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8章庭審上訴,申請駁迴一審判決,作為一名“藥神”,不應該這麽判。


    林勇這個案子搜尋證據主要是搜尋,對於林勇有利的辯護依據。


    例如說從獲利的角度——來證明代購並不是為了牟利。


    推翻一審判決結果。


    這種情況下,不僅僅要收集客觀的收支證據。


    還要依靠於其他病友們的口供。


    這些都是需要進行走訪調查的。


    不過.…


    根據張曼的說法,林勇在病友中的聲望還是很高的。


    想要找一些相關的證人來出庭,不算是一件麻煩的事情。


    這件事情蘇白交給了李雪珍去處理。


    而自己也是在網上,查看了一下一審的具體內容。


    因為這個案件在一審的時候影響力並不小,所以進行的是公開審理。


    這個案件的主要控訴方,是西省正版藥的總區域經銷商。


    並且是由西省的省會城市,西山市檢方進行督查辦理的。


    該案件也是由西山市中級法院,進行的一審判決。


    總體來說,在判決過程當中,蘇白並沒有發現有任何的程序違規或者是其他情況。


    畢竟這個案件是大眾所關注的案件,在開庭前期就有一定的影響力。


    肯定在各方麵需要按照相關的程序來進行。


    既然程序沒問題,那麽還是要依托於尋找有利的證據和有利的辯點,來進行二審的庭審。


    在案件調查收集有利證據的過程當中,蘇白和李雪珍去看守所看望過林勇。


    怎麽說呢.…


    和其他被告人以及犯罪嫌疑人不同,林勇在看守所的精神狀態還算不錯。


    在蘇白和李雪珍進行詢問期間,也沒有過抱怨或者是其他情況。


    在蘇白詢問林勇對自己這個案子怎麽看的時候,林勇迴答的也很坦然。


    “這個案子我沒什麽看法,我的確是違反國家規定銷售不合格的藥品了。”


    “這一點我知道,我自己做錯了,並且我在代購的時候也查過了,我這的確屬於違法犯罪行為。”


    “該處罰我處罰我,我沒有什麽意見.…我早就有了心理的準備,隻不過我家孩子還小,我還是希望能夠判的輕一點。”


    “還有就是.…”


    “那些病友們沒有了藥,這個後續應該怎麽解決,這個是我很關心的問題。”


    “我能問一下蘇律師,現在在外麵那些病友怎麽樣了嘛?”


    這個案子從立案到審查到提起公訴的速度是非常快的。


    整個過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


    對於林勇的問題,根據目前李雪珍走訪的情況,蘇白如實的迴答:


    “這個.…根據我們最近幾天走訪的情況來看,外麵的那些病友是在購買正版藥進行服用。”


    聽到這個迴答,林勇臉上有一種形容不出來的情緒。


    沉默了將近一分鍾的時間。


    喃喃自語:“正版藥太貴了.…他們能有什麽錢?”


    見狀,蘇白也不知道該說些什麽安慰.…


    的確,按照走訪的情況來看。


    那些病友們都沒有什麽錢,一個月一瓶的療程,按照幾個月來使用。


    目的就是為了能延緩一下。


    等到走出看守所,李雪珍小聲開口:“蘇律師.…”


    “這一次的委托人.…”


    李雪珍小臉上寫滿了可惜,欲言又止,沒有把話說完。


    蘇白知道李雪珍想要說什麽。


    像林勇這種,不為盈利而目的,去幫助自己的病友。


    遇到現在這種情況了,第一時間想到的還是自己的病友。


    是個好人,不應該被判刑。


    對於這種情況,蘇白也不知道該怎麽迴答李雪珍。


    扭過頭開口:“嗯.…所以作為律師的責任,麵對自己的委托人,要盡全力的去負責。”


    “我明白,蘇律師!”


