遠地部隊直下常德;一路由陸榮廷派廣西地部隊由南向北進攻;一路由黎元洪派部隊由嶽州向南進攻。對於廣東。若陳炯明宣布獨立。則任命副護軍使龍濟光為廣東都督。令其率所部進攻廣州。另派海軍遊弋於閩、粵海麵。以防止閩粵兩省與南京聯為一體。
在袁世凱陸續派兵南下。戰爭端倪明顯可察地情況下。孫中山再次唿籲革命黨人丟掉幻想。實行武力討袁。他指出:“除從速起兵以武力解決之外。實無其它辦法”。孫中山分別致電湘督譚延和粵督陳炯明。要求他們立即宣布獨立。進行討袁。但譚、陳在迴電中均借故推諉。孫無奈。欲親自赴粵發動討袁。當即被人勸阻。孫又提議由陳其美先在上海宣布獨立。打響討袁第一槍。陳其美、黃興等人堅不同意。認為“據數裏之地以抗敵。猶執卵投石”。此時。駐滬海軍前來接洽。願意宣告獨立。孫甚喜。建議海軍由海上進攻津沽。陳其美等人反對海軍先發。認為“須海陸並起”才行。不久。駐滬海軍奉袁世凱命令開赴煙台。孫聞訊後。急欲勸阻。指出:海軍“開赴煙台。恐將生變”。陳、黃則認為“海軍既表同意於先。斷不中變於後”。結果。海軍北上後即被袁控製。
孫中山別無他法。決定派人去策動南京第八師幾個忠於革命地營長。先“冒險一發”。以樹立討袁地旗幟。黃興初則力言不可。認為那樣將使“八師先自相戰鬥”。後見孫中山主意已定。並準備親往南京。隻好服從孫地意見。遂定下武力討袁地決心。但黃又認為孫“不善戎伍”。且恐孫“輕身陷陣”。遭到不測。為留孫“以任大事”。便自告奮勇代孫前往南京指揮作戰。
“餘以衰病餘生,伏處已久,稍有田園之樂,自問已無事可為。此次出山,實緣事機危迫,不忍見人民陷於牛馬奴隸之域,故冒萬險,膺茲艱巨。受事以來,始終以尊重人道主義,及適合世界大勢為主旨,苟可和平維持,決不輕事破裂,並非兵力有所不足,實緣民困已極,不堪再受戰禍,一年以來彌縫遷就之苦衷,當為國民所共諒。現在財政、外交觸處荊棘,國家運命旦夕可危,凡有血氣之倫,自應以同舟共濟之心,為披發纓冠之計,決不肯再言破壞,自取覆亡,乃若有之,則亦二三不逞之徒,生性好亂,必不能得多數國民之同情,本大總統若再曲予優容,便與此輩同為亡國禍首,非惟辜負眾望,實亦矛盾初衷,惟有犧牲一身,保全大局,竭我棉力,殄此麽魔。諸君各膺疆寄,必有同心,願共勉之。”
第二道是為了“贛亂”的通令:
“共和民國,以人民為主體,而人民代表,以國會為機關,政治不善,國會有監督之責,政府不良,國會有彈劾之例。大總統由國會選舉,與君主時代子孫帝王萬世之業,迥不相同。今國會早開,人民代表,鹹集都下,憲法未定,約法尚存,非經國會,無自發生監督之權,更無擅自立法之理,豈少數人所能自由起滅,又豈能以少數人權利之爭。掩盡天下人民代表之耳目。此次派兵赴潯,迭經本大總統及副總統一再宣布,本末了然,何得信口雌黃,借為煽亂營私之具。今閱歐陽武通電,竟指**為袁軍,全無國家觀念。純乎部落思想。又稱****戮,廬墓為墟等情,九江為中外雜居之地,萬目睽睽,視察之使,絡繹於途,何至無所聞見。陳廷訓之告急,黎兼督之派兵,各行其職,堂堂正正。何謂陰謀?孤軍救援,何謂三道進兵。即歐陽武蒸日通電,亦雲李烈鈞到湖口,武開兩團往攻等語,安有叛徒進踞要塞,而中央政府該管都督撤兵藉寇之理?豈陳廷訓、劉世均近在九江之電不足為憑,而獨以歐陽武遠在南昌之電為足信?豈贛省三千萬之生命財產,獨非中華民國之人民?李純所率之兩團。獨非江西兼督之防軍?歐陽武以護軍使不足,而自為都督,並稱經省會公舉。約法具在,無此明條,似此謬妄,欺三尺童子不足,而欺天下人民,誰其信之!且與本大總統除亂安民之宗旨,與迭次之命令。全不相符,捏詞誣蔑,稱兵犯順,視政府如仇敵,視國會若土苴,推翻共和,破壞民國,全國公敵,萬世罪人。獨我無辜之良民,則奔走流離。不知所屆。本大總統心實痛之。本大總統年逾五十。衰病侵尋。以四百兆人民之付托,茹苦年餘。無非欲使黎民子孫免為牛馬奴隸。此種破壞舉動,本大總統在任一日。即當犧牲一切救國救民。現在正式選舉,瞬將舉行,雖甚不肖,斷不致以兵力爭擅權利,況艱辛困苦,尤無權利之可言。副總統兼圻重任,經本大總統委托討逆,責有攸歸,或乃視為鄂贛之爭,尤非事實,仍應責成該兼督速平內亂,拯民水火,各省都督等,同心匡助,毋視中華民國為一人一家之事,毋視人民代表為可有可無之人,我五大族之生靈,或不至斷送於亂徒之手。查歐陽武前日電文,詞意誠懇,與此電判若兩人,難保非金壬挾持,假借名義。俟派員查明再行核辦。此令”。