    李雪珍鄭重的點了點頭。


    …


    關於林勇的二審案件,蘇白很快就整理好新的事實證據向省高院提交了上去。


    由於林勇這個案件在當地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影響力。


    而且在網上也有一定的波瀾。


    在省高院認定新的證據事實成立後,主動詢問蘇白需不需要申請進行公開審理。


    對於這種情況蘇白當然是答應的。


    公開審理,至少在案件的流程中,不會存在其他的情況。


    依照事實證據和客觀條件以及相應的主觀來進行判決。


    接受公眾的監督,該怎麽判怎麽判。


    是一件好事情,沒有理由不答應。


    在得到蘇白的迴複後,省高院通知各方,具體的開庭日期,並要求各方人員準時準點參與本次庭審。


    …


    另一邊.…


    在收到省高院通知林勇二審案件開庭後,正版藥商的經銷商,喊來了自己的法務律師。


    辦公室內。


    西省區域總經銷商曹誌偉,坐在沙發上,麵對著兩名法務律師開口詢問:


    “林勇涉嫌從國外代購假藥在國內進行銷售,這種情況嚴重的影響了我們正版藥的售賣。”


    “現在二審就要開庭了,方律師,張律師,你們兩位有什麽想法嗎?”


    沙發對麵是公司合作的律所法務,在聽到曹誌偉的話後,林律師開口道:


    “曹總.…”


    “林勇的犯罪事實清楚,一審法院已經進行了判定。”


    “根據上述不加刑原則,二審大概率是維持原判。”


    “嗯.…我想的也是維持原判就好,畢竟如果不進行重點打擊,誰都從國外購買假藥,在國內進行銷售,那我們的產品怎麽售賣?”


    “不過據我了解,這一次對方庭審的委托律師是國內著名的刑事律師。”


    “幾乎沒有敗訴的情況。”


    “關於這一點,我想詢問這一場案件會不會出現什麽其他情況?”


    張律師笑了笑,保證開口:


    “這一點兒曹總放心,我們律所是專門打這種侵權售賣官司的,不會有什麽其他的意外情況出現。”


    聽到這裏,曹誌偉點了點頭:


    “嗯!”


    這個案子引起了總公司方麵的注意,所以他必須要好好表現表現。


    這件事情發生在他的銷售區域,影響了總公司的銷量,肯定對他的業績不好。


    說不定在總代理那邊,對他的印象也會變差。


    再有就是.…專利即將到期,到時候.…


    不過這件事情,暫時還不在他考慮的範圍之內。


    曹誌偉搖了搖頭,沒有再繼續想下去。


    …


    開庭當日。


    西省省高院門前,該案件本來就是一個有著巨大話題性的案件。


    再加上蘇白代理了本次案件。


    所以在高院門前聚集了一群記者媒體。


    這些媒體不僅來自於西省,還有不少來自於全國各地。


    其中站在靠近中間的,話筒上寫著清楚的四個字南都媒體。


    在蘇白帶著李雪珍進入法院時,不少媒體都圍了過來,七嘴八舌的詢問著問題。


    “蘇律師,請問你對於這場案件的二審結果怎麽看?能不能進行一下預測?”


    “蘇律師,作為全國頂尖的刑事律師,請問你對銷售假藥這種事情認可嗎?”


    “伱接受銷售假藥人員的委托,為其進行辯訴,請問是否打破了你以前作為一名為底層發聲律師的人設?”


    蘇白:.…


    這個問題.…


    說實話,角度很清奇。


    南都媒體這個時候也擠了進來,將話筒放在了蘇白麵前:


    “請問蘇律師,對於本次案件中的林勇,網上有人說林勇的確做了違法犯罪的事情。”


    “還有人說林勇是為了自己的病友,我想請問蘇律師,你對於這個看法怎麽看?”