隨後又發布如下的命令:
“湖口、徐州等處暴徒倡亂,政府為整肅紀綱,維持國本起見,不得不以兵力戡定,迭經先後布告。本大總統躬承國民付托之重,值此變出非常,蕩平內亂,責無旁貸,耿耿此心,當為我國民所共諒,各友邦所悉知。惟恐傳聞之異詞,或以方針之未定,國民以姑息養奸所責備,外商以身命財產為隱憂,若不明白宣告,使我全國人民鹹知順逆從違之所在,各外商共悉鎮亂靖暴之有方,其何以靖人心而昭大信?為此通令,條舉三端:一、該暴徒勾煽叛兵,僭竊土地,擅行宣布獨立,破壞民國之統一,擾害地方之治安,此等行為,實為亂黨,政府不得不依照國家法律以兵警戒。是用兵定亂,為行使約法上之統治權,民國政府當然有此責任。二、各國商民之通商傳教,載在條約。凡有亂警地方,該地司令官均應照約實力保護,務使各外國人之身命財產,不致因亂事稍受危險。嗣後各該地方之外國人所有身命財產,如因鎮壓變亂而直接受有損失者,民國政府必完全負其責任。三、亂黨到處勾結,如有本國人與之訂立一切契約,而影響可以及於國家或一地方者,無論用何種方法,及何種名義,民國政府絕不承認。以上三端,自本令發布以後,應由各該地司令官通行布告。仍著外交總長行文駐京各國公使查照,以副友邦熱誠讚助之雅懷,而示本大總統除暴安良之至意。此令。”
隨後袁世凱製定了針對湘、贛、皖、蘇四省的傭兵方陣重點;而以京漢鐵路和津浦鐵路為交通運輸線;以武漢、徐州為進攻出發地;以海軍策應陸軍作戰;拉攏滇、桂、黔三省軍隊作為牽製力量。為實現這個作戰方針,確定了如下作戰部署:
1、沿京漢路南進的部隊,主要攻擊目標為湘、贛、皖三省。以駐信陽的北洋第六師為主力,河南第一師及混成旅為預備隊,由鄂向贛進攻;以駐皖北的倪嗣衝所部、河南雷震春地護軍一部以及趙倜所部毅軍,進攻皖省;北洋第二師為京漢路方向總預備隊。另以北洋第六師一部和黎天才的湖北第一師一部,分別駐守武昌、漢陽、漢口。黎師另一部及雷震春護軍備補兵一部,自荊州至新溝、蔡甸一帶設置防禦陣地,警戒湘省。
2、沿津浦路南進的部隊,主要攻擊目標為江蘇南京。以駐魯南的北洋第五師、駐兗州的張勳武衛軍為主力,駐天津的北洋第四師、山東混成旅之一部為預備隊,經徐州進攻南京;山東混成旅另一部防守濟南;揚州徐寶山部為牽製部隊。
3、以拱衛軍、北洋第二師一部並奉軍一部,負責防守北京。
4、以駐張家口的何宗蓮第一師為機動部隊,防備粵軍由海路北上,或準備由海路南下攻粵。
5、薑桂題毅軍駐張家口一帶。防禦蒙軍襲擾。
6、調閩軍一部進駐上海。並調駐西陵、南苑、定縣等處地第三師一部隨往。以防不測。
7、第三師及第一師另一部由海路運往南方。登陸地點臨時決定。
此外。對由革命黨人任都督地湖南、廣東。也作了相應部署。對於湖南。一旦譚延響應討袁。即三路出兵進攻:一路由貴州地唐繼堯派駐在鎮遠地部隊直下常德;一路由陸榮廷派廣西地部隊由南向北進攻;一路由黎元洪派部隊由嶽州向南進攻。對於廣東。若陳炯明宣布獨立。則任命副護軍使龍濟光為廣東都督。令其率所部進攻廣州。另派海軍遊弋於閩、粵海麵。以防止閩粵兩省與南京聯為一體。
在袁世凱陸續派兵南下。戰爭端倪明顯可察地情況下。孫中山再次唿籲革命黨人丟掉幻想。實行武力討袁。他指出:“除從速起兵以武力解決之外。實無其它辦法”。孫中山分別致電湘督譚延和粵督陳炯明。要求他們立即宣布獨立。進行討袁。但譚、陳在迴電中均借故推諉。孫無奈。欲親自赴粵發動討袁。當即被人勸阻。孫又提議由陳其美先在上海宣布獨立。打響討袁第一槍。陳其美、黃興等人堅不同意。認為“據數裏之地以抗敵。猶執卵投石”。此時。駐滬海軍前來接洽。願意宣告獨立。孫甚喜。建議海軍由海上進攻津沽。陳其美等人反對海軍先發。認為“須海陸並起”才行。不久。駐滬海軍奉袁世凱命令開赴煙台。孫聞訊後。急欲勸阻。指出:海軍“開赴煙台。恐將生變”。陳、黃則認為“海軍既表同意於先。斷不中變於後”。結果。海軍北上後即被袁控製。
孫中山別無他法。決定派人去策動南京第八師幾個忠於革命地營長。先“冒險一發”。以樹立討袁地旗幟。黃興初則力言不可。認為那樣將使“八師先自相戰鬥”。後見孫中山主意已定。並準備親往南京。隻好服從孫地意見。遂定下武力討袁地決心。但黃又認為孫“不善戎伍”。且恐孫“輕身陷陣”。遭到不測。為留孫“以任大事”。便自告奮勇代孫前往南京指揮作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