    對於前麵的一些迴應,蘇白沒有迴答。


    南都媒體的這個問題,蘇白稍微思考了一下開口:


    “本次庭審為公開庭審,各大媒體可以關注公開直播。”


    隨後,帶著李雪珍進入到了庭審場內。


    說實話.…


    蘇白也沒有想到,這一次關於林勇的二審會引起這麽大的熱度。


    不過熱度越大.…那麽這場庭審所涉及到的關注度越大。


    說不定相關部門在注意到這場庭審的熱度後,會關注買不起藥的群體的這種情況。


    不過,蘇白也沒有思考太多,在等候室內等候了將近五分鍾的時間,工作人員就將其領到了庭審場上。


    伴隨著審判長的入庭,宣布本次庭審開庭。


    審判台席位上。


    本次庭審是由西省省高院副院長段清水,主持審理。


    關於本次案件.…


    段清水對相關的事實已經經過了客觀的了解。


    環繞了一圈庭審場上各方人員都已入庭後。


    開始核對身份信息。


    在核實完身份信息,緊接著落下法錘:“現身份信息都已核實完畢。”


    “請上訴方開始陳述上訴理由以及上訴申請。”


    在這場庭審中,上訴方指的是蘇白一方。


    麵對著審判長的開口,蘇白點了點頭:“好的審判長。”


    “我方申請撤銷一審判決,對於我方改判減刑。”


    “理由如下:”


    “一:在一審判罰當中,我方判決的罪名是走私罪和銷售假藥罪。”


    “其中,我方認為,一審當中對於判定我方銷售假藥罪的一些相關判定有異議。”


    “如下:”


    “根據銷售假藥罪的定義——”


    “假藥是侵犯了複雜的客體,這裏的客體指的是——


    侵犯了國家對於藥品的管理製度,又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安全。”


    “在客觀方麵,生產者和銷售者違反了國家的相關規定進行生產和銷售“假藥”。”


    “主觀方麵表現為故意,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在一審的判定當中,認為林勇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


    “對於這一觀點,我方並不認同。”


    “另外還判定林勇所銷售的“假藥”,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對於這一點我方仍然不認同。”


    “不認同的理由是,我方並不是以售賣假藥作為牟利的目的,另外,並沒有侵犯不特定多數人的身體健康。”


    “所以在此提出,駁迴一審中關於這兩點的判定。”


    “二:我方認為,一審判決對於我方的判決過重,尤其是在刑期的認定上。”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生產銷售假藥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以罰金。”


    “若對身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是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或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並處罰金或沒收財產。”


    “根據以上法律條款的罪刑判定。”


    “林勇所代購的藥品,並沒有對被代購人的身體造成了嚴重危害,或者是有什麽其他嚴重情節。”


    “從另一個角度來講,甚至幫助了被代購人緩解自身的病情。”


    “所以我方認為從這方麵而言,應當從輕進行判決。”


    “至少刑期在三年以下。”


    “一審判決四年有期徒刑已經超過了應有的判決刑期,在這一方麵我方認為不合理。”


    “基於以上,我方認為應當駁迴一審判決結果,對於我方當事人從輕判決。”


    這個案子,蘇白做的是減刑判決。


    為什麽這麽做,而不做無罪判決?


    因為走私罪是事實認定條件,沒有駁迴的餘地。


    另外,未經國家允許,國家批準或者是不按照《藥品管理法》所規定的,都屬於假藥和按照假藥處理的藥品。


    按照法律規定,林勇銷售的是假藥嗎?


    算是!


    所以這兩個罪名都是具有客觀事實和客觀依據的。


    證據明晃晃的擺在眼前,這一點肯定反駁不了。


    所以在罪名的認定上麵反駁不了,隻能從罪行方麵進行反駁。


    那從刑期方麵來講,四年有期徒刑,對於林勇來說多嗎?


    肯定多!


    先不說別的,根據蘇白走訪調查的證據。


    林勇在代購中的確沒有賺一分錢。


    要知道,一般的國外代購賺的都是盆滿缽滿。


    可是林勇代購了兩年,又是代購的必要藥品。


    一分錢沒賺,甚至有補貼,從這一方麵來講,林勇能夠稱得上是真正的做好事,真正的“藥神”。


    對於這種行為,判決四年有期徒刑。


    於情理上來講,根本說不通。


    在蘇白的認為中,雖然說林勇的犯罪事實成立。


    但是依照他的做法和主觀目的來講,最多判個緩刑!


    判實刑就算是判重了!


    蘇白在陳述完畢後,抬頭看向審判台席位上的段清水。


    等待著審判長做出下一步的庭審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